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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实际情况的特点,经过持续的整章建制和加强规范运作,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能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范风险。2023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内控管理体系,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监事签名:

林整榕许成建陈继胜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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