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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祖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李祖滨)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祖滨,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任江苏省气象台信息服务科信息服务工程师、行政执法专员;2001年7月至2002年5月任深圳泰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IE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任马勒(南京)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6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沃尔玛南京分公司购物中心新街口店薪酬经理;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拓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4月至2010年11月任上海智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任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执行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上海德锐人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南京德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2月1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66001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四、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本人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1、在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公司拟购置房产、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前,就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3、在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秘办、财务、内审部门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六、 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违规事项和损害广大投资者权益的行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 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人还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了充分地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研,对公司重大事项通过现场与通讯的方式进行了详细问询。

八、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九、 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参加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协会举行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十、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十一、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相关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祖滨2024年4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李祖滨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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