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云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