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审阅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浙江永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00元,共计募集资金22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2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47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54.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42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98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16,421.5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29,623.14 |
项目终止转出 | B2 | 1,438.1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27,844.9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917.8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66.2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30,540.95 |
项目终止转出 | D2=B2 | 1,438.11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2 | 28,211.1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12,653.6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2,653.66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6月15日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永宏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宏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强邦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强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集中管
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逐步取消在“兴业银行临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2年9月14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安排需要,维护并加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于2012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将原存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部分资金转存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并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13年6月6日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13年6月6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出,该账户不再使用,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审核,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式注销。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15年9月和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6月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决定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确定的其他用途。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已办理完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15000088696083)销户手续,该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9930101040057888),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已办理完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账号392258832423)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33001666135053007730)销户手续,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9930101040057888),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已办理完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37015836129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20702112920033973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8110701015300150800)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账号110918758610101)销户手续,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分别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9930101040057888)、北京联拓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及北京联拓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37015836129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20702112920033973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8110701015300150800)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账号110918758610101)、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已办理完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账号39543001040006126)销户手续,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9930101040057888),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于2019年9月22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已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33001666135059003369)销户手续,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8106015800000007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7月和河南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永强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已办理完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81060158000000072)销户手续,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账号19930101040057888),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和河南永程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永程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所有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370158361298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19930101040057888 | 123,077,560.8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33001666135059003369 | 已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1207021129200339732 | 已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 81060158000000072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 392258832423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 39543001040006126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33001666135053007730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 8110701015300150800 | 已销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 110918758610101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 253371685376 | 42,950.52 | |
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 262488788494 | 3,416,109.03 | |
合计 | 126,536,620.3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19年12月27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河南平舆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期使用917.81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2010年11月6日董事会第二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06.35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336号),鉴证结论如下:浙江永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永强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浙江永强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浙江永强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文件,向浙江永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永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浙江永强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6,421.5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7.8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0,540.9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7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87%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345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 否 | 52,610.00 | 66,610.00 | 65,504.82 | 98.34 | 2013年12月 | 7,359.950.03 | 是 | 否 | |
2.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 | 项目部分终止 | 8,700.00 | 1,000.00 | 957.38 | 95.74 | 1,323.36 | 是 | 是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1,310.00 | 67,610.00 | 66,462.20 | 8,673.3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宁波永宏公司) | 是 | 21,000.00 | 16,000.00 | 9,693.38 | 60.58 | 2015年05月 | -328.49 | 否 | 是 |
2.年产47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宁波强邦公司) | 否 | 54,000.00 | 59,000.00 | 55,665.01 | 94.35 | 2014年12月 | 197.90 | 否 | 否 | |
3.北京联拓公司 | 否 | 43,800.00 | 43,800.00 | 43,900.88 | 100.23 | 2018年12月 | 122.22 | 否 | 否 | |
4.河南平舆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 否 | [注]50,000.00 | 50,000.00 | 917.81 | 34,819.48 | 69.64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88,800.00 | 188,800.00 | 917.81 | 164,078.75 | -8.37 | |||||
合计 | - | 250,110.00 | 256,410.00 | 917.81 | 230,540.95 | 8,665.0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由于部分工程延迟完工,导致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未能如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因该项目的内外环境和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3、北京联拓公司:由于航司政策调整、研发费用投入等影响,北京联拓公司收入未能达到承诺数据。 4、河南平舆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由于政府建设部分工程延迟完工,厂房交付推迟,导致该项目进度建设比原计划推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宁波永宏公司)的内外环境和经济可行性已发生变化,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及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如继续实施该项目,很难实现预期效益。根据2019年4月19日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公司根据2011年5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使用超募资金75,0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及年产47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
4、公司根据2013年4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杭州湾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对杭州湾项目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其中宁波强邦公司投资总额调整为59,000.00万元,宁波永宏公司投资总额调整为16,000.00万元。 5、公司根据2015年8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收购北京联拓公司部分股权。 6、公司根据2019年12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先使用超募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公司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50,000.00万元在河南平舆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公司根据2023年8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河南平舆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由河南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及河南永程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联合实施,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健康路西段北侧888号变更为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健康路西段北侧888号及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郭楼区西环路北段西侧2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根据2010年11月6日董事会第二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06.35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1、年产345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已建设完成且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05.18万元转为超募资金进行管理。 |
3、年产47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已建设完成且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335.00万元转为超募资金进行管理。 4、北京联拓公司投资已完成,北京联拓公司其剩余资金1,425.43万元不再继续参照募资资金进行监管,转为北京联拓自有资金用于日常经营。 5、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根据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306.62万元转为超募资金进行管理。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无。 |
[注]:该项目预算总投资5亿元,公司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建设,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产品检测项目 | 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 | 1,000.00 | 957.38 | 95.74 | 1,323.36 | 是 | 是 | ||
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宁波永宏公司) | 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宁波永宏公司) | 16,000.00 | 9,693.38 | 60.58 | 2015年05月 | -328.49 | 否 | 是 | |
合 计 | - | 17,000.00 | 10,650.76 | - | - | 994.87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9月4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中的产品研发和展示中心两部分,该募投项目当时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742.62万元,其中7,700万元不继续投入该募投项目,并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2、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根据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306.62万元转为超募资金进行管理。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该项目的内外环境和经济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及相关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如继续实施该项目,很难实现预期效益,甚至可能产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亏损,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建红
包晓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