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355号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355号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雪节能”)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晶雪节能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晶雪节能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晶雪节能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雪节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晶雪节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披露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傅 磊
中国·南京
2024年4月22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玮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502号《关于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11,41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33,2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78,210,000.00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 178,210,000.00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91,377,302.8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57,534,091.45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20,992,576.52 |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1,603,258.76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909,287.9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专户账号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5021029100230543 | 7,753,576.88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10250000000522 | 2,155,711.04 | |
合 计 | 9,909,287.9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9,909,287.92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减手续费),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753.4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494.16万元,共计6,247.57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天衡专字(2021)01465号报告。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附表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 15,721.7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3.2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910.0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节能保温板材 | 否 | 25,011.20 | 12,721.75 | 2,069.67 | 12,102.71 | 95.13 | 2022-12-31 | 1,684.13 | 是 | 否 |
围护系统结构及新材料研发中心 | 否 | 3,990.80 | 3,000.00 | 33.53 | 2,807.30 | 93.58 | 2022-12-31 | 不适用 (注1) | 不适用 (注1)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6,000.00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35,002.00 | 15,721.75 | 2,103.20 | 14,910.01 | 94.84 | 1,684.1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753.4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494.16万元,共计6,247.57万元。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募投项目于2023年8月结项,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9,909,287.92元,其中待支付款项(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为3,800,001.20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围护系统结构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要是构建良好的研发体系,增强新产品的研发以及生产工艺的改进能力,主要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