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智能自控: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向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

本人叶向东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195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北京石油设计院、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长期从事仪表及自动化工程设计及管理工作。现退休回聘任职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现任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183002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详细了解议案的背景,充分核查相关资料,本着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共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023年度,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了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要求,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2023年度,本人未发现有需要独立行使或一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外,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本人所掌握的石化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稳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披义务,积极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通过多次实地访问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状态和实际生产情况。在对公司重要决策进行表决时,本人始终持审慎态度,确保在充分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而客观地作出判断,从而保障公司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履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4、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四、其他事项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将进一步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继续致力于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利,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司经营和治理的透明信息,促进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通过有效沟通协助优化决策过程,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协助改善公司治理,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叶向东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