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高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发行价格为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0,120,0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19,764,150.94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460,355,849.06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6,102,658.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4,017,341.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69号)。
(二)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903.86万元,其中:永久性补流13,401.73万元,项目投入502.12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7.2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695.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固高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陕西固高科技有限公司、固高伺创驱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西咸大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科创支行 | 755901374710703 | 460,355,849.06 | 16,867.48 | 活期 |
50,021,875.00 |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科创支行 | 755901374710305 | - | 32,889.07 | 活期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 747177402822 | - | 181,001,511.52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 | 755919692710906 | - | 15,285.58 | 活期 |
30,000,000.00 |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 2010050429100999902 | - | 3,583,257.81 | 活期 |
20,990,000.00 | 定期存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西咸大道支行 | 910900719710814 | - | 8,912,816.06 | 活期 |
合计 | 460,355,849.06 | 294,574,502.52 | - |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96,951,386.89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为294,574,502.52元,二者相差2,376,884.37元。
经自查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误用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形。公司误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376,884.37元,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5日以及2024年3月22日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回误转资金。
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保荐机构要求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执行力度,公司管理层组织财务部人员加强学习《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支付流程进行进一步完善,加强募集资金专户的识别、专项标记、专项审批,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四)报告期内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三、2023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26.7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累计11,301.19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1,200.00万元,任一时点未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金额为10,101.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购买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科创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500,000.00 | 通知存款 | 2023/09/27 | ||
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科创支行 | 3个月定期存款 | 5,021,875.00 | 定期存款 | 2023/12/27 | 2024/03/27 | |
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科创支行 | 6个月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2023/09/27 | 2024/03/27 | |
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科创支行 | 1年期定期存款 | 32,500,000.00 | 定期存款 | 2023/09/27 | 2024/09/27 | |
伺创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 | 1年期定期存款 | 1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2023/09/28 | 2024/09/28 | |
伺创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 | 6个月定期存款 | 9,000,000.00 | 定期存款 | 2023/09/28 | 2024/03/28 | |
伺创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 | 3个月定期存款 | 3,000,000.00 | 定期存款 | 2023/09/28 | 2023/12/28 | 是 |
伺创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3,000,000.00 | 通知存款 | 2023/12/28 | ||
伺创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大厦支行 | 6个月定期存款 | 3,000,000.00 | 定期存款 | 2023/12/28 | 2024/06/28 | |
东莞固高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3,000,000.00 | 通知存款 | 2023/9/28 | 是 | |
东莞固高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6,000,000.00 | 通知存款 | 2023/09/28 | 是 | |
东莞固高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 1年期定期存款 | 1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2023/09/28 | 2024/09/28 | |
东莞固高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 6个月定期存款 | 5,990,000.00 | 定期存款 | 2023/09/28 | 2024/03/28 | |
合计 | 113,011,875.00 | - | - | - |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运动控制系统产业化及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具体投资方向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固高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实施地点在原东莞固高园区的基础上新增陕西固高位于西安市沣东新城西咸大道企业路3号租赁的厂房内(以下简称“陕西固高西安厂房”);同意了公司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公司顺应架构调整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募集资金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实施主体 | 备注 |
运动控制系统产业化及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固高科技、东莞固高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陕西固高科技有限公司、固高伺创驱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无 |
运动控制核心技术科研创新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固高科技 | 无 |
补充流动资金 | 13,401.73 | 13,401.73 | - | 无 |
合计 | 43,401.73 | 43,401.73 | - | - |
运动控制系统产业化及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实施地点变化后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具体投入方向 | 投资总额 | 实施主体 | 实施方式 | 实施地点 |
1 | 运动控制器产业化及智能化升级 | 2,000.00 | 固高科技 | - | 固高东莞园区 |
2 | 伺服系统产业化及智能化升级 | ||||
2.1 | 伺服驱动及编码器产业化及智能化升级 | 2,000.00 | 固高伺创驱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增资 | 固高东莞园区 |
2.2 | 特种电机产业化及智能化升级 | 1,000.00 | 陕西固高科技有限公司 | 增资 | 陕西固高西安厂房 |
3 | 特种装备产业化及智能化升级 | 2,000.00 | 东莞固高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借款 | 固高东莞园区 |
4 |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 ||||
4.1 | 核心部件智能仓储物流体系 | 1,000.00 | 固高伺创驱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增资 | 固高东莞园区 |
4.2 | 垂直整合系统仓储物流体系 | 1,000.00 | 东莞固高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借款 | 固高东莞园区 |
5 | 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 3,000.00 | 固高科技 | 固高东莞园区 | |
合计 | 12,000.00 | -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附表少数误操作的整改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111007634号),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固高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固高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固高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固高科技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相关程序,除附表少数误操作并整改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赵龙 | 刘实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401.7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03.8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03.8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运动控制系统产业化及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项目 | 否 | 12,000.00 | 12,000.00 | 440.82 | 440.82 | 3.67 | 2026年12月 | - | - | 否 |
运动控制核心技术科研创新项目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61.30 | 61.30 | 0.34 | 2026年12月 | - | - | 否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3,401.73 | 13,401.73 | 13,401.73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5,000.00 | 43,401.73 | 13,903.86 | 13,903.8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运动控制系统产业化及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项目”、“运动控制核心技术科研创新项目”由于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预期,目前投资进度较慢,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2023年8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运动控制系统产业化及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项目”的具体投资方向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固高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实施地点在原东莞固高园区的基础上新增陕西固高位于西安市沣东新城西咸大道企业路3号租赁的厂房内。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2023年8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726.77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为29,457.45万元,其中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10,101.19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如下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误用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形。公司误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376,884.37元,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5日以及2024年3月22日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回误转资金。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保荐机构要求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执行力度,公司管理层组织财务部人员加强学习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支付流程进行进一步完善,加强募集资金专户的识别、专项标记、专项审批,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