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培龙: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1413证券简称:安培龙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891,457.7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334,249.2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933,424.93元后,并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截至2023年底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3,557,403.53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5,693,8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2,708,15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且能够营造良好的股东环境、稳定股东结构、增强股东与公司共同发展的信心,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