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培龙: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柴广跃)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柴广跃)作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会议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柴广跃10100003

相关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

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召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本人基于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公司有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意见情况
12023年1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全体同意
22023年1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独立意见全体同意
32023年3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对公司2022年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全体同意
42023年3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对公司2022年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独立意见全体同意
52023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全体同意
62023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3年金融衍生品操作计划、交易授权及2022年至今金融衍生品开展情况的议案》。独立意见全体同意
72023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对公司2023年1-6月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全体同意
82023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对公司2023年1-6月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独立意见全体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兼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组织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股东、管理层提前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多次沟通协商,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了审核和监督作用。

3、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相关动态,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专业化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日常履职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秉持专业、尽责、勤勉的态度,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跟踪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同时通过现场工作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发挥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提醒公司注意风险管控,并就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化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充分发挥建议、指导、监督作用。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关注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深化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和良好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战略以及公司的整体运行情况,为我们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能积极组织和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和我们进行沟通与交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七)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秉承诚信、忠实、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柴广跃2024年4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柴广跃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