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爱文)
本人作为广东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其中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次、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11次;召开股东大会7次。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本年度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2023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通讯/传真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爱文 | 13 | 0 | 13 | 0 | 0 | 否 | 6 |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相关会议材料,深刻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决策的依据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公司健康发展;会议过程中,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关注风险隐患,对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6次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倾听股东心声。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态度,本人对相关议案认真、独立、客观审议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 |
2023-01-1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的独立
意见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023-02-1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限制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
2023-02-1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3-02-2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独立意见 |
2023-04-2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独立意见 |
2023-07-0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2023-09-1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2023-10-2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上述独立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多次组织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及需要重点关注事项,并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就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发表意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畅通联系,审阅内审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查遗补漏、防微杜渐,有力促进了公司规范发展。全年组织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与财务和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当好“守门人”。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制定和审议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标准,确保公司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员工工作热情的可激发性。高度关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激励股票注销等事项,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日常工作情况
1、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沟通,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为公司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意见。
2、2023年度,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投资项目进展、重要装置运行状况等,多次强调公司要严控投资规模、盘活闲置资产,让资金、资产发挥最大作用,所提意见,得到公司的认同和采纳。
3、2023年度,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选择性披露信息,不遗漏和隐瞒信息,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享有平等知情权。
4、2023年度,本人注重加强自身学习,及时掌握最新政策,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9月5日-6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3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取得编号为2313433748培训证明。2023年12月29日,参加湖南证监局举办的湖南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5、2023年度,本人2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第1次调研主题是公司规范运作问题,如何防范和杜绝内幕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第2次调研主题是公司的产能建设问题,公司的营收和利润贡献主要来自老装置、老产品,而公司资金投放重点又放在新装置、新产线上,如何谋求发展与稳定,兼顾目前与未来,与公司充分交换了意见 。
五、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3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其他事项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提供了有效保障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深表感谢。2024年,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陈爱文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