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