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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艳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艳梅)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在担任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王艳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3年11月22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后正式卸任。

现将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艳梅,女,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辽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研究所、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清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深圳力合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2007年11月开始组建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并出任所长,现任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小分子新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新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历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其他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艳梅9090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职,提供专业意见。本报告期任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第六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实际参加次数应参加次数实际参加次数应参加次数实际参加次数
337766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本人在任期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2年12月28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2023年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中,就公司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中,就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3年4月3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5、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中,就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会计政策变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23年8月14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7、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中,就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调整公司2023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2023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中,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新一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年报沟通会,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

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严格遵照独立董事有关制度,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事前审慎发表认可意见,决策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事后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执行情况、事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事项的进展情况,谨慎、忠实、勤勉地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检查公司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执行信息披露。

3、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注重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情况、内部控制、业绩情况进行了解、核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及公司相关行业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并对传媒、网络与公司相关的报道交换意见;发挥专业所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战略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上述报告按时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层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

(三)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第七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等议案。经核查,公司设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规章制度,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联系方式: yanmeiw@yeah.net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艳梅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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