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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鉴证报告第1页共2页

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100630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劲嘉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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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本鉴证报告仅供劲嘉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建树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邹行宇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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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批复、资金到账情况

2016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

- 2 -项目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减:发行费用25,381,869.91
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236,431,102.79
减:投入金额1,193,440,219.78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52,498.02
加:利息收入61,820,654.06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1】110,000,000.00
减:现金管理(理财产品)【注2】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141,905,903.99
减:定期存款
募集资金余额(活期银行存款)4,609,030.25

【注1】 详见后文三、(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注2】 详见后文三、(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注3】 详见后文三、(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结余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期末银行存款余额
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0039 2972 0300 3399 442636,030.86
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4438 9999 1010 0058 8640 03,972,999.39
合计4,609,030.25

注:

1、鉴于“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月6日,存放“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专户(银行账号:44250100 0034 0000 221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提交“撤销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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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1500 0106 1163 82),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储蓄和使用。

3、鉴于“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已结项,2021年10月21日,存放“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0010 0100 2155 26)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4、鉴于“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已结项,2021年11月4日,存放“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6010 0100 2092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5、鉴于“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1月12日,存放“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918 0188 0000 5548 8)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6、鉴于“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2月17日,存放“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专户(银行账号: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7、鉴于“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已结项,2022年11月23日,存放“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1580 4395 6123 83)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8、鉴于“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已结项,2023年7月13日,存放“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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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银行账号:1500 0106 1163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08年经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等银行分别设立了账号为1580 4395 6123 83、3371 6010 0100 2092 82、3371 0010 0100 2155 26、3918 0188 0000 5548 8、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0039 2972 0300 3399 442、4438 9999 1010 0058 8640 0、15000106 1163 82、4425 0100 0034 0000 2212九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 11 月 6 日、2018年4月9日、2021年1月6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现象,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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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等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429,871,322.57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02.79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1,193,440,219.7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1,905,903.99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2,840,874.21元,加上利息收入61,820,654.06元,扣除支付手续费52,498.02元,实际尚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52,200.0052,200.0019,661.8118,657.74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51,928.6038,427.0038,427.0035,524.58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7,981.967,981.967,981.964,632.87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9,582.729,582.729,582.728,398.21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8,322.248,322.248,322.245,877.51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15,140.0015,140.0015,140.0014,601.19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15,392.0015,172.0815,172.087,121.03
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39,290.0018,174.00
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18,174.0018,174.00
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30,000.0030,000.00
合计199,837.52165,000.00162,461.81142,9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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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4,609,030.25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4,609,030.25元,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1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36,431,102.79元,该事项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核字【2017】48210017号”鉴证报告。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431,102.79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 11月7日、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3日将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共计人民币236,431,102.79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至公司普通账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8年11月2日,公司已将5.9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8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11月4日,公司已将该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7.59亿元陆续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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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7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93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5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99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25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下:

2023年5月19日,公司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6月27日,公司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用于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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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

2023年8月25日,公司将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月4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

2023年1月11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

2023年2月17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0万元。

2023年3月30日,公司归还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万元。

2023年5月5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

2023年5月6日,公司归还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万元。

2023年9月13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

2023年12月8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1,000万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已严格按上述议案、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公司陆续安全收回资金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0 年 4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5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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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提前收回,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3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3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0万元。

(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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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542.86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0月30日公司将“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结余资金6,17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月6日,公司将“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结余资金7,197.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5月17日,公司将“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结余资金36,867,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7月1日,公司将“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结余资金14,282,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7月1日,公司将“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结余资金40,54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将“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结余资金4,977,311.9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将“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结余资金13,956.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1月4日,公司将“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结余资金16,495.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将“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结余资金12,252.6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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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公司将“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结余资金7,154.4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5月16日,公司将“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结余资金32,9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1月23日,公司将“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结余资金61,518.2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将“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结余资金6,051,016.1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1,905,903.99元。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2,840,874.21元,加上利息收入61,820,654.06元,扣除支付手续费52,498.02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4,609,030.25元(其中期末活期存款余额4,609,030.25元,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10,000,000.00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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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详见附表1(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附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为了达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效益,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变更为“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2018年1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高效使用,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名称为“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菏泽中丰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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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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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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