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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成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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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吕成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吕成龙于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正式任职,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吕成龙,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道可特(深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及高级顾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第七届董事会会议2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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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 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11001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作出判断,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过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向公司经营层了解年度内审工作的进展,与内部审计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完善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不限于电话、邮件、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解,针对公司重大事项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有效传达市场关切,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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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除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董事会外,积极与公司经营层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模式;与公司法律部门人员进行了现场会谈,就公司法务的运作机制及情况进行了解并提出了相应建议。本人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经营层及相关方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促使本人能够依据详实的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中审议的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投了同意票。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参加了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要求,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结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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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定位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人员已回避表决。本人对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执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邮箱):lcl@szu.edu.cn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吕成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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