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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竹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831834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竹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谢竹云、李富柱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谢竹云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谢竹云66003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职责要求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度未发生应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3、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工作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3年度除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外,还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建议,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行使职权时,

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4、与审计机构的沟通

本人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对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后沟通。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谢竹云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3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一、《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第三届董事会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同意
月23日第二十次会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2023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沟通与联络,积极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行状况,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能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六、 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2024年度,我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谢竹云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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