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843,880.05元,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84,388.01元后,加上期初的未分配利润522,129,754.44元,加上浙江上佰2023年出表剩余股权按权益法追溯调整影响未分配利润15,312,750.09元,扣除2022年度派发现金股利35,526,771.26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527,875,225.31元,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066,052,644.19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为了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
告中披露,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