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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833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8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九)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薪水、奖金、补贴、福利(现金或实物)、养老金、补偿款(包括就丧失或终止其职务或委任应支付的补偿)、期权 及股份赠与。

第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

第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工作细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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