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4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3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60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71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0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78亿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65亿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10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6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C27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3亿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5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
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银河股份有限公司年审,2005 年参与湖北宜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露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 2018 年起至今一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5 年,参与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在历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继续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