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确定,该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中信银行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拟由公司董事长蔚文绪提供保证担保。
2.拟向中原银行洛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本次授信拟由公司董事长蔚文绪及总经理马军强提供保证担保。
3.拟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本次授信拟由公司董事长蔚文绪提供保证担保。
4.拟向兴业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本次授信方式是纯信用免担保。
5.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洛阳西苑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的授信额度,本次授信拟由公司董事长蔚文绪提供保证担保。
6、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涧西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的授信额度,本次授信拟由公司董事长蔚文绪提供保证担保。
7、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南昌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的授信额度,本次授信拟由公司董事长蔚文绪提供保证担保。
8、拟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金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本次授信拟由公司董事长蔚文绪提供保证担保。
9.拟向中国银行南昌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本次授信拟由公司董事长蔚文绪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除《公司法》等规定的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情形外,董事会不再另行召开会议审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为实现自身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综合授信的融资方式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