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6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3,573,470.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6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7,777,7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027,444.8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后续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