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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益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870199 证券简称:倍益康 公告编号:2024-020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文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张文董事长向董事会作《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介绍了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2023年度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汇报2023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阳)》(公告编号:

2024-02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聂采现)》(公告编号:2024-02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伦刚)》(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易阳、聂采现、王伦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2023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基本情况、财务情况、股东情况、董监高和核心员工情况、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和公司持续经营及未来发展战略等方面,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及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增收节支的原则,在考虑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内部研究讨论,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9,314,147.1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3,458,876.53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8,109,8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500股后的68,109,3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216,395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故公司建议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与监督,并编制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3)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激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主观能动性,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拟制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的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

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回避表决8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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