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37 公司简称:三棵树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洪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荔荣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27,012,481股为测算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84,321,996.96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8.59%。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9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 |
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 | |
其他有关材料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三棵树/三棵树股份/本集团 | 指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三江包装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 |
天津三棵树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四川三棵树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河南三棵树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三棵树装饰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三棵树材料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三棵树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安徽三棵树三期项目 | 指 | 安徽三棵树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三期项目 |
安徽三棵树四期项目 | 指 | 安徽三棵树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四期项目 |
秀屿三棵树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北三棵树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三棵树防水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春之葆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春之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建筑材料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棵树(上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小森科技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三棵树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三棵树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濮阳三棵树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三棵树电商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大禹防漏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大禹九鼎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大禹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富达新材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麦格美 | 指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双碳” | 指 | 碳达峰与碳中和 |
“两化”融合 | 指 | 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 |
VOCs | 指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的英文缩写,有关色漆和清漆通用术语的国际标准ISO4618/1-1998对VOCs的定义是: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 |
装修漆 | 指 | 公司对于主要面向家庭消费者的家装墙面漆、家装木器漆和家装防水涂料产品的统称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棵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KSHU Pai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KSHU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洪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米粒 | 陈漳全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
电话 | 0594-2886205 | 0594-2886205 |
传真 | 0594-2863719 | 0594-2863719 |
电子信箱 | zqb@skshu.com.cn | zqb@skshu.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1100 |
公司网址 | www.3treesgroup.com |
电子信箱 | zqb@skshu.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三棵树 | 603737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林新田、杨遒景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2,475,684,639.07 | 11,338,365,515.21 | 11,338,365,515.21 | 10.03 | 11,428,710,869.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3,541,022.61 | 329,512,966.42 | 329,512,966.42 | -47.33 | -416,891,144.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034,770.79 | 221,566,121.49 | 221,566,121.49 | -80.13 | -561,978,403.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8,060,752.22 | 955,993,805.66 | 955,993,805.66 | 47.29 | 484,554,212.3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445,670,743.64 | 2,272,125,718.81 | 2,272,125,718.81 | 7.64 | 1,942,620,858.21 |
总资产 | 14,138,190,439.21 | 13,758,560,898.73 | 13,748,910,463.20 | 2.76 | 12,378,651,811.3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63 | 0.88 | -47.62 | -0.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63 | 0.88 | -47.62 | -0.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42 | 0.59 | -80.95 | -1.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6 | 15.64 | 15.64 | 减少8.28个百分点 | -18.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7 | 10.51 | 10.51 | 减少8.64个百分点 | -25.2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7.33%、80.13%,主要是本年人员投入及市场推广活动引起的费用增加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2、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7.62%、47.62%、80.95%,主要是本年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3、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2021年、2022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4、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执行该准则解释文件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科目为调整后数据。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053,207,278.54 | 3,682,702,446.94 | 3,674,449,682.70 | 3,065,325,230.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421,275.94 | 284,142,176.78 | 243,979,408.34 | -381,001,838.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2,861,989.60 | 265,393,979.04 | 213,637,779.91 | -392,134,998.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2,781,582.74 | 657,713,981.04 | 402,917,688.06 | 810,210,665.8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30,207.21 | -154,813.53 | -665,051.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9,915,991.73 |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告项目注释”“67、其他收益”相关内容 | 102,631,514.09 | 115,043,009.73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348,523.33 | -27,891.10 | -3,164,174.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3,794,299.80 | 43,801,399.13 | 74,129,067.63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819,627.19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59,040.36 | -11,997,415.12 | -4,994,346.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231,225.34 | 26,503,217.84 | 34,644,921.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7,537.06 | -197,269.30 | 616,324.33 | |
合计 | 129,506,251.82 | 107,946,844.93 | 145,087,258.0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多重困难挑战交织叠加,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成绩来之不易。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我国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与此同时,我国持续推动城镇化建设,国家新基建工程、新型城镇化、旧城改造、城市更新、保障房建设、乡村振兴、美丽中国建设等政策机遇将成为涂料需求新的增长点。涂料企业仍处在战略发展机遇期。2023年,也是三棵树全面贯彻新二十年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三棵树坚持高质量快速发展方针,战略调结构,谋篇新动能,坚持文化引领、渠道为王,降本增效,秉承“以用户为中心、与合作者共赢、与奋斗者共享”的核心价值观,持续开拓零售及小B业务的发展,严控工程业务风险,通过推广复制盈利模式,强化客户信用管理,客户与网点数量、质量双提升。优化创新产品和业务结构,持续推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精益生产,节能减排,持续降本,丰富绿色建材一站式集成系统,持续推进产品与服务、规模与效益协同发展,驱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7,568.46万元,同比增长10.03%;因本年人员投入及市场推广活动引起的费用增加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7,354.10万元、4,403.4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47.33%、80.13%。公司管理层采取了如下措施,推动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的实现:
(一)文化引领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定聚焦“文化引领、渠道为王、降本增效”主题,强化精神文化引领,严抓制度文化落地,丰富物质文化建设,从文化组织、文化活动、文化传播、文化营销等方面推动优秀文化基因传承落地,引领全体三棵树员工凝心聚力、艰苦奋斗,全面激活组织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品牌再升级、可持续发展
公司围绕“健康、自然、绿色”的品牌理念,持续加强品牌管理和用户研究,打造多品类健康品牌群,同时开展了系列高端化、年轻化和可持续化的品牌活动。
在品牌拓展方面,公司锚定“中国漆,中国色”核心品牌认知,开展品牌战略升级,全面赋能公司经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市场调研,开展互联网精准营销,完成品牌百度专区、关键词投放的同步上线。在品牌传播方面,通过央视权威平台上不同样态的活动形式,利用顶级媒体资源,促进三棵树品牌深入人心。在体育营销方面,与品牌代言人、冬奥冠军武大靖达成续约合作,延续体育营销热度;作为中国奥委会官方涂料供应商,完成国
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公寓涂刷项目。在艺术宣传上,三棵树与中国流行色协会、中国美院等机构、高校、专家战略合作,携“艺启出色”主题参展2023中国建博会上海站,联合Studio HBA赫室设计团队,打造“流动色彩,迷幻诗意”主题展览亮相“设计上海”,并携手中国美术学院推出“国漆国色”系列主题,引领美好生活新方式,启动第四届“三棵树健康+室内设计新星大赛”,推动室内设计更好满足家居生活的美好向往;在行业建设中,公司打造三棵树中国漆艺术馆,展现中国千年漆文化的历史传承,启动“国漆国匠”三棵树全国建筑涂装职业技能大赛,加快培育新时代涂装产业工人队伍,促进涂料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始终恪守初心,紧跟国家“双碳”战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在绿色发展中,公司积极践行“双碳”目标,全面推进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成为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重点企业合作伙伴”,将绿色低碳深入贯彻到公司研发、生产、供应等诸多方面。报告期内,三棵树不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自身绿色生产,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凭借优异表现,入选2022年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2023年4月,公司正式发布首份《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同年10月MSCI(明晟)上调了公司ESG评级至“A”级。
(三)极致产品、研发先行
公司以“让家更健康、让城市更美丽、让生活更美好”为企业使命,一直致力于将“绿色、环保、健康”的品牌理念贯穿产品开发整个过程,不断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到产品创新和迭代优化过程中,巩固产品核心竞争力,加大产品施工工艺和工具研究,加大科研投入和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品创新能力,提升涂装体验性和稳定性,解决用户涂装痛点。目前公司拥有总部技术中心、上海全球研发中心、四大区域技术中心、工艺研究部,通过创新和微创新,坚持以用户为中心,面向关键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产品线、完善产品服务体系,研发一站式配套的健康产品,打造匠心品质,致力于在工程领域打造内外墙涂料、防水、保温、工业涂料、地坪、家居新材料、基辅材、施工服务为一体的绿色建材一站式集成系统,在零售领域打造乳胶漆、艺术漆、仿石漆、胶黏剂、基辅材、防水涂料、小森板“七位一体”产品和马上住服务的美好生活解决方案。
为了加强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多个领域的合作,助力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的落地。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颜德岳院士成立专家工作站;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2023年校企联合实验室协议;与南方科技大学徐政和院士团队就开展高性能涂料和助剂的研发签订合作协议。此外,公司还签约了国际顶流色彩设计学院米兰理工大学马里奥·比森教授担任小森板首席色彩顾问,进行产学研合作,研发推出东方美学与意式设计相结合的全新系列花色,与用户共建无醛空间,共享美好生活;公司积极响应迎合“双碳”战略,针对建筑保温的痛点,创新研发零碳建筑节能技术,推出气凝胶隔热中涂、超低能耗轻型干挂装饰单板系统,实现建筑供暖的节能减排。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新产品项目278项,升级老品、降本项目696项,满足用户全屋一站式绿色建材需求,打造用户喜爱的爆品:
(1)在零售业务方面,公司重点推广艺术漆、BB漆、鲜呼吸等高端爆品,持续更新“七位一体”美好生活解决方案,持续输出美好生活的健康产品新定义。艺术漆产品线推出青云石、三生石、凌云石等“国石”系列和代表中国传统审美的“国色”系列新品。青云石是三棵树首创的“双碳无机”产品,兼具水火双防、抗划耐刮的强大功能性;乳胶漆产品线上市了珍萃、悦森活、悠享居和净享家等多个系列新品及小B端新品,加快布局分销零售和小B渠道。其中,三棵树云绘守护天使儿童漆具有行业先进抗病毒技术,能有效抵御墙面多种细菌和病毒,并通过中国绿色建材认证和化学品皮肤致敏实验,符合皮肤低致敏要求;基辅材及腻子产品线迭代升级了鲜呼吸、360、净味系列产品,着重提升基辅材耐水功能,提供稳固、可靠的基层解决方案,守护一站式健康墙面;“马上住”渠道针对重涂翻新市场,为消费提供一站式省心包工包料服务,并推出专为重涂设计的森家优选系列墙面漆,全系列通过更苛刻的“健康+”水性涂料标准,拥有国内外多重环保认证和标准护航,让消费者快速入住安心家;外墙仿石漆打造了多彩仿石漆爆品,并持续升级,推出臻岩石高新仿石漆,其质感强烈、触感更似石材,提高客户的盈利水平,促进仿石漆产品高端化转型升级。
(2)在工程业务方面,公司主销产品微创新,满足央国企、城投城建、工业厂房、旧改、医疗教育等新赛道产品需求。在工业涂料领域推出环氧玻璃鳞片漆,配合公司对风电市场的开拓,填补公司在海上风电重防腐领域特别是浪溅区和浸没区的产品空白。
(四)零售高端转型、工程渠道拓展
在零售业务方面,公司致力于提供极致健康的产品及服务,提炼合作伙伴盈利模式、升级经营方式,精耕渠道,并在大力发展新经销商客户的同时不断探索公司高端零售转型新模式,持续推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坚持零售高端化、年轻化、服务化和线上化。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不移推行高端零售战略,坚持差异化发展,以家居卖场体验店、艺术涂料体验店等模式拉动高端零售转型,立体化渠道布局基本达成。公司持续开展推广动销活动,通过培训、交流会等形式为客户赋能。公司在稳固三、四线城市优势地位和向一、二线市场全面进驻的基础上,得益于国家政策推动,乡村振兴及村改项目蓬勃发展,公司乡村仿石漆业务发展势头较为迅猛,门店数持续增加;公司深耕淘宝、京东等电商主流平台,大力拓展抖音、快手等电商渠道,搭建线上全渠道覆盖体系,不断开拓新零售业务,公司电商新零售模式成长迅速。
在工程业务方面,优化渠道结构,严控地产风险,拓展优质赛道,聚焦央国企、城建城投、工业厂房新赛道,布局旧改、学校、医院等小B端应用场景,并下沉县级渠道,拓展渠道多元化,小B渠道建设日益完善,公司小B渠道客户数量持续增加。
(五)精益生产、快速交付
公司以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信息支撑,加快绿色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布局,构建“多、快、好、省”的生态供应链系统,实现快速交付,提升精益生产水平,推进供应链转型升级。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网络规划策略,构建迅捷、柔性的(3+X)交付体系,识别并圈定综合工厂布局,并以综合工厂为区域化中心,合理布局卫星工厂、专业工厂、联营工厂,逐步构建多厂全品类供应链网络。同时,建立科学订单计划管理模型,搭建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供应链管理平台,实现客户订单全流程业务智慧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性综合工厂已基本形成布局,不断优化运距,降低运输成本。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基辅材联营厂,提升旺季柔性供应能力,完善绿色供应链布局。公司供应链通过持续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内部精益管理,最佳实践的推广,为客户和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不断建立完善公司内部双碳管理体系,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
(六)升级体系、感动服务
公司布局涂装一体化和城市焕新重涂业务,在工程端与零售端均打造361°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公司由单一涂料生产商向“涂料+服务咨询+施工服务”的综合服务商的转变,提供绿色建材一站式服务,满足渠道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公司进一步优化和提升“马上住”服务体系,推进消费者会员管理和画像管理,搭建服务全链路管理系统,上线“马上住”服务专属重涂产品体系满足翻新需求,提供精益化服务,同时为服务商打造培训、交流与管理一体化平台,构建服务标准化、施工标准化、签单标准化、团队管理标准化,源源不断的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感动服务。
(七)智能建设、信息支撑
三棵树坚持“数据重构商业、流量改写未来、互联创建平台”的建设理念,持续推进营销数字化、供应链数字化、财务数字化三大攻坚战。公司全面梳理业务流、信息流,启动流程变革,协同推进公司数字化建设。2023年规划建设ERP系统(SAP升级到S4)、智能立体库、应收管理系统、新报货平台、EHS(环境安全管理系统)、主数据管理平台等28个数字化转型项目,启动研发、营销、供应链、共享服务等核心业务数字化升级。报告期内,公司组织50多场内外部对标交流和新技术学习。以用户为中心提升营销体验,搭建客户地图、五单损益的移动作战工具。以降本增效为结果导向,强化应收、费控的精细化管理。以数据驱动构建卓越运营,推进SAP、MES、WMS的应用推广与升级,交付智慧物控平台,打造弹性、智能、互联和高效的数字化供应链网络,全面助力公司业务高效开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涂料作为一种用于涂装在物体表面形成涂膜的材料,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由于其可以提高金属构件、设备、桥梁、建筑物、交通工具等产品的外观美观度,延长产品使用寿命,
且具有使用安全性以及其他特殊作用(如电绝缘、防污、减阻、隔热、耐辐射、导电、导磁等),是国民经济配套的重要工程材料。从涂料全球地区分布来看,亚太、欧洲和北美是全球涂料行业发展的领先地区,其中,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涂料市场。海外领先地区的成熟涂料市场目前以稳定的存量需求为主,中国目前已经处于存量需求渐显的阶段。目前国内涂料行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方面,随着重涂市场崛起,家居消费首次成为拉动内需顶梁柱;另一方面,国家新基建工程、新型城镇化、旧城改造、城市更新、保障房建设、乡村振兴等政策机遇,都将带动涂料建材需求增长。同时,在国家双碳战略的实施、美丽中国建设的推动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涂料企业的业务和品类多元化扩张步伐加速,不再局限于现有传统涂料业务,而是积极向工业涂料领域拓展,市场潜力巨大。现阶段,行业内规模以下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低;不同涂料企业的产业布局、业务领域出现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局面;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市场份额将逐步向实力较强的品牌企业集中,市场集中度将加速提升。2023年,涂料行业上游主要原材料成本明显下降,行业利润回升。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中国涂料工业总产量3,577.2万吨,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4.5%;主营业务收入4,044.8亿元,同比下降4.5%;利润总额237.4亿元,同比增长9.5%。报告期内的行业政策请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行业基本信息(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涂料(墙面涂料)、防水材料、地坪材料、木器涂料、保温材料及保温一体化板、基辅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墙面涂料可分为面向以家庭消费者为主的家装墙面涂料和面向以政府、企事业单位、建筑工程、地产公司等用户的工程墙面涂料。家装墙面涂料主要用于住宅、学校、医院、酒店等建筑的内墙装修装饰,主要产品有艺术涂料、“健康+”标准乳胶漆如BB漆系列、鲜呼吸系列、360系列、森家优选、纯萃系列、珍萃系列、净味无添加系列等;工程墙面涂料主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用于建筑内外墙涂装,主要产品有多彩漆、质感涂料、外墙弹性涂料、真石漆等。
防水材料多使用在屋面、地下建筑、建筑物的地下部分和需防水的室内及储水构筑物等。公司的防水材料主要分为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两大系列,全面满足建筑复杂外形和结构对防水功能的需求。其中,防水卷材产品主要分为高分子防水卷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防
水卷材等;防水涂料产品主要分为植物油聚氨酯系列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水性防水涂料等。地坪材料主要用于各类商用及民用建筑的地下与地上车库、公共建筑室内及室外地面、工业建筑中要求高洁净度、无尘、无菌及高机械性能等的场所地面以及户外球场、体育场看台等。公司的地坪材料主要有环氧地坪体系、聚氨酯地坪体系、无机地坪体系、功能地坪体系四大系列,其中,环氧地坪体系包含溶剂型环氧地坪、无溶剂环氧地坪及水性环氧地坪,聚氨酯地坪体系包含丙烯酸聚氨酯地坪、无溶剂聚氨酯地坪及水性聚氨酯地坪,无机地坪体系包含耐磨骨料地坪和液态硬化剂地坪,功能性地坪体系包含聚氨酯超耐磨地坪、环氧彩砂地坪、环氧磨石地坪以及导静电/防静电地坪。木器涂料可分为面向以家庭消费者为主的家装木器涂料和面向木门、板式、地板、实木定制等家具生产企业为主的工业木器涂料。家装木器涂料分为主要用于室内装修过程中的木制品表面涂装和室内外通用的多基材防护漆两大类,主要产品有鲜呼吸臻钻水性木器漆、净味360耐划伤双组份水性木器漆、户外铁木防护漆和净味水性户外通用防护漆等。工业木器涂料主要用于家具、门窗、地板等木制品表面涂装,主要产品有水性木器涂料、优威(UV)涂料、净味PU等。
建筑保温隔热系统是一种应用于建筑结构不同部位、具有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的节能技术体系,可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同时可实现对建筑物的防护、装饰等功能。目前有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系统、外墙外保温薄抹灰系统、保温结构一体化系统、外墙内保温系统等。基辅材适合各种家具制造业产品粘贴和室内装饰过程中找平、填缝、密封、基材表面加固、造毛,以及抗裂、补裂处理、墙面施工表面预处理,主要有白乳胶、抹灰石膏、腻子粉、美缝剂、硅酮胶、发泡胶、瓷砖胶、墙面加固剂、免钉胶、干挂胶、双组份界面剂等系列产品及施工辅助工具。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具体采购方式为招标采购、比价采购、小额零星采购、经济采购以及单一来源采购等。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自行生产,即根据客户订货情况,通过自有生产设备自主组织安排生产。此外,公司部分辅料产品通过委托加工方式进行生产。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经销商销售模式和直销模式。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公司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一家具有国内领先的、行业独创“健康+”新标准的涂料生产和服务型制造企业,始终关注人类美好生活和家居健康,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以环保、健康墙面涂料为核心的“产
品一站式”服务,为用户提供绿色建筑解决方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文化、品牌、研发、渠道、供应链、服务、智能化、人才等综合能力,全心全意为用户创造价值,受到了用户的青睐。
(一)文化优势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基因,组织的芯片。三棵树深信基业长青之道,在于取法自然。三棵树文化哲学源于中国老子《道德经》思想,并以代表健康、绿色、生命力的树作为企业图腾,建立了“让家更健康、让城市更美丽、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树立天地,绿满世界”的企业愿景、“以用户为中心、与合作者共赢、与奋斗者共享”的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制度、物质文化三位一体建设。
(二)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三棵树强化中国品牌建设,推动国潮品牌消费,打造中国涂料民族品牌。针对未来的市场竞争,开展品牌定位升级;与中国顶流文化符号IP—故宫宫廷文化跨界联名合作,强化品牌“中国漆,中国色”高端形象,行业首倡“国漆国色”认知;延续体育营销,续约冬奥冠军武大靖,高效使用中国奥委会官方涂料供应商权益,并签约中国自行车队,涂刷“哪吒”头盔助力顶级赛事;色彩营销中,通过艺术漆产品的上新宣发,传达中国色理念,吸引年轻群体,不断赋予品牌生机与活力;在第二十届“世界品牌大会”中,三棵树第十七次荣登“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为民族涂料的发展持续贡献智慧和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重要荣誉与奖项如下:
荣誉名称 | 颁发机构 | 获得时间 |
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认证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2023年01月 |
绿色建材下乡惠民行动领军企业 | 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工作推进组 | 2023年03月 |
2022年国家级绿色工厂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2023年03月 |
2023房建供应链综合实力TOP500首选供应商 | 中国房地产协会 | 2023年03月 |
中国品牌·典范100 | 《中国品牌》杂志社、中国品牌网 | 2023年05月 |
2023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 | 世界品牌实验室 | 2023年06月 |
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重点企业合作伙伴” | 全国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推进组 | 2023年06月 |
首届“福建慈善奖”爱心捐赠企业奖 | 福建省民政厅 | 2023年09月 |
入选中国上市公司乡村振兴“最佳实践案例”奖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 2023年10月 |
2023中国家居年度品牌优秀案例 | 乐居财经研究院 | 2023年12月 |
第十八届人民企业社会责任奖——绿色发展奖 | 人民网 | 2023年12月 |
第二十届人民匠心奖——人民匠心品牌奖 | 人民网 | 2023年12月 |
(三)研发优势
科技改变世界,创新驱动未来。公司秉持“极致健康、极致性能、极致应用”的研发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中心,以绿色创新和低碳环保为核心,研发新材料、新一代、新应用的“三新”产品。
公司搭建了完备的科研与技术研究体系,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创新
平台,还与中科院、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科研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聘请了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斯特拉斯堡大学杰马里·莱恩教授为首席技术顾问,邀请了中国科学院颜德岳院士为入站院士开展技术指导。公司总部研发中心面积达6,000㎡,配置有200多台高端科研设备,分析测试平台已形成八大分析技术学科领域,包括湿化学、光谱、色谱和质谱、物性分析、表面和界面、热分析和流变、显微分析以及环境试验,致力于配方剖析能力的深度开发与方法建立,为全公司技术研发和质量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技术保障。公司共参与了111项国家、行业等各项标准的制定,发表论文146篇,于2022年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012年8月,公司检测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成为CNAS认可实验室;2017年,公司莆田工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为全国第二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产品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绿色设计产品认证”;2018年,公司先后通过中国绿色产品认证、德国蓝天使认证、美国GREENGUARD金级认证,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为全国第二批绿色制造示范企业;2021年、2022年,公司部分产品通过“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碳足迹产品认证”,三棵树被评为福建省龙头企业。2023年1月,安徽三棵树入选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四川三棵树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大禹九鼎入选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名单。2023年10月,河北三棵树通过河北省绿色工厂认定,并入选河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公司通过长期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从创立之初的第一支“金叶漆”产品到目前涵盖涂料、防水、保温等多类别产品,从卖产品、卖服务,到卖“马上住”全屋定制服务,再到卖美好生活理念,满足全屋一站式绿色涂装需求。公司 “小森科创天然板”、高装饰高环保型艺术漆等产品,致力于从标准、技术、产品、色彩、服务五大维度,推动内墙从健康到“高性能+服务”再到美好生活方式的第三次革命;在外墙涂装上,三棵树围绕别墅外墙新建及翻新等项目,率先推出低碳及环境友好型仿石材料(天彩石、恒彩石、真石岩片漆、质感漆),实现原材料环保;在家装防水领域,公司首创植物油聚氨酯“健康家族”防水涂料,开发了低碳环保的长青筑系列防水卷材,进军光伏防水一体化市场,打造建筑屋面TPO光伏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面对建筑保温的痛点,三棵树创新研发零碳建筑节能技术,推出气凝胶隔热中涂,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及碳排放;实现建筑供暖的节能减排;在工业涂料领域,公司针对工业厂房、钢结构等防护需求,提供环保、安全、高性能、易施工的防护解决方案,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如港口机械,石油石化,新能源风电,基础设施等,并在北京冬奥会上涂装冬奥工程、冬奥奖牌,设计并喷涂短道速滑国家队参赛头盔、杭州亚运自行车队头盔;地面系统向绿色环保、一体化、功能化方向发展,七大专用应用系统,覆盖车库、厂房、商业领域,提供绿色地坪一体化涂装解决方案;在胶粘剂领域,公司坚持建筑胶与新能源工业胶双轮驱动,聚焦有机硅、环氧树脂、聚氨酯、聚乙酸乙烯乳液、丙烯酸等五大材料体系。在建筑胶版块,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建筑室内外全粘合系统一站式解决方案,形成了以美缝剂、硅酮胶、白胶、
发泡胶为核心,以MS胶、强力胶、干挂胶、免钉胶、热熔胶等为配套的、品类丰富的建筑胶粘剂产品体系;在室内装饰领域,公司率先推出“全屋美缝”概念,产品涵盖环氧真瓷、环氧彩砂、聚脲真瓷、聚脲彩砂、一砖一色调色定制美缝剂及多种防霉收边产品;在建筑密封领域,公司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力度,硅酮胶设备采用业内领先的全封闭、全自动、连续化、智能化生产线,产品涵盖建筑幕墙、门窗工程、中空玻璃加工、装配式建筑密封、室内装饰收边、广告展示等各种应用场景。同时,在新能源、工业胶版块,公司持续研发创新投入,探索并寻求在新能源、工业胶粘剂方面相关领先技术的研究与突破。
2018年,公司申报“健康+”标准体系下环保水性涂料及绿色涂装解决方案的开发与推广技术成果类项目,并以第一完成单位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21年,公司申报“健康型智能化数码涂装饰面科创板关键技术与集成”技术成果类项目,并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22年,公司申报“工业霉腐微生物高效防控技术及产业化”技术成果类项目,并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此外,公司还荣获建筑防水行业科学技术一等奖(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二等奖(植物油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三等奖(外漏植物油聚氨酯涂料)、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三等奖(硅烷改性聚合物防水涂料)等;自主研发的“胶合板用聚醋酸乙烯酯无醛胶黏剂”经中国林产工业协会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2023年1月,公司荣获(2022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生物基聚氨酯及其关键制造技术)和二等奖(蓝天保卫战配套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标准的制修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建立并持续更新了健康性能高于国际标准的“健康+”企业标准,首创气味检测方法,引领涂料行业健康标准的提升,致力于为用户带来美好产品和幸福生活。公司以产品创新带动工艺创新,高度关注产品的施工应用,加强涂料产品施工的应用研究,以16大细节施工部分标准化,实现外墙装饰材料全生命周期减碳。此外,针对产品的关键原材料,如改性树脂、钛白粉、乳液、功能助剂等,公司与上游合作商和高校、科研院所形成战略合作关系,组建联合实验室,在产品开发和应用方面进行联合技术攻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持续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不断升级合作伙伴画像,大力发展“年轻化、零售化、公司化”优质实力经销商队伍,公司内部专业团队对经销商合作伙伴持续赋能培训,提升其经营能效,通过推广复制盈利模式,大力扶持经销商经营发展,并通过销售服务团队,为经销商、分销商、服务商设立全市场营销网络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公司坚持数字化营销、智慧新零售、CRM会员营销等路径支撑全线电商业务发展,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形成了全渠道护城河。
公司推行终端形象品牌高端化,通过为经销商、服务商配送专业物料、升级门店形象等方式,大力协助合作伙伴开设以“自然、健康、绿色”为主题的形象统一的装修漆、仿石漆、
防水涂料、胶黏剂、艺术漆和马上住社区服务店等,打造公司高端品牌形象。目前,公司营销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省级行政区划单位的主要城市、直辖市、一线及新一线城市,并深耕地、县、乡镇级市场,进驻各区域前列建材商圈,并与红星、居然等连锁家居卖场和头部装饰公司、物业集团形成VIP级战略合作。公司坚持零售高端转型升级,通过布局和推动经销商线上云店、智慧商城、设计师APP等项目发展数字化新零售业务;借助后冬奥势能,开展全渠道整合营销,大力组织全国性、区域性以及行业头部品牌的联盟动销活动,并形成了517健康涂料节、618美好生活节等一系列具备全国及行业影响的品牌活动IP,利用上下游的品类关联精准获客,让更多消费者认知、体验、认可三棵树健康涂料和“马上住”一站式服务。
(五)供应链优势
公司始终以构建“多、快、好、省”智能生态供应链为宗旨,致力于打造行业最佳供应链体系,通过布局安全、迅捷、柔性的供应链网络,构建高效率、最优成本的生产交付竞争优势,推进卓越智能制造系统建设,精益生产,节能减排,推进以用户361°满意度为核心的数字化供应链系统建设,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公司前瞻性评估新建工厂、新建产线网络规划及布局,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生态化园区。同时,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生产、智能制造,通过存量工厂产线升级迭代、新生产基地工业4.0设计、导入创新工艺项目等关键举措深化精益理念;公司升级安环管理体系,打造智慧天眼管理信息系统,联通CRM、ERP、MES、PDM、WMS、TMS等系统,规划智能立库建设,实现供应链全产业链信息交互管理。
公司将生态战略融入企业管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创新发展格局,拥有2个国家级绿色工厂(莆田、四川)、1个省级绿色工厂(安徽),安徽工厂、河北工厂、湖北工厂厂房光伏屋顶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其它工厂陆续在规划评估中。公司重视绿色生态系统的打造,加大除尘除气、污水处理、烟气治理、废气检测等环保设备、系统投入,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完成产品碳足迹认证和碳排放核查,一起助力“碳中和”。公司着力实现全流程的绿色制造,打造绿色环保的产品,同时要求上下游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均具有国家环保资质,确保全供应链生产与交付的绿色环保低耗能。
(六)服务优势
1、为消费者提供“马上住”一站式涂刷服务
“马上住”服务以用户体验为核心,构建“产品+服务”的美好生活交付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三棵树“健康+”全系列产品及配套辅料体系产品,同时更为消费者提供省心省力、8小时净味住新家的一站式感动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墙面涂装、艺术漆、全屋美缝、外墙涂装等八大核心业务,在消费者联通端,构建以精准引流、官网、小程序、美团云店、天猫、京东、公众号、抖音等线上获客矩阵;同时围绕社区商圈,以马上住社区店为载体,构建三棵树社
区销售网络,精准触达消费者。公司着力实现线上线下全域联通,不断搭建内容营销矩阵,全面触达消费者。在交付能力构建端,通过打造“筑梦平台”,为团队提供服务培训、认证体系开创成长新通道,并搭建了“云管家”管理系统,建立工地可视化模式,可持续地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感动服务。
2、积极推进361°服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超越客户的期望”的服务理念,持续推进并完善361°服务体系,包含项目服务体系、投标服务体系、订单服务体系、物流服务体系、应用技术服务体系、各职能组服务体系、绿色通道服务标准,并持续推动公司由单一涂料生产商向“涂料+服务咨询+施工服务”的综合服务商转变。在工程领域,从提供单一产品转向提供“涂料、防水、保温、地坪、基辅材、工程板材、工业漆”七位一体化的产品集成解决方案,并通过361°服务体系极大地提升工程客户的满意度。
(七)数字化转型优势
公司始终致力于推动IT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我们坚持“数据重构商业、流量改写未来、互联创建平台”的数智化理念,紧密围绕产销一体化战略,以业财一体化为指导思想,实施了“营销数字化、供应链数字化、财务数字化”三大核心战略举措,规划了62个数字化转型专项项目,2023年启动实施28个数字化转型专项项目,以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全面落地和深入推进。
公司打造了符合三棵树特色的客户关系系统,实现经销商信息化能力全覆盖,打通信息流和价值链。以工业4.0为目标,公司不断深化供应链信息化,打造智慧供应链,构建了一个以始为终的高效业务闭环。2015年4月,公司成为全国首批200家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之一;2017年,公司成为“两化”融合质量标杆企业;2019年,公司通过智能制造平台的落地实施,实现了“端到端”业务处理的全面在线化;2021年,公司完成统一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实现全面一体化管理,并构建了统一的经销商管理平台。凭借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卓越表现,公司于2022年荣获“2022中国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奖”,并因其数字化供应链中“可视化和透明化的订单交付闭环能力”被国家工信部提名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
(八)人才优势
人才是第一资源。公司通过稳定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全面的福利政策以及完善的培训认证体系,不断激发员工劳动积极性,提升职业能力,增强企业凝聚力。公司开展多期员工持股计划,强化对员工的长期激励效果,实现公司与员工财富共创、成果共享;公司始终重视对人才的培养,打造出“新员工百日成才计划”、“大学生育树训练营”、“人才池培训”、“博士成长计划”、“清华大学高级研修班”、“人文教育”、“名校名师讲坛”等多个品牌工程和精品项目,着力打造兼具国际化视野和专业素养的人才队伍;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职业技能
等级认证和技能竞赛体系,强化技能人才培育建设工作,不断优化产业人才成长渠道,成功举办首届“国漆国匠——三棵树全国建筑涂装职业技能大赛”,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选拔技能人才参与全国艺术涂料涂装职业技能大赛(国家二类赛),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公司拥有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业内优秀的人才不断加入。同时,公司秉承与合作伙伴共赢的初心,在报告期内开展了合作伙伴“企业文化培训班”、“新客户总裁班”、“财富论坛”等,从企业文化、团队管理、盈利模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帮扶客户,持续优化合作伙伴赋能体系,实现共同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7,568.46万元,同比增长10.03%;因本年人员投入及市场推广活动引起的费用增加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7,54.10万元、4,403.4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47.33%、80.1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475,684,639.07 | 11,338,365,515.21 | 10.03 |
营业成本 | 8,544,726,636.36 | 8,061,734,694.19 | 5.99 |
销售费用 | 2,123,663,193.43 | 1,730,046,272.40 | 22.75 |
管理费用 | 678,295,892.76 | 535,972,362.45 | 26.55 |
财务费用 | 174,339,645.90 | 137,071,368.09 | 27.19 |
研发费用 | 289,345,811.37 | 263,212,719.58 | 9.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8,060,752.22 | 955,993,805.66 | 47.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166,048.95 | -1,093,047,107.2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547,980.07 | 194,147,225.78 | -354.7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渠道拓展带来的主营业务产品销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营业成本增加及采购价格下降带来的营业成本减少综合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职工薪酬、广告及宣传费、差旅费等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等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完工项目的贷款利息费用化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加大高端产品的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在建工程款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偿还的借款及利息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主要来源是渠道拓展带来的主营业务产品销量增加;主营业务成本增加的原因主要由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营业成本增加及采购价格下降带来的营业成本减少构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精细化工 | 10,536,299,885.26 | 6,902,688,600.51 | 34.49 | 14.57 | 12.14 | 增加1.42个百分点 |
防水卷材 | 1,256,730,990.26 | 1,065,116,195.26 | 15.25 | 26.91 | 24.96 | 增加1.32个百分点 |
建筑装饰 | 439,209,889.98 | 398,269,338.14 | 9.32 | -39.42 | -43.84 | 增加7.1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家装墙面漆 | 2,631,743,456.96 | 1,376,653,976.53 | 47.69 | 2.58 | -4.27 | 增加3.74个百分点 |
工程墙面漆 | 4,675,736,191.05 | 2,893,120,366.23 | 38.12 | 9.52 | 5.14 | 增加2.58个百分点 |
家装木器漆 | 9,142,409.85 | 5,114,738.47 | 44.05 | -12.91 | -7.84 | 减少3.08个百分点 |
工业木器漆 | 34,621,573.65 | 26,344,605.27 | 23.91 | -22.37 | -21.32 | 减少1.02个百分点 |
胶黏剂 | 761,031,651.24 | 583,015,143.36 | 23.39 | 29.49 | 29.01 | 增加0.29个百分点 |
基材与辅材 | 2,424,024,602.51 | 2,018,439,770.65 | 16.73 | 41.02 | 36.86 | 增加2.53个百分点 |
防水卷材 | 1,256,730,990.26 | 1,065,116,195.26 | 15.25 | 26.91 | 24.96 | 增加1.32个百分点 |
装饰施工 | 439,209,889.98 | 398,269,338.14 | 9.32 | -39.42 | -43.84 | 增加7.1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 | 5,566,878,913.82 | 3,795,409,160.32 | 31.82 | 13.11 | 11.70 | 增加0.86个百分点 |
华中 | 1,672,266,479.58 | 1,144,937,770.45 | 31.53 | 8.60 | 7.39 | 增加0.77个百分点 |
华南 | 1,577,624,481.66 | 1,106,530,180.65 | 29.86 | 9.58 | 2.60 | 增加4.77个百分点 |
华北 | 1,202,693,496.43 | 810,931,608.72 | 32.57 | 16.22 | 3.91 | 增加7.99个百分点 |
东北 | 249,440,611.14 | 185,280,465.51 | 25.72 | 9.10 | 5.19 | 增加2.76个百分点 |
西南 | 1,369,207,103.78 | 913,029,138.30 | 33.32 | 5.93 | 2.42 | 增加2.28个百分点 |
西北 | 594,129,679.09 | 409,955,809.96 | 31.00 | 30.85 | 25.58 | 增加2.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模式 | 10,168,696,432.37 | 6,708,965,304.91 | 34.02 | 18.29 | 16.78 | 增加0.85个百分点 |
直销模式 | 2,063,544,333.13 | 1,657,108,829.00 | 19.70 | -10.87 | -15.97 | 增加4.8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12.1%,主要是基材与辅材、胶黏剂、防水卷材、工程墙面漆较上年分别增长了41.02%,29.49%,26.91%,9.52%所致。
2、2023年家装墙面漆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2.58%,主要是公司拓展新渠道、加大推广投入和促销、加强分销渠道管理所致。基材与辅材、胶黏剂、防水卷材、工程墙面漆较上年分别增长了41.02%,29.49%,26.91%,9.52%,主要是公司加大市场开拓,销售收入高速增长所致。
3、2023年装饰施工销售收入同比下降39.42%,主要是公司主动调整装饰施工业务。家装木器漆、工业木器漆销售收入同比分别下降12.91%、22.37%,主要是公司在水性和UV等环保化方面进行调整所致。
4、2023年防水涂料销售收入92,384.02万元,根据销售场景分别计入家装墙面漆16,245.20万元、工程墙面漆35,179.19万元、基材和辅材40,959.63万元。
5、2023年公司西北、华北、华东、华南、东北、华中、西南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30.85%、16.22%、13.11%、9.58%、9.1%、8.60%、5.93%,主要是随着公司在该地区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加强,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市场销量也随之提升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家装墙面漆 | 吨 | 427,854.54 | 434,559.21 | 13,718.16 | -3.91 | 3.25 | -43.29 |
工程墙面漆 | 吨 | 1,205,866.95 | 1,185,010.20 | 13,352.57 | 22.22 | 22.88 | 1.72 |
家装木器漆 | 吨 | 251.80 | 223.78 | 56.43 | -14.05 | -11.15 | -35.88 |
工业木器漆 | 吨 | 2,340.63 | 1,963.46 | 112.13 | -11.39 | -12.71 | -41.15 |
胶黏剂 | 吨 | 43,891.97 | 61,203.79 | 1,330.08 | 27.79 | 33.55 | 31.56 |
基材与辅材 | 吨 | 407,782.39 | 1,984,564.28 | 25,629.11 | 47.18 | 63.22 | 105.52 |
防水卷材 | 平方米 | 92,257,689.27 | 82,073,004.86 | 4,678,037.87 | 36.37 | 30.09 | 96.52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胶黏剂、基辅材、防水卷材产销量增长较快的原因是公司加大了上述业务的市场开拓,相关产品销量增长。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精细化工 | 材料成本 | 5,971,821,177.45 | 86.51 | 5,337,911,176.20 | 86.72 | 11.88 | 产量增加 |
制造费用 | 203,295,078.71 | 2.95 | 176,372,771.71 | 2.87 | 15.26 | 产量增加 | |
直接人工 | 147,604,969.46 | 2.14 | 131,990,727.03 | 2.14 | 11.83 | 产量增加 | |
运费 | 579,967,374.89 | 8.40 | 509,085,367.60 | 8.27 | 13.92 | 销量增加 | |
防水卷材 | 材料成本 | 923,195,845.57 | 86.68 | 740,259,469.72 | 86.85 | 24.71 | 产量增加 |
制造费用 | 52,293,114.99 | 4.91 | 42,808,962.42 | 5.02 | 22.15 | 产量增加 | |
直接人工 | 21,871,982.68 | 2.05 | 17,237,589.18 | 2.02 | 26.89 | 产量增加 | |
运费 | 67,755,252.02 | 6.36 | 52,081,754.89 | 6.11 | 30.09 | 销量增加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家装墙面漆 | 材料成本 | 1,209,010,560.84 | 87.82 | 1,276,785,525.84 | 88.79 | -5.31 | 产量减少、原料价格下降 |
制造费用 | 33,548,670.24 | 2.44 | 33,584,798.94 | 2.34 | -0.11 | 产量减少 | |
直接人工 | 19,796,458.31 | 1.44 | 20,132,471.82 | 1.40 | -1.67 | 产量减少 | |
运费 | 114,298,287.14 | 8.30 | 107,492,382.99 | 7.48 | 6.33 | 销量增加 | |
工程墙面漆 | 材料成本 | 2,417,783,096.72 | 83.57 | 2,326,678,910.04 | 84.56 | 3.92 | 产量增加、原材料价格下降 |
制造费用 | 125,457,480.34 | 4.34 | 109,230,270.61 | 3.97 | 14.86 | 产量增加 | |
直接人工 | 99,890,034.49 | 3.45 | 91,248,298.18 | 3.32 | 9.47 | 产量增加 | |
运费 | 249,989,754.68 | 8.64 | 224,479,797.79 | 8.16 | 11.36 | 销量增加 | |
家装木器漆 | 材料成本 | 4,480,969.03 | 87.61 | 4,894,270.63 | 88.19 | -8.44 | 产量减少 |
制造费用 | 152,644.45 | 2.98 | 162,126.90 | 2.92 | -5.85 | 产量减少 | |
直接人工 | 184,773.80 | 3.61 | 190,341.27 | 3.43 | -2.92 | 产量减少 | |
运费 | 296,351.19 | 5.79 | 303,232.96 | 5.46 | -2.27 | 销量减少 | |
工业木器漆 | 材料成本 | 23,167,532.41 | 87.94 | 29,583,367.28 | 88.35 | -21.69 | 产量减少 |
制造费用 | 1,002,818.21 | 3.81 | 1,379,759.08 | 4.12 | -27.32 | 产量减少 | |
直接人工 | 1,031,491.70 | 3.92 | 1,158,270.75 | 3.46 | -10.95 | 产量减少 | |
运费 | 1,142,762.95 | 4.34 | 1,362,032.70 | 4.07 | -16.10 | 销量减少 | |
胶粘剂 | 材料成本 | 543,367,856.71 | 93.20 | 421,166,797.72 | 93.19 | 29.01 | 产量增加 |
制造费用 | 13,738,542.06 | 2.36 | 10,810,089.05 | 2.39 | 27.09 | 产量增加 | |
直接人工 | 6,549,167.20 | 1.12 | 5,393,084.05 | 1.19 | 21.44 | 产量增加 | |
运费 | 19,359,577.39 | 3.32 | 14,552,407.17 | 3.22 | 33.03 | 销量增加 | |
基材和辅材 | 材料成本 | 1,774,011,161.74 | 87.89 | 1,278,802,304.69 | 86.71 | 38.72 | 产量增加 |
制造费用 | 29,394,923.41 | 1.46 | 21,205,727.13 | 1.44 | 38.62 | 产量增加 | |
直接人工 | 20,153,043.96 | 1.00 | 13,868,260.96 | 0.94 | 45.32 | 产量增加 | |
运费 | 194,880,641.54 | 9.66 | 160,895,513.99 | 10.91 | 21.12 | 销量增加 | |
防水卷材 | 材料成本 | 923,195,845.57 | 86.68 | 740,259,469.72 | 86.85 | 24.71 | 产量增加 |
制造费用 | 52,293,114.99 | 4.91 | 42,808,962.42 | 5.02 | 22.15 | 产量增加 | |
直接人工 | 21,871,982.68 | 2.05 | 17,237,589.18 | 2.02 | 26.89 | 产量增加 | |
运费 | 67,755,252.02 | 6.36 | 52,081,754.89 | 6.11 | 30.09 | 销量增加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建筑装饰业务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920.9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9,826.93万元,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3.59%、4.76%。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7,084.0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7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9,245.6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0.0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2,123,663,193.43 | 1,730,046,272.40 | 22.75 |
管理费用 | 678,295,892.76 | 535,972,362.45 | 26.55 |
财务费用 | 174,339,645.90 | 137,071,368.09 | 27.19 |
研发费用 | 289,345,811.37 | 263,212,719.58 | 9.93 |
1、销售费用同比上升22.75%,主要是职工薪酬、广告及宣传费、差旅费等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同比上升26.55%,主要是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等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7.19%,主要是完工项目的贷款利息费用化增加所致;
4、研发费用同比上升9.93%,主要是公司加大高端产品的研发投入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8,934.5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28,934.5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3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69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0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9 |
硕士研究生 | 43 |
本科 | 276 |
专科 | 156 |
高中及以下 | 20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6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9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1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4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共计28,934.58万元,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2.32%。主要是公司持续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及应用投入所致。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8,060,752.22 | 955,993,805.66 | 47.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166,048.95 | -1,093,047,107.2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547,980.07 | 194,147,225.78 | -354.73 |
1、20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7.29%,主要是本期收到货款增加所致;
2、20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流出491,881,058.31元,主要是本期支付在建工程款减少所致;
3、20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54.73%,主要是本期偿还的借款及利息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收益较上期增加51.18%,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 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 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71,224.63 | 12.11 | 106,413.77 | 7.73 | 60.90 | 主要是本期收到货款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1.58 | 0.01 | 5,297.79 | 0.39 | -97.14 | 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票据 | 2,922.23 | 0.21 | 10,785.26 | 0.78 | -72.91 | 主要是商票逾期转应收账款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9.77 | 0.10 | 5,189.00 | 0.38 | -72.06 | 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所致 |
预付账款 | 14,689.05 | 1.04 | 8,420.61 | 0.61 | 74.44 | 主要是收入规模增加备货支付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8,612.89 | 2.02 | 12,060.86 | 0.88 | 137.24 | 主要是待认证进项税额和预缴所得税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42,213.76 | 2.99 | 111,039.06 | 8.07 | -61.98 | 主要是工厂建设项目转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5,139.51 | 0.36 | 7,727.78 | 0.56 | -33.49 | 主要是部分租赁到期及折旧计提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316.66 | 4.48 | 45,526.26 | 3.31 | 39.08 | 主要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380.26 | 1.94 | 16,660.84 | 1.21 | 64.34 | 主要是预付购房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243,023.14 | 17.19 | 158,283.89 | 11.50 | 53.54 | 主要是使用票据结算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30,521.72 | 2.16 | 17,278.45 | 1.26 | 76.65 | 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9,448.40 | 1.38 | 11,103.78 | 0.81 | 75.15 | 主要是经营盈利计提税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630.62 | 0.33 | 2,877.39 | 0.21 | 60.93 | 主要是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汇票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2,295.18 | 0.16 | 4,295.71 | 0.31 | -46.57 | 主要是部分租赁到期及支付租金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13,175.72 | 0.93 | 24,859.57 | 1.81 | -47.00 | 主要是支付融资租赁本息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00.78 | 0.21 | 2,121.51 | 0.15 | 41.45 | 主要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使用权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372,620.7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涂料(墙面涂料)、防水材料、地坪材料、木器涂料、保温材料及保温一体化板、基辅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从事行业归属于“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中“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之“C2641涂料制造”;根据《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属于“3.3.7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项下的“3.3.7.1涂料制造”。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随着环保要求的提升,我国发布了一系列引导、推动绿色建材实施与推广的政策文件,国家高度重视绿色建材的发展,推动行业迈向可持续发展新征程。报告期内,我国陆续发布的与建筑材料有关的行业政策如下:
2023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其中提到: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动玻璃、陶瓷等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质。
2023年3月9日,工信部、住建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在2022年已批复第一批试点地区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发展需求和实际,再选择第二批5个左右试点地区开展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应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双碳”目标,全面推进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成为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重点企业合作伙伴”,将绿色低碳深入贯彻到公司研发、生产、供应等诸多方面。
2023年3月22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推进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并于2023年3月27日联合组织召开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府带头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逐步在全社会形成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202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并于同年7月2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023年6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有关制度的实行有助于解决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问题。
2023年6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会议指出,家居消费涉及领域多、上下游链条长、规模体量大,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提振,有利于带动居民消费增长和经济恢复。政策鼓励企业提供更多个性化、定制化家居商品。同年7月12日,商务部等13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年8月15日,工信部印发《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实施意见》,旨在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2023年8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扩大内需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投资、优供给、扩消费,加快建材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及绿色化发展水平,促进建材行业质和量的提升。
2023年9月28日,北京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的通告》,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生产、销售行为,降低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推动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发挥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对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支撑。鼓励龙头企业根据行业发展水平和企业自身实际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推动供应链整体绿色低碳转型。
2024年1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3年12月27日)》,势必全面深入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化。国家双碳战略的实施、美丽中国建设的推动,为涂料建材行业带来建筑节能改造、屋面光伏、新能源工业涂料、绿色建材下乡等市场机遇。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为墙面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和防水卷材,在工程领域打造内外墙涂料、防水、保温、工业涂料、地坪、家居新材料、基辅材、施工服务为一体的绿色建材一站式集成系统,在零售领域打造乳胶漆、艺术漆、仿石漆、胶黏剂、基辅材、防水涂料、小森板“七位一体”产品和马上住服务的美好生活解决方案。
我国涂料行业中,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众多,但行业集中度仍较低,市场较为分散、竞争较为激烈。近年来,在环保要求趋严、消费水平升级的驱动下,绿色、低碳、创新、高质量发展成为涂料行业的主旋律,优质渠道拓展的重要性也日渐突出。
在国家“双碳”顶层设计的指引下,绿色制造、建筑节能、减污降碳和高质量发展是建筑涂料未来发展重点,中小涂料企业在绿色建材技术升级、加大研发扩展新赛道、品牌知名度提升、降低生产成本、人均效能方面较龙头涂料企业均有不足,行业集中度将会更快速地提升,行业内企业并购将日益增多。从行业发展经验来看,我国涂料企业正处于整合发展阶段。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市场整合不可避免,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市场份额将逐步向实力较强的品牌企业集中,而小型下游涂装企业数量将进一步减少,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作为具备较高品牌知名度、较强研发实力和较大产能规模的国内龙头企业,将在行业集中度提升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自身市场份额,巩固市场地位,仍处在战略发展机遇期。从涂料产业链来看,2023年尽管需求端呈现出一定程度改善,但整体仍以缓慢复苏为主基调。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为99,8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7.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为72,4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2%。
从行业盈利情况来看,2023年涂料行业上游主要原材料成本明显下降,行业利润回升。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中国涂料工业总产量3,577.2万吨,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4.5%;主营业务收入4,044.8亿元,同比下降4.5%;利润总额237.4亿元,同比增长9.5%。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主要采取以销定产、自行生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货情况、通过自有的生产设备、自主组织安排生产。公司每年年初由运营中心根据上年生产销售情况以及事业部销售预算制定当年生产计划,并根据历年每月销售情况制定分月生产计划,每月再根据当月客户订货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建筑涂料的客户分为工程客户和家庭消费者,前者采用直销与经销模式,与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工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后者采用经销商模式,通过发展及稳定对地域环境和市场较为熟悉的优质经销商,提高对家庭消费者的区域覆盖能力。
木器涂料的下游主要包括木质家具行业、木地板行业、装修装饰行业等企业用户,以及普通家庭用户。因此,其经营模式与建筑涂料的经营模式类似。
公司建筑防水材料销售和防水施工的下游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行业、公建等。因此,其经营模式与建筑涂料的经营模式类似。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墙面涂料 | 精细化工 | 乳液、钛白粉、碳酸钙、高岭土、助剂 | 建筑内外墙面装饰 | 原材料、人工及物流费用 |
木器涂料 | 精细化工 | 树脂、溶剂、固化剂、单体 | 木器、家具表面涂装 | 原材料、人工及物流费用 |
胶粘剂 | 精细化工 | 氯丁橡胶、树脂、溶剂 | 装饰、装修材料粘结 | 原材料、人工及物流费用 |
防水卷材 | 非精细化工 | 沥青、高分子材料、胎基布、改性剂 | 建筑平、立面防水 | 原材料、人工及物流费用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倡导环保发展理念,以“自然、健康、绿色”为品牌核心价值,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环保、健康的涂料产品。为满足环保涂料产品的市场需求、巩固并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强在健康环保产品研发、先进设备购置、高端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激励等方面大力投入,2023年研发投入共计28,934.58万元,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2.32%。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探索和完善自主创新投入体系,建立和完善《技术与产品项目立项制度》《新品研发流程》《配方更改流程》《冬夏季配方切换管理制度》《三棵树产品对标制度》《控制配方质量事故考核管理制度》《原材料管控制度》《三棵树新材料自产管理制度》《三棵树全球研发中心分析测试资源共享制度》《三棵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三棵树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三棵树外联项目申报管理制度》《三棵树联营工厂质量管理标准化》《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努力充实技术积累,对研发工作形成了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建立了快速反应的研发团队和研发体制,缩短了新产品的开发周期,提高了新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了公司的生产效率。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130件,新增授权专利92件,其中发明专利28件、实用新型38件、外观专利26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有效专利753件。
公司着重致力于涂料行业核心技术的攻关,突破产业上下游的技术壁垒,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加强对PUD分散体、功能型丙烯酸乳液、特种环氧树脂及其固化剂、改性多元醇等多种高性能树脂及中间体的研发力度,在降低产品成本的同时也可保障核心原材料的质量管控,形成从源头到成品完整生产闭环,从而降低公司的采购风险。
此外,公司已上市臻岩石、臻彩石、臻金石、工程艺术漆冰晶石、聚脲系列美缝剂、隔热反射乳胶漆、热反射隔热砂彩漆、隔热轻质砂浆、环保健康型全体系水性地坪涂料、植物油聚氨酯地坪、模塑聚苯板、绿盾无机保温膏料、气凝胶保温膏料、植物油聚氨酯防水涂料等多个绿色产品;在工业涂料领域推出环氧玻璃鳞片漆,配合三棵树对风电市场的开拓,填补三棵树在海上风电重防腐领域特别是浪溅区和浸没区的产品空白;提供新能源动力电池胶黏剂解决方案,开发导热结构胶、导热灌封胶和隔热灌封胶等一系列产品,助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热管理,保障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赛道,研发出高性能动力电池包防火涂料、新能源汽车阻尼降噪涂料LASD、底盘装甲涂料、汽车结构胶等等一系列高性能工业涂料产品,着力推动工业涂料领域的业务增长。
公司在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积极推行“产学研”一体化。近年来除与拜耳、陶氏化学、巴斯夫、杜邦、万华化学、龙蟒佰利联等国内外化工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外,还聘请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杰马里?莱恩教授担任公司技术顾问,邀请中国科学院颜德岳院士为入站院士。此外,公司还与中科院、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国内多家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使得公司能够时刻了解国内外涂料行业的科研成果与技术动态,掌握世界先进技术信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目前进展 |
无机不燃真石漆的研究与应用 | 已完成结题 |
室内装修用有机硅密封胶的研究与应用 | 已完成结题 |
优易施轻质抹灰石膏的研究 | 已完成结题 |
工程内墙低光泽产品开发 | 已完成结题 |
水性瓷砖玻璃漆的研究 | 已完成结题 |
金工石多彩漆产品开发 | 已完成结题 |
璎珞羽绒艺术漆的研究 | 已完成结题 |
低添加弹性哑光外墙漆的研究 | 已完成结题 |
悠享居金装竹炭抗甲醛抗菌六合一墙面漆的研究 | 已完成结题 |
非沥青基高分子膜基自粘防水卷材的研究 | 已完成结题 |
刨花板、密度板专用聚合物无醛胶的研发及应用 | 已完成结题 |
珍萃荷易净硅藻无添加三合一墙面漆的研究 | 中试阶段 |
净味多功能双组分界面剂的研发 | 已完成结题 |
三棵树大砖瓷砖胶的研发 | 已完成结题 |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配方研发 | 已完成结题 |
哑光抗污弹性外墙漆的研发 | 已完成结题 |
外墙净白涂料的研发 | 已完成结题 |
青云石艺术漆的研究与开发 | 已完成结题 |
天面红橡胶防水涂料的研究 | 已完成结题 |
臻岩石多彩漆的研究 | 配方开发优化 |
质感真石漆专用底漆的研究 | 已完成结题 |
水性长余辉发光涂料的关键技术和产业化研究 | 已完成结题 |
反射隔热一体板的开发 | 中试阶段 |
功能纳米材料在高性能除醛涂料中的应用及产业化研究 | 应用推广阶段 |
低成本建筑保温气凝胶制品研发与示范应用 | 中试阶段 |
砂彩麻石天彩石产品的研究与应用 | 已完成结题 |
内墙高涂布率产品的研究与应用 | 已完成结题 |
低voc美缝剂的研制及性能研究 | 已完成结题 |
防静电环氧自流平面漆的研发与应用 | 配方开发优化 |
柔韧性防水涂料 | 已完成结题 |
多功能环氧基美缝材料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配方开发优化 |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墙面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和防水卷材四个大类。各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分别如下:
1) 墙面涂料生产流程图
2)木器涂料生产流程图
3) 胶粘剂生产流程图
4) 防水卷材生产流程图
①改性沥青涂盖料配制工艺流程图
②预浸油配制工艺流程图
③成型生产工艺流程图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三棵树股份 (莆田工厂) | 墙面涂料41.5万吨/年 | 0 | |||
木器涂料3.2万吨/年 | 36 | ||||
胶黏剂3.35万吨/年 | 22 | ||||
天津三棵树 | 墙面涂料5万吨/年 | 121 | |||
河南三棵树 | 墙面涂料20万吨/年 | 59 | |||
包装罐300万个/年 | 129 | ||||
四川三棵树 | 墙面涂料59.4万吨/年 | 50 | |||
木器涂料3.14万吨/年 | 10 | ||||
腻子粉9万吨/年 | 42 | ||||
胶粘剂3万吨/年 | 36 | ||||
防水涂料1万吨/年 | 19 | ||||
防水卷材5200万平米/年 | 32 | ||||
包装罐1200万个/年 | 83 | ||||
保温一体化板300万平米/年 | 69 | ||||
安徽三棵树 | 墙面涂料82万吨/年 | 42 | |||
腻子粉30万吨/年 | 23 | ||||
胶粘剂及界面剂9.55万吨/年 | 30 | ||||
防水涂料21万吨/年 | 15 | ||||
防水卷材7746万平米/年 | 33 | 2,000万平米/年 | 3,704 | 2024.12 | |
包装罐3000万个/年 | 39 | ||||
生态板330万张/年 | 32 | ||||
保温一体化板600万平米/年 | 24 | ||||
EPS板30万平米/年 | 1 | ||||
美缝剂 1400万支/年 | 29 | ||||
水性工业漆及木器漆3.5万吨/年 | 3 | ||||
大禹九鼎、湖北九鼎 | 防水卷材10312万平米/年 | 44 | |||
防水涂料5.39万吨/年 | 70 | ||||
河北三棵树 | 墙面涂料51.5万吨/年 | 38 | |||
包装罐3000万个/年 | 29 | ||||
腻子粉16万吨/年 | 50 | ||||
界面剂0.5万吨/年 | 2 | ||||
防水涂料5.5万吨/年 | 18 | ||||
秀屿工厂 | 墙面涂料86万吨/年 | 42 | |||
秀屿工厂 | 腻子粉30万吨/年 | 6 | |||
秀屿工厂 | 防水涂料14.2万吨/年 | 16 | |||
秀屿工厂 | 瓷砖胶15万吨/年 | 0 | |||
秀屿工厂 | 包装罐6000万个/年 | 25 | |||
秀屿工厂 | 防水卷材4500万平米/年 | 9 | |||
湖北工厂 | 墙面涂料63万吨/年 | 27 | |||
湖北工厂 | 防水涂料5万吨/年 | 22 | |||
湖北工厂 | 包装罐2000万个/年 | 37 | |||
湖北工厂 | 腻子粉32万吨/年 | 8 |
富达新材 | 岩棉15万吨/年 | 24 | |||
麦格美 | 岩棉板6万吨/年 | 54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增减情况如下:
1、2023年安徽工厂新车间投产,其中胶黏剂和界面剂产能由2022年的4.82万吨/年增加至
9.55万吨/年;防水涂料产能由2022年11.5万吨/年增加至21万吨/年;防水卷材产能由2022年3,400万平米/年增加至7,746万平米/年;生态板产能由180万张/年增加至330万张/年;新增EPS板产能30万平米/年;新增美缝剂产能1,400万支/年;新增水性工业漆和木器漆产能3.5万吨/年。
2、截至2023年12月底,安徽工厂防水卷材在建产能2,000万平米/年,预计2024年完工。
3、2023年秀屿工厂新车间投产,防水卷材产能4,500万平米/年。
4、2023年湖北工厂新车间投产,墙面涂料63万吨/年、防水涂料5万吨/年、包装罐2000万个/年、腻子粉32万吨/年。注:产能数据来源于公司环评报告,为设备的设计产能和单班倒生产。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乳液 | 自主采购 | 汇票/电汇 | -18 | 242,432 | 242,148 |
钛白粉 | 自主采购 | 汇票/电汇 | -11 | 32,493 | 32,893 |
颜填料 | 自主采购 | 汇票/电汇 | -14 | 1,229,277 | 1,231,331 |
助剂 | 自主采购 | 汇票/电汇 | -10 | 51,655 | 52,281 |
树脂 | 自主采购 | 汇票/电汇 | -18 | 9,161 | 9,075 |
溶剂 | 自主采购 | 汇票/电汇 | -11 | 15,951 | 15,746 |
单体 | 自主采购 | 汇票/电汇 | -37 | 3,075 | 3,192 |
沥青 | 自主采购 | 汇票/电汇 | -10 | 133,151 | 129,787 |
注:采购量、耗用量单位为吨。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营业成本下降41,725.80万元。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水 | 后付 | 电汇 | -11.42 | 75.96 | 75.96 |
电 | 后付 | 电汇 | -6.74 | 9,025.31 | 9,025.31 |
燃气 | 后付 | 电汇 | -0.15 | 938.52 | 938.52 |
注:采购量、耗用量单位为万吨/万度/万立方。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主营业务成本下降500.65万元。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精细化工 | 1,053,629.99 | 690,268.86 | 34.49 | 14.57 | 12.14 | 1.42 | 不适用 |
防水卷材 | 125,673.10 | 106,511.62 | 15.25 | 26.91 | 24.96 | 1.32 | 不适用 |
建筑装饰 | 43,920.99 | 39,826.93 | 9.32 | -39.42 | -43.84 | 7.15 | 不适用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经销 | 10,168,696,432.37 | 18.29 |
直销 | 2,063,544,333.13 | -10.87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涂料和胶粘剂等产成品属于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按照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即完工进度乘以合同总收入确认工程施工收入。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为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的生产线布局,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濮阳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在河南省濮阳市工业园区投资新建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8,551万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76,390万元,项目流动资金投资62,161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在河南濮阳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0 | 11,311.92 | 11,311.92 | 0 | 1,504,485.36 | 0 | 0 | 1,515,797.28 |
合计 | 0 | 11,311.92 | 11,311.92 | 0 | 1,504,485.36 | 0 | 0 | 1,515,797.2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 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四川三棵树 | 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他化学品(含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生产、销售;工具、辅助材料、建店物料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 | 100% | 31,000.00 | 167,522.61 | 55,055.54 | 5,292.90 |
河南三棵树 | 水性涂料、水基型胶粘剂及其他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销售 | 100% | 500.00 | 48,972.97 | 11,736.18 | 3,717.12 |
三棵树装饰 | 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筑材料批发;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 | 100% | 10,000.00 | 56,717.81 | -5,659.64 | -6,990.84 |
安徽三棵树 | 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及其他化工产品、包装物生产、销售;环保型微薄木装饰贴面板、人造板、硅酸钙板纤维水泥板装饰贴面板,地板,木制品、家具、厨具及其他装饰材料,其他木制品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家居用品设计,装饰装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装修五金配件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 | 100% | 31,000.00 | 255,115.93 | 81,974.81 | 12,792.65 |
秀屿三棵树 |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47,000.00 | 227,792.64 | 46,359.46 | -2,279.91 |
河北三棵树 | 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纸质、金属、塑料、木制包装容器生产、销售 | 100% | 30,000.00 | 139,916.75 | 42,014.37 | 7,266.34 |
三棵树防水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 100% | 20,000.00 | 114,671.39 | 1,425.61 | -7,288.11 |
一般项目:从事防水技术、建筑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等; 限分支机构经营:防水建筑材料制 | ||||||
上海春之葆 | 许可项目:美容服务;理发服务; 一般项目: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第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品的销售,美甲服务; 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 100% | 1,000.00 | 4,026.92 | -7,749.03 | -2,532.07 |
上海建筑材料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一般项目:涂料、五金产品、建材、胶粘剂、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人造板、装饰贴面板、木门、衣柜厨具、木制家具的销售 | 100% | 1,000.00 | 2,430.29 | -2,573.07 | -2,054.22 |
小森科技 |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人造板、装饰贴面板,木质地板、其它木制品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木门、衣柜厨具、木制家具的销售,原木的加工和销售,装饰材料的制造与销售 | 100% | 5,000.00 | 15,625.32 | 1,411.02 | -1,736.38 |
北京三棵树 | 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建材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的销售;装饰装潢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100% | 100.00 | 3,031.13 | -6,741.67 | -6,227.29 |
湖北三棵树 |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包装物生产、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 | 100% | 27,000.00 | 94,172.45 | 30,301.31 | 3,303.35 |
三棵树电商 | 互联网销售;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物清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 100% | 1,500.00 | 7,243.11 | -1,257.75 | -2,136.08 |
三棵树材料 | 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 | 100% | 50,000.00 | 514,063.00 | 29,029.24 | 20,100.04 |
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 | ||||||
大禹防漏 | 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试验发展;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 70% | 18,000.00 | 82,615.53 | 11,384.08 | -3,176.50 |
大禹九鼎 |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防水建筑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贸易;批发业 | 70% | 10,000.00 | 76,153.42 | 34,851.66 | 7,619.22 |
富达新材 | 岩棉制品、保温钉、网格布、保温砂浆、抗裂砂浆的生产及销售;玻璃棉制品、橡塑制品、硅酸铝制品的销售;保温工程施工 | 70% | 5,000.00 | 21,238.25 | 14,095.45 | -2,407.31 |
注:
1、以上为报告期内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主要子公司情况。
2、秀屿三棵树于2023年3月27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由原注册资本7,000万元增加至47,000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涂料建材格局正在发生深刻改变,一方面,行业存量博弈加剧,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主题,另一方面,从行业格局看,强者恒强态势显著。从整体看,涂料行业仍处在战略发展机遇期。
2、我国持续推动城镇化建设,国家新基建工程、新型城镇化、旧城改造、城市更新、保障房建设、乡村振兴等政策机遇将成为涂料需求新的增长点。同时,涂料企业的业务和品类多元化扩张步伐加速,不再局限于现有传统涂料业务,而是积极向其他涂料领域拓展,如新能源汽车、屋面光伏、风电行业等领域,行业增长动能更具多元化,发展潜力巨大。
3、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已是必由之路,密集出台的环保政策法规将有力推动行业的绿色发展,绿色、低碳、创新、高质量发展成为涂料行业主旋律。健康环保、节能减排的水性涂料、UV涂料将大面积替代油性涂料,新型涂料原材料(石墨烯)、UV板材等新产品、新技术给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成本较低、施工更简便、更安全的真石、质感涂料逐渐成为城市建筑外立面装饰的首选材料,逐步对大理石、瓷砖等高能耗建材进行替代。
4、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还在逐步增加的中等收入群体,中高收入人群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将带动消费向品质化、服务化、个性化升级。目前房地产精装化、住宅装配化正稳步推进,消费者对高端健康产品、个性化装饰产品、产品一站式、涂装一体化服务,将产生越来越多需求。涂料产品环保性、功能性、涂料涂装一体化发展趋势日益显现。
5、近年来,国潮兴起是中国经济的一大特色,新生代消费群体更认可民族品牌,几乎各行各业都是民族企业最好的发展时代。在建筑涂料领域,国产品牌厚积薄发,正逐步依托本土优势,在创新、产品、渠道、品牌、速度等方面,对外资品牌形成全方位冲击。随着民族涂料龙头竞争力的全面提升,一些外资品牌无法适应中国市场变化,选择淡出在华业务,民族品牌取代外资品牌的大趋势正在形成。
6、目前我国涂料行业格局仍十分分散,但随着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龙头企业在创新、环保、资金、人才、规模等方面的优势更加突出,市场占有率将加速提升。中小涂料企业因未达到规模效应、渠道不够完善、品牌知名度低、产品研发投入不足等不利因素影响而被市场逐步淘汰,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三棵树将继续坚持“健康、自然、绿色”的品牌理念、“以用户为中心、与合作者共赢、与奋斗者共享”的核心价值观、“让家更健康、让城市更美丽、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积极实践和推动绿色发展,践行“双碳”战略,不断开拓创新,从原料、配方、装备、工艺等方面着手,发展功能可靠、经久耐用、绿色环保的一系列产品,通过产品一站式、涂装一体化服务体系,奉献给每个家庭更为健康、环保的涂装产品,守护千家万户的美好生活,做有意义、有价值的事业,成为国内最具有竞争力的涂料品牌,并逐步形成纵向一体化、横向多元化的生态产业链大型建材企业公司,成为“全球十大涂料品牌”。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坚持文化引领,坚定发展信心,聚焦“渠道为王、降本增效、全面协同”三大主题,全面打赢“利润、品类、打井”三大战役。完成第五次企业文化升级,对外发布新版企业文化手册,指导企业经营管理,影响合作伙伴和员工;重点强化管理干部作风建设,通透认知、深刻践行企业文化,让优秀文化基因持续渗透基层;推动文化营销持续开展,加力文化培训商业化,持续文化赋能合作伙伴,打造文化影响力,建立三棵树文化生态圈。整体而言,2024年将以独有的道法自然生态文化,铸就三棵树人的使命和信仰,打造一支能打胜仗、打大仗、打硬仗的铁军队伍,持续提升三棵树特色文化在合作伙伴与行业中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2、持续以用户为中心,坚持为用户创造价值的导向,强化用户洞察,推进品牌定位升级。通过继续深化与故宫宫廷文化、奥运、世界冠军、大国工程等顶级IP合作和传播,打造“国漆国色”等品牌IP;进一步升级“健康+”标准,保持“为中国人做健康漆”的初心不变;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ESG体系建设,坚持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践行低碳可持续,同时以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持续在教育帮扶、资助贫困、环境美化等公益慈善事业发挥企业影响力和号召力,展现企业担当。
3、坚守绿色初心,解决行业应用痛点,专注实业、自主创新,实现高质量高速发展。公司将持续紧跟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产学研合作。不断优化研发创新奖励机制,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持续构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研发平台,加强“微创新”和“再创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持续优化数字化研发管理系统,完善研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研发效能评估模型,构建三棵树自驱自治的研发组织。
4、坚定不移推行高端零售转型战略,继续全渠道发力,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一方面继续巩固在三、四线城市及广大乡镇市场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在省会及一、二线核心城市及核心区域进行战略布局和深耕,加速提升品牌影响力;不断升级与合作伙伴的共创共享模式,打造协同共生机制,加大资源持续赋能,实现合伙伙伴可持续发展;继续发展电商渠道,完善线上全渠道覆盖体系,不断开拓新零售业务,电商新零售模式加速成长;继续完善零售“七位一体”产品体系建设,升级健康体验,持续深化色彩化、场景化、服务化,推动美好生活革命。
5、工程渠道由“产品一站式”、“涂装一体化”的产品服务体系向场景化解决方案转型。公司将推行全渠道战略,加快新渠道拓展,推进新渠道布局并补齐各渠道产品线及相关辅料、辅材,加强艺术漆、仿石产品等高毛利品类经营,夯实基辅材配套产品体系,完善工业漆、保温品类产品体系和防水修缮服务,完善工程绿色建材产品供应系统;加强施工工具、工艺创新,推广低成本易施工模式,完善产品服务体系。公司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实现产品闭环管理,加快市场推广速度,增强技术服务团队力量,扩展服务项目和品类,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经销商盈利能力。
6、供应链建设方面,公司将继续推进已投产工厂供应布局优化,对新建项目全面收尾并陆续实现产能爬坡,并继续开展新一轮工艺优化、技改挖潜工作,提升设备利用率及产出,并策略性开展新一轮“绿色布局最优网络”战略规划。完善“智能工厂+卫星工厂+联营厂”合理布局,助力提升公司产品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同时,联动公司总部与区域工厂,大力推进一站式齐套发货规划和实施,构建产品全品项快速交付能力,为客户提供一流的、超越竞品的生产配送服务,打造运营机制好、反应机制快、客户服务满意度高的供应链响应体系。同时,着力打造专精特新工厂、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助力节能减排;依托工艺标准、推动数字化工艺、智能工艺,提升工厂工艺水平,打造工艺精益制造过程管理,构建运营大数据体系,驱动制造工艺升级,推动智能精益化生产。
7、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围绕以SAP S4升级为核心,推进周边核心系统升级;围绕营销业务场景,推动业务流程变革;建设AI服务能力底座,提供AI服务能力,推进智能客服、智能运维等业务场景数字化升级。同时,通过低代码平台建设和技术中台迭代,推进技术架构升级,确保核心业务系统安全可控;推进数据治理及数据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主数据统一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入湖,强化数据模型和数据算法能力建设,结合数据中台能力,强化数据资产变现能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房地产调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用于各类建筑内外墙的墙面涂装,主要客户为地产商、建筑工程公司及家庭装修客户。基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受国家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国家调控政策的影响较大,若未来中国房地产市场需求及投资增速放缓乃至下滑,并传导至上游涂料企业,可能使公司的产品需求随之下降,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加强数字化营销网络建设及市场推广力度,通过丰富产品品类、延长产品线、提高产品品质及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此外,大量的存量房装修及二手房、家庭二次装修等旧改重涂业务的涂料市场需求占比日益提高,公司将不断开发新渠道、优化渠道并进行升级,以此成为涂料市场新的需求增长点。同时,公司加快由单一涂料生产商向“涂料+服务咨询+施工服务”的综合服务商转变,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美誉度。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辅材料有乳液、树脂、钛白粉、各类有机溶剂、包装物等,各类化工原料及包装物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如果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不能把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及时转移到下游客户,会存在因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主营业务成本增加、业绩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原辅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分析和预测,通过提升议价能力、建立采购战略合作伙伴、进行战略库存、提高集采管理水平等举措来应对原辅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此外,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对经销商盈利能力的增强,公司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逐步提升,公司将根据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适当地通过产品涨价等方式合理转移成本上涨压力。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近年来,公司的工程墙面涂料销售收入金额持续增长,而产品的客户包括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单一客户采购规模较大。公司按照房地产开发行业采购特点制定了工程墙面涂料客户信用政策,给予该类客户较高的信用额度和较长的信用账期。如果该类客户受房地产行业波动出现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客户授信评估流程和制度,合理评估客户偿债能力,减少坏账发生的风险。此外,公司进一步加强了销售回款管理,对销售队伍强化回款考核,提高客户回款及时率。
4、经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产品中家装墙面涂料和家装木器涂料主要通过公司的经销商网络进行销售,公司通过“扁平化”的策略进行经销网络布局,公司管理群体庞大的经销商网络,且要保证为其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这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公司对经销商的服务不到位或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大幅下滑,则存在经销商销售积极性下滑或经销商大量流失的风险,造成公司业绩增长乏力甚至下降的风险。应对措施:
为了管理规模日益庞大的经销商网络,公司配备了与之相适应的区域管理人员,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市场管理制度和成熟的经销商盈利模式。通过区域管理人员的网格化区域管理,强化了公司对经销商网络的服务能力,此外,公司部署了SFA、CRM(终端零售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提高了经销商网络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现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就公司治理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保证全体股东的信息对称。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规定,并有律师现场见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做到相互独立,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干预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没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地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的履行职责,本着从股东利益出发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
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运营能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 5月26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 5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9项议案,无被否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 10月30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 10月31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在河南濮阳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无被否决议案。5项议案,无被否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洪杰 | 董事长 总经理 | 男 | 57 | 2007年9月19日 | 2025年11月6日 | 252,272,259 | 353,181,163 | 100,908,904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51.36 | 否 |
林丽忠 | 董事 | 男 | 52 | 2007年9月19日 | 2025年11月6日 | 1,162,963 | 1,628,148 | 465,185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37.82 | 否 |
朱奇峰 | 财务总监 | 男 | 54 | 2011年6月30日 | 2025年11月6日 | 192,270 | 269,178 | 76,908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42.98 | 否 |
副总经理 | 2016年11月30日 | 2025年11月6日 | |||||||||
董事 | 2019年11月7日 | 2025年11月6日 | |||||||||
米粒 |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7年10月13日 | 2025年11月6日 | 115,424 | 161,594 | 46,17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39.48 | 否 |
董事 | 2019年11月7日 | 2025年11月6日 | |||||||||
于增彪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22年11月7日 | 2025年11月6日 | - | - | - | - | 15 | 否 |
高剑虹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2年11月7日 | 2025年11月6日 | - | - | - | - | 15 | 否 |
朱炎生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19年11月7日 | 2025年11月6日 | - | - | - | - | 15 | 否 |
彭永森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2016年1月22日 | 2025年11月6日 | 35,672 | 49,941 | 14,269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52.52 | 否 |
罗宇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5 | 2022年11月7日 | 2025年11月6日 | - | - | - | - | 120.23 | 否 |
赵富炜 | 监事 | 女 | 40 | 2022年11月7日 | 2025年11月6日 | 9,200 | 13,280 | 4,08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持 | 36.90 | 否 |
林德殿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08年12月2日 | 2025年11月6日 | 1,152,034 | 1,612,848 | 460,814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44.05 | 否 |
崔景焘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2年11月7日 | 2025年11月6日 | - | - | - | - | 232.02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54,939,822 | 356,916,152 | 101,976,330 | / | 1,202.3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洪杰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厦门大学EMBA、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工商管理硕士。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常委、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莆田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 |
林丽忠 | 曾任职于福建省莆田市化轻物资供应公司、莆田市三江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03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环境安全部总监。2007年9月19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
朱奇峰 | 曾任职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信达信托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产业投资基金。2011年加入公司,2011年6月30日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9年11月7日开始担任公司董事。 |
米粒 | 曾任职于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3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9年11月7日开始担任公司董事。 |
于增彪 | 现任北京汉林国际健康诊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中国成本研究会副会长、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历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导(2021年退休);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会计系主任。此外,还担任上市公司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SZ.300374)和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SH.688586)的独立董事,以及非上市公司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艾迪斯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曾兼任中国重汽、中信集团、昆仑银行、弘毅远方投资、青岛啤酒、中国阀门科技、中国电影等多家公司的独立董(监)事。2022年11月7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高剑虹 | 现任北京恒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SH.600528)独立董事。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平安富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恒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曾任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和光文化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宁夏天元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丝路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合伙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银行一部副主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银行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投资业务局副处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金融处副处长等职务。2022年11月7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朱炎生 | 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副主任、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SH.603209)独立董事、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SZ.301448)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曾任非上市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11月7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彭永森 | 曾任职于莆田糖厂、莆田金匙啤酒有限公司、永定金德啤酒有限公司、百威雪津(南昌)啤酒有限公司。201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质量总监,2016年1月22日至2022年11月6日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11月7日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罗宇 | 曾任职于铁岭市司法局,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大东区纪委监察委。202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监。2022年11月7日开始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赵富炜 |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莆田市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专家。201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环境安全部副总监。2022年11月7日开始担任公司监事。 |
林德殿 | 曾任职于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自2008年加入公司,2016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7日担任公司董事,2008年12月2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崔景焘 | 曾任职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工程漆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11月7日开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洪杰 | 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03月 | 2023年06月 |
福建循道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01月 | - | |
林丽忠 | 福建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10月 | -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07月 | - | |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1月 | - | |
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02月 | - | |
莆田三棵树涂料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02月 | - | |
莆田市禾三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02月 | - | |
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2年02月 | - | |
上海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06月 | - | |
朱奇峰 | 福建三棵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02月 | - |
林德殿 | 福建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6年10月 | - |
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12月 | - | |
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12月 | - | |
上海春之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04月 | - | |
北京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0年09月 | - | |
上海三棵树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06月 | - | |
上海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06月 | - | |
于增彪 | 北京汉林国际健康诊疗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 | - |
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9月 | 2024年09月 | |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 | 2024年10月 | |
艾迪斯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2月 | 2025年02月 |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9月 | 2025年09月 | |
高剑虹 | 北京恒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2月 | - |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03月 | 2026年03月 | |
北京平安富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05月 | - | |
恒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4月 | - | |
朱炎生 | 厦门大学 | 教授 | 1999年08月 | - |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1999年07月 | - |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1月 | 2026年01月 | |
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2023年12月 | |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2025年07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于增彪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共五家(包含本公司),其中在境内上市的公司未超过三家(包含本公司);朱炎生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共四家(包含本公司),其中在境内上市的公司未超过三家(包含本公司)。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内部董事(即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的任职 |
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担任董事职务的薪酬或津贴。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担任监事职务的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董事会审议并发放。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薪酬考核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股东大会审批确定。董事、监事不单独领取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本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上述人员2023年度薪酬均已支付完毕。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人民币1,202.36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2023年 03月20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 2023年 04月27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8、《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1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16、《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7、《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8、《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
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 2023年 07年28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
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 2023年 07月31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2023年 10月12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1、《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2、《关于在河南濮阳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1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
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 2023年 12月22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天桂(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洪杰 | 否 | 6 | 6 | 2 | 0 | 0 | 否 | 2 |
林丽忠 | 否 | 6 | 5 | 1 | 1 | 0 | 否 | 2 |
朱奇峰 | 否 | 6 | 6 | 2 | 0 | 0 | 否 | 1 |
米粒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2 |
于增彪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2 |
高剑虹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2 |
朱炎生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于增彪、高剑虹、林丽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朱炎生、于增彪、米粒 |
提名委员会 | 高剑虹、朱炎生、林丽忠 |
战略委员会 | 洪杰、朱奇峰、高剑虹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 04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7项议案。 | 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2023年 04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等2项议案。 | - |
2023年 07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审部2023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3项议案。 | - |
2023年 10月12日 | 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等5项议案。 | - |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 04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2023年 10月12日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四)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 04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关于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 -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 03月20日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2023年 04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等7项议案。 | - |
2023年 10月12日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关于在河南濮阳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1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22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83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698 |
销售人员 | 5,042 |
技术人员 | 1,301 |
财务人员 | 183 |
行政人员 | 608 |
合计 | 9,83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以上 | 364 |
本科 | 3,555 |
大专 | 3,022 |
大专以下 | 2,891 |
合计 | 9,832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的薪资结构是以员工的岗位工资制为主,以中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和特殊人才协议薪酬制为辅。在岗位工资的基础上,增加工龄工资、住房补贴、特殊岗位津贴、激励达成奖金等项目,构成了公司的全面薪酬体系。同时,公司通过全员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构建了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的薪酬体系。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学习成长中心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组织效能与人才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有效开展。在储备和关键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将更大力度促进提升,对外持续参加清华五道口、厦大等高校课程,对内优化“博士成长计划”“人才池”“玄奘之路(戈壁行)领导力实践营”等精品培训项目,为三棵树培养兼具国际化视野和专业素养的精英人才队伍。在提升员工胜任力方面,公司对技术、营销、财务、品牌、信息和人力资源专业人才进行专项培养,将业务力培训落实到个人,对新员工开展百日成才计划,对新晋升干部进行提升培训,加快实现角色转变,做到人人胜任。
同时,公司将继续专注行业人员技能水平提升,筹备举办第二届“国漆国匠-三棵树全国建筑涂装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带动行业整体工艺提升;对内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认证,考核并颁发人社部门许可的技能证书;公司也将持续与高校合作开展学历提升项目,满足员工继续教育需求。
公司坚持与合作伙伴共创共赢共生的理念,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赋能,将持续开展合作伙伴“企业文化培训班”“新客户总裁班”“清华大学高级研修班”,并结合业态发展新需求,开展新媒体新技术的技能应用培训,帮助其团队提升经营能力;在人才赋能方面,公司将加强产教融合,实现对内部和合作伙伴人才的精准储备补充,改善人才结构,助力升级转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898.05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
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6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84,321,996.96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3,541,022.61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8.59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84,321,996.96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8.59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02) |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4) |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45) |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46) |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47)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管理者履职情况、管理能力等要素,结合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将其与实际薪酬进行考核结算。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单位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推动有效运行,强化重大风险管理,重点围绕内控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通过以评促建,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环境的变化不断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优化和完善,为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提供了合理保证。2024年,公司将继续深化并健全风险导向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对现行内控体系进行全面监督评价、完善,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835.0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工厂)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防治重点监控企业,于2020年08月0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50300751385327E001V,并于2021年10月11日重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废水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与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L) | 是否超标 |
DW001 综合污水处理站排放口 | 经度:119°2′6″ 纬度:25°28′27″ | 排入闽中污水处理厂 | PH(无量纲) | 7.5 | 6~9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17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 | 500 | 达标 | |||
氨氮 | 0.323 | 45 | 达标 | ||||
总磷 | 0.1 | 8 | 达标 | ||||
总氮 | 3.67 | 70 | 达标 | ||||
石油类 | 2.53 | 20 | 达标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50 | 300 | 达标 | ||||
悬浮物 | 35.00 | 400 | 达标 |
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与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浓度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DA004 | 经度:119°8′26″ | 非甲烷总烃 | 12.82 | 100 | 达标 |
油性车间排放口 | 纬度:25°26′23″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颗粒物 | 未检出(<1.0) | GB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排放标准》表1及表3 | 3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未检出(<3) | 2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未检出(<3) | 200 | 达标 | ||||
苯 | 未检出(<0.004) | 1 | 达标 | ||||
苯系物 | 0.109 | 60 | 达标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核定排放总量(t/a) | 实际排放总量(t/a) | 是否超标 |
化学需氧量 | 4.534 | 0.204 | 达标 |
氨氮 | 0.584 | 0.02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6.555 | 0.491 | 达标 |
氮氧化物 | 4.972 | 0.640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26.048 | 1.649 | 达标 |
(2)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安徽工厂)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属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防治重点监控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1182MA2RAMDL4J001V。2022年08月11日重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废水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与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L) | 是否超标 |
DW001 北厂区综合污水处理排放口 | 经度:118°4′46.31″ 纬度:32°51′22.14″ | 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 PH(无量纲) | 7.4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 | 6~9 | 达标 |
化学需氧量 | 135 | ≤500 | 达标 | ||||
氨氮 | 18.1 | / | 达标 | ||||
悬浮物 | 87.33 | ≤400 | 达标 |
总磷 | 0.11 | 级标准 | / | 达标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57.5 | ≤100 | 达标 | ||||
石油类 | 1.71 | ≤30 | 达标 | ||||
DW008 南厂区综合污水处理排放口 | 经度:118°5′6.47″ 纬度:32°51′16.78″ | 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 PH(无量纲) | 8.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6~9 | 达标 |
化学需氧量 | 158.3 | ≤500 | 达标 | ||||
氨氮 | 1.32 | / | 达标 | ||||
悬浮物 | 16.33 | ≤400 | 达标 | ||||
总磷 | 0.2 | / | 达标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3.57 | ≤300 | 达标 | ||||
石 | <0.06 | ≤30 | 达标 |
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排放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综合车间北侧排气口 | 经度:118°4′46.31″ 纬度:32°51′22.14″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苯 | <0.004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 1 | 达标 |
苯系物 | 0.037 | 60 | 达标 | ||||
颗粒物 | <1.0 | 2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1.21 | 60 | 达标 | ||||
综合车南侧侧排气口 | 经度:118°4′46.31″ 纬度:32°51′22.14″ | 苯 | <0.004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 1 | 达标 | |
苯系物 | 0.023 | 60 | 达标 | ||||
颗粒物 | <1.0 | 2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2.19 | 60 | 达标 | ||||
RTO装置排气口 | 经度:118°4′46.31″ 纬度:32°51′22.14″ | 颗粒物 | <1.0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3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2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 | 5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4 | 150 | 达标 | ||||
苯 | <0.004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涂料 | 1 | 达标 | |||
苯系物 | <0.001 | 60 | 达标 |
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标准 | |||||||
非甲烷总烃 | 16.3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60 | 达标 | |||
制罐车间排气口 | 经度:118°4′46.31″ 纬度:32°51′22.14″ | 苯 | <0.004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 1 | 达标 | |
苯系物 | 0.055 | 60 | 达标 | ||||
颗粒物 | <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其他 | 12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6.03 | 120 | 达标 | ||||
防水卷材车间排气口 | 经度:118°4′46.31″ 纬度:32°51′22.14″ | 颗粒物 | <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其他 | 12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13.8 | 120 | 达标 | ||||
苯并[a]芘 | <0.00012 | 0.0003 | 达标 | ||||
沥青烟 | 4.83 | 40 | 达标 | ||||
导热油锅炉排气口 | 经度:118°4′46.31″ 纬度:32°51′22.14″ | 烟尘 | 7.1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 | 2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30 | 15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3 | 50 | 达标 | ||||
林格曼黑度 | <1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 | ≤1 | 达标 | |||
蒸汽锅炉排气口 | 经度:118°4′46.31″ 纬度:32°51′22.14″ | 烟尘 | 2.6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 | 2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3 | 5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23 | 150 | 达标 | ||||
林格曼黑度 | <1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 | ≤1 | 达标 | |||
家居新材料车间南侧排气口 | 经度:118°4′46.31″ 纬度:32°51′22.14″ | 颗粒物 | 1.9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 120 | 达标 | |
家居新材料车间西侧排气口 | 经度:118°4′46.31″ 纬度:32°51′22.14″ | 非甲烷总烃 | 6.4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其他 | 120 | 达标 |
烟尘 | 1.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 | 2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3 | 5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3 | 150 | 达标 | ||||
污水处理站排气口 | 经度:118°4′46.31″ 纬度:32°51′22.14″ | 非甲烷总烃 | 4.19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 60 | 达标 | |
氨 | 1.25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20米标准 | 8.7 | 达标 | |||
硫化氢 | 0.073 | 0.58 | 达标 |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296 | 4000 | 达标 | ||||
防水卷材车间二西侧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8°4′48.79″ 纬度:32°51′28.87″ | 颗粒物 | 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其他 | 3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4.48 | 70 | 达标 | ||||
防水卷材车间二北侧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8°4′50.16″ 纬度:32°51′29.02″ | 氮氧化物 | 7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 15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14.67 | 50 | 达标 | ||||
苯并[a]芘 | <0.000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其他 | 0.0003 | 达标 | |||
沥青烟 | <5.1 | 40 | 达标 | ||||
颗粒物 | 1.1 | 12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1.51 | 120 | 达标 | ||||
防水卷材车间二导热油炉排放口 | 经度:118°4′51.24″ 纬度:32°51′27.94″ | 林格曼黑度 | <1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 | ≤1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45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 15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4 | 50 | 达标 | ||||
颗粒物 | 1.8 | 20 | 达标 | ||||
涂料车间北侧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8°4′59.99″ 纬度:32°51′21.10″ | 颗粒物 | <1.0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标准 | 20 | 达标 | |
苯 | 0.099 | 1 | 达标 | ||||
苯系物 | 0.0048 | 60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1.44 | 60 | 达标 | ||||
涂料车间南侧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8°5′0.56″ 纬度:32°51′19.80″ | 颗粒物 | <1.0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标准 | 20 | 达标 | |
苯 | 0.065 | 1 | 达标 | ||||
苯系物 | 0.025 | 6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6.62 | 60 | 达标 | ||||
EPS板车间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8°4′56.21″ 纬度:32°51′14.00″ | 苯乙烯 | <0.0015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 2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2.42 | 60 | 达标 | ||||
硅酮胶美缝剂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8°5′3.19″ 纬度:32°51′13.36″ | 颗粒物 | <1.0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 | 2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1.65 | 60 | 达标 | ||||
四期污水站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8°5′7.08″ 纬度:32°51′14.33″ | 非甲烷总烃 | 1.13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 60 | 达标 | |
氨 | 2.2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 20 | 达标 | |||
硫化氢 | 0.033 | 1.3 | 达标 | ||||
臭气浓度 | 339 | 10500 | 达标 | ||||
一体板车间有机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8°4′47.96″ 纬度:32°51′5.83″ | 甲醛 | 1.3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 25 | 达标 | |
颗粒物 | <1.0 | 12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1.66 | 120 | 达标 | ||||
一体板车间砂光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8°4′45.95″ 纬度:32°51′5.22″ | 颗粒物 | <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 120 | 达标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核定排放总量(t/a) | 实际排放总量(t/a) | 是否超标 |
化学需氧量 | 23.132 | 4.946 | 达标 |
氨氮 | 1.096 | 0.495 | 达标 |
二氧化硫 | 3.057 | 1.097 | 达标 |
氮氧化物 | 7.206 | 2.047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41.873 | 5.940 | 达标 |
(3)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四川工厂)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属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防治重点监控单位,于2020年8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2年3月7日重新申请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51018333203619XM001V。
废水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及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是否超标 |
DW001 综合污水处理站排放口 | 经度:103°41′55″ 纬度:30°22′49″ | 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 PH(无量纲) | 7.4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 | 6~9 | 达标 |
悬浮物 | 36 | 400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141 | 500 | 达标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56 | 300 | 达标 | ||||
石油类 | 0.08 | 20 | 达标 | ||||
氨氮 | 0.77 | 45 | 达标 | ||||
总磷 | 0.087 | 8 | 达标 | ||||
DA005 四期污水站排放口 | 经度:103°41′43.04″ 纬度:30°23′12.12″ | PH(无量纲) | 7 | 6~9 | 达标 | ||
悬浮物 | 34 | 400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123.77 | 500 | 达标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06 | 300 | 达标 | ||||
石油类 | <0.06 | 20 | 达标 | ||||
氨氮 | 1.4 | 45 | 达标 | ||||
总磷 | 2.55 | 8 | 达标 |
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真石质感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DA002 | 经度:103°41′59″ 纬度:30°22′52″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非甲烷总烃 | 4.68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 | 60 | 达标 |
苯 | <0.0112 | 1 | 达标 | ||||
甲苯 | <0.0112 | 10 | 达标 |
二甲苯 | 0.0142 | 准》(DB 51/2377-2017)表3、表4 | 20 | 达标 | |||
颗粒物 | 18.8 |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 | 20 | 达标 | |||
乳胶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DA004 | 经度:103°41′59″ 纬度:30°22′53″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非甲烷总烃 | 1.14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表4 | 60 | 达标 |
苯 | <0.0114 | 1 | 达标 | ||||
甲苯 | 0.0151 | 10 | 达标 | ||||
二甲苯 | 0.0523 | 20 | 达标 | ||||
颗粒物 | 1.7 |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表3 | 20 | 达标 | |||
RTO装置排放口 DA001 | 经度:103°41′52″ 纬度:30°22′56″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苯系物 | 0.127 | 达标 | ||
颗粒物 | 3.2 | 200 | 达标 | ||||
苯 | 0.059 | 达标 | |||||
甲苯 | 0.014 | 40 | 达标 | ||||
二甲苯 | 0.037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表4 | 1 | 达标 | |||
甲醛 | 0.1 | 1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5.205 | 20 | 达标 | ||||
臭气浓度 | 30 | 5 | 达标 | ||||
一期锅炉房蒸汽锅炉排放口 DA006 | 经度:103°41′54″ 纬度:30°22′56″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烟气黑度 | 0 | 《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672-2020)表2 | 1 | 达标 |
二氧化硫 | <4 | 30 | 达标 | ||||
一氧化碳 | 18 | 20 | 达标 | ||||
颗粒物 | <1.1 | 1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28 | 150 | 达标 | ||||
腻子粉及硅藻泥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DA005 | 经度:103°42′3″ 纬度:30°22′53″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非甲烷总烃 | 1.31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表4 | 60 | 达标 |
颗粒物 | 18.9 |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 20 | 达标 | |||
经度:103°41′58″ | 苯系物 | 0.0576 | 达标 |
聚氨酯防水涂料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DA003 | 纬度:30°22′57″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颗粒物 | 1.5 | 准》(GB 37824-2019)表2 | 40 | 达标 |
苯 | 0.02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表4 | 1 | 达标 | |||
甲苯 | 0.026 | 10 | 达标 | ||||
二甲苯 | 0.008 | 20 | 达标 | ||||
甲醛 | 0.04 | 5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4.76 | 60 | 达标 | ||||
臭气浓度 | 72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 2000 | 达标 | |||
保温一体板车间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10 | 经度:103°41′54″ 纬度:30°23′11″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颗粒物 | 3.6 | 《大气污染物综和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 120 | 达标 |
保温一体板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DA008 | 经度:103°41′54″ 纬度:30°23′13″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颗粒物 | 2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3 | 55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3 | 240 | 达标 | ||||
苯 | <0.0113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 | 1 | 达标 | |||
甲苯 | 0.0257 | 10 | 达标 | ||||
二甲苯 | 0.401 | 2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2.64 | 60 | 达标 | ||||
防水卷材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DA007 | 经度:103°41′52″ 纬度:30°23′4″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非甲烷总烃 | 9.05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 | 达标 | |
颗粒物 | 2.7 | 20 | 达标 | ||||
沥青烟 | 4.6 | 《大气污染物综和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 40 | 达标 | |||
苯并[a]芘 | 0.000016 | 0.0003 | 达标 | ||||
臭气浓度 | 724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 10500 | 达标 | |||
经度:103°41′52″ | 烟气黑度 | <1 | 30 | 达标 |
三期锅炉房蒸汽锅炉排放口 DA009 | 纬度:30°23′3″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二氧化硫 | 4 | 《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672-2020)表2 | 100 | 达标 |
一氧化碳 | 50 | 20 | 达标 | ||||
颗粒物 | <1 | 1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24 | 150 | 达标 | ||||
四期真石质感多彩综合车间排放口 DA011 | 经度:103°41′47″ 纬度:30°23′11″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非甲烷总烃 | 1.11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表4 | 60 | 达标 |
苯 | <0.0114 | 1 | 达标 | ||||
甲苯 | <0.0114 | 10 | 达标 | ||||
二甲苯 | 0.0129 | 20 | 达标 | ||||
颗粒物 | 1 |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 | 20 | 达标 | |||
四期样板样漆车间排放口 DA012 | 经度:103°41′41″ 纬度:30°23′11″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非甲烷总烃 | 1.09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表4 | 60 | 达标 |
苯 | 0.0135 | 1 | 达标 | ||||
甲苯 | 0.0177 | 10 | 达标 | ||||
二甲苯 | 0.014 | 20 | 达标 | ||||
颗粒物 | 1.4 |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 | 20 | 达标 | |||
危废仓库废气排放口DA013 | 经度:103°41′58″ 纬度:30°23′2″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臭气浓度 | 47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 2000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0.038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 | 60 | 达标 | |||
颗粒物 | 1.6 |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 | 20 | 达标 | |||
经度:103°42′2″ | 臭气浓度 | 22 | 2000 | 达标 |
一期污水站除臭设备排放口 DA014 | 纬度:30°22′51″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氨(氨气) | 0.00232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 4.9kg/h | 达标 |
硫化氢 | 0.000637kg/h | 0.33kg/h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1.89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 | 60 | 达标 | |||
四期污水站除臭设备排放口 DA015 | 经度:103°41′42.18″ 纬度:30°23′11.04″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臭气浓度 | 54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 2000 | 达标 |
氨(氨气) | 0.00172kg/h | 4.9kg/h | 达标 | ||||
硫化氢 | 0.000687kg/h | 0.33kg/h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2.83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 | 60 | 达标 | |||
一体板车间二期除尘设备排放口 DA017 | 经度:103°41′49.81″ 纬度:30°23′12.44″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颗粒物 | 1.7 | 《大气污染物综和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 120 | 达标 |
一体板车间二期VOCs设施排放口 DA016 | 经度:103°41′50.35″ 纬度:30°23′13.42″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颗粒物 | 0.9 | 《大气污染物综和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 12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3 | 55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3 | 240 | 达标 | ||||
苯 | <0.0114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 | 1 | 达标 | |||
甲苯 | 0.0191 | 10 | 达标 | ||||
二甲苯 | 0.0567 | 2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2.01 | 60 | 达标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核定排放总量(t/a) | 实际排放总量(t/a) | 是否超标 |
化学需氧量 | 22.762 | 1.699 | 达标 |
氨氮 | 2.306 | 0.17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1.060 | 0.968 | 达标 |
氮氧化物 | 5.060 | 1.258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5.704 | 3.074 | 达标 |
(4)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河南工厂)
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属于大气环境重点监控企业。于2020年8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于2023年1月11日重新申请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废水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是否超标 |
厂区污水排放口 | 经度:112°26′18.82″ 纬度:33°26′53.20″ | 排入南召县污水处理厂 | PH(无量纲) | 7.1 | DB41/1135-2016《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及南召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 | 6~9 | 达标 |
悬浮物 | 19 | 150 | 达标 | ||||
五日生活需氧量 | 22 | 150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132.56 | 300 | 达标 | ||||
石油类 | 0.24 | 20 | 达标 | ||||
氨氮 | 1.95 | 30 | 达标 | ||||
总磷 | 0.19 | 5 | 达标 |
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1#滤筒除尘器滤排放口 | 经度:112°26′19.14″ 纬度:33°26′55.07″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非甲烷总烃 | 5.309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 | 60 | 达标 |
颗粒物 | 5.2 | 20 | 达标 | ||||
2#布袋除尘器滤排放口 | 经度:112°26′21.48″ 纬度:33°26′54.78″ | 非甲烷总烃 | 4.68 | 60 | 达标 | ||
颗粒物 | 5.27 | 20 | 达标 | ||||
制罐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 | 经度:112°45′20.21″ 纬度:33°45′37.80″ | 非甲烷总烃 | 4.74 | 60 | 达标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核定排放总量(t/a) | 实际排放总量(t/a) | 是否超标 |
化学需氧量 | 0.804 | 0.680 | 达标 |
氨氮 | 0.081 | 0.068 | 达标 |
二氧化硫 | / | / | 达标 |
氮氧化物 | / | /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2.814 | 0.231 | 达标 |
(5)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工厂)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大气环境、水环境重点监控企业。于2022年2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废水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是否超标 |
DW001 废水排放口 | 经度:113°40′48.32″ 纬度:30°55′36.19″ | 排入应城市东马坊工业污水处理厂 | PH(无量纲) | 7.34 | 应城市东马坊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6~9 | 达标 |
化学需氧量 | 113.97 | 350 | 达标 | ||||
BOD5 | 13.4 | 160 | 达标 | ||||
SS | 7 | 200 | 达标 | ||||
氨氮 | 2.77 | 45 | 达标 | ||||
总磷 | 0.49 | 4.5 | 达标 |
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浓度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DA001综合二车问1#排气筒 | 经度:113°40′52.57″ 纬度:30°55′19.27″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非甲烷总烃 | 4.52 | GB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排放标准》表1 | 100 | 达标 |
颗粒物 | 2.4 | 30 | 达标 | ||||
DA002样板车间排气筒 | 经度:113°40′46.85″ 纬度:30°55′16.90″ | 非甲烷总烃 | 0.99 | 100 | 达标 | ||
颗粒物 | 2 | 30 | 达标 | ||||
DA003综合一车问排气筒 | 经度:113°40′45.91″ 纬度:30°55′21.58″ | 非甲烷总烃 | 1.45 | 100 | 达标 | ||
颗粒物 | 2.3 | 30 | 达标 | ||||
DA004综合二车间2#排气筒 | 经度:113°40′57.11″ 纬度:30°55′19.88″ | 非甲烷总烃 | 1.7 | 100 | 达标 | ||
颗粒物 | 2.9 | 30 | 达标 | ||||
DA005污水处理站排气筒 | 经度:113°40′49.66″ | 氨(氨气) | 0.00036 | 4.9kg/h | 达标 |
纬度:30°55′30.79″ | 臭气浓度 | 536 |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 2000 | 达标 | |
硫化氢 | 0.037 | 0.33kg/h | 达标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核定排放总量(t/a) | 实际排放总量(t/a) | 是否超标 |
化学需氧量 | 5.470 | 1.928 | 达标 |
氨氮 | 0.547 | 0.193 | 达标 |
二氧化硫 | / | / | 达标 |
氮氧化物 | / | /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17.493 | 0.594 | 达标 |
(6)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秀屿工厂)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于2021年10月1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50300MA31Y18R34001U。废水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是否超标 |
DW-0001 综合污水站排放口 | 经度:119°2′6″ 纬度:25°28′27″ | 排入石门澳污水处理厂 | PH(无量纲) | 7.3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 6~9 | 达标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42.8 | 300 | 达标 | ||||
悬浮物 | 30 | 400 | 达标 | ||||
总磷 | 0.08 | 8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157.53 | 350 | 达标 | ||||
氨氮 | 1.12 | 40 | 达标 |
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浓度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DA-0001 | 经度:119°4′11.68″ 纬度:25°13′39.83″ | 非甲烷总烃 | 2.16 | 100 | 达标 | ||
颗粒物 | 1.1 | 30 | 达标 |
综合车间一废气排放口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苯乙烯 | 0.008 | GB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排放标准》表1 | 60 | 达标 | |
DA-0002 综合车间二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9°4′4.44″ 纬度:25°13′38.75″ | 非甲烷总烃 | 4.34 | 100 | 达标 | ||
颗粒物 | 1 | 30 | 达标 | ||||
苯乙烯 | 0.013 | 60 | 达标 | ||||
DA-0003 锅炉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9°4′18.12″ 纬度:25°13′42.20″ | 颗粒物 | 未检出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 | 2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未检出 | 50 | 达标 | ||||
林格曼黑度 | <1 | 1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72 | 200 | 达标 | ||||
DA-0004 综合车间三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9°4′5.09″ 纬度:25°13′37.78″ | 非甲烷总烃 | 1.54 | GB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排放标准》表1 | 100 | 达标 | |
颗粒物 | 1.2 | 30 | 达标 | ||||
DA-0005 防水卷材车间一1#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9°4′17.72″ 纬度:25°13′41.81″ | 非甲烷总烃 | 1.2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 120 | 达标 | |
颗粒物 | 未检出 | 120 | 达标 | ||||
沥青烟 | 0.19 | 40 | 达标 | ||||
苯并[a]芘 | 未检出 | 0.0003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8 | 24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未检出 | 550 | 达标 | ||||
DA-0006 高分子车间2#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9°4′17.90″ 纬度:25°13′40.62″ | 苯并[a]芘 | / | 0.0003 | 达标 | ||
颗粒物 | / | 120 | 达标 | ||||
DA-0007 污水站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9°4′18.84″ 纬度:25°13′41.88″ | 硫化氢 | 0.0261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0.9 | 达标 | |
臭气浓度 | 37.6 | 6000 | 达标 | ||||
氨(氨气) | 1.52 | 14 | 达标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核定排放总量(t/a) | 实际排放总量(t/a) | 是否超标 |
化学需氧量 | 6.270 | 3.158 | 达标 |
氨氮 | 0.630 | 0.316 | 达标 |
二氧化硫 | 1.170 | 0.282 | 达标 |
氮氧化物 | 10.900 | 1.359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13.130 | 0.926 | 达标 |
(7)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大禹工厂)
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于2021年8月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20981343482830K001Q。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与名称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浓度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DA001锅炉废气排放口 | 达标外排至大气环境 | 二氧化硫 | 4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 | 50 | 达标 |
氮氧化物 | 64 | 200 | 达标 | |||
颗粒物 | 11 | 20 | 达标 | |||
DA002二期锅炉燃烧废气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 | 5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85 | 200 | 达标 | |||
颗粒物 | 8 | 20 | 达标 | |||
DA003聚合物水泥基涂料生产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 | 9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标准限值 | 30 | 达标 | |
DA004聚氨酯车间废气排放口 | VOCs | 55.57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标准限值 | 100 | 达标 | |
苯系物 | 0.355 | 60 | 达标 | |||
DA005二期水性涂料车间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150 | 达标 | |
DA006二期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废气排放口 | 沥青烟 | 3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75 | 达标 | |
苯并[a]芘 | / | 3.30×10-3 | 达标 | |||
挥发性有机物 | 2 | 120 | 达标 | |||
DA007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废气排放口 | 沥青烟 | 19.9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75 | 达标 | |
苯并[a]芘 | 1.16×10-4 | 3.30×10-3 | 达标 | |||
挥发性有机物 | 5 | 120 | 达标 | |||
DA008高分子卷材生产废气排放口 | 挥发性有机物 | 1.2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120 | 达标 |
DA009二期高分子卷材生产废气排放口 | 挥发性有机物 | / | 120 | 达标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核定排放总量(t/a) | 实际排放总量(t/a) | 是否超标 |
化学需氧量 | 1.830 | / | 达标 |
氨氮 | 0.197 | / | 达标 |
二氧化硫 | 0.418 | / | 达标 |
氮氧化物 | 2.650 | 0.799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1.091 | 0.193 | 达标 |
(8)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廊坊富达工厂)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属于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于2023年8月4日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编号为91131025098295600F001Q。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与名称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浓度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DA003 5、6#溶质炉排气筒 | 达标外排至大气环境 | 烟尘 | 8.25 | 河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 | 3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66.84 | 2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128.61 | 300 | 达标 | |||
烟气黑度 | <1 | ≤1 | 达标 | |||
DA008 6#线集棉与固化排气筒 | 颗粒物 | 22.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河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3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3 | 2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85 | 300 | 达标 | |||
酚类化合物 | 1.6 | 100 | 达标 | |||
甲醛 | 2.96 | 25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6.28 | 80 | 达标 | |||
烟气黑度 | <1 | ≤1 | 达标 | |||
6#线上料排气筒 | 颗粒物 | 12.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120 | 达标 | |
6#切割工序排气筒 | 颗粒物 | 13.3 | 120 | 达标 |
DA002 3、4#溶质炉排气筒 | 烟尘 | 2.76 | 河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 | 3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86.88 | 2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145.29 | 300 | 达标 | |||
烟气黑度 | <1 | ≤1 | 达标 | |||
DA005 3#线集棉与固化排气筒 | 颗粒物 | 18.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河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3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3 | 2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106 | 300 | 达标 | |||
酚类化合物 | 1.7 | 100 | 达标 | |||
甲醛 | 3.94 | 25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6.08 | 80 | 达标 | |||
烟气黑度 | <1 | ≤1 | 达标 | |||
3#线上料工序排气筒 | 颗粒物 | 12.9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120 | 达标 | |
3#线切割工序排气筒 | 颗粒物 | 12.3 | 120 | 达标 | ||
DA001 1#线溶质炉排气筒 | 烟尘 | 1.7 | 河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1640—2012 | 3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79.97 | 2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127.55 | 300 | 达标 | |||
烟气黑度 | <1 | ≤1 | 达标 | |||
DA004 1#线集棉与固化排气筒 | 颗粒物 | 16.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河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3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3 | 20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74 | 300 | 达标 | |||
酚类化合物 | 1.3 | 100 | 达标 | |||
甲醛 | 3.65 | 25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6.06 | 80 | 达标 | |||
烟气黑度 | <1 | ≤1 | 达标 | |||
1#线上料工序排气筒 | 颗粒物 | 12.9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120 | 达标 | |
1#线切割工序排气筒 | 颗粒物 | 13.9 | 120 | 达标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核定排放总量(t/a) | 实际排放总量(t/a) | 是否超标 |
化学需氧量 | / | / | 达标 |
氨氮 | / | / | 达标 |
二氧化硫 | 228.768 | 13.607 | 达标 |
氮氧化物 | 343.152 | 23.343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16.390 | 4.240 | 达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工厂)、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安徽工厂)、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四川工厂)、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河南工厂)、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工厂)、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秀屿工厂)、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大禹工厂)、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廊坊富达工厂)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完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指标达标排放。各工厂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情况如下:
工厂 | 设施类别 | 车间 |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 投运时间 | 运行情况 | 运维单位 |
莆田工厂 | 水污染物 | 全厂 | 预处理污水站+综合污水处理站 | 2007年5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大气污染物 | 辅材车间、PU车间、万能胶车间 | 除尘系统+沸石转轮+RTO燃烧装置 | 2018年6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固体废物 | 全厂 | 危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全厂 | 一般固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安徽工厂 | 水污染物 | 全厂 | 预处理污水站+综合污水处理站 | 2020年4月/ 2022年8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大气污染物 | 水性涂料车间+粉料车间+制罐样板车间 | 除尘装置+UV光解+活性炭过滤 | 2020年4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白胶聚氨酯车间 | 沸石转轮+RTO焚烧装置 | 2020年4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防水卷材车间一 | 油喷淋+静电捕集+过滤+UV光解 | 2020年4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家居新材料车间 | 布袋除尘器(2套),沸石转轮+CO装置(1套) | 2020年3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污水处理站 | 生物除臭(喷淋)+过滤+UV光解 | 2020年4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防水卷材车间二 | 沉降过滤+高中低效过滤+二级活性炭 | 2022年12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防水卷材车间二 | 除尘装置+油喷淋+RTO | 2022年12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JS防水&工业漆、质感、EPS、一体板车间 | 除尘+分子筛固定床+CO | 2022年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硅酮胶美缝剂车间 | 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 | 2022年8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四期污水站 | 碱液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 | 2022年8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固体废物 | 全厂 | 危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一般固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四川工厂 | 水污染物 | 全厂 | 预处理污水站+综合污水处理站 | 2017年3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2021年8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水性涂料车间+粉料车间+样板车间 | 除尘系统+两级活性炭吸附 | 2017年3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水基型胶黏剂车间、制罐车间、木器漆车间 | 除尘系统+分子筛转轮+RTO | 2017年1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聚氨酯防水涂料车间 | 除尘系统+UV光解+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 | 2019年7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一体板车间 | 脉冲喷吹布袋除尘器,高效喷淋塔+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 | 2019年7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防水卷材车间 | 洗涤塔净化吸附+一、二级湿法静电塔+UV光催化净化+活性炭 | 2019年7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固体废物 | 全厂 | 危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一般固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河南工厂 | 水污染物 | 全厂 | 综合污水处理站 | 2019年4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大气污染物 | 水性涂料车间 | 除尘系统+光氧催化+活性碳吸附 | 2016年6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制罐车间 | 光氧催化+活性碳吸附 | 2018年7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固体废物 | 全厂 | 危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全厂 | 一般固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湖北工厂 | 水污染物 | 全厂 | 污水预处理设施+综合污水处理设施 | 2022年7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大气污染物 | 综合车间二质感、乳胶漆车间 | 除尘过滤系统+固定床分子筛+CO装置 | 2022年12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综合车间已、样板车间 | 除尘过滤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2022年12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综合污水站臭气处理 | 喷淋+除雾+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 2022年12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固体废物 | 全厂 | 危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一般固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秀屿工厂 | 水污染物 | 全厂 | 污水预处理设施+综合污水处理设施 | 2022年5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大气污染物 | 水性涂料车间 | 除尘系统+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 | 2022年5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防水卷材车间 | 除尘除油系统+RTO蓄热燃烧 | 正在验收中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高分子卷材车间 | 沉降过滤器+活性炭吸附 | 正在验收中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 | 喷淋+UV光解 | 2022年5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固体废物 | 全厂 | 危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一般固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湖北大禹工厂 | 水污染物 | 厂区 | 厂区污水处理站 | 2021年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大气污染物 | 一期/二期锅炉房 | 废气处理设施 | 2021年1月/2021年3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一期聚合物水泥基涂料车间 | 废气处理设施 | 2021年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一期聚氨酯车间 | 废气处理设施 | 2021年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二期水性涂料车间 | 废气处理设施 | 2021年3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一期/二期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车间 | 废气处理设施 | 2021年1月/2021年3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一期/二期高分子卷材车间 | 废气处理设施 | 2021年1月/2021年3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固体废物 | 全厂 | 固废房 | 2021年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全厂 | 危废房 | 2021年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廊坊富达工厂 | 大气污染物 | 岩棉生产车间 | 旋风除尘器+调温器+高温布袋除尘器+焚烧炉+脱硫塔+SNCR脱硝系统 | 2019年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岩棉生产车间 | 负压过滤室+喷淋塔+高压静电捕捉器 | 2017年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岩棉生产车间-上料工序 | 布袋除尘器 | 2019年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固废回用制砖车间 | 布袋除尘器 | 2019年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岩棉生产车间--冷却切割工序 | 布袋除尘器 | 2023年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固体废物 | 脱硫石膏 | 制砖车间 | 2019年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有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
(1)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年产醇酸树脂 4800吨、固化剂4800吨、木器漆30000吨、胶粘剂25000吨及乳胶漆45000吨扩建项目 |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 2011-7-20 | 莆环保监【2011】21号 |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 2011-10-18 | 莆环验【2011】17号 |
年产10万吨乳液、8万吨水性涂料及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 2011-12-26 | 莆环保监【2011】44号 |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 2015-1-28 | 莆环验【2015】3号 |
树脂车间技改项目 |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 2015-6-26 | 莆环保评【2015】41号 |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 2016-10-13 | 莆环验【2016】10号 |
涂料技改项目 |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 2017-5-12 | 莆环保评【2017】12号 | 自主验收 | 2018-12-20 | 自主验收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 2019-1-29 | 莆环验【2019】4号 | ||||
美缝剂、干挂胶生产项目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 2020-8-14 | 莆环审荔【2020】17号 | 自主验收 | 2021-7-22 | 自主验收 |
水性涂料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 2021-5-10 | 莆环审荔【2021】24号 | 自主验收 | 2022-3-1 | 自主验收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300751385327E001V 发证机关: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有效期:2021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0日 |
(2)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年产腻子粉30万吨,瓷砖胶4万吨项目 | 明光市环境保护局 | 2018-3-20 | 明环评[2018]17号 | 自主验收 | 2020-3-26 | 自主验收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8-12-13 | 滁环[2018]491号 | 自主验收 | 2020-4-25 | 自主验收 |
安微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张生态板及配套建设项目 | 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 | 2019-8-15 | 明环评[2019]52号 | 自主验收 | 2020-3-26 | 自主验收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三期项目 | 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 | 2021-3-12 | 明环评[2021]3号 | 已建设,待验收 | / | /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四期项目 | 滁州市生态环 | 2021-3-18 | 滁环[2021]62号 | 已建设,待验收 | / | / |
境局 |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1182MA2RAMDL4J001V 颁发单位: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有效期2022年08月11日-2027年08月10日 |
(3)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 2015-2-16 | 川环审批【2015】89号 | 自主验收 | 水性车间:2017-11-1油性车间:2018-2-28 | 自主验收 |
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三期项目(一阶段) | 邛崃市环境保护局 | 2018-5-16 | 邛环建【2018】25号 | 自主验收 | 2020-5-21 | 自主验收 |
水性涂料扩建项目 | 邛崃市环境保护局 | 2018-4-25 | 邛环建【2018】21号 | 自主验收 | 2020-7-28 | 自主验收 |
水基型胶黏剂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成都市环保局 | 2018-10-11 | 成环评审【2018】189号 | 自主验收 | 2020-8-20 | 自主验收 |
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四期项目 | 邛崃市环境保护局 | 2021-3-18 | 成邛环评审【2021】11号 | 自主验收 | 2023-9-20 | 自主验收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018333203619XM001V 发证机关: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有效期2022年3月07日-2027年3月06日 |
(4)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关于河南长泰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个包装桶生产线建设项目 | 南召县环境保护局 | 2018-6-18 | 召环审(2018)71号 | 自主验收 | 2018-12-1 | 自主验收 |
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性涂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 | 2022-11-30 | 召环审【2022】99号 | 自主验收 | 2023-2-3 | 自主验收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321MA3X82K68K001Q 发证机关: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召分局 有效期2023年1月11日-2028年1月10日 |
(5)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湖北三棵树年产100万吨涂料及配套建设项目 |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 | 2021-3-18 | 应环审函(2021)18号 | 自主验收 | 2023-02-11 | 自主验收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20981MA49LRJF44001Q |
发证机关: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有效期2022年2月17日至2027年2月16日
(6)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 2020-10-19 | 莆环审秀[2020]19号 | 自主验收 | 2023-2-28 | 自主验收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300MA31Y18R34001U 发证机关: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有效期2021年10月11日-2026年10月10日 |
(7)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1300万m2/a防水卷材、10000t/a 涂料、1000t/a环氧固化剂新建项目 |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 | 2021-2-2 | 应环审函(2021)08号 | 自主验收 | 2021-10-1 | 自主验收 |
湖北大禹九鼎年产6400 万平方米防水卷材、4.5万吨防水涂料建设项目 |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 | 2021-2-2 | 应环审函(2021)09号 | 自主验收 | 2022-8-1 | 自主验收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20981343482830K001Q 发证机关: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 有效期2021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3日 |
(8)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优质岩棉制品项目 |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 2016-12-30 | 廊环函[2016]304号 | 验收备案 | 2016-12-30 | 验收备案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1025098295600F001Q 发证机关: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城县分局 有效期:2023年8月4日至2028年8月3日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均已编制各工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同时结合车间及生产实际情况,各工厂在2023年6月及11月组织开展“安全月”和“消防月”等一系列相关应急演练,包含车间或物流储罐化学品泄露应急演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危废仓库泄露应急演练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包括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工厂)、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安徽工厂)、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四川工厂)、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河南工厂)、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工厂)、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秀屿工厂)、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大禹工厂)、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廊坊富达工厂)等均按照要求建立本公司的环境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频次要求开展污染源委托检测,包括废水(污水、雨水)、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厂界噪声、土壤等指标的检测,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并进行数据公开与传输环保平台,接受监管。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工厂名称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部门 | 备案号 | 备案时间 |
1 | 莆田工厂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突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 | 350304-2022-005-M | 2022-8-12 |
2 | 安徽工厂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 | 341182-2023-043-M | 2023-12-11 |
3 | 四川工厂 |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 | 510183-2023-073-M | 2023/8/2 |
4 | 河南工厂 | 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南召县环境监察大队 | 411300-2022-001-L | 2022-1-13 |
5 | 湖北工厂 |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 | 420981-2022-39-L | 2022-7-28 |
6 | 秀屿工厂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 350305-2022-022-L | 2022-11-29 |
7 | 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 | 420981-2022-27-L | 2022-6-22 |
8 |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城县分局 | 131025—2021—105—L | 2021-12-24 |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河北工厂)、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天津工厂)、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大禹工厂)、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麦格美工厂)、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生产场所已并入秀屿工厂)不属于管辖区域的重点监控单位。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1)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河北工厂)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30637MA09W8N67Y001Q,并于2022年10月26日重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废水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是否超标 |
DW001 污水排放口 | 经度:115°29′25.37″ 纬度:38°28′21.50″ | 排入博野县大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PH(无量纲) | 7.5 | 博野县大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6~9 | 达标 |
化学需氧量 | 61.52 | 500 | 达标 | ||||
氨氮 | 0.23 | 35 | 达标 | ||||
悬浮物 | 39 | 200 | 达标 | ||||
总磷 | 0.1 | 3 | 达标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8.80 | 200 | 达标 |
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及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浓度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DA001 | 经度:115°29′30.37″ | 氮氧化物 | 未检出 | 200 | 达标 |
1#排气筒 | 纬度:38°28′14.74″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粉尘 | 1.9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 2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未检出 | 20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3.78 | 60 | 达标 | ||||
DA002 2#排气筒 | 经度:115°29′29.83″ 纬度:38°28′19.70″ | 氮氧化物 | 未检出 | 200 | 达标 | ||
粉尘 | 2 | 2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未检出 | 20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2.64 | 60 | 达标 | ||||
DA003 5#排气筒 | 经度:115° 29′29.44″ 纬度:38°28′22.19″ | 氨 | 0.79 kg/h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4.9kg/h | 达标 | |
硫化氢 | 0.17 kg/h | 0.33kg/h | 达标 | ||||
DA004 6#排气筒 | 经度:115°29′17″ 纬度:38°28′14″ | 非甲烷总烃 | 2.64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60 | 达标 |
(2)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天津工厂)
废水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是否超标 |
DW001 污水排放口 | 经度:117°4′2″ 纬度:39°14′23″ | 排入双青污水处理厂 | PH(无量纲) | 7.5 | 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 6~9 | 达标 |
悬浮物 | 51 | 400 | 达标 | ||||
五日生活需氧量 | 45.4 | 300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151 | 500 | 达标 | ||||
氨氮 | 13.00 | 45 | 达标 | ||||
总磷 | 1.62 | 8 | 达标 |
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DA001 | 经度:117°4′2″ | 非甲烷总烃 | 5.11 | 50 | 达标 |
综合车间废气排放口 | 纬度:39°14′23″ | 达标排放至大气环境 | 颗粒物 | 2.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20 | 达标 |
DA002中试车间废气排放口 | 经度:117°4′2″ 纬度:39°14′23″ | 颗粒物 | 2.7 | 20 | 达标 |
(3)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大禹工厂)
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8813152869633001W,并于2022年10月31日重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4)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麦格美工厂)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20382MA1WETKP55001U,并于2023年3月10日重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废气排污基本信息如下表:
排放口编号与名称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浓度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DA001 1#生产线排气筒 | 排气筒达标排放 | 颗粒物 | 2.1 | 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20 | 达标 |
非甲烷总烃 | 2.24 | 6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8 | DB32/3728-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8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3 | 180 | 达标 |
排放口编号与名称
排放口编号与名称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 浓度限值(mg/m3) | 是否超标 |
DA001 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 | 达标外排至大气环境 | 氮氧化物 | 124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 | 15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ND | 50 | 达标 | |||
颗粒物 | 3.8 | 20 | 达标 | |||
林格曼黑度 | <1 | 1级 | 达标 | |||
DA002 沥青烟气RTO处理排放口 | 沥青烟 | ND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 | 120 | 达标 | |
颗粒物 | 4.2 | 20 | 达标 | |||
苯并比 | ND | 0.008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2.93 | 4 | 达标 |
林格曼黑度 | <1 | 1级 | 达标 | |||
DA002 2#生产线排气筒 | 颗粒物 | 1.5 | 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20 | 达标 | |
非甲烷总烃 | 4.23 | 6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ND | DB32/3728-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8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3 | 180 | 达标 | |||
林格曼黑度 | <1 | 1级 | 达标 | |||
DA003 岩棉废料压块排气筒 | 颗粒物 | 2.7 | 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20 | 达标 |
2.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河北工厂)、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天津工厂)、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大禹工厂)、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麦格美工厂),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完善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指标的达标排放。
工厂 | 设施类别 | 车间 |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 投运时间 | 运行情况 | 运维单位 |
河北工厂 | 水污染物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预处理设施+综合污水处理设施 | 2021年4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大气污染物 | 水性涂料车间 | 除尘系统+沸石分子转轮+CO 催化燃烧装置 | 2021年4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污水处理站 | 生物除臭(喷淋)+过滤+UV光解 | 2021年4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固体废物 | 物流部 | 危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物流部 | 一般固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天津工厂 | 水污染物 | 全厂 | 综合污水处理站 | 2013年1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大气污染物 | 综合车间 | 除尘系统 +光触媒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净化器 | 2013年1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中试车间 | 沉流式滤筒除尘装置 +光触媒废气净化 | 2013年1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固体废物 | 全厂 | 危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全厂 | 一般固废仓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广东大禹工厂 | 大气污染物 | 沥青防水卷材车间 | RTO焚烧 | 2021年3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高分子防水卷材车间 | 活性炭吸附 | 2017年6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固定废物 | 全厂 | 危废仓库 | 2017年1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一般废物仓库 | 2017年11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江苏麦格美 | 水污染物 | 全厂 | 污水处理设施(内部回用) | 2023年7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工厂 | 大气污染物 | 岩棉生产线 | 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热风炉燃烧+脱硝+脱硫+湿电除尘器 | 2020年12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干板过滤室+湿电除尘 | 2020年12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制砖车间 | 布袋除尘器 | 2023年3月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一般固体废物 | 全厂 | 固废暂存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
危险废物 | 危废库 | / | 正常运行 | 自主运维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河北工厂)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 博野县行政审批局 | 2019-11-19 | 博行审环评字[2019]001号 | 自主验收 | 2021-9-17 | 自主验收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637MA09W8N67Y001Q 发证机关:保定市行政审批局 有效期:2022年10月26日-2027年10月25日 |
(2)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天津工厂)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天津禾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质感、真石涂料3万吨和腻子粉1万吨项目 | 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 | 2013-12-16 | 津辰环保许可函【2013】16号 | 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 | 2014-10-25 | 津辰环保许可验【2014】29号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20113066855896W001U 颁发单位: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 有效期2020年7月10日-2025年7月9日 |
(3)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大禹工厂)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200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防水材料建设 | 英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2014-12-31 | 英环审【2014】127号 | 英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2017-3-24 | 英环验【2017】17号 |
750万平方米高分子防水卷材 | 英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2017-2-22 | 英环审【2017】5号 | 英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2017-8-29 | 英环验【2017】48号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8813152869633001W 颁发单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有效期2022年10月31日-2027年10月30日 |
(4)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麦格美工厂)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岩棉加工项目 | 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2018-12-7 | 邳环项书【2018】22号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2-27 | 自主验收 |
岩棉技改项目(固废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2-12-07 | 徐邳环项表【2022】062号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 | 自主验收 |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382MA1WETKP55001U 颁发单位: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有效期2023年3月10日-2028年3月9日 |
4.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棵树各子公司均已编制工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如下表。同时结合车间及生产实际情况,各工厂在2023年6月及11月分别组织开展“安全月”和“消防月”等一系列相关应急演练,包含车间或物流储罐化学品泄露应急演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危废仓库泄露应急演练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序号 | 工厂名称 | 应急预案名称 | 备案部门 | 备案号 | 备案时间 |
1 | 天津工厂 | 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天津市北辰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 120113-2018-428-L | 2022-4-24 |
2 | 河北工厂 |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博野县环保局 | 130637-2021-018-L | 2021-8-10 |
3 | 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 441881-2021-0037-L | 2021-5-31 |
4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限公司 | 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 | 3203822021003L | 2021-1-7 |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棵树坚信基业长青之道。自创办以来,三棵树始终关注人类家居健康,以“让家更健康、让城市更美丽、让生活更美好”为使命,公司通过建立ISO9001、ISO14001、OHSMS18001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安标化认证,将生态战略融入企业发展,致力于引领绿色标准、建设绿色工厂、开展绿色生产、推进绿色管理,拉动上下游供应商共同履责,构建绿色供应链。三棵树带动合作伙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生态治理、环境保护和产业经济的可持续绿色发展。为更好响应企业使命,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环境设施的建设等方面也做出了一系列的提升举措和减少废弃物排放的措施。
1、三棵树公司下属各工厂响应国家对重污染天气及夏季臭氧的管控,升级公司内各工厂的废气处理设施,或技术改造废气收集系统,管控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排放,升级废气处理工艺,提升废气治理水平。如新建工厂的水性涂料废气采用除尘+固定分子筛吸附+CO燃烧的废气处理工艺,提高废气处理效率;油性产品车间和卷材车间的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气管道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收集与处置效率。
2、各工厂废气处理排放口逐步增加废气在线监控仪器并联网至环保平台,时时监管,并定期维保,确保在线仪器监测数据准确。同时按要求开展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自行监测,并信息公开。
3、各工厂每年度设定“三废”KPI指标,并层层分解至各部门、车间等管理层,并在各工厂PK机制中体现,定期跟踪指标完成情况,促进废水、污泥及危废的减量,同时积极寻找市场资源,降低废物处置单价,推动公司废物处置降本。
4、针对公司油性涂料产品,从源头管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公司长远战略目标部署,下架部分油性涂料产品,将“油”改“水”,大力推进适应市场所需的安全、健康、环保、绿色的水性涂料产品。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较多危废空桶,则从原材料包装着手,改为可中转回用的专用原材料包装桶,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5、集团环安部建立年度EHS飞行审计,对各工厂的EHS运营情况进行季度飞行审计,发现问题并形成整改报告,落实并跟踪待整改问题。同时公司审计部每年对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及固废的相关制度及现场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列出问题项,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情况。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响应环保政策,公司对环保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采用先进的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设备,且部分工厂的产能较2022年有大幅提升,这导致天然气消耗量相应增加,使得温室气体总排放量也随之上升。然而,公司单位产值温室气体的排放强度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离不开公司积极推广和应用可再生能源的不懈努力,通过安装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公司逐步实现能源自给自足,降低了用电成本,这充分展示了公司在减排工作方面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和显著进步。在设备前期设计阶段,通过生产设备的选型优化,如选择新二级能效以上的设施,设备设施选用变频方式等一系列措施减少耗电量。同时逐步在各工厂试行光伏发电项目、中水回用项目等,为“碳达峰”、“碳中和”等贡献企业的一份力量。采取的相关举措如下:
1、公司推行中水回用项目,优先在河北工厂立项中水回用项目,将末端污水站的废水再次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后,最终回用到至工厂绿化、冲厕等用途,降低工业用水量,减少污水排放量30%左右。目前河北工厂已可使用,福建工厂已建设调试待投入使用,未来其他新建工厂在设计规划中。
2、推进可回收能源的开发利用--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截至目前,三棵树集团已在安徽、河北、福建、四川、湖北以及麦格美等地规划建设了光伏项目。均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计划实现总规模达53.1MW的光伏发电,预计发电量达到5538万度,替代标准煤19944吨,减少CO2排放量55234吨,减少SO2排放量1661吨,减少碳粉尘排放量15071吨,替代植物量7283万棵。截至2023年年底,安徽一期、河北、安徽二期和湖北工厂的光伏并网规模已达成32.5MW。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安徽工厂二期光伏项目于2023年9月成功并网,湖北工厂光伏项目也于同年12月顺利并网,这两家工厂新增的并网光伏规模合计达到23.7MW。预计至2024年6月,三棵树福建、四川和麦格美工厂将完成光伏安装工作,并陆续投入并网发电。
3、各工厂厂区将原路灯改造为光伏板的路灯,充分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照明,减少灰电的使用量。
4、各工厂积极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及提出持续改善提案,节能降耗,促进碳排放的减排。
①河北工厂蒸汽能源使用的降低,北方工厂供暖需要,通过室外、室内温度的对比合理设置,根据实际室内外温度情况调节换热机组的进水温度,进行分区域的精准控制,每周统计蒸汽能源使用情况,并将蒸汽冷凝水作为消防水使用,在降低能耗的同时,同时减少排水量,节能降耗减排,蒸汽用量逐年下降10%。
②安徽工厂美缝剂的生产,其灌装时的加热保温,原为蒸汽锅炉燃烧产生蒸汽,通过管道从锅炉房远距离输送至车间对其贮罐进行加热保温,耗能大,热损耗大。现在原有蒸汽加热的基础上,增加电加热模式,采用两种模式,以电加热模式为主,蒸汽加热为辅,从工艺设计上进行优化,大大的减少蒸汽的使用,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同步减少CO2排放。
5、公司改变传统办公方式,采用线上视频/语音的方式开会和研讨,极大地节省了人力和物力消耗。公司各项流程也趋于标准化和智能化,借助OA平台,构建数字化、信息化平台,满足公司灵活变化需求,实现按需应变。电子印章、电子合同以及线上审批流程,基本实现全程电子化、告别了纸张办公的传统方式,让公司的整个运行流程更加信息化,实现远程办公,节约能耗、提高办事效率。
此外,为响应国家政策,落实“双碳”行动,三棵树建立了减碳战略管理体系,由公司董事会和集团双碳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双碳办公室负责监管,各小组执行落实,确保公司减碳计划科学、有序、高效开展。另外,集团自主开展碳盘查,计算生产活动各环节中直接、间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掌握自身碳排放情况,同时邀请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的碳盘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核查报告,为集团未来发展相关低碳项目提供数据依据。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棵树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206 | |
其中:资金(万元) | 1,206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洪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控股股东洪杰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2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就回购和购回计划进行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和购回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当公司根据前述承诺启动股份回购和购回措施时,回购和购回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控股股东洪杰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控股股东洪杰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启动赔偿投 | 2016/06/03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但公司或相关人员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 ||||||||
股份限售 | 洪杰 | 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其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事项;锁定期届满后第1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发行上市时持股数量的15%,第2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发行上市时持股数量的20%。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数量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 2016/06/03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洪杰、徐荔芳、林丽忠、方国钦、林德殿、姚小妹、刘清国和陈朝阳 | 1、持有股份锁定期满之后,若其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2、洪杰、徐荔芳、林丽忠、方国钦、林德殿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016/06/03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洪杰 | 1、在本人及本人三代以内的直系、旁系亲属拥有三棵树股份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三棵树股份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三棵树股份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如从第三方获得任何竞争性业务机会,则本人将立即通知三棵树股份,并尽力将该业务机会无偿提供予三棵树股份。3、若三棵树股份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则三棵树股份享有优先权,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 2016/06/03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将不再发展与三棵树股份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及今后开拓的新的业务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出具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作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6/06/03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洪杰 | 若因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或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愿意承担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任何罚款或损失。 | 2016/06/03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洪杰、宏威装饰 | 承诺将继续规范并逐步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现有及将来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不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其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 2016/06/03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洪杰 |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 | 2020/04/13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9、本人作为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0/04/13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录吉、陈朝阳、王园 | 1、协议签订后,在标的公司存续期内,自身并应促使其配偶、直系亲属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标的公司已有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相关商业机会应无偿提供给标的公司。2、在协议签订前,其本人及/或其配偶、直系亲属未从事与标的公司已有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如上述承诺存在虚假的,本人应向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其自身并应促使其配偶、直系亲属立即停止从事该等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并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全面终止从事该等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3、为保证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核心竞争优势,本人和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诺促使标的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人员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标的公司签订自股权交割日起不短于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与标的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该等协议条款和形式应令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满意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2)在从标的公司离职后2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者在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中担任职务或为其提供咨询、顾问等服务;(3)如违反《竞业禁止协议》致使标的公司受到损失的,该等人员须赔偿标的公司的损失。 | 2019/01/02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高永强、高永辉、高正达、高正坤、高飞 | 1、协议签订后,在标的公司存续期内,自身并应促使其配偶、直系亲属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标的公司已有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相关商业机会应无偿提供给标的公司。2、协议签订前,本人及/或其配偶、直系亲属未从事与标的公司已有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如本人上述承诺存在虚假的,自身应向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人自身并应促使其配偶、直系亲属立即停止从事该等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并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全面终止从事该等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3、为保证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核心竞争优势,本人承诺促使标的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2021/03/26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员名单作为协议的附件1)与标的公司签订自股权交割日起不短于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与标的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该等协议条款和形式应令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满意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2)在从标的公司离职后2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者在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中担任职务或为其提供咨询、顾问等服务;(3)如违反《竞业禁止协议》致使标的公司受到损失的,该等人员须赔偿标的公司的损失。 | ||||||||
解决同业竞争 |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为保证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核心竞争优势,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促使标的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人员名单作为协议的附件1)与标的公司签订自股权交割日起不短于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与标的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该等协议条款和形式应令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满意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2)在从标的公司离职后2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者在与标的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中担任职务或为其提供咨询、顾问等服务;(3)如违反《竞业禁止协议》致使标的公司受到损失的,该等人员须赔偿标的公司的损失。 | 2021/03/26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林新田、杨遒景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林新田: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4年 杨遒景: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包括财报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子公司一因买卖合同纠纷对詹某某、客户一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3 |
公司子公司二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对客户二、客户三、客户四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3 |
公司子公司二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对客户五、客户六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3 |
公司子公司二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对客户七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3 |
公司子公司二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对客户五、客户六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3 |
公司子公司一因买卖合同纠纷对客户八、王某某、向某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3 |
公司因商票追索权纠纷对客户九、客户十、客户十一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3 |
公司子公司一因商票追索权纠纷对客户十二、客户十三、客户十四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0 |
公司因商票追索权纠纷对客户十五、客户十三、客户十四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0 |
公司因商票追索权纠纷对客户九、客户十、客户十一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0 |
公司子公司三因买卖合同纠纷对客户十六、李某某、宋某某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0 |
公司子公司一因买卖合同纠纷对客户十七、李某某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0 |
公司子公司一因买卖合同纠纷对客户十八、客户十九、客户二十、客户十四提起诉讼。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10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客户二十一 | 公司子公司三 |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请求被告返还欠款及支付利息等。 | 12,131,193.18 | 否 | 二审 | - | 二审中 |
公司子公司一 | 客户二十二 | - |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 请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等。 | 5,216,375.15 | 否 | 已结案 | - | 已执行完毕 |
公司 | 客户二十三、张某、袁某 | - | 合同纠纷 | 请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等。 | 12,500,000.00 | 否 | 已开庭 | - | 待协商调解或判决 |
公司子公司二 | 客户二十四、客户二十五、孙某某 | -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垫付的民工工资并承担诉讼费用等。 | 7,682,042.00 | 否 | 一审已判决未生效 | - | 待上诉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安徽三棵树 | 固定资产 | 15,000 | 2020.11.20 | 2023.08.31 | - | - |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 否 | -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三棵树 | 固定资产 | 10,000 | 2021.06.18 | 2023.06.02 | - | - |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 否 | -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三棵树 | 固定资产 | 8,700 | 2021.09.13 | 2023.08.31 | - | - |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 否 | - |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三棵树 | 固定资产 | 8,000 | 2022.01.11 | 2023.12.11 | - | - |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 否 | - |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三棵树 | 固定资产 | 10,000 | 2022.05.19 | 2025.05.17 | - | - |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 否 | -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三棵树 | 固定资产 | 5,400 | 2022.05.19 | 2024.05.19 | - | - |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 否 | - |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三棵树 | 固定资产 | 10,000 | 2022.12.15 | 2025.12.15 | - | - |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 否 | -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三棵树 | 固定资产 | 10,000 | 2023.06.08 | 2026.06.08 | - | - |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 否 | -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三棵树 | 固定资产 | 8,000 | 2023.09.06 | 2026.09.06 | - | - |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 否 | - |
租赁情况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棵树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自有租赁物出售给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并租回使用,已于2020年11月与远东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申请为期3年的融资租赁业务,并于2023年8月31日提前结清该业务。
2、三棵树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自有租赁物出售给远东租赁并租回使用,已于2021年6月与远东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申请为期3年的融资租赁业务,并于2023年6月2日提前结清该业务。
3、三棵树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自有租赁物出售给远东租赁并租回使用,已于2021年9月与远东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申请为期3年的融资租赁业务,并于2023年8月31日提前结清该业务。
4、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三棵树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自有租赁物出售给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租赁”)并租回使用,已于2022年1月与海通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申请为期3年的融资租赁业务,并于2023年12月11日提前结清该业务。
5、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三棵树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自有租赁物出售给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融租赁”)并租回使用,已于2022年5月与浙银金融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申请为期3年的融资租赁业务。
6、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棵树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自有租赁物出售给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融租赁”)并租回使用,已于2022年5月与苏银金融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申请为期2年的融资租赁业务。
7、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棵树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自有租赁物出售给浙银金融租赁并租回使用,已于2022年12月与浙银金融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申请为期3年的融资租赁业务。
8、三棵树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自有租赁物出售给远东租赁并租回使用,已于2023年6月与远东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申请为期3年的融资租赁业务。
9、三棵树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自有租赁物出售给远东租赁并租回使用,已于2023年9月与远东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申请为期3年的融资租赁业务。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三棵树 | 公司本部 | 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 | 50,000,000.00 | 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2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 | 有 | 否 | - |
三棵树 | 公司本部 | 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 | 40,000,000.00 | 2023年11月3日 | 2023年11月3日 | 2025年1月3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 | 有 | 否 | - |
三棵树 | 公司本部 | 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 | 60,000,000.00 | 2022年10月12日 | 2022年9月30日 | 2028年9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 | 有 | 否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50,000,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92,198,122.66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697,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289,259,865.43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381,457,988.0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8.26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507,824,262.59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2,158,622,616.27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666,446,878.86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安徽三棵树、大禹九鼎、三棵树材料、秀屿三棵树、河北三棵树、河南三棵树、濮阳三棵树、湖北三棵树、三棵树防水、四川三棵树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15,000万元、69,000万元、3,500万元、73,000万元、41,600万元、54,600万元、5,000万元、36,000万元、10,000万元、18,500万元、58,500万元。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0,0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及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 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浙商银行福州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2.12.28 | 2023.01.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5% | 63,364.77 | 0 | 0 | 是 | 是 | — | |
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3.03.02 | 2023.03.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143,402.46 | 0 | 0 | 是 | 是 | — | |
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3.04.03 | 2023.04.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3% | 51,159.46 | 0 | 0 | 是 | 是 | — | |
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 | 2023.07.04 | 2023.07.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6% | 44,868.30 | 0 | 0 | 是 | 是 | — | |
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00 | 2023.08.04 | 2023.09.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4% | 156,846.99 | 0 | 0 | 是 | 是 | — | |
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 | 2023.08.04 | 2023.09.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8% | 68,631.25 | 0 | 0 | 是 | 是 | — | |
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 | 2023.11.20 | 2023.12.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8% | 3,662.80 | 0 | 0 | 是 | 是 | — | |
平安银行莆田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 | 2023.11.30 | 2023.12.1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2% | 34,286.99 | 0 | 0 | 是 | 是 | — | |
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 | 2023.12.12 | 2023.12.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2% | 61.04 | 0 | 0 | 是 | 是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2月23日,公司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1-16亿元在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新建“三棵树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一期一阶段已全部投产。
2、2020年8月11日,公司子公司湖北大禹与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湖北大禹计划投资人民币1.5-2.5亿元在原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厂址扩建防水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湖北大禹二期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
3、公司与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于2020年8月11号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因尚未履行而终止,并与2021年3月1日重新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公司计划投资人民币10-15亿元,在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东马坊街道办事处境内)新建湖北三棵树年产100万吨涂料及配套建设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全面投产。
4、2021年3月1日,公司与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在明光市化工集中区新建涂料生产及配套项目,分两期建设:投资人民币35,518万元建设安徽三
棵树三期项目、投资人民币157,462万元建设安徽三棵树四期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全面进入试产试机运行阶段。
5、2020年9月1日,公司与濮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新型建材生产基地投资协议书》,计划投资人民币13-18亿元在河南濮阳工业园区新建新型建材(含涂料、保温、防水等)生产及配套项目;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濮阳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9月3日、2023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河南濮阳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关于在河南濮阳投资建设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2023-058)。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施工阶段。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76,437,486 | 100.00 | - | - | 150,574,995 | - | 150,574,995 | 527,012,481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376,437,486 | 100.00 | - | - | 150,574,995 | - | 150,574,995 | 527,012,481 | 100.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376,437,486 | 100.00 | - | - | 150,574,995 | - | 150,574,995 | 527,012,481 | 100.00 |
1、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分配前的公司总股本376,437,48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进行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共计转增150,574,995股,总股本增加至527,012,481股。
2、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指标(2023年) | 股份变动前 | 股份变动后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33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6.50 | 4.64 |
3、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31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77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洪杰 | 100,908,904 | 353,181,163 | 67.02 | 0 | 质押 | 38,444,000 | 境内自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923,910 | 45,082,777 | 8.55 | 0 | 无 | - | 其他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5,157,963 | 18,105,720 | 3.44 | 0 | 无 | - | 其他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 2,069,882 | 8,649,937 | 1.64 | 0 | 无 | -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58,109 | 5,018,339 | 0.95 | 0 | 无 | - | 其他 |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3,141,053 | 3,141,053 | 0.60 | 0 | 无 | -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38,034 | 3,038,034 | 0.58 | 0 | 无 | - | 其他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7,281 | 3,007,281 | 0.57 | 0 | 无 | - | 其他 | |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605,383 | 2,770,141 | 0.53 | 0 | 无 | -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724,788 | 2,724,788 | 0.52 | 0 | 无 | -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洪杰 | 353,181,163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181,16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5,082,777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82,777 |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18,105,7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05,720 |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 8,649,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8,649,93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18,339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8,339 | |||||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3,141,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3,141,05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38,034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8,034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7,28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7,281 | |||||
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2,770,141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0,14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724,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4,788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在上述股东中,洪杰先生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新增 | - | - | 3,141,053 | 0.6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 | - | 3,038,034 | 0.5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 | - | 3,007,281 | 0.57 |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 退出 | - | - | - | 不适用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 | 退出 | - | - | - | 不适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中国风1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 | - | 2,590,576 | 0.49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洪杰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厦门大学EMBA、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工商管理硕士。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常委、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莆田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洪杰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厦门大学EMBA、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工商管理硕士。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常委、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莆田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三棵树外,洪杰先生不存在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情况。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
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棵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棵树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棵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款项坏账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七、4、应收票据”、 “七、5、应收账款”、 “七、9、其他应收款”。
1、事项描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棵树公司应收款项中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账面价值2,922.23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56,363.26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39,564.83万元,合计占三棵树公司年末总资产1,413,819.04万元的28.21%,金额较大且占比较高。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需要三棵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其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复杂的判断和估计,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可收回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这一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三棵树公司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评价三棵树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复核确定应收款项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复核三棵树公司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过程,包括账龄划分的准确性、迁徙率及前瞻性信息调整损失率的计算等;
(4)对三棵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三棵树公司与下游客户最新的业务合作情况,复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进行评估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
(5)对三棵树公司应收款项抽取样本实施函证程序,将函证结果与三棵树公司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程序;
(6)对三棵树公司本年应收款项发生额或期末余额重大的客户进行工商信息查询,了解成立时间及规模、董监高及股东信息等,以检查是否与三棵树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7)针对三棵树公司下游地产客户以房产偿还款项情况,检查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确认函、第三方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等,查看了解对应房产建设情况及网签备案进度,评价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合理性;
(8)将三棵树公司坏账计提标准与同行业进行比较,并结合三棵树公司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收入的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五、34、收入”及“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事项描述
三棵树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24.76亿元,较2022年度营业收入113.38亿元上升了10.03%。鉴于涂料、胶粘剂、防水卷材等产品销售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公司关键业绩指标,可能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产品销售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的确认这一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三棵树公司与收入确认有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三棵树公司收入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分析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确定等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行业惯例和三棵树公司的经营模式,同时复核了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运用;
(3)选取三棵树公司收入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货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记录等,进而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三棵树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选取三棵树公司收入样本检查是否存在未入账销售返利及折扣费用,相关的核算及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5)选取三棵树公司收入样本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估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的适当性;基于预计总成本以及实际发生成本计算完工百分比,以及合同甲方提供的工程进度单,检查了以完工进度为基础确认的工程承包合同收入计算的准确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签收记录等支持性文件,同时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客户签收记录核对至账面销售收入,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三棵树公司收入是否存在销售退回,对于重大的销售退回,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8)选取三棵树公司收入样本实施函证程序,将函证结果与三棵树公司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程序;
(9)对三棵树公司主要产品单价、毛利率波动进行分析,并查阅行业网站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披露数据,分析是否存在异常现象;
(10)对三棵树公司本年重大客户的工商信息进行查询,了解成立时间及规模、董监高及股东信息等,以检查是否与三棵树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11)对三棵树公司本年新增重大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了解业务真实性。
四、其他信息
三棵树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三棵树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三棵树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棵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三棵树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棵树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棵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棵树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三棵树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
编制单位: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12,246,346.17 | 1,064,137,669.6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15,797.28 | 52,977,92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222,267.53 | 107,852,649.38 | |
应收账款 | 3,563,632,613.67 | 4,239,811,073.3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97,691.17 | 51,890,000.00 | |
预付款项 | 146,890,457.51 | 84,206,085.7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95,648,329.03 | 326,887,379.9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48,738,745.14 | 656,919,377.34 | |
合同资产 | 476,671,882.85 | 615,814,918.8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6,128,906.80 | 120,608,628.30 | |
流动资产合计 | 7,375,193,037.15 | 7,321,105,702.5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8,393,600.00 | 168,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612,214,493.38 | 3,853,016,521.39 | |
在建工程 | 422,137,574.02 | 1,110,390,570.6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1,395,133.13 | 77,277,788.78 | |
无形资产 | 478,578,650.57 | 490,088,067.5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88,921,985.57 | 99,952,110.06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386,820.64 | 16,859,217.0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3,166,588.61 | 455,262,556.1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3,802,556.14 | 166,608,364.5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62,997,402.06 | 6,437,455,196.14 | |
资产总计 | 14,138,190,439.21 | 13,758,560,898.7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10,101,244.25 | 1,525,217,427.3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30,231,371.08 | 1,582,838,947.88 | |
应付账款 | 3,660,440,832.05 | 4,348,926,591.9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05,217,223.75 | 172,784,531.1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78,280,459.21 | 402,316,061.98 | |
应交税费 | 194,484,011.49 | 111,037,757.67 | |
其他应付款 | 272,891,312.05 | 347,977,668.4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77,124,226.08 | 688,672,424.7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6,306,164.15 | 28,773,860.75 | |
流动负债合计 | 9,475,076,844.11 | 9,208,545,271.9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461,427,789.51 | 1,473,679,082.2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2,951,839.73 | 42,957,114.29 | |
长期应付款 | 131,757,198.06 | 248,595,673.5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13,610,973.04 | 290,444,785.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007,811.18 | 21,215,122.7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59,755,611.52 | 2,076,891,778.17 | |
负债合计 | 11,434,832,455.63 | 11,285,437,050.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27,012,481.00 | 376,437,48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0,742,358.70 | 561,317,353.7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8,013.36 | 144,011.1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7,202,123.44 | 155,947,530.1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350,565,767.14 | 1,178,279,337.8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45,670,743.64 | 2,272,125,718.81 | |
少数股东权益 | 257,687,239.94 | 200,998,129.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03,357,983.58 | 2,473,123,848.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138,190,439.21 | 13,758,560,898.73 |
公司负责人:洪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荔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98,260,513.96 | 296,793,375.2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2,977,92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465,884.05 | 77,879,402.18 | |
应收账款 | 1,207,462,511.65 | 583,631,118.36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69,438,909.42 | 754,488,700.47 | |
其他应收款 | 329,907,164.42 | 894,974,419.0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0,000,000.00 | ||
存货 | 34,983,602.65 | 45,250,340.2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869,644.67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64,388,230.82 | 2,725,995,275.5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73,947,558.15 | 2,456,947,558.1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8,393,600.00 | 168,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75,943,881.83 | 240,559,478.70 | |
在建工程 | 1,950,910.01 | 4,443,469.3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0,422.29 | ||
无形资产 | 56,807,037.51 | 55,248,517.1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09,429.64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689,733.91 | 72,522,640.4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4,905,570.07 | 60,805,136.0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48,047,721.12 | 3,058,727,222.16 | |
资产总计 | 5,812,435,951.94 | 5,784,722,497.7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59,137,798.24 | 812,837,504.8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21,920,000.00 | 560,745,374.00 | |
应付账款 | 481,827,234.04 | 560,888,277.1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12,431,656.81 | 606,471,540.7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519,011.29 | 30,990,654.10 | |
应交税费 | 36,933,463.18 | 11,979,717.18 | |
其他应付款 | 30,785,363.76 | 30,550,190.7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5,719,833.44 | 432,490,120.48 | |
其他流动负债 | 64,201,588.09 | 78,841,300.2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84,475,948.85 | 3,125,794,679.4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5,840,000.00 | 444,28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7,069.00 | ||
长期应付款 | 150,362,591.49 | 33,216,082.9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765,852.31 | 14,155,208.7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0,792.37 | 54,624.0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8,299,236.17 | 491,812,984.77 | |
负债合计 | 3,632,775,185.02 | 3,617,607,664.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27,012,481.00 | 376,437,48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6,275,691.13 | 556,850,686.13 |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7,202,123.44 | 155,947,530.10 | |
未分配利润 | 1,089,170,471.35 | 1,077,879,131.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79,660,766.92 | 2,167,114,833.4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812,435,951.94 | 5,784,722,497.73 |
公司负责人:洪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荔荣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475,684,639.07 | 11,338,365,515.21 | |
其中:营业收入 | 12,475,684,639.07 | 11,338,365,515.2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916,318,139.59 | 10,805,372,822.04 | |
其中:营业成本 | 8,544,726,636.36 | 8,061,734,694.19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05,946,959.77 | 77,335,405.33 | |
销售费用 | 2,123,663,193.43 | 1,730,046,272.40 | |
管理费用 | 678,295,892.76 | 535,972,362.45 | |
研发费用 | 289,345,811.37 | 263,212,719.58 | |
财务费用 | 174,339,645.90 | 137,071,368.0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11,497,364.24 | 181,786,122.92 | |
利息收入 | 45,479,293.50 | 51,730,682.68 | |
加:其他收益 | 159,338,965.37 | 105,395,721.0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2,415.78 | 305,118.9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028,517.36 | 4,488,352.82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311.92 | -333,01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4,710,026.32 | -217,610,172.7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6,662,232.92 | -87,597,671.0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63,927.04 | 706,562.9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5,198,174.71 | 333,859,242.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983,421.37 | 2,591,170.0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070,264.44 | 15,525,711.6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0,111,331.64 | 320,924,700.6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725,365.58 | 10,890,212.0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7,385,966.06 | 310,034,488.5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7,385,966.06 | 310,034,488.5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541,022.61 | 329,512,966.4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44,943.45 | -19,478,477.8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02.22 | -8,105.82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02.22 | -8,105.82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02.22 | -8,105.8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002.22 | -8,105.82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7,389,968.28 | 310,026,382.7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3,545,024.83 | 329,504,860.6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44,943.45 | -19,478,477.8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6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6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洪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荔荣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010,461,033.36 | 1,533,125,244.18 | |
减:营业成本 | 1,525,536,504.55 | 1,058,437,625.69 | |
税金及附加 | 12,679,313.25 | 9,179,387.07 | |
销售费用 | 111,943,873.41 | 120,807,886.63 | |
管理费用 | 180,512,648.83 | 165,644,278.60 | |
研发费用 | 23,892,156.82 | 71,270,809.34 | |
财务费用 | 78,349,266.03 | 94,662,819.12 | |
其中:利息费用 | 83,695,234.19 | 105,805,330.43 | |
利息收入 | 8,482,633.87 | 14,597,992.12 | |
加:其他收益 | 16,792,865.09 | 20,182,672.1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937,780.19 | -743,312.1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683,969.44 | 3,457,226.71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333,01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7,155,786.69 | -29,824,221.4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716,791.56 | -8,207,800.2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58,244.12 | -193,442.09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747,093.38 | -5,996,676.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48,337.83 | 1,551,577.07 | |
减:营业外支出 | 3,540,422.89 | 4,844,911.3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655,008.32 | -9,290,010.30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90,925.12 | -11,173,215.4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45,933.44 | 1,883,205.1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45,933.44 | 1,883,205.1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545,933.44 | 1,883,205.1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洪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荔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661,300,068.85 | 12,542,545,011.1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162,764,642.6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1,369,142.93 | 986,246,647.8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82,669,211.78 | 13,691,556,301.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709,177,119.47 | 8,113,812,475.8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54,153,222.84 | 1,925,634,976.4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83,660,658.90 | 594,464,086.5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27,617,458.35 | 2,101,650,957.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74,608,459.56 | 12,735,562,495.9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8,060,752.22 | 955,993,805.6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5,614,204.18 | 140,139,205.8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5,614,204.18 | 140,139,205.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8,556,653.13 | 935,071,638.4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2,463,600.00 | 197,650,674.66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5,760,000.00 | 100,464,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6,780,253.13 | 1,233,186,313.1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166,048.95 | -1,093,047,107.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000,000.00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82,381,026.67 | 2,748,260,784.2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5,439,295.75 | 606,648,121.2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61,820,322.42 | 3,354,908,905.5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78,780,274.75 | 2,496,990,287.2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7,734,101.30 | 158,244,880.0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155,833.3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9,853,926.44 | 505,526,512.4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56,368,302.49 | 3,160,761,679.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547,980.07 | 194,147,225.7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613.82 | -117,306.4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2,327,109.38 | 56,976,617.7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4,287,029.90 | 397,310,412.1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6,614,139.28 | 454,287,029.90 |
公司负责人:洪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荔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45,893,645.83 | 2,953,261,701.4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9,501,522.08 | 247,243,619.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65,395,167.91 | 3,200,505,321.0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4,845,353.44 | 2,090,171,656.0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2,144,382.10 | 209,866,205.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1,327,276.24 | 54,349,701.7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7,262,282.21 | 500,345,161.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5,579,293.99 | 2,854,732,725.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9,815,873.92 | 345,772,595.9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3,489,320.88 | 8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3,171,549.1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3,634,552.64 | 536,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7,123,873.52 | 619,171,549.1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1,878,059.56 | 49,774,216.4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0,393,600.00 | 57,511,468.82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17,000,000.00 | 490,2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9,271,659.56 | 597,485,685.3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852,213.96 | 21,685,863.8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71,286,279.06 | 2,263,957,504.8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5,439,295.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96,725,574.81 | 2,263,957,504.8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45,704,609.00 | 2,471,192,184.6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3,923,268.82 | 98,173,361.7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259,691.74 | 66,465,127.7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58,887,569.56 | 2,635,830,674.0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161,994.75 | -371,873,169.2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456.07 | 30,714.1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5,477,637.06 | -4,383,995.2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202,867.53 | 125,586,862.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6,680,504.59 | 121,202,867.53 |
公司负责人:洪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荔荣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6,437,486.00 | 561,317,353.70 | 144,011.14 | 155,947,530.10 | 1,178,279,337.87 | 2,272,125,718.81 | 200,998,129.82 | 2,473,123,848.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6,437,486.00 | 561,317,353.70 | 144,011.14 | 155,947,530.10 | 1,178,279,337.87 | 2,272,125,718.81 | 200,998,129.82 | 2,473,123,848.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150,574,995.00 | -150,574,995.00 | 4,002.22 | 1,254,593.34 | 172,286,429.27 | 173,545,024.83 | 56,689,110.12 | 230,234,134.95 |
(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02.22 | 173,541,022.61 | 173,545,024.83 | 3,844,943.45 | 177,389,968.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4,000,000.00 | 54,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4,000,000.00 | 54,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54,593.34 | -1,254,593.34 | - | -1,155,833.33 | -1,155,833.3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4,593.34 | -1,254,593.34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55,833.33 | -1,155,833.3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50,574,995.00 | -150,574,995.00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50,574,995.00 | -150,574,995.00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7,163,035.56 | 7,163,035.56 | 7,163,035.56 | ||||||||||||
2.本期使用 | -7,163,035.56 | -7,163,035.56 | -7,163,035.5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7,012,481.00 | 410,742,358.70 | 148,013.36 | - | 157,202,123.44 | 1,350,565,767.14 | 2,445,670,743.64 | 257,687,239.94 | 2,703,357,983.5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6,437,486.00 | 561,317,353.70 | 152,116.96 | 155,759,209.58 | 848,954,691.97 | 1,942,620,858.21 | 220,476,607.65 | 2,163,097,465.86 | |||||||
加:会计 |
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6,437,486.00 | 561,317,353.70 | 152,116.96 | 155,759,209.58 | 848,954,691.97 | 1,942,620,858.21 | 220,476,607.65 | 2,163,097,465.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105.82 | 188,320.52 | 329,324,645.90 | 329,504,860.60 | -19,478,477.83 | 310,026,382.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05.82 | 329,512,966.42 | 329,504,860.60 | -19,478,477.83 | 310,026,382.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 |
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8,320.52 | -188,320.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8,320.52 | -188,320.5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 |
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 |
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8,593,729.77 | 8,593,729.77 | |||||||||||||
2.本期使用 | -8,593,729.77 | -8,593,729.7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6,437,486.00 | 561,317,353.70 | 144,011.14 | 155,947,530.10 | 1,178,279,337.87 | 2,272,125,718.81 | 200,998,129.82 | 2,473,123,848.63 |
公司负责人:洪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荔荣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6,437,486.00 | 556,850,686.13 | 155,947,530.10 | 1,077,879,131.25 | 2,167,114,833.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6,437,486.00 | 556,850,686.13 | 155,947,530.10 | 1,077,879,131.25 | 2,167,114,833.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574,995.00 | -150,574,995.00 | 1,254,593.34 | 11,291,340.10 | 12,545,933.4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2,545,933.44 | 12,545,933.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254,593.34 | -1,254,593.3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4,593.34 | -1,254,593.3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50,574,995.00 | -150,574,995.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50,574,995.00 | -150,574,995.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122,276.22 | 3,122,276.22 | |||||||||
2.本期使用 | -3,122,276.22 | -3,122,276.2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7,012,481.00 | 406,275,691.13 | 157,202,123.44 | 1,089,170,471.35 | 2,179,660,766.9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76,437,486.00 | 556,850,686.13 | 155,759,209.58 | 1,076,184,246.59 | 2,165,231,628.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6,437,486.00 | 556,850,686.13 | 155,759,209.58 | 1,076,184,246.59 | 2,165,231,628.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8,320.52 | 1,694,884.66 | 1,883,205.1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3,205.18 | 1,883,205.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8,320.52 | -188,320.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8,320.52 | -188,320.52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899,618.50 | 3,899,618.50 | |||||||||
2.本期使用 | -3,899,618.50 | -3,899,618.5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6,437,486.00 | 556,850,686.13 | 155,947,530.10 | 1,077,879,131.25 | 2,167,114,833.48 |
公司负责人:洪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荔荣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福建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5号文“关于核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94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2017年10月,公司授予236名激励对象218.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9.75元/股,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218.12万元。
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181,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0,654,36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283.5560万元。
2018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8年9月4日为授予日,授予66名激励对象497,622股限制性股票;同时,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申请离职,34名激励对象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2,687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授予日后有10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份额,共91,580股,故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06,042股,本次授予及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312.8915万元。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128,91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3,251,56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8,638.0481万元。
2019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2020年1月6日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4,509股回购注销完毕。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53,809股回购价格为15.98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700股回购价格为15.164元/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6,380,481股变更为186,225,972股,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2020年6月19日,公司对外发布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86,225,97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2,909,141.52元,转增74,490,38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60,716,361股,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2020年9月,公司根据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7号)核准,向洪杰非公开发行股票8,188,331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188,33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904,692.00元。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6日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774股回购注销完毕。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3,657股回购价格为10.944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7,117股回购价格为10.36元/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8,904,692股变更为268,883,918股,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2021年6月4日,公司对外发布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68,883,91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3,263,833.26元,转增107,553,568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376,437,486股,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2023年6月9日,公司对外发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76,437,48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转增150,574,995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27,012,481股,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27,012,481股。
本公司已获取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300751385327E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洪杰。目前住所为: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本公司设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除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外,同时还设置了总裁办、投资管理部、证券事务部、财务管理部、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基建装备部、法律事务部、品牌管理与社会责任部、行政事务部、环境安全部、监察审计部、运营管理部、采购部、物流部、技术部、销售部等部门分别管理公司的生产、营销、技术和行政后勤。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隶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为:涂料、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建材、五金产品的生产、销售;质检技术服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成套设备技术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筑材料批发;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洪杰。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批准。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本节“五、34、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马来西亚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林吉特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原值高于100万元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资产余额的30%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在建工程项目期末余额或本期发生额高于100万元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单项应付账款余额账龄超过1年的金额高于1,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相关主体总资产占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超过10%或净利润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超过10% |
其他重要事项 | 单个项目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经销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直销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质保金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 其他应收款组合4:其他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节“五、11.金融工具(5)金融资产减值”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节“五、11.金融工具(5)金融资产减值”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节“五、11.金融工具(5)金融资产减值”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周转用包装物按照加权平均法计入成本费用,其他周转材料按照分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节“五、11.金融工具(5)金融资产减值”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
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5 | 4.75-2.71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网站、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软件使用权、网站 | 10年或合同约定年限 | 直线法 |
商标权 | 10年 | 直线法 |
专利权 | 10年 | 直线法 |
非专利技术 | 10年或合同约定年限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业务类型:销售商品与提供工程项目建造服务。
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涂料、防水卷材和胶粘剂等产成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本公司将产品交付客户并经客户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提供工程项目建造服务本公司装饰施工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即完工进度乘以合同总收入确认装饰施工收入,客户会根据最终验收结果对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售后回租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732,846.46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754,332.51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未分配利润 | -21,486.05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所得税费用 | 21,486.05 |
其他说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732,846.4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754,332.51 |
未分配利润 | -21,486.05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3年度)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21,486.05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5,612,120.58 | 9,650,435.53 | 455,262,556.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564,687.18 | 9,650,435.53 | 21,215,122.71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无重要影响。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月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7,520,788.69 | 7,373,658.60 | 364,894,447.2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776,715.20 | 7,373,658.60 | 20,150,373.8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消费税 | 应税收入 | 4%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7%、15%、8.25% |
应纳税所得额 | 自用房产,以房产原值的70%或75%为纳税基准;出租房产,依照房产租金收入 | 自用1.2%或出租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 | 25 |
莆田三棵树涂料贸易有限公司 | 25 |
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25 |
莆田市禾三投资有限公司 | 25 |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15 |
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25 |
福建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25 |
福建三棵树物流有限公司 | 20 |
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15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15 |
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5 |
上海春之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三棵树(上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5 |
三棵树(上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 | 25 |
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北京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三棵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 8.25 |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25 |
广州大禹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河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3TREES PAINT SDN.BHD. | 17 |
福建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 |
福建三棵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上海三棵树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上海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25 |
上海三棵树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25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修订)》(国科发[2016]32号)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取得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5000680,该证书有效期从2023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8日。本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21年12月20日,子公司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44003049,该证书有效期从2021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子公司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21年9月18日,子公司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取得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4000490,该证书有效期从2021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子公司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22年10月18日,子公司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取得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3000045,该证书有效期从2022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子公司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23年12月28日,子公司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取得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5001176,该证书有效期从2023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8日。子公司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23年11月30日,子公司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4005630,该证书有效期从2023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子公司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子公司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福建三棵树物流有限公司、福建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福建三棵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根据香港《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修订条例》),企业每年首200万元(港币)的利润,其所缴利得税率由现时标准税率16.5%削半至8.25%,若企业每年利润超过200万元(港币),其后利润按标准税率16.5%计算。子公司三棵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8.25%。
根据马来西亚所得税最新规定:(1)实收资本在250万以内(含250万)林吉特的本地公司,第一个50万林吉特收入部分的税率为17%;之后部分的税率为24%。(2)实收资本在250万林吉特以上的本地公司,税率为24%。(3)外国公司的税率统一为24%。马来西亚子公司3TREES PAINTSDN.BHD.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781,342,751.23 | 457,117,536.22 |
其他货币资金 | 930,903,594.94 | 607,020,133.4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合计 | 1,712,246,346.17 | 1,064,137,669.6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878.82 | 775,085.32 |
其他说明银行存款中存在14,728,611.95元因涉及诉讼被法院冻结;其他货币资金中票据保证金785,905,009.30元、信用证保证金78,899,666.91元、履约保证金44,197,964.24元及融资保证金21,900,954.49元使用受限,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未将上述资金作为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期末,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1,515,797.28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2,977,920.00 | ||
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515,797.28 | 52,977,92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29,222,267.53 | 107,852,649.38 |
合计 | 29,222,267.53 | 107,852,649.3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676,038.48 | |
合计 | 1,676,038.4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726,338.64 | 15.38 | 4,656,058.25 | 26.27 | 13,070,280.39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 | 17,726,338.64 | 15.38 | 4,656,058.25 | 26.27 | 13,070,280.3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266,460.42 | 100.00 | 1,044,192.89 | 3.45 | 29,222,267.53 | 97,552,870.46 | 84.62 | 2,770,501.47 | 2.84 | 94,782,368.99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30,266,460.42 | 100.00 | 1,044,192.89 | 3.45 | 29,222,267.53 | 97,552,870.46 | 84.62 | 2,770,501.47 | 2.84 | 94,782,368.99 |
合计 | 30,266,460.42 | 100.00 | 1,044,192.89 | 3.45 | 29,222,267.53 | 115,279,209.10 | 100.00 | 7,426,559.72 | 6.44 | 107,852,649.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30,266,460.42 | 1,044,192.89 | 3.45 |
合计 | 30,266,460.42 | 1,044,192.89 | 3.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商业承兑汇票 | 7,426,559.72 | 6,382,366.83 | 1,044,192.89 | |||
合计 | 7,426,559.72 | 6,382,366.83 | 1,044,192.8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38,755,731.76 | 3,435,904,021.10 |
1年以内小计 | 2,938,755,731.76 | 3,435,904,021.10 |
1至2年 | 552,948,787.78 | 1,164,406,721.98 |
2至3年 | 814,631,473.45 | 624,080,129.38 |
3年以上 | 622,991,636.93 | 84,101,268.90 |
合计 | 4,929,327,629.92 | 5,308,492,141.3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18,736,695.48 | 22.70 | 865,634,349.17 | 77.38 | 253,102,346.31 | 1,146,007,893.06 | 21.59 | 664,803,864.76 | 58.01 | 481,204,028.3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 | 1,079,871,821.59 | 21.91 | 826,769,475.28 | 76.56 | 253,102,346.31 | 1,127,987,390.02 | 21.25 | 646,783,361.72 | 57.34 | 481,204,028.30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38,864,873.89 | 0.79 | 38,864,873.89 | 100.00 | - | 18,020,503.04 | 0.34 | 18,020,503.04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10,590,934.44 | 77.30 | 500,060,667.08 | 13.12 | 3,310,530,267.36 | 4,162,484,248.30 | 78.41 | 403,877,203.26 | 9.70 | 3,758,607,045.04 |
其中: | ||||||||||
经销客户 | 2,022,242,882.47 | 41.02 | 188,237,566.92 | 9.31 | 1,834,005,315.55 | 2,507,090,367.12 | 47.23 | 185,637,259.52 | 7.40 | 2,321,453,107.60 |
直销客户 | 1,788,348,051.97 | 36.28 | 311,823,100.16 | 17.44 | 1,476,524,951.81 | 1,655,393,881.18 | 31.18 | 218,239,943.74 | 13.18 | 1,437,153,937.44 |
合计 | 4,929,327,629.92 | 100.00 | 1,365,695,016.25 | 27.71 | 3,563,632,613.67 | 5,308,492,141.36 | 100.00 | 1,068,681,068.02 | 20.13 | 4,239,811,073.3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客户1 | 701,168,891.70 | 631,052,002.57 | 9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2 | 168,902,696.28 | 50,670,808.92 | 3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3 | 47,524,575.53 | 39,088,963.37 | 82.25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4 | 32,182,725.41 | 26,470,291.63 | 82.25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5 | 26,230,487.10 | 7,869,146.18 | 3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6 | 25,866,143.32 | 7,759,843.01 | 3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7 | 5,473,164.61 | 1,641,949.38 | 3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8 | 3,151,106.31 | 2,591,784.95 | 82.25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9 | 2,145,781.90 | 643,734.57 | 3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10 | 11,572,463.30 | 5,786,231.65 | 5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11 | 9,530,100.52 | 9,530,100.52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12 | 7,365,091.90 | 7,365,091.90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13 | 6,925,143.46 | 6,925,143.46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14 | 6,450,609.53 | 6,450,609.53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15 | 4,918,134.17 | 2,459,067.09 | 5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16 | 2,607,623.24 | 2,607,623.24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17 | 1,764,556.00 | 1,764,556.00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18 | 1,689,599.24 | 1,689,599.24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19 | 1,625,059.60 | 1,625,059.60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20 | 1,620,646.17 | 1,620,646.17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21 | 1,523,259.68 | 1,523,259.68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22 | 1,515,000.00 | 1,515,000.00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23 | 1,461,848.20 | 1,461,848.20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24 | 1,423,237.84 | 1,423,237.84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25 | 1,398,284.38 | 1,398,284.38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26 | 1,366,874.27 | 1,366,874.27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27 | 1,329,505.30 | 1,329,505.30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28 | 1,139,212.63 | 1,139,212.63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单项不重大 | 38,864,873.89 | 38,864,873.89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合计 | 1,118,736,695.48 | 865,634,349.17 | 77.38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经销客户 | 2,022,242,882.47 | 188,237,566.92 | 9.31 |
直销客户 | 1,788,348,051.97 | 311,823,100.16 | 17.44 |
合计 | 3,810,590,934.44 | 500,060,667.08 | 13.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 | 1,068,681,068.02 | 325,155,209.67 | 28,141,261.44 | 1,365,695,016.25 |
准备 | ||||||
合计 | 1,068,681,068.02 | 325,155,209.67 | 28,141,261.44 | 1,365,695,016.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8,141,261.4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河南建业建材商贸有限公司 | 货款 | 3,751,434.74 | 该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拒不履行义务 | 经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 | 3,751,434.74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除河南建业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以外,主要为账龄较长的无法收回的零星款项,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01,168,891.70 | 701,168,891.70 | 12.58 | 631,052,002.57 | |
第二名 | 168,902,696.28 | 168,902,696.28 | 3.03 | 50,670,808.92 | |
第三名 | 71,616,908.12 | 71,616,908.12 | 1.28 | 18,586,299.58 | |
第四名 | 64,886,914.45 | 64,886,914.45 | 1.16 | 3,568,780.29 | |
第五名 | 47,524,575.53 | 47,524,575.53 | 0.85 | 39,088,963.37 | |
合计 | 1,054,099,986.08 | 1,054,099,986.08 | 18.91 | 742,966,854.73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644,195,559.91 | 167,523,677.06 | 476,671,882.85 | 715,116,978.03 | 99,302,059.19 | 615,814,918.84 |
合计 | 644,195,559.91 | 167,523,677.06 | 476,671,882.85 | 715,116,978.03 | 99,302,059.19 | 615,814,918.8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4,195,559.91 | 100.00 | 167,523,677.06 | 26.01 | 476,671,882.85 | 715,116,978.03 | 100.00 | 99,302,059.19 | 13.89 | 615,814,918.84 |
其中: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633,797,851.90 | 98.39 | 166,384,475.89 | 26.25 | 467,413,376.01 | 703,921,365.70 | 98.43 | 97,834,010.38 | 13.90 | 606,087,355.32 |
质保金 | 10,397,708.01 | 1.61 | 1,139,201.17 | 10.96 | 9,258,506.84 | 11,195,612.33 | 1.57 | 1,468,048.81 | 13.11 | 9,727,563.52 |
合计 | 644,195,559.91 | 100.00 | 167,523,677.06 | 26.01 | 476,671,882.85 | 715,116,978.03 | 100.00 | 99,302,059.19 | 13.89 | 615,814,918.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68,221,617.87 |
合计 | 68,221,617.87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4,497,691.17 | 51,890,000.00 |
合计 | 14,497,691.17 | 51,89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50,399,237.65 | |
合计 | 750,399,237.6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5,947,837.95 | 92.55 | 78,375,527.29 | 93.08 |
1至2年 | 8,420,629.71 | 5.73 | 5,096,688.37 | 6.05 |
2至3年 | 2,045,455.52 | 1.39 | 733,870.12 | 0.87 |
3年以上 | 476,534.33 | 0.32 | ||
合计 | 146,890,457.51 | 100.00 | 84,206,085.7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1,937,249.14 | 8.13 |
第二名 | 9,875,659.55 | 6.72 |
第三名 | 9,672,926.55 | 6.59 |
第四名 | 8,237,750.09 | 5.61 |
第五名 | 6,661,796.00 | 4.54 |
合计 | 46,385,381.33 | 31.5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95,648,329.03 | 326,887,379.96 |
合计 | 395,648,329.03 | 326,887,379.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1,684,077.00 | 142,931,648.52 |
1年以内小计 | 181,684,077.00 | 142,931,648.52 |
1至2年 | 126,039,012.92 | 272,304,036.76 |
2至3年 | 217,113,094.42 | 43,637,048.85 |
3年以上 | 59,651,713.82 | 21,026,903.65 |
合计 | 584,487,898.16 | 479,899,637.7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532,467,590.18 | 448,167,027.56 |
备用金 | 21,159,100.23 | 15,358,793.02 |
其他 | 30,861,207.75 | 16,373,817.20 |
合计 | 584,487,898.16 | 479,899,637.7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687,351.58 | 15,816,954.96 | 129,507,951.28 | 153,012,257.82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7,687,351.58 | 15,816,954.96 | 129,507,951.28 | 153,012,257.82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838,778.80 | 20,399,055.54 | 37,237,834.34 | |
本期转回 | 1,300,650.86 | 1,300,650.8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09,872.17 | 109,872.17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276,828.55 | 32,655,733.76 | 149,907,006.82 | 188,839,569.1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发生下列情形中的一种或多种时,则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划分为第二阶段:保证金超出合作期限,备用金及其他账龄超过一年以上。
发生下列情形中的一种或多种时,则属于“已发生信用减值”,划分为第三阶段:欠款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或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其他违反合同约定且表明金融资产已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情形。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9,872.17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30,937,799.57 | 22.40 | 保证金 | 1年以内114,414,954.52;1-2年9,716,817.66;2-3年6,806,027.39 | 39,281,339.87 |
第二名 | 119,687,534.24 | 20.48 | 保证金 | 1年以内4,958,904.10;1-2年10,000,000.00;2-3年104,708,630.14;3年以上20,000.00 | 17,953,130.14 |
第三名 | 76,241,369.86 | 13.04 | 保证金 | 2-3年 | 62,708,526.71 |
第四名 | 43,767,596.00 | 7.49 | 保证金 | 1-2年 | 13,130,278.80 |
第五名 | 30,592,967.28 | 5.23 | 保证金 | 2-3年3,212,563.28;3年以上27,380,404.00 | 4,588,945.09 |
合计 | 401,227,266.95 | 68.65 | / | / | 137,662,220.61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95,771,861.65 | 295,771,861.65 | 288,603,926.98 | 288,603,926.98 | ||
在产品 | 45,662,796.40 | 45,662,796.40 | 33,141,398.89 | 33,141,398.89 | ||
库存商品 | 183,195,991.53 | 11,519,800.74 | 171,676,190.79 | 172,338,919.09 | 8,035,701.75 | 164,303,217.34 |
周转材料 | 172,201,005.85 | 172,201,005.85 | 142,041,729.60 | 142,041,729.60 | ||
发出商品 | 16,016,836.24 | 16,016,836.24 | 9,592,460.56 | 9,592,460.56 | ||
委托加工物资 | 47,410,054.21 | 47,410,054.21 | 19,236,643.97 | 19,236,643.97 | ||
合计 | 760,258,545.88 | 11,519,800.74 | 748,738,745.14 | 664,955,079.09 | 8,035,701.75 | 656,919,377.3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8,035,701.75 | 7,351,832.44 | 3,867,733.45 | 11,519,800.74 | ||
合计 | 8,035,701.75 | 7,351,832.44 | 3,867,733.45 | 11,519,800.7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进项税额 | 268,807,069.53 | 111,310,696.28 |
预缴所得税 | 12,785,821.10 | 2,481,345.73 |
排放权资产 | 4,524,192.49 | 6,815,113.11 |
预缴其他税费 | 11,823.68 | 1,473.18 |
合计 | 286,128,906.80 | 120,608,628.30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168,000,000.00 | 20,393,600.00 | 188,393,600.00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 |||||||
合计 | 168,000,000.00 | 20,393,600.00 | 188,393,6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612,214,493.38 | 3,853,016,521.3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612,214,493.38 | 3,853,016,521.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生产设备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92,354,585.73 | 63,856,204.50 | 1,587,887,857.93 | 201,480,517.67 | 18,192,860.83 | 4,663,772,026.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4,271,366.70 | 9,833,944.10 | 523,837,179.39 | 110,453,603.27 | 14,274,984.90 | 1,152,671,078.36 |
(1)购置 | 138,637,558.63 | 6,529,099.48 | 45,744,783.39 | 34,068,297.94 | 1,731,764.58 | 226,711,504.02 |
(2)在建工程转入 | 355,633,808.07 | 3,304,844.62 | 478,092,396.00 | 76,385,305.33 | 12,543,220.32 | 925,959,574.3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416,004.30 | 1,526,445.03 | 18,310,574.96 | 2,213,201.95 | 514,924.23 | 37,981,150.47 |
(1)处置或报废 | 15,416,004.30 | 1,526,445.03 | 18,310,574.96 | 2,213,201.95 | 514,924.23 | 37,981,150.47 |
4.期末余额 | 3,271,209,948.13 | 72,163,703.57 | 2,093,414,462.36 | 309,720,918.99 | 31,952,921.50 | 5,778,461,954.5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02,851,456.76 | 33,182,160.97 | 356,028,843.62 | 109,967,480.93 | 8,725,562.99 | 810,755,505.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294,097.30 | 9,659,868.95 | 168,942,715.62 | 41,456,668.00 | 4,591,625.30 | 369,944,975.17 |
(1)计提 | 145,294,097.30 | 9,659,868.95 | 168,942,715.62 | 41,456,668.00 | 4,591,625.30 | 369,944,975.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9,443.32 | 965,990.90 | 11,476,265.63 | 1,017,167.32 | 244,152.10 | 14,453,019.27 |
(1)处置或报废 | 749,443.32 | 965,990.90 | 11,476,265.63 | 1,017,167.32 | 244,152.10 | 14,453,019.27 |
4.期末余额 | 447,396,110.74 | 41,876,039.02 | 513,495,293.61 | 150,406,981.61 | 13,073,036.19 | 1,166,247,461.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23,813,837.39 | 30,287,664.55 | 1,579,919,168.75 | 159,313,937.38 | 18,879,885.31 | 4,612,214,493.3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89,503,128.97 | 30,674,043.53 | 1,231,859,014.31 | 91,513,036.74 | 9,467,297.84 | 3,853,016,521.3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 | 16,720,669.75 | 尚在办理中 |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 | 58,471,062.50 | 尚在办理中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 | 26,282,058.91 | 尚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22,137,574.02 | 1,110,390,570.6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22,137,574.02 | 1,110,390,570.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上海青浦区办公楼 | 126,319,809.77 | 126,319,809.77 | 124,441,204.58 | 124,441,204.58 | ||
三棵树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 | 112,646,240.54 | 112,646,240.54 | 383,679,898.67 | 383,679,898.67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 75,670,379.97 | 75,670,379.97 | 390,399,028.17 | 390,399,028.17 | ||
河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 46,658,139.74 | 46,658,139.74 | 15,332,314.78 | 15,332,314.78 |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 31,401,436.41 | 31,401,436.41 | 28,376,272.63 | 28,376,272.63 | ||
禾三商务楼 | 12,492,195.93 | 12,492,195.93 | 88,146,818.22 | 88,146,818.22 | ||
湖北三棵树年产100万吨涂料及配套建设项目 | 4,313,948.15 | 4,313,948.15 | 67,241,741.88 | 67,241,741.88 |
湖北大禹二期建设工程 | 1,117,371.26 | 1,117,371.26 | 1,500,637.26 | 1,500,637.26 | ||
其他零星项目 | 11,518,052.25 | 11,518,052.25 | 11,272,654.47 | 11,272,654.47 | ||
合计 | 422,137,574.02 | 422,137,574.02 | 1,110,390,570.66 | 1,110,390,570.6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上海青浦区办公楼 | 149,000,000.00 | 124,441,204.58 | 1,878,605.19 | 126,319,809.77 | 85.00 | 尚未装修 | 3,840,315.81 | 467,950.72 | 4.65 | 自筹、银行贷款 |
三棵树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 | 1,470,400,000.00 | 383,679,898.67 | 28,703,269.22 | 299,736,927.35 | 112,646,240.54 | 77.00 | 工程整体完工,部分设备尚未验收 | 30,528,440.81 | 1,031,080.84 | 2.55-4.65 | 自筹、银行贷款 |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 1,859,011,939.20 | 390,399,028.17 | 49,044,449.23 | 363,773,097.43 | 75,670,379.97 | 78.00 | 一二期已竣工结算,三四期工程整体完工,部分设备调试运行,尚未转固 | 自筹、银行贷款 |
河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 835,560,000.00 | 15,332,314.78 | 31,325,824.96 | 46,658,139.74 | 6.00 | 建设过程中 | 自筹 | |||||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 | 540,714,000.00 | 28,376,272.63 | 35,429,824.01 | 32,404,660.23 | 31,401,436.41 | 87.00 | 工程整体完工,部分设备尚未验收 | 自筹、银行贷款 |
禾三商务楼 | 283,440,000.00 | 88,146,818.22 | 43,729,907.43 | 119,384,529.72 | 12,492,195.93 | 83.00 | 工程已完工大部分,3、4、5层未完工,目前为毛坯 | 自筹 | ||||
湖北三棵树年产100万吨涂料及配套建设项目 | 893,280,000.00 | 67,241,741.88 | 24,027,141.39 | 86,954,935.12 | 4,313,948.15 | 55.00 | 工程整体完工,部分设备尚未验收 | 自筹、银行贷款 |
湖北大禹二期建设工程 | 258,220,000.00 | 1,500,637.26 | 1,633,391.29 | 2,016,657.29 | 1,117,371.26 | 37.00 | 工程整体完工,部分设备尚未验收 | 自筹、银行贷款 | ||||
合计 | 6,289,625,939.20 | 1,099,117,916.19 | 215,772,412.72 | 904,270,807.14 | 410,619,521.77 | / | / | 34,368,756.62 | 1,499,031.56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期末在建工程抵押情况详见“本节七、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3,228,267.01 | 8,609,003.32 | 141,837,270.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133,411.90 | 17,133,411.90 | |
(1)租入 | 17,133,411.90 | 17,133,411.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86,106.31 | 22,186,106.31 | |
(1)其他减少 | 22,186,106.31 | 22,186,106.31 | |
4.期末余额 | 128,175,572.60 | 8,609,003.32 | 136,784,575.9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9,776,701.92 | 4,782,779.63 | 64,559,481.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721,190.57 | 2,869,667.77 | 37,590,858.34 |
(1)计提 | 34,721,190.57 | 2,869,667.77 | 37,590,858.3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760,897.10 | 16,760,897.10 | |
(1)其他减少 | 16,760,897.10 | 16,760,897.10 | |
4.期末余额 | 77,736,995.39 | 7,652,447.40 | 85,389,442.7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438,577.21 | 956,555.92 | 51,395,133.13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451,565.09 | 3,826,223.69 | 77,277,788.7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期其他减少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产生。本公司确认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租赁费用见“本节七、82、租赁”。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网站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4,907,475.25 | 36,805,495.78 | 693,660.00 | 71,524,463.12 | 145,400.00 | 614,076,494.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80,786.30 | 10,580,786.30 | ||||
(1)购置 | 2,977,471.51 | 2,977,471.5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7,603,314.79 | 7,603,314.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04,907,475.25 | 36,805,495.78 | 693,660.00 | 82,105,249.42 | 145,400.00 | 624,657,280.4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3,763,235.27 | 19,092,651.42 | 693,660.00 | 50,293,479.93 | 145,400.00 | 123,988,426.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021,937.29 | 4,237,216.33 | 6,831,049.64 | 22,090,203.26 | ||
(1)计提 | 11,021,937.29 | 4,237,216.33 | 6,831,049.64 | 22,090,203.2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4,785,172.56 | 23,329,867.75 | 693,660.00 | 57,124,529.57 | 145,400.00 | 146,078,629.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0,122,302.69 | 13,475,628.03 | 24,980,719.85 | 478,578,650.5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1,144,239.98 | 17,712,844.36 | 21,230,983.19 | 490,088,067.5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1,264,763.08 | 1,264,763.08 | ||||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25,186,122.40 | 25,186,122.40 | ||||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46,848,667.18 | 46,848,667.18 |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6,652,557.40 | 26,652,557.40 | ||||
合计 | 99,952,110.06 | 99,952,110.06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8,582,499.51 | 8,582,499.51 |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447,624.98 | 2,447,624.98 | ||||
合计 | 11,030,124.49 | 11,030,124.49 |
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商誉系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收购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时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完全商誉。资产组与商誉原始形成的账面价值确定基础一致。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商誉系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通过非同一控制收购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70.00%的股权时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完全商誉。资产组与商誉原始形成的账面价值确定基础一致。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商誉系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通过非同一控制收购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70.00%的股权时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完全商誉。资产组与商誉原始形成的账面价值确定基础一致。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商誉系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通过非同一控制收购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70.00%的股权时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完全商誉。资产组与商誉原始形成的账面价值确定基础一致。经过评估,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如下: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 管理层预计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12,119,618.94 | 16,029,188.00 | ||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215,019,016.62 | 333,830,000.00 | ||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199,560,713.59 | 187,300,000.00 | 12,260,713.59 | 8,582,499.51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120,296,607.11 | 116,800,000.00 | 3,496,607.11 | 2,447,624.98 |
(续上表)
资产组名称 | 预测期年限 | 预测期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 稳定期年限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折现率 |
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包 | 2024年-2028年 | 1.00% | 2029年及以后 | 0.00% | 14.28% |
含商誉的资产组 | |||||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2024年-2028年 | 13.95% | 2029年及以后 | 0.00% | 13.24% |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2024年-2028年 | 25.95% | 2029年及以后 | 0.00% | 12.37%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2024年-2028年 | 12.95% | 2029年及以后 | 0.00% | 12.63%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北京办公室装修费 | 5,038,249.33 | 1,717,302.21 | 16,374.76 | 3,304,572.36 | |
湖北三棵树宿舍楼装修费 | 2,509,232.78 | 284,064.12 | 2,225,168.66 | ||
祈福办公室装修 | 2,128,999.42 | 709,666.47 | 1,419,332.95 | ||
各地办事处装修费 | 2,005,719.14 | 548,911.62 | 1,002,692.98 | 1,551,937.78 | |
富达改造、维修等综合项目 | 1,728,218.19 | 1,361,184.84 | 1,525,889.37 | 1,563,513.66 | |
四川装饰工程及装修费 | 1,246,918.98 | 815,552.31 | 431,366.67 | ||
麦格美改造工程以及办公装修等 | 1,001,897.84 | 409,458.95 | 356,135.63 | 1,055,221.16 | |
上海科研院装修费 | 603,653.98 | 91,807.34 | 695,461.32 | ||
三棵树电子商务办公室装修费 | 472,067.25 | 101,836.19 | 122,702.26 | 451,201.18 | |
九鼎研发中心办公室改造项目 | 124,260.17 | 124,260.17 | |||
总部办公室装修费 | 1,588,398.16 | 178,968.52 | 1,409,429.64 | ||
文化展示馆装修费 | 794,421.01 | 22,067.25 | 772,353.76 | ||
秀屿办公室装修费 | 149,876.11 | 4,163.23 | 145,712.88 | ||
湖北大禹工程改造 | 49,475.70 | 3,970.18 | 45,505.52 | ||
清远工厂技改工程 | 13,805.31 | 2,300.89 | 11,504.42 | ||
合计 | 16,859,217.08 | 5,109,175.23 | 7,565,196.91 | 16,374.76 | 14,386,820.64 |
其他说明:
本年其他减少为根据实际结算金额调整原暂估摊销金额。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821,923,469.64 | 400,563,019.01 | 1,353,771,355.73 | 294,903,379.2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724,717.24 | 931,179.31 | 5,613,449.63 | 1,403,362.41 |
可抵扣亏损 | 755,820,944.60 | 164,105,735.93 | 465,812,510.16 | 100,662,079.17 |
递延收益 | 220,198,045.35 | 39,071,015.38 | 192,621,606.72 | 35,485,486.49 |
预提促销服务费 | 88,422,285.96 | 17,762,670.47 | 77,724,964.20 | 13,157,813.26 |
租赁负债 | 51,247,641.75 | 10,732,968.51 | 40,096,143.85 | 9,650,435.53 |
合计 | 2,941,337,104.54 | 633,166,588.61 | 2,135,640,030.29 | 455,262,556.1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7,211,537.82 | 10,352,659.13 | 53,084,155.28 | 11,564,687.18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51,216,874.97 | 8,849,091.91 | ||
公允价值变动 | 11,311.92 | 2,827.98 | ||
使用权资产 | 51,395,133.13 | 10,803,232.16 | 40,096,143.85 | 9,650,435.53 |
合计 | 149,834,857.84 | 30,007,811.18 | 93,180,299.13 | 21,215,122.7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71,037.22 | 205,995.49 |
合计 | 71,037.22 | 205,995.4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
2024年 | |||
2025年 | |||
2026年 | |||
2027年 | 71,037.22 | 205,995.49 | |
2028年 | —— | ||
合计 | 71,037.22 | 205,995.4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5,448,670.82 | 15,448,670.82 | 26,422,883.69 | 26,422,883.69 | ||
预付购房款 | 329,872,326.35 | 71,518,441.03 | 258,353,885.32 | 157,511,776.12 | 17,326,295.28 | 140,185,480.84 |
合计 | 345,320,997.17 | 71,518,441.03 | 273,802,556.14 | 183,934,659.81 | 17,326,295.28 | 166,608,364.53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945,632,206.89 | 945,632,206.89 | 其他 | 保证金、涉诉冻结 | 609,850,639.75 | 609,850,639.75 | 其他 | 保证金、涉诉冻结 |
应收账款 | 643,409.72 | 608,022.19 | 质押 | 保理受限 | ||||
固定资产 | 1,860,084,305.24 | 1,661,618,753.94 | 抵押 | 抵押借款 | 532,986,266.05 | 461,533,301.84 | 抵押 | 抵押借款 |
480,441,671.54 | 284,293,269.31 | 其他 | 融资租入,所有权受限 | 552,735,578.25 | 349,455,314.04 | 其他 | 融资租入,所有权受限 | |
无 | 198,536,856.00 | 166,403,646.51 | 抵 | 抵押 | 269,385,421.02 | 233,737,233.73 | 抵 | 抵押 |
形资产 | 押 | 借款 | 押 | 借款 | ||||
在建工程 | 25,693,396.47 | 25,693,396.47 | 抵押 | 抵押借款 | 412,056,171.30 | 412,056,171.30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合计 | 3,511,031,845.86 | 3,084,249,295.31 | / | / | 2,377,014,076.37 | 2,066,632,660.66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53,161,473.98 | 270,200,599.23 |
保证借款 | 944,107,539.92 | 765,951,889.73 |
信用借款 | 242,367,339.73 | |
已贴现未到期的汇票 | 100,200,000.00 | 219,168,000.00 |
应收款项贴现 | 112,632,230.35 | 27,529,598.67 |
合计 | 1,310,101,244.25 | 1,525,217,427.3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抵押借款情况见“本节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01,812,584.19 | 1,291,099,653.56 |
银行承兑汇票 | 1,467,008,117.79 | 96,679,294.32 |
信用证 | 661,410,669.10 | 195,060,000.00 |
合计 | 2,430,231,371.08 | 1,582,838,947.8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0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313,867,849.41 | 2,645,296,103.93 |
设备及工程款 | 269,179,650.27 | 522,551,931.82 |
劳务 | 913,256,614.53 | 907,675,426.50 |
其他 | 164,136,717.84 | 273,403,129.73 |
合计 | 3,660,440,832.05 | 4,348,926,591.9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41,532,594.25 | 尚未结算 |
第二名 | 34,764,065.98 | 尚未结算 |
第三名 | 33,178,851.29 | 尚未结算 |
第四名 | 27,642,679.28 | 尚未结算 |
第五名 | 24,038,981.89 | 尚未结算 |
第六名 | 16,049,924.82 | 尚未结算 |
第七名 | 18,899,655.31 | 尚未结算 |
第八名 | 16,453,395.54 | 尚未结算 |
第九名 | 14,295,305.55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26,855,453.9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305,217,223.75 | 172,784,531.12 |
合计 | 305,217,223.75 | 172,784,531.1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97,570,337.83 | 2,025,807,747.86 | 1,948,031,819.78 | 475,346,265.9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745,724.15 | 86,596,808.43 | 88,408,339.28 | 2,934,193.30 |
三、辞退福利 | 14,442,086.49 | 14,442,086.49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02,316,061.98 | 2,126,846,642.78 | 2,050,882,245.55 | 478,280,459.2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93,166,061.55 | 1,847,929,641.61 | 1,769,866,747.18 | 471,228,955.98 |
二、职工福利费 | 619,168.21 | 60,470,887.28 | 60,709,083.20 | 380,972.29 |
三、社会保险费 | 2,953,808.89 | 56,973,503.45 | 58,086,899.99 | 1,840,412.3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883,251.06 | 52,071,835.70 | 53,172,096.09 | 1,782,990.67 |
工伤保险费 | 70,557.83 | 3,193,913.91 | 3,207,050.06 | 57,421.68 |
生育保险费 | 1,707,753.84 | 1,707,753.84 | ||
四、住房公积金 | 137,321.80 | 56,105,235.30 | 55,517,856.80 | 724,700.3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93,977.38 | 4,328,480.22 | 3,851,232.61 | 1,171,224.9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97,570,337.83 | 2,025,807,747.86 | 1,948,031,819.78 | 475,346,265.9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602,827.06 | 83,841,545.81 | 85,640,747.50 | 2,803,625.37 |
2、失业保险费 | 142,897.09 | 2,755,262.62 | 2,767,591.78 | 130,567.9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745,724.15 | 86,596,808.43 | 88,408,339.28 | 2,934,193.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3,910,059.02 | 50,527,068.66 |
消费税 | 200,511.40 | 188,837.28 |
企业所得税 | 83,329,109.63 | 39,273,542.61 |
个人所得税 | 7,830,174.90 | 4,719,394.87 |
房产税 | 9,320,250.17 | 7,690,390.69 |
土地使用税 | 2,134,372.75 | 2,134,372.7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21,792.37 | 2,540,121.25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2,481,418.12 | 1,982,598.37 |
印花税 | 2,548,077.11 | 1,759,989.69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47,685.32 | 142,803.14 |
其他税种 | 60,560.70 | 78,638.36 |
合计 | 194,484,011.49 | 111,037,757.6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72,891,312.05 | 347,977,668.49 |
合计 | 272,891,312.05 | 347,977,668.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82,095,877.88 | 189,688,151.71 |
关联往来款 | 25,760,000.00 | |
促销服务费 | 52,321,308.30 | 77,724,964.20 |
其他 | 38,474,125.87 | 54,804,552.58 |
合计 | 272,891,312.05 | 347,977,668.4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09,815,003.52 | 478,846,775.77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39,013,420.54 | 171,720,725.56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295,802.02 | 38,104,923.37 |
合计 | 777,124,226.08 | 688,672,424.7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6,507,946.66 | 18,775,209.82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汇票 | 19,798,217.49 | 9,998,650.93 |
合计 | 46,306,164.15 | 28,773,860.7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2,632,475.67 | 132,140,310.58 |
抵押借款 | 1,452,216,980.35 | 1,108,346,761.76 |
保证借款 | 516,393,337.01 | 712,038,785.6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09,815,003.52 | 478,846,775.77 |
合计 | 1,461,427,789.51 | 1,473,679,082.2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抵押借款情况见“本节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3,908,925.46 | 84,989,973.95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661,283.71 | -3,927,936.2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295,802.02 | 38,104,923.37 |
合计 | 22,951,839.73 | 42,957,114.29 |
其他说明:
2023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313.71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31,757,198.06 | 248,595,673.57 |
合计 | 131,757,198.06 | 248,595,673.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90,444,785.37 | 46,529,419.31 | 23,363,231.64 | 313,610,973.04 | |
合计 | 290,444,785.37 | 46,529,419.31 | 23,363,231.64 | 313,610,973.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本节十一、政府补助。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76,437,486.00 | 150,574,995.00 | 150,574,995.00 | 527,012,481.00 |
其他说明:
2023年6月9日,公司对外发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76,437,48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转增150,574,995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27,012,481股,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52,761,353.70 | 150,574,995.00 | 402,186,358.70 | |
其他资本公积 | 8,556,000.00 | 8,556,000.00 | ||
合计 | 561,317,353.70 | 150,574,995.00 | 410,742,358.7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76,437,48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转增150,574,995股。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4,011.14 | 4,002.22 | 4,002.22 | 148,013.3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4,011.14 | 4,002.22 | 4,002.22 | 148,013.3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4,011.14 | 4,002.22 | 4,002.22 | 148,013.3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163,035.56 | 7,163,035.56 | ||
合计 | 7,163,035.56 | 7,163,035.5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5,947,530.10 | 1,254,593.34 | 157,202,123.4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55,947,530.10 | 1,254,593.34 | 157,202,123.4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78,279,337.87 | 848,954,691.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78,279,337.87 | 848,954,691.9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3,541,022.61 | 329,512,966.4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54,593.34 | 188,320.5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50,565,767.14 | 1,178,279,337.8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232,240,765.50 | 8,366,074,133.91 | 10,911,629,340.14 | 7,716,969,950.59 |
其他业务 | 243,443,873.57 | 178,652,502.45 | 426,736,175.07 | 344,764,743.60 |
合计 | 12,475,684,639.07 | 8,544,726,636.36 | 11,338,365,515.21 | 8,061,734,694.1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家装墙面漆 | 2,631,743,456.96 | 1,376,653,976.53 | 2,631,743,456.96 | 1,376,653,976.53 |
工程墙面漆 | 4,675,736,191.05 | 2,893,120,366.23 | 4,675,736,191.05 | 2,893,120,366.23 |
家装木器漆 | 9,142,409.85 | 5,114,738.47 | 9,142,409.85 | 5,114,738.47 |
工业木器漆 | 34,621,573.65 | 26,344,605.27 | 34,621,573.65 | 26,344,605.27 |
胶黏剂 | 761,031,651.24 | 583,015,143.36 | 761,031,651.24 | 583,015,143.36 |
基材与辅材 | 2,424,024,602.51 | 2,018,439,770.65 | 2,424,024,602.51 | 2,018,439,770.65 |
防水卷材 | 1,256,730,990.26 | 1,065,116,195.26 | 1,256,730,990.26 | 1,065,116,195.26 |
装饰施工 | 439,209,889.98 | 398,269,338.14 | 439,209,889.98 | 398,269,338.14 |
其他业务收入 | 243,443,873.57 | 178,652,502.45 | 243,443,873.57 | 178,652,502.45 |
合计 | 12,475,684,639.07 | 8,544,726,636.36 | 12,475,684,639.07 | 8,544,726,636.3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 | 5,566,878,913.82 | 3,795,409,160.32 | 5,566,878,913.82 | 3,795,409,160.32 |
华中 | 1,672,266,479.58 | 1,144,937,770.45 | 1,672,266,479.58 | 1,144,937,770.45 |
华南 | 1,577,624,481.66 | 1,106,530,180.65 | 1,577,624,481.66 | 1,106,530,180.65 |
华北 | 1,202,693,496.43 | 810,931,608.72 | 1,202,693,496.43 | 810,931,608.72 |
东北 | 249,440,611.14 | 185,280,465.51 | 249,440,611.14 | 185,280,465.51 |
西南 | 1,369,207,103.78 | 913,029,138.30 | 1,369,207,103.78 | 913,029,138.30 |
西北 | 594,129,679.09 | 409,955,809.96 | 594,129,679.09 | 409,955,809.96 |
主营业务收入 | 12,232,240,765.50 | 8,366,074,133.91 | 12,232,240,765.50 | 8,366,074,133.91 |
其他业务收入 | 243,443,873.57 | 178,652,502.45 | 243,443,873.57 | 178,652,502.45 |
合计 | 12,475,684,639.07 | 8,544,726,636.36 | 12,475,684,639.07 | 8,544,726,636.3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主营业务 | 12,232,240,765.50 | 8,366,074,133.91 | 12,232,240,765.50 | 8,366,074,133.91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1,793,030,875.52 | 7,967,804,795.77 | 11,793,030,875.52 | 7,967,804,795.77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439,209,889.98 | 398,269,338.14 | 439,209,889.98 | 398,269,338.14 |
其他业务 | 243,443,873.57 | 178,652,502.45 | 243,443,873.57 | 178,652,502.45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243,443,873.57 | 178,652,502.45 | 243,443,873.57 | 178,652,502.45 |
合计 | 12,475,684,639.07 | 8,544,726,636.36 | 12,475,684,639.07 | 8,544,726,636.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502,890.40 | 2,069,337.3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411,062.47 | 20,917,826.11 |
教育费附加 | 16,931,745.89 | 11,880,748.1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267,353.36 | 7,959,112.50 |
房产税 | 20,691,994.94 | 12,364,751.54 |
土地使用税 | 9,232,165.90 | 9,015,072.74 |
印花税 | 13,963,575.43 | 11,315,859.00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607,923.69 | 1,378,784.96 |
其他 | 338,247.69 | 433,913.04 |
合计 | 105,946,959.77 | 77,335,405.33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本节“六”、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17,411,663.47 | 1,070,801,451.57 |
广告及宣传费 | 449,088,793.60 | 339,628,068.20 |
差旅费 | 212,415,716.04 | 171,466,501.32 |
促销服务费 | 6,473,866.33 | 38,759,371.07 |
折旧费 | 29,141,444.95 | 26,548,410.42 |
招待费 | 43,109,611.29 | 25,209,747.60 |
会议费 | 20,284,866.68 | 11,801,353.09 |
办公费 | 8,571,786.75 | 8,338,637.70 |
租赁费 | 2,103,250.96 | 5,523,209.04 |
物料消耗 | 7,692,782.74 | 4,871,932.88 |
检测费 | 3,846,368.04 | 3,768,660.45 |
培训费 | 8,137,829.74 | 2,117,875.58 |
其他费用 | 15,385,212.84 | 21,211,053.48 |
合计 | 2,123,663,193.43 | 1,730,046,272.4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3,659,850.42 | 302,455,543.93 |
折旧及摊销 | 161,507,563.26 | 112,729,403.94 |
咨询服务费 | 35,684,855.40 | 29,591,878.58 |
办公费 | 17,337,852.16 | 15,302,559.80 |
物料消耗 | 22,829,342.02 | 14,352,074.97 |
招待费 | 23,924,333.03 | 10,744,103.10 |
水电费 | 10,759,415.57 | 8,895,852.92 |
差旅费 | 11,939,274.30 | 6,856,963.10 |
环境绿化费 | 7,389,212.97 | 5,677,234.82 |
招聘费 | 5,125,930.70 | 5,423,995.24 |
修缮费 | 9,067,850.33 | 4,255,407.06 |
安全生产费 | 5,232,490.58 | 3,226,674.93 |
税费 | 1,434,163.20 | 2,533,673.27 |
培训费 | 6,372,312.47 | 1,879,143.48 |
会议费 | 5,533,040.99 | 1,310,553.82 |
车辆使用费 | 1,772,287.07 | 1,024,421.98 |
运输费 | 2,324,147.22 | 1,023,133.07 |
租赁费 | 3,020,486.54 | 891,797.11 |
其他费用 | 13,381,484.53 | 7,797,947.33 |
合计 | 678,295,892.76 | 535,972,362.4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 | 201,013,089.58 | 188,272,954.70 |
直接投入 | 15,427,245.76 | 35,125,444.60 |
折旧与摊销 | 19,149,467.65 | 16,306,958.87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7,124,129.56 | 5,428,041.02 |
差旅费 | 10,100,328.61 | 6,933,434.53 |
其他费用 | 36,531,550.21 | 11,145,885.86 |
合计 | 289,345,811.37 | 263,212,719.5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12,996,395.80 | 214,457,275.10 |
减:利息资本化 | 1,499,031.56 | 32,671,152.18 |
利息收入 | 45,479,293.50 | 51,730,682.68 |
汇兑损益 | 19,613.82 | 117,306.40 |
手续费及其他 | 8,301,961.34 | 6,898,621.45 |
合计 | 174,339,645.90 | 137,071,368.09 |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详见“七、
22、在建工程”。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33,615,991.73 | 102,631,514.09 |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 24,112,810.87 | |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578,962.77 | 2,688,456.95 |
增值税减免 | 31,200.00 | 75,750.00 |
合计 | 159,338,965.37 | 105,395,721.04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08,694.05 | -4,183,233.92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028,517.36 | 4,488,352.82 |
其他 | -2,819,627.19 | |
合计 | -482,415.78 | 305,118.9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311.92 | -333,010.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33,01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1,311.92 | -333,01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382,366.83 | 185,792,617.8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25,155,209.67 | -381,765,588.5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5,937,183.48 | -21,637,202.03 |
合计 | -354,710,026.32 | -217,610,172.7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8,221,617.87 | -58,099,220.27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7,351,832.44 | -12,172,155.52 |
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70,058,658.12 | -17,326,295.28 |
四、商誉减值损失 | -11,030,124.49 | |
合计 | -156,662,232.92 | -87,597,671.0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2,935,987.72 | 350,107.52 |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9,415.93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1,262,644.75 | 356,455.44 |
合计 | -1,663,927.04 | 706,562.96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需偿付的往来款 | 419,758.31 | ||
违约金罚款收入 | 3,973,810.75 | 1,729,065.08 | 3,973,810.75 |
其他 | 9,610.62 | 442,346.66 | 9,610.62 |
合计 | 3,983,421.37 | 2,591,170.05 | 3,983,421.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2,060,000.00 | 10,275,510.00 | 12,060,000.00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123,010.55 | 649,611.80 | 123,010.55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666,280.17 | 861,376.49 | 2,666,280.17 |
盘亏损失 | 256.90 | 1,618,056.43 | 256.90 |
其他 | 4,220,716.82 | 2,121,156.94 | 3,231,044.18 |
合计 | 19,070,264.44 | 15,525,711.66 | 18,080,591.8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1,836,709.61 | 100,193,572.0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9,111,344.03 | -89,303,359.99 |
合计 | 12,725,365.58 | 10,890,212.0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90,111,331.6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8,516,699.7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054,745.6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843,796.1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526,383.5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243.7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076.33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6,065,552.63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 | -35,164,153.40 |
所得税费用 | 12,725,365.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等往来款 | 1,315,133,859.28 | 820,192,410.23 |
利息收入 | 45,479,293.50 | 51,730,682.68 |
政府补助 | 156,782,179.40 | 112,152,143.18 |
其他收现 | 3,973,810.75 | 2,171,411.74 |
合计 | 1,521,369,142.93 | 986,246,647.8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保证金等往来款 | 2,074,924,114.61 | 1,321,702,978.79 |
销售及管理付现费用 | 1,027,987,655.03 | 760,003,078.16 |
捐赠支出 | 12,060,000.00 | 10,275,510.00 |
银行手续费 | 8,301,961.34 | 6,898,621.45 |
其他付现 | 4,343,727.37 | 2,770,768.74 |
合计 | 3,127,617,458.35 | 2,101,650,957.1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现金收入 | 245,439,295.75 | 265,648,121.25 |
售后租回资产取得的款项 | 180,000,000.00 | 341,000,000.00 |
合计 | 425,439,295.75 | 606,648,121.2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440,103,060.12 | 240,239,456.97 |
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现金支出 | 249,750,866.32 | 265,287,055.48 |
合计 | 689,853,926.44 | 505,526,512.4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其他应付员工持股计划 | 4,355,082.55 | 245,439,295.75 | 249,750,866.32 | 43,511.98 | ||
银行借款 | 3,477,743,285.36 | 3,582,381,026.67 | 186,578,267.97 | 3,865,358,542.72 | 3,381,344,037.28 | |
租赁等事项 | 501,378,436.79 | 234,000,000.00 | 27,898,717.01 | 441,258,893.45 | 322,018,260.35 | |
合计 | 3,983,476,804.70 | 4,061,820,322.42 | 214,476,984.98 | 4,556,368,302.49 | 3,703,405,809.61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77,385,966.06 | 310,034,488.5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6,662,232.92 | 87,597,671.07 |
信用减值损失 | 354,710,026.32 | 217,610,172.7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69,944,975.17 | 250,007,051.7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7,590,858.34 | 39,414,161.18 |
无形资产摊销 | 22,090,203.26 | 21,756,446.9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565,196.91 | 10,639,984.7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63,927.04 | -706,562.9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66,280.17 | 861,376.4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311.92 | 333,01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1,516,978.06 | 181,903,429.3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10,933.14 | 4,183,233.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7,904,032.50 | -90,368,108.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792,688.47 | 1,064,748.9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5,303,466.79 | -102,543,584.1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0,086,538.87 | -630,707,826.8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9,265,836.44 | 654,914,112.6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8,060,752.22 | 955,993,805.6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 17,133,411.90 | 41,963,542.11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66,614,139.28 | 454,287,029.9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54,287,029.90 | 397,310,412.1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2,327,109.38 | 56,976,617.7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5,760,000.00 |
其中: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18,340,000.00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7,42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5,76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66,614,139.28 | 454,287,029.90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66,614,139.28 | 451,927,091.4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359,938.42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6,614,139.28 | 454,287,029.9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票据保证金 | 785,905,009.30 | 478,566,860.41 | 使用受限 |
信用证保证金 | 78,899,666.91 | 86,456,000.00 | 使用受限 |
履约保证金 | 44,197,964.24 | 39,637,334.60 | 使用受限 |
融资保证金 | 21,900,954.49 | 使用受限 | |
法院冻结 | 14,728,611.95 | 5,190,444.74 | 涉诉冻结 |
合计 | 945,632,206.89 | 609,850,639.7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88,808.94 | 7.0827 | 1,337,277.08 |
林吉特 | 3,164.98 | 1.5415 | 4,878.82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林吉特 | 138,604.76 | 1.5415 | 213,659.23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林吉特 | 2,364,750.22 | 1.5415 | 3,645,262.46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林吉特 | 6,818.20 | 1.5415 | 10,510.26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费用 | 5,123,737.50 |
低价值租赁费用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合计 | 5,123,737.50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40,103,060.1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 | 201,013,089.58 | 188,272,954.70 |
直接投入 | 15,427,245.76 | 35,125,444.60 |
折旧与摊销 | 19,149,467.65 | 16,306,958.87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7,124,129.56 | 5,428,041.02 |
差旅费 | 10,100,328.61 | 6,933,434.53 |
其他费用 | 36,531,550.21 | 11,145,885.86 |
合计 | 289,345,811.37 | 263,212,719.5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89,345,811.37 | 263,212,719.5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本公司研发支出均为费用化支出,不存在资本化金额。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 | 莆田 | 2,000 | 莆田 | 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莆田三棵树涂料贸易有限公司 | 莆田 | 100 | 莆田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天津 | 500 | 天津 | 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莆田市禾三投资有限公司 | 莆田 | 15,000 | 莆田 | 投资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邛崃 | 31,000 | 邛崃 | 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南阳 | 500 | 南阳 | 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莆田 | 10,000 | 莆田 | 装饰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三棵树物流有限公司 | 莆田 | 1,000 | 莆田 | 运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莆田 | 50,000 | 莆田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明光 | 31,000 | 明光 | 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莆田 | 47,000 | 莆田 | 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河北 | 30,000 | 河北 | 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35,120 | 上海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 | 上海 | 销售 | 10.00 | 9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春之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 | 上海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三棵树(上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 | 上海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三棵树(上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0 | 上海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明光 | 5,000 | 明光 | 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5,000 | 北京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孝感 | 27,000 | 孝感 | 生产 | 82.00 | 18.00 | 投资设立 |
三棵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100万美元 | 香港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 | 18,000 | 广州 | 施工服务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广州大禹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 | 广州 | 生产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清远 | 10,000 | 清远 | 生产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孝感 | 5,000 | 孝感 | 生产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河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濮阳 | 1,000 | 濮阳 | 生产 | 10.00 | 90.00 | 投资设立 |
3TREES PAINT SDN.BHD. | 马来西亚 | 1马来西亚林吉特 | 马来西亚 | 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福建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莆田 | 1,500 | 莆田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三棵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莆田 | 1,000 | 莆田 | 咨询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三棵树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0 | 上海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 | 上海 | 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三棵树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0 | 上海 | 销售 | 80.00 | 投资设立 | |
渤海信托·2023锦成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信托计划 | 25.37 | 投资设立 | ||||
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廊坊 | 5,000 | 廊坊 | 生产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邳州 | 2,000 | 邳州 | 生产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公司与上海宇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设立“渤海信托·2023锦成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信托合同,信托计划不设定固定存续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不少于1年,以投资委员会决议为准。投资决策委员会中,本公司委派2人,上海宇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1人。投资决策委员会需2人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由于本公司在投委会中占多数,拥有对该信托计划控制的权利。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与上海宇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设立“渤海信托·2023锦成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信托合同,信托计划不设定固定存续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不少于1年,以投资委员会决议为准。投资决策委员会中,本公司委派2人,上海宇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1人。投资决策委员会需2人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由于本公司在投委会中占多数,拥有对该信托计划控制的权利。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30.00 | 13,938,477.78 | 143,201,034.45 |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 | 1,125,137,705.36 | 260,126,975.32 | 1,385,264,680.68 | 891,291,142.82 | 16,636,756.28 | 907,927,899.10 | 1,101,398,381.92 | 247,233,630.57 | 1,348,632,012.49 | 898,355,898.24 | 19,400,925.30 | 917,756,823.54 |
发有限公司 |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039,116,502.25 | 46,461,592.63 | 46,461,592.63 | 175,513,258.71 | 925,409,144.64 | -29,104,247.90 | -29,104,247.90 | 17,431,600.62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3,363,231.64 | 23,418,870.91 |
与收益相关 | 110,252,760.09 | 79,212,643.18 |
合计 | 133,615,991.73 | 102,631,514.09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己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相关部门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这些部门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21.38%(2022年:
12.73%);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68.65%(2022年:57.85%)。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期末,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508,438.29万元(上年年末:581,585.33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1,010.12 | 131,010.12 | |
应付票据 | 243,023.14 | 243,023.14 | |
应付账款 | 366,044.08 | 366,044.08 | |
其他应付款 | 27,289.13 | 27,289.1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7,712.42 | 77,712.42 | |
其他流动负债 | 4,630.62 | 4,630.62 | |
长期借款 | 146,142.78 | 146,142.78 | |
租赁负债 | 2,295.18 | 2,295.18 | |
长期应付款 | 13,175.72 | 13,175.72 | |
金融负债合计 | 849,709.51 | 161,613.68 | 1,011,323.19 |
上年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2,521.74 | 152,521.74 | |
应付票据 | 158,283.89 | 158,283.89 | |
应付账款 | 434,892.66 | 434,892.66 | |
其他应付款 | 34,797.78 | 34,797.7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8,867.24 | 68,867.2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77.39 | 2,877.39 | |
长期借款 | 147,367.91 | 147,367.91 | |
租赁负债 | 4,295.71 | 4,295.71 | |
长期应付款 | 24,859.57 | 24,859.57 | |
金融负债合计 | 852,240.70 | 176,523.19 | 1,028,763.89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
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金融资产 | 171,224.63 | 106,413.77 |
其中:货币资金 | 171,224.63 | 106,413.77 |
金融负债 | 370,336.22 | 397,912.17 |
其中:短期借款 | 131,010.12 | 152,521.7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7,712.42 | 68,867.24 |
长期借款 | 146,142.78 | 147,367.91 |
租赁负债 | 2,295.18 | 4,295.71 |
长期应付款 | 13,175.72 | 24,859.57 |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汇率风险主要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本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本公司认为面临的汇率风险并不重大。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外币负债 | 外币资产 |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133.73 | 92.55 | ||
林吉特 | 365.68 | 311.89 | 21.85 | 89.86 |
合计 | 365.68 | 311.89 | 155.58 | 182.41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融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
本公司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对本公司权益证券投资价格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其他价格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其他价格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期末,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80.88%(上年年末:82.02%)。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保理 | 应收账款 | 95,809,622.02 | 形成利得 1,028,517.36 | 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 |
合计 | / | 95,809,622.02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账款 | 保理 | 95,809,622.02 | 1,185,027.36 |
合计 | / | 95,809,622.02 | 1,185,027.36 |
A、期末,本公司因办理了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保理金额为91,568,610.16元,同时终止确认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0,540,092.80元,账面余额为95,809,622.02元,账龄为一年以内,已计提坏账准备5,269,529.22元。B、期末,本公司共有账面价值为608,022.19元的应收账款,办理了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账面余额为643,409.7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5,387.53元,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取得短期借款650,000.00元。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15,797.28 | 1,515,797.2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8,393,600.00 | 188,393,6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4,497,691.17 | 14,497,691.1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15,797.28 | 202,891,291.17 | 204,407,088.4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内容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97,691.17 | 收益法 |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8,393,600.00 | 收益法 | 收入增长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等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和长期借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7.47%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监事等 | 关键管理人员 |
洪杰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
刘春英 | 洪杰之配偶 |
天桂(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 |
王录吉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王园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陈朝阳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高永辉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高正达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高正坤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高飞 |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天桂(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228,080.00 | 973,003.00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桂(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13,991.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11/3 | 2025/1/3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洪杰 | 10,000,000.00 | 2022/3/3 | 2023/3/3 | 是 |
洪杰 | 10,000,000.00 | 2022/4/20 | 2023/4/20 | 是 |
洪杰 | 23,000,000.00 | 2022/11/22 | 2023/11/22 | 是 |
洪杰 | 32,000,000.00 | 2022/12/2 | 2023/11/29 | 是 |
洪杰 | 70,000,000.00 | 2022/1/7 | 2023/1/6 | 是 |
洪杰 | 65,000,000.00 | 2022/1/20 | 2023/1/19 | 是 |
洪杰 | 10,000,000.00 | 2022/1/27 | 2023/1/20 | 是 |
洪杰 | 19,000,000.00 | 2022/1/12 | 2023/1/12 | 是 |
洪杰 | 50,000,000.00 | 2022/9/30 | 2023/9/29 | 是 |
洪杰 | 45,000,000.00 | 2022/12/9 | 2023/12/8 | 是 |
洪杰 | 50,000,000.00 | 2022/12/15 | 2023/12/14 | 是 |
洪杰 | 15,000,000.00 | 2022/12/21 | 2023/12/15 | 是 |
洪杰 | 50,000,000.00 | 2022/12/23 | 2023/12/22 | 是 |
洪杰 | 55,000,000.00 | 2022/12/27 | 2023/12/26 | 是 |
洪杰 | 60,000,000.00 | 2022/9/23 | 2023/9/22 | 是 |
洪杰 | 30,000,000.00 | 2022/12/14 | 2023/12/13 | 是 |
洪杰 | 52,600,000.00 | 2022/1/4 | 2023/1/4 | 是 |
洪杰 | 23,500,000.00 | 2022/1/27 | 2023/1/27 | 是 |
王录吉 | 50,000,000.00 | 2022/3/18 | 2023/3/18 | 是 |
王录吉 | 50,000,000.00 | 2022/9/8 | 2023/9/7 | 是 |
洪杰 | 20,000,000.00 | 2022/11/17 | 2023/5/17 | 是 |
洪杰 | 20,000,000.00 | 2022/11/23 | 2023/5/23 | 是 |
洪杰 | 20,000,000.00 | 2022/7/15 | 2023/7/14 | 是 |
王录吉、陈朝阳、王园 | 20,000,000.00 | 2022/5/7 | 2023/5/7 | 是 |
王录吉 | 10,000,000.00 | 2022/12/2 | 2023/12/1 | 是 |
洪杰 | 25,000,000.00 | 2022/12/5 | 2023/12/5 | 是 |
洪杰 | 5,320,000.00 | 2022/1/30 | 2023/1/5 | 是 |
洪杰 | 5,320,000.00 | 2022/1/30 | 2023/7/5 | 是 |
洪杰、刘春英 | 79,520,000.00 | 2021/6/28 | 2023/6/28 | 是 |
洪杰、刘春英 | 69,580,000.00 | 2021/6/29 | 2023/6/29 | 是 |
洪杰、刘春英 | 300,000.00 | 2021/12/16 | 2023/6/21 | 是 |
洪杰、刘春英 | 149,100,000.00 | 2021/12/16 | 2023/12/21 | 是 |
洪杰、刘春英 | 200,000.00 | 2022/4/8 | 2023/3/21 | 是 |
洪杰、刘春英 | 200,000.00 | 2022/4/8 | 2023/9/21 | 是 |
洪杰、刘春英 | 200,000.00 | 2022/4/22 | 2023/4/21 | 是 |
洪杰、刘春英 | 200,000.00 | 2022/4/22 | 2023/10/21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1/2/26 | 2023/6/21 | 是 |
洪杰 | 37,500,000.00 | 2021/2/26 | 2023/11/26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1/7/30 | 2023/6/21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1/7/30 | 2023/12/21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2/5/30 | 2023/5/27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2/5/30 | 2023/11/10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2/5/30 | 2023/11/10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2/5/30 | 2023/11/10 | 是 |
洪杰 | 29,500,000.00 | 2022/5/30 | 2023/11/10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2/5/31 | 2023/5/30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2/5/31 | 2023/11/30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2/7/12 | 2023/6/30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2/7/12 | 2023/12/30 | 是 |
洪杰 | 1,000,000.00 | 2022/11/18 | 2023/6/21 | 是 |
洪杰 | 1,000,000.00 | 2022/11/18 | 2023/9/4 | 是 |
洪杰 | 1,000,000.00 | 2022/11/18 | 2023/9/4 | 是 |
洪杰 | 1,000,000.00 | 2022/11/18 | 2023/9/4 | 是 |
洪杰 | 1,000,000.00 | 2022/11/18 | 2023/9/4 | 是 |
洪杰 | 35,000,000.00 | 2022/11/18 | 2023/9/4 | 是 |
洪杰 | 1,000,000.00 | 2022/11/25 | 2023/6/21 | 是 |
洪杰 | 1,000,000.00 | 2022/11/25 | 2023/10/27 | 是 |
洪杰 | 1,000,000.00 | 2022/11/25 | 2023/10/27 | 是 |
洪杰 | 1,000,000.00 | 2022/11/25 | 2023/10/27 | 是 |
洪杰 | 1,000,000.00 | 2022/11/25 | 2023/10/27 | 是 |
洪杰 | 18,396,000.00 | 2022/11/25 | 2023/10/27 | 是 |
洪杰 | 500,000.00 | 2023/3/30 | 2023/9/21 | 是 |
洪杰 | 1,316,000.00 | 2023/2/13 | 2023/7/29 | 是 |
洪杰 | 2,000,000.00 | 2023/2/28 | 2023/9/21 | 是 |
洪杰 | 255,000.00 | 2023/3/14 | 2023/9/21 | 是 |
洪杰 | 137,365,684.26 | 2021/10/9 | 2023/4/6 | 是 |
洪杰 | 9,406,321.86 | 2022/5/20 | 2023/5/27 | 是 |
洪杰 | 17,104,597.72 | 2023/5/15 | 2023/11/28 | 是 |
洪杰 | 15,000,000.00 | 2023/1/16 | 2024/1/16 | 是 |
洪杰 | 15,000,000.00 | 2023/2/23 | 2024/2/23 | 是 |
洪杰 | 60,000,000.00 | 2023/2/1 | 2023/2/27 | 是 |
洪杰 | 40,000,000.00 | 2023/2/7 | 2023/2/27 | 是 |
洪杰 | 60,000,000.00 | 2023/3/6 | 2023/3/29 | 是 |
洪杰 | 20,000,000.00 | 2023/4/28 | 2023/10/28 | 是 |
洪杰 | 50,000,000.00 | 2023/3/28 | 2024/3/27 | 是 |
洪杰 | 30,000,000.00 | 2023/1/6 | 2023/9/22 | 是 |
洪杰 | 28,800,000.00 | 2023/2/24 | 2023/12/22 | 是 |
洪杰 | 12,172,378.50 | 2023/1/18 | 2023/7/17 | 是 |
洪杰 | 41,520,210.78 | 2023/1/5 | 2023/6/28 | 是 |
洪杰 | 58,520,000.00 | 2022/1/30 | 2029/1/5 | 否 |
洪杰、刘春英 | 99,400,000.00 | 2022/4/8 | 2024/3/24 | 否 |
洪杰、刘春英 | 99,400,000.00 | 2022/4/22 | 2024/4/21 | 否 |
洪杰 | 47,500,000.00 | 2021/7/30 | 2024/7/30 | 否 |
洪杰 | 40,000,000.00 | 2023/11/29 | 2026/11/29 | 否 |
洪杰 | 56,500,000.00 | 2022/5/31 | 2025/5/30 | 否 |
洪杰 | 8,500,000.00 | 2022/7/12 | 2025/6/29 | 否 |
洪杰 | 99,500,000.00 | 2023/3/30 | 2024/11/28 | 否 |
洪杰 | 50,000,000.00 | 2023/8/23 | 2024/11/21 | 否 |
洪杰 | 70,000,000.00 | 2023/7/25 | 2024/10/25 | 否 |
洪杰 | 10,000,000.00 | 2023/6/19 | 2025/6/19 | 否 |
洪杰 | 130,284,000.00 | 2023/2/13 | 2028/1/29 | 否 |
洪杰 | 198,000,000.00 | 2023/2/28 | 2028/1/29 | 否 |
洪杰 | 25,245,000.00 | 2023/3/14 | 2028/1/29 | 否 |
洪杰 | 77,240,229.85 | 2021/5/31 | 2031/5/27 | 否 |
洪杰 | 35,806,666.65 | 2021/6/11 | 2031/5/27 | 否 |
洪杰 | 59,954,252.89 | 2021/6/25 | 2031/5/27 | 否 |
洪杰 | 13,836,321.84 | 2021/7/16 | 2031/5/27 | 否 |
洪杰 | 35,702,988.50 | 2021/7/22 | 2031/5/27 | 否 |
洪杰 | 8,322,528.73 | 2021/8/5 | 2031/5/27 | 否 |
洪杰 | 30,754,712.64 | 2021/8/12 | 2031/5/27 | 否 |
洪杰 | 11,451,724.12 | 2021/8/23 | 2031/5/27 | 否 |
洪杰 | 9,689,195.44 | 2021/9/6 | 2031/5/27 | 否 |
洪杰 | 13,336,781.62 | 2021/9/7 | 2031/5/27 | 否 |
洪杰 | 7,342,298.84 | 2021/9/14 | 2031/5/27 | 否 |
洪杰 | 11,489,425.29 | 2021/9/26 | 2031/5/27 | 否 |
洪杰 | 31,518,160.91 | 2021/10/13 | 2031/5/27 | 否 |
洪杰 | 18,096,551.73 | 2021/10/21 | 2031/5/27 | 否 |
洪杰 | 18,501,839.09 | 2021/11/3 | 2031/5/27 | 否 |
洪杰 | 82,207,356.35 | 2021/11/12 | 2031/5/27 | 否 |
洪杰 | 69,285,287.36 | 2021/11/25 | 2031/5/27 | 否 |
洪杰 | 47,852,183.92 | 2022/1/19 | 2031/5/27 | 否 |
洪杰 | 14,137,931.05 | 2022/1/26 | 2031/5/27 | 否 |
洪杰 | 20,170,114.96 | 2022/5/20 | 2031/5/27 | 否 |
洪杰 | 12,224,597.72 | 2022/6/2 | 2031/5/27 | 否 |
洪杰 | 4,778,620.72 | 2022/6/21 | 2031/5/27 | 否 |
洪杰 | 9,312,183.92 | 2022/7/12 | 2031/5/27 | 否 |
洪杰 | 16,965,517.26 | 2022/8/2 | 2031/5/27 | 否 |
洪杰 | 6,720,229.85 | 2022/8/24 | 2031/5/27 | 否 |
洪杰 | 7,304,597.72 | 2022/11/15 | 2031/5/27 | 否 |
洪杰 | 13,356,321.82 | 2023/1/4 | 2031/5/27 | 否 |
洪杰 | 14,090,804.56 | 2023/5/15 | 2031/5/27 | 否 |
洪杰、刘春英 | 81,650,000.00 | 2023/1/17 | 2028/1/16 | 否 |
洪杰、刘春英 | 14,108,000.00 | 2023/5/19 | 2028/1/16 | 否 |
洪杰、刘春英 | 110,000,000.00 | 2023/6/25 | 2028/1/16 | 否 |
洪杰 | 50,000,000.00 | 2023/8/2 | 2024/8/2 | 否 |
洪杰 | 50,000,000.00 | 2023/7/25 | 2024/1/24 | 否 |
洪杰 | 3,000,000.00 | 2023/3/24 | 2024/3/23 | 否 |
洪杰 | 100,000,000.00 | 2023/4/1 | 2024/3/31 | 否 |
洪杰 | 19,000,000.00 | 2023/1/12 | 2024/1/12 | 否 |
洪杰 | 20,000,000.00 | 2023/5/16 | 2024/2/16 | 否 |
洪杰、刘春英 | 100,000,000.00 | 2023/12/8 | 2024/12/8 | 否 |
洪杰 | 60,000,000.00 | 2023/1/11 | 2024/1/4 | 否 |
洪杰 | 70,000,000.00 | 2023/1/17 | 2024/1/12 | 否 |
洪杰 | 60,000,000.00 | 2023/1/31 | 2024/1/30 | 否 |
洪杰 | 10,000,000.00 | 2023/12/18 | 2024/6/18 | 否 |
洪杰 | 10,000,000.00 | 2023/3/6 | 2024/3/6 | 否 |
洪杰 | 50,000,000.00 | 2023/1/16 | 2024/1/15 | 否 |
洪杰 | 50,000,000.00 | 2023/2/2 | 2024/2/1 | 否 |
洪杰 | 80,000,000.00 | 2023/8/22 | 2024/2/21 | 否 |
洪杰 | 22,600,000.00 | 2023/1/4 | 2024/1/4 | 否 |
洪杰 | 23,500,000.00 | 2023/1/12 | 2024/1/12 | 否 |
洪杰 | 9,000,000.00 | 2023/5/31 | 2024/2/25 | 否 |
王录吉 | 20,000,000.00 | 2023/5/9 | 2024/5/9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02.36 | 991.6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1,214,523.50 | 61,454.95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天桂(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 973,003.00 | |
其他应付款 | 高永辉 | 9,17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高正达 | 9,17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高正坤 | 4,24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高飞 | 3,180,0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除存在以自有资产为本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情况(详见本节“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一、母公司 |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439,000.00 | 2019/3/29 | 2026/2/20 | 否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7,611,000.00 | 2019/7/5 | 2026/2/20 | 否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8,700,000.00 | 2020/5/25 | 2026/2/20 | 否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7,210,000.00 | 2021/6/2 | 2026/2/20 | 否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58,520,000.00 | 2022/1/30 | 2029/1/5 | 否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56,500,000.00 | 2022/5/31 | 2025/5/30 | 否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8,500,000.00 | 2022/7/12 | 2025/6/29 | 否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3/6 | 2024/3/6 | 否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023/3/24 | 2024/3/23 | 否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4/1 | 2024/3/31 | 否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6/19 | 2025/6/19 | 否 |
二、子公司 |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130,284,000.00 | 2023/2/13 | 2028/1/29 | 否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198,000,000.00 | 2023/2/28 | 2028/1/29 | 否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25,245,000.00 | 2023/3/14 | 2028/1/29 | 否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3/23 | 2024/3/20 | 否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6/27 | 2024/6/19 | 否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9/6 | 2024/8/23 | 否 |
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2,600,000.00 | 2023/1/4 | 2024/1/4 | 否 |
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3,500,000.00 | 2023/1/12 | 2024/1/12 | 否 |
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2023/5/31 | 2024/2/25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77,240,229.85 | 2021/5/31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35,806,666.65 | 2021/6/11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59,954,252.89 | 2021/6/25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836,321.84 | 2021/7/16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35,702,988.50 | 2021/7/22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8,322,528.73 | 2021/8/5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754,712.64 | 2021/8/12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451,724.12 | 2021/8/23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9,689,195.44 | 2021/9/6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336,781.62 | 2021/9/7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7,342,298.84 | 2021/9/14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489,425.29 | 2021/9/26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31,518,160.91 | 2021/10/13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096,551.73 | 2021/10/21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501,839.09 | 2021/11/3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82,207,356.35 | 2021/11/12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69,285,287.36 | 2021/11/25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47,852,183.92 | 2022/1/19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137,931.05 | 2022/1/26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70,114.96 | 2022/5/20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224,597.72 | 2022/6/2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4,778,620.72 | 2022/6/21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9,312,183.92 | 2022/7/12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6,965,517.26 | 2022/8/2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6,720,229.85 | 2022/8/24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7,304,597.72 | 2022/11/15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356,321.82 | 2023/1/4 | 2031/5/27 | 否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090,804.56 | 2023/5/15 | 2031/5/27 | 否 |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5/9 | 2024/5/9 | 否 |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124,713,614.00 | 2023/3/31 | 2030/3/26 | 否 |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5/12 | 2024/5/12 | 否 |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33,965,200.00 | 2023/6/8 | 2024/6/7 | 否 |
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10/23 | 2024/10/22 | 否 |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1,650,000.00 | 2023/1/17 | 2028/1/16 | 否 |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4,108,000.00 | 2023/5/19 | 2028/1/16 | 否 |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3/6/25 | 2028/1/16 | 否 |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1/16 | 2024/1/15 | 否 |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2/2 | 2024/2/1 | 否 |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8/22 | 2024/2/21 | 否 |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3/12/21 | 2024/12/20 | 否 |
三、其他合作公司 | ||||
仟金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1/1 | 2024/12/26 | 否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 60,000,000.00 | 2022/9/30 | 2028/9/28 | 否 |
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11/3 | 2025/1/31 | 否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 | 1.6 |
利润分配方案 | 根据本公司2024年4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该方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按地区分析的信息,详见附注“本节七、61、(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除涂料、胶粘剂、防水卷材及装饰施工销售业务外,本公司未经营其他对经营成果有重大
影响的业务。同时,由于本公司仅于一个地域内经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中国境内,其主要资产亦位于中国境内,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其他分部数据。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08,095,622.07 | 443,470,175.48 |
1年以内小计 | 1,108,095,622.07 | 443,470,175.48 |
1至2年 | 76,133,391.89 | 257,883,958.52 |
2至3年 | 224,643,382.34 | 82,916,308.18 |
3年以上 | 88,220,757.40 | 20,018,572.42 |
合计 | 1,497,093,153.70 | 804,289,014.6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7,146,883.52 | 18.51 | 218,441,171.64 | 78.82 | 58,705,711.88 | 268,067,039.93 | 33.33 | 172,840,459.96 | 64.48 | 95,226,579.97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 | 276,025,447.89 | 18.44 | 217,319,736.01 | 78.73 | 58,705,711.88 | 267,040,471.70 | 33.20 | 171,813,891.73 | 64.34 | 95,226,579.97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1,121,435.63 | 0.07 | 1,121,435.63 | 100.00 | 1,026,568.23 | 0.13 | 1,026,568.2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19,946,270.18 | 81.49 | 71,189,470.41 | 5.84 | 1,148,756,799.77 | 536,221,974.67 | 66.67 | 47,817,436.28 | 8.92 | 488,404,538.39 |
其中: | ||||||||||
经销客户 | 14,348,374.64 | 0.96 | 767,666.75 | 5.35 | 13,580,707.89 | 6,728,232.96 | 0.84 | 408,846.33 | 6.08 | 6,319,386.63 |
直销客户 | 418,757,811.52 | 27.97 | 70,421,803.66 | 16.82 | 348,336,007.86 | 374,473,774.17 | 46.56 | 47,408,589.95 | 12.66 | 327,065,184.22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786,840,084.02 | 52.56 | 786,840,084.02 | 155,019,967.54 | 19.27 | 155,019,967.54 |
合计 | 1,497,093,153.70 | 100.00 | 289,630,642.05 | 19.35 | 1,207,462,511.65 | 804,289,014.60 | 100.00 | 220,657,896.24 | 27.44 | 583,631,118.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71,212,892.05 | 154,091,602.85 | 9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2 | 10,140,934.20 | 8,340,918.38 | 82.25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3 | 3,151,106.31 | 2,591,784.95 | 82.25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4 | 45,580,825.81 | 37,490,229.23 | 82.25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5 | 30,048,760.51 | 9,014,628.16 | 3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6 | 14,415,707.56 | 4,324,712.27 | 3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7 | 1,461,848.20 | 1,461,848.20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客户8 | 13,373.25 | 4,011.97 | 3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其他不重大 | 1,121,435.63 | 1,121,435.63 | 100.00 | 有证据表明已信用减值 |
合计 | 277,146,883.52 | 218,441,171.64 | 78.82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经销客户 | 14,348,374.64 | 767,666.75 | 5.35 |
直销客户 | 418,757,811.52 | 70,421,803.66 | 16.82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786,840,084.02 | ||
合计 | 1,219,946,270.18 | 71,189,470.41 | 5.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20,657,896.24 | 77,450,868.40 | 8,478,122.59 | 289,630,642.05 | ||
合计 | 220,657,896.24 | 77,450,868.40 | 8,478,122.59 | 289,630,642.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478,122.5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除河南建业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以外,主要为账龄较长的无法收回的零星款项,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49,428,593.79 | 349,428,593.79 | 23.34 | ||
第二名 | 183,650,161.61 | 183,650,161.61 | 12.27 | ||
第三名 | 171,212,892.05 | 171,212,892.05 | 11.44 | 154,091,602.85 | |
第四名 | 64,886,914.45 | 64,886,914.45 | 4.33 | 3,568,780.29 | |
第五名 | 59,532,198.90 | 59,532,198.90 | 3.98 | ||
合计 | 828,710,760.80 | 828,710,760.80 | 55.35 | 157,660,383.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99,907,164.42 | 894,974,419.05 |
合计 | 329,907,164.42 | 894,974,419.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
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9,142,547.60 | 424,633,137.22 |
1年以内小计 | 159,142,547.60 | 424,633,137.22 |
1至2年 | 150,839,492.74 | 567,218,044.92 |
2至3年 | 100,859,801.51 | 5,769,746.33 |
3年以上 | 11,926,647.70 | 8,617,054.16 |
合计 | 422,768,489.55 | 1,006,237,982.6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62,736,030.76 | 212,898,338.23 |
备用金 | 3,422,287.96 | 3,354,139.28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53,341,940.40 | 786,976,493.04 |
其他 | 3,268,230.43 | 3,009,012.08 |
合计 | 422,768,489.55 | 1,006,237,982.6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449,151.20 | 8,422,618.59 | 100,391,793.79 | 111,263,563.58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449,151.20 | 8,422,618.59 | 100,391,793.79 | 111,263,563.58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680,070.64 | 7,227,069.88 | 12,907,140.52 | |
本期转回 | 1,309,378.97 | 1,309,378.9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139,772.23 | 14,102,689.23 | 107,618,863.67 | 122,861,325.1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发生下列情形中的一种或多种时,则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划分为第二阶段:保证金超出合作期限,备用金及其他账龄超过一年以上。发生下列情形中的一种或多种时,则属于“已发生信用减值”,划分为第三阶段:欠款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或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其他违反合同约定且表明金融资产已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情形。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11,263,563.58 | 12,907,140.52 | 1,309,378.97 | 122,861,325.13 | ||
合计 | 111,263,563.58 | 12,907,140.52 | 1,309,378.97 | 122,861,325.1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37,684,000.00 | 32.57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年以内33,690,000.00;1-2年103,994,000.00 | |
第二名 | 128,620,981.90 | 30.42 | 保证金 | 1年以内114,414,954.52;1-2年7,399,999.99;2-3年6,806,027.39 | 38,586,294.57 |
第三名 | 76,141,369.86 | 18.01 | 保证金 | 2-3年 | 62,626,276.71 |
第四名 | 15,369,920.40 | 3.64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年以内 | |
第五名 | 12,000,000.00 | 2.84 | 保证金 | 1-2年 | 3,600,000.00 |
合计 | 369,816,272.16 | 87.47 | / | / | 104,812,571.2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73,947,558.15 | 2,873,947,558.15 | 2,456,947,558.15 | 2,456,947,558.1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873,947,558.15 | 2,873,947,558.15 | 2,456,947,558.15 | 2,456,947,558.1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莆田三棵树涂料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莆田市禾三投资有限公司 | 161,660,000.00 | 161,660,000.00 | ||||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320,087,558.15 | 320,087,558.15 | ||||
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福建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310,000,000.00 | 310,000,000.00 | ||||
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400,000,000.00 | 470,000,000.00 | |||
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51,200,000.00 | 351,200,000.00 | ||||
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福建三棵树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河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61,000,000.00 | 261,000,000.00 | ||||
福建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北京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福建三棵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渤海信托·2023锦成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
合计 | 2,456,947,558.15 | 417,000,000.00 | 2,873,947,558.1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40,453,407.65 | 1,428,751,072.82 | 1,282,695,456.44 | 954,815,863.78 |
其他业务 | 170,007,625.71 | 96,785,431.73 | 250,429,787.74 | 103,621,761.91 |
合计 | 2,010,461,033.36 | 1,525,536,504.55 | 1,533,125,244.18 | 1,058,437,625.6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家装墙面漆 | 367,507,516.34 | 276,905,910.40 | 367,507,516.34 | 276,905,910.40 |
工程墙面漆 | 1,017,799,676.25 | 829,418,929.45 | 1,017,799,676.25 | 829,418,929.45 |
家装木器漆 | 7,803,718.53 | 4,632,221.42 | 7,803,718.53 | 4,632,221.42 |
工业木器漆 | 40,089,300.78 | 30,498,032.79 | 40,089,300.78 | 30,498,032.79 |
胶黏剂 | 186,466,436.18 | 111,348,245.94 | 186,466,436.18 | 111,348,245.94 |
基材与辅材 | 159,128,445.07 | 126,457,945.75 | 159,128,445.07 | 126,457,945.75 |
防水卷材 | 61,658,314.50 | 49,489,787.07 | 61,658,314.50 | 49,489,787.07 |
其他业务收入 | 170,007,625.71 | 96,785,431.73 | 170,007,625.71 | 96,785,431.73 |
合计 | 2,010,461,033.36 | 1,525,536,504.55 | 2,010,461,033.36 | 1,525,536,504.55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主营业务 | 1,840,453,407.65 | 1,428,751,072.82 | 1,840,453,407.65 | 1,428,751,072.82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840,453,407.65 | 1,428,751,072.82 | 1,840,453,407.65 | 1,428,751,072.82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其他业务 | 170,007,625.71 | 96,785,431.73 | 170,007,625.71 | 96,785,431.73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70,007,625.71 | 96,785,431.73 | 170,007,625.71 | 96,785,431.73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合计 | 2,010,461,033.36 | 1,525,536,504.55 | 2,010,461,033.36 | 1,525,536,504.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53,810.75 | -4,200,538.82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683,969.44 | 3,457,226.71 |
合计 | 31,937,780.19 | -743,312.1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30,207.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9,915,991.7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348,523.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3,794,299.8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819,627.19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59,040.3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231,225.3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7,537.06 | |
合计 | 129,506,251.8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6 | 0.33 | 0.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7 | 0.08 | 0.0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洪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