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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关于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暨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4-02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暨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暨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评估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四次,各委员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审计部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及2023年度内审工作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各季度审计情况汇报等议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就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是与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交流,就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及时协商解决,督促年报审计工作;三是对外部审计更好发挥风险防范作用、促进管理提升提出工作要求。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专业职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听取并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审阅季度工作总结,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表示认可;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提出相应意见,等。

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评估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郭澳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1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9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建议公司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三)年报审计情况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还有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外还包括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

1、年审会计师审计情况

公司与天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以及审计计划,天衡所委派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进行了审计。天衡所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红宝丽项目审计组经过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

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审计委员会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9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衡所具有执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多年的经验,拥有一批较高职业素质的会计师队伍,会计师执业严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12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天衡所之红宝丽项目组负责人进行年报审计预沟通,对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出具报告时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督促。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财务报表,同意提交年审会计师审计。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进程,诸如审计中遇到的问题与存在的困难、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情况等情况,督促财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完善财务报表,督促并要求年审会计师确保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并按时完成审计计划,提交审计报告初稿。

(4)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就重大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2024年3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情况进行见面会,就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及关键审计事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听取年审会计师介绍,该等问题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公司管理层听取建议,财务部对此也进行了调整与完善。

(5)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会议,a、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认可初步审计意见,认可内控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意见。同意将财务报表及附注等提交公司董事会编写2023年年度报告;b、就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任提出了建议等。

3、审计工作总结

在2023年报审计中,天衡所之红宝丽项目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天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恰当的。审计报告(初稿)出来后,审计委员会将审计报告(初稿)提交公司董事会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4月18日,天衡所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2024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等。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忠实勤勉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任用,有效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 4月 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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