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及风险提示的公告》,提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公告为第一次风险提示,本公告为第二次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公告了《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现将相关风险第二次提示如下:
一、2023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根据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推进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好2023年度报告工作等相关事项的督促函》: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首先需要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成员要过半数)过半数审议通过,才可以提交董事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很可能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表示反对意见,从而2023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无法提交董事会议审议,导致公司无法按期披露年报。且三位独立董事很可能无法保证2023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则亦可能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3年度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推进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好2023年度报告工作等相关事项的督促函》:公司2023年度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可能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三、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将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在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并将被终止上市。
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披露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并结合有关事项的进展充分提示风险。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