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叶建芳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杨力先生和董事周晓芳女士担任委员。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2024年1月8日起,叶建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晓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履历 (一)主任委员:叶建芳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博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委员:杨力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7月出生,博士后。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共上海市委聘请法律专家,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委员会特邀咨询专家,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徐汇区、虹口区、金山区、宝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场监管党委法律顾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委员:周晓芳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联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
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兼党群办主任人事部经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服务总监等职务。现任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上海市北高新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法人,上海创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议案共17项,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议情况 |
2023年2月6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2023年4月11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审议通过 |
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 | ||
审议《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审议通过 | ||
听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及管理层建议的汇报 | 审议通过 | ||
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财务预算》 | 审议通过 | ||
审议《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审议《关联方名单(含关联自然人)》 | 审议通过 | ||
审议《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 审议通过 | ||
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3年4月26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的汇报》 | 审议通过 |
2023年8月25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的汇报》 | 审议通过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管理的汇报》 | 审议通过 |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的汇报》 | 审议通过 |
2023年12 | 审计委员会 | 审阅《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计划》 | 审议通过 |
月29日 | 2023年第六次会议 | 听取《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计划》 | 审议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通过电话沟通、召集会议、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履行职责,并发表专业独立意见,具体包括: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意见。
(2)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支付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2023年度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聘请条款及支付的审计费用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准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的会计估计,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
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3、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讨论,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年报审计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充分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方法、重点审计领域等,主动了解审计进展及公司年报编制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针对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出具书面审阅意见,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定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4、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23年度,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及时梳理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审计程序,按照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敦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6、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相关要求。
7、审核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判断,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8、提升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圆满地完成了2023年度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行使职权,督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断规范,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建设。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忠实、勤勉、规范履行职责,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