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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1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预计金额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100.0094.34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2,000.00760.02本期联营公司业务量下降所致。
接受关联方的物业服务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376.00356.11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100.00103.05
武汉华美晨曦光电有限责任公司20.908.62退租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125.0099.33
合计2,721.901,421.47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800.0045.2094.344.83预计委托技术开发费增加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2,000.0013.9411.27760.026.26预计本年精伦电气销售金额有所增加
接受关联提供的物业服务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399.0022.5499.76356.1118.23
向关联方收取综合服务费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100.005.6525.34103.055.27与上年持平
武汉华美晨曦光电有限责任公司08.620.44退租
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100.005.6512.5799.335.08与上年持平
合计3,399.00148.941,421.4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远宏注册资本:人民币3195.6万元成立日期: 2004年4月22日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备、新能源电动汽车充

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信息化系统的研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智能设备、电气设备的租赁;节能技术咨询及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179.21万元,净资产: 5,914.99万元,营业收入:3,909.39万元,净利润:40.96 万元。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名称:武汉华美晨曦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纪文注册资本:人民币2020.202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5月6日主营业务:交流驱动有机发光器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92万元,净资产:-409.0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0.44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名称:精伦园产业园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倩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3日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专利代理;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物业管理;停车

场服务;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公司员工参股公司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7.56万元,净资产: -29.06万元,营业收入:624.21万元,净利润:14.73万元。(未经审计)。

2024年预计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期间上述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有利于发挥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各自的优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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