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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同时,2024年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未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四、其他规定

1、2024年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监事职务津贴按年度统一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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