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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4-03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王国峰独立董事公务唐睿明
孙福俊董事公务陆朝昌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大连重工股票代码00220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陆朝昌李慧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传真0411-868522220411-86852222
电话0411-868521870411-86852802
电子信箱dlzg002204@dhidcw.comdlzg002204@dhidcw.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家重型机械行业的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和新能源设备制造重点企业,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重大技术装备机电液一体化设计、制造、总装发运、安装调试及工程总承包能力,在重型机械行业内占有重要地位。公司主要从事物料搬运设备、冶金设备、新能源设备、传动与控制系统、船用设备等领域的大型成套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开发、研制和销售,为冶金、港口、能源、矿山、工程、交通、造船等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提供大型高端装备和智能服务解决方案。公司经营范围: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备、配件供应;金属制品、金属结构制造;工具、模具、模型设计、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机电设备零件及制造、协作加工;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铸钢件、铸铁件、铸铜件、铸铝件、锻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防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仓储;商业贸易;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租赁及技术开发、咨询;计算机应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普通货运;国内货运代理;承办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含报关、报验);人工搬运;货物包装;大型物件运输(特业部分限下属企业在许可范围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及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板块分类主要产品及用途
1物料搬运设备板块①装卸机械:主要包括堆料机、取料机、堆取料机、翻车机等产品。 用途:用于电厂、码头、原料场、物流中转站中散料(煤炭、铁矿石等)的搬运和装卸作业。 ②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冶金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焦罐提升机等产品。 用途:用于钢厂、焦化厂、工业企业场地内的钢水包、钢材、一般设备的起升和搬运作业。 ③港口机械:主要包括卸船机、装船机、岸桥、门座、造船门吊等产品。 用途:用于河、海码头停泊船只上集装箱、矿石、钢材等商品的装卸作业。造船门吊多布置于船坞,用于造船、修船过程中分段和装备的起升搬运作业。
2新能源设备板块①风电零部件:主要包括增速机、机舱框架、电控系统、箱变、环网柜、主机架、轮毂、底座、塔筒、风电热处理件等产品。 用途:用于海、陆风力发电机组,将风能转化为电能的作业装置。 ②核电站专用起重机:主要包括环行起重机、乏燃料容器起重机、核电厂用固定旋转式起重机、核电站PMC系统等产品。 用途:用于核电站中核岛内放射性燃料和其他设备的起升和搬运,核岛外辅助设备、装置的起升和搬运作业。
3冶金设备板块主要包括炼焦机械、冶金车辆、连铸机械、轧钢机械、冶炼机械、数控切割机械等产品。 用途:用于工业硅、电石、焦炭及附属品等原料的冶炼。钢坯、钢板、线材的铸造、轧制和切割等作业。
4核心零部件板块①传动与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齿轮传动系统、电控传动系统、液压传动系统及其他机械配件等产品。 用途:用于风力发电、连铸轧钢、炼焦生产等多种工业场景下的动力传递和动作控制。 ②船用设备:主要包括曲轴及其他船用设备等产品。 用途:用于低速船用柴油发动机内部能量和运动的转换。
5工程总包项目板块①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处理、噪声处理、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及其他环保机械的项目总承包。 ②冶金工程:主要包括炼焦机械、冶炼机械及其他冶金机械的项目总承包。 ③其他总包工程:主要包括物料搬运机械及其他机械的项目总承包。 用途:环保、炼焦、冶炼等工业领域的EPC交钥匙。
6其他主要包括矿山机械、工程机械等产品及工业性作业。 用途:工业相关领域的设备、零部件加工和定制化设计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适应行业市场变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深入贯彻践行双碳战略,产品研发加快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市场拓展向国际化、服务化转型,新增订货同比增长12.3%,其中出口订单同比增长17.5%。积极调整营销策略,通过高管营销、参加展会、承办行业会议等方式,直观展现产品性能、扩大公司市场影响力,在行业内外取得了良好反响。在绿色装备制造领域,公司召开风电行业专题研讨会,主要领导、职能部门以及涉风子分公司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共同研讨和制定未来风电产业的经营计划。高规格参展北京国际风能大会,全面展示了公司在大兆瓦齿轮

箱、变桨偏航驱动器、核心铸件、塔筒等领域的最新研发成果。自主研制的国内首批8.X兆瓦海上半直驱风电齿轮箱样机成功下线,顺利通过了型式试验及中国船级社型式认证。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18兆瓦直驱海上风电高端球铁轮毂、底座研发成功并实现供货,在研的更高规格产品将继续领跑市场。2023年公司风电产品订单同比增长近6成,是稳定经营的“压舱石”,也是未来重要的增长极。在高端智能装备领域,公司联手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共同承办了大型焦炉机械“数智”炼焦技术交流会,吸引了百余位国内焦化、环保行业的管理者和专家学者,大型智能化环保焦炉机械的高效、稳定运行得到了参会人员的高度认可,示范和推广效应明显。公司自主研发的料场全套智能化管控系统成功中标某钢厂“铁前”项目,有效解决了钢铁企业庞大的铁前原料、备件等输送管理及车辆配套服务难题,引领了行业新方向。在国际化经营领域,公司与国际知名供应商同台竞技,在矿业、钢铁、化工等领域中标多个重量级项目,供货范围涵盖散料设备、起重机械、化工设备、高端铸件等多品类,客户遍布亚、澳、非及拉丁美洲等地。公司的大型智能化焦炉机械、大型散料搬运机械、大型智能化矿热炉、大型智能化卸船机、大兆瓦风电齿轮箱、大型船用曲轴、智能化起重机以及高端球铁铸件等产品均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部分产品引领市场发展方向。公司的营销和研发方向紧紧围绕市场需求,符合产业政策规划、环保要求以及碳中和的发展趋势。产品在设计理念、制造工艺、原料选择、加工过程以及回收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上,不断融入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精益化的理念,力求打造出引领行业的精品。在长期稳定合作的客户中,央国企占比37%,海外客户占比8%,高端优质客户愿意与公司共同研发定制化新产品,进行国产化替代或解决生产痛点。其中新开发的石油压裂高压变频设备、60-100万千瓦火电铸铁汽缸、10万空分压缩机铸铁机壳等产品,多项技术已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为产品结构优化和高附加值市场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未来将逐步成长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2)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集中管理、分散采购的采购组织模式,通过全面推行精益采购和供应链对标,不断提升采购质量、规避合同执行风险、降低采购综合成本;公司采购类合格供方认证由战略采购部负责,外协类合格供方认证由运行保证部负责,各经营单位在认定合格供方中选择采购,非认定合格供方采购需提交供方认证流程审批;公司大宗、通用物资实施集中定价和协议采购管理,经营单位按定价结果和协议采购价格执行采购;采购合同签订由经营单位按公司统一确定的制度、流程、合同文本实施;采购物料入库前经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入库由经营单位直接负责,供应商提供采购发票,采购员、质检员、库管员实施检查,确认收货。

②生产模式

公司是典型的离散制造企业,相关产品全部采取订单式生产。生产的焦炉机械、散料装卸机械、起重机械和港口机械等整机产品符合多品种小批次特点,均为非标定制型产品,采用单件小批生产;风电齿轮箱、轮毂、塔筒等核心零部件产品符合批量制造特点,采用批量生产。

③销售模式

公司多数产品采取交钥匙方式直接提供给终端客户,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业务。部分设备、核心零部件等提供给总包方或整机厂商,经第三方再装配、工程调试后提供给终端客户。产品定价方式以变动成本法为主,以原材料、辅料、配套件等直采费用作为成本计价基础,结合市场供需关系、产品竞争力、协议采购价和客户资信等信息制定当期的产品价格,定价决策实施分级审批。公司所生产的重型机械产品单价较高、设计复杂、供应链长、制造周期长,多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即:客户在取得设备控制权之前,预付部分货款,交货销售后形成一定额度的应收账款,随着设备的投产、运行等,逐步回收剩余尾款。大型设备通常客户要预留部分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争议后结清。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重型机械行业主要为国民经济提供各类重大技术装备,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水平与经济科技综合实力的标志,也是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多年来,重型机械行业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紧跟国家战略需求,在高端装备、极限制造、智能装备、节能环保、绿色装备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业务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地支撑解决了诸多领域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在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制造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为我国能源工业、冶金工业、石化工业、海洋工程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对我国制造业产业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重型装备一直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尤其是近年来,为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国家制定了多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大力推动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和发展。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家提出《中国制造2025》规划,立足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际需要,围绕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人才为本等关键环节及先进制造、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力争到2025年使我国从制造大国迈入制造强国行列。政策的支持必将带动行业的发展,公司作为重型机械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之一,也将从中获益。此外,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化和“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加速落地,行业产能结构和市场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工业生产稳定增长,重型机械行业的发展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2022年2月,国家发布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明确提出钢铁、焦化、电石、铁合金等17个子行业能效水平的刚性提升要求,行业将持续向智能化、绿色化、综合解决方案化整合。2023年5月,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发布《重型机械行业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聚焦“行业自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为全社会提供高效节能的技术工艺和装备”两个重点方向,明确了行业开展节能降碳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国家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重型装备制造深度融合,技术驱动效应更加凸显。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进入重构期,在新发展格局的推动下,行业将向“补链、强链、延链”升级,推动装备制造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24,283,008,913.2821,673,524,559.6821,674,739,504.8612.03%19,743,339,580.0819,743,339,58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78,281,153.036,667,849,878.116,667,792,933.754.66%6,560,768,223.286,560,768,223.28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2,003,144,757.8510,357,374,682.0610,357,374,682.0615.89%9,108,789,151.249,108,789,151.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104,519.62288,173,475.93288,170,149.9926.00%115,388,873.10115,388,87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3,186,246.89195,548,920.82195,545,594.883.91%60,480,502.8360,480,502.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295,201.3635,239,843.5835,239,843.58-546.36%1,466,082,070.821,466,082,070.82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18800.14920.149226.01%0.05970.0597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18800.14920.149226.01%0.05970.05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0%4.32%4.32%0.98%1.71%1.7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632,930,746.113,594,255,666.962,999,996,585.792,775,961,758.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174,252.42108,794,061.1192,266,748.8847,869,45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405,532.4062,711,204.6766,013,432.81-3,943,922.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472,973.4930,119,169.66-317,654,855.18388,713,457.6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1,40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2,20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2.18%1,200,880,7580质押23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88%17,069,3190不适用0
李东陆境内自然人0.21%4,000,1000不适用0
#杨群星境内自然人0.20%3,815,4000不适用0
#潘华东境内自然人0.19%3,756,4000不适用0
#于鑫境内自然人0.19%3,670,2000不适用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18%3,496,0000不适用0
黄东豪境内自然人0.16%3,014,1000不适用0
#刘艳丰境内自然人0.14%2,641,8000不适用0
李东鑫境内自然人0.13%2,543,7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股东杨群星通过信用账户持有405,100股公司股份;股东潘华东通过信用账户持有3,673,000股公司股份;股东于鑫通过信用账户持有2,840,200股公司股份;股东刘艳丰通过信用账户持有2,641,800股公司股份。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200,880,75862.18%00.00%1,200,880,75862.18%00.00%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李东陆新增00.00%00.00%
#潘华东新增00.00%00.00%
#于鑫新增00.0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00.00%00.00%
黄东豪新增00.00%00.00%
#刘艳丰新增00.00%00.00%
李东鑫新增00.00%00.0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退出00.00%00.00%
李大生退出00.00%00.00%
周晓忠退出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退出00.00%00.00%
赵相革退出00.00%00.00%
叶帅帅退出00.00%00.00%
林强退出00.00%00.00%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则要求,忠实、勤勉的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扎实推进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一年来,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初董事会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守正创新、顶压前行、克难奋进,经营发展成效超出预期、振奋人心,呈现出质效好、增速快、后劲足的良好态势,实现了逆势高质量高速度的超常规发展新突破,公司品牌知名度、社会影响力明显增强,广大干部员工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底气更加充足。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0.03亿元,同比增长15.89%;实现利润总额4.05亿元,同比增长32.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亿元,同比增长26.00%;基本每股收益为0.1880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2.8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9.7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61元/股。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挖内潜、保增长,经营规模实现新跨越

报告期内,公司精准施策推进主导产品市场拓展,风电、冶金、港口等板块订货分别同比增长52.8%、2.9%、13.2%,稳住了增长基本盘;强化新产品新技术市场化推介,精准策划实施大型智慧焦炉、两用双车翻车机等用户现场推介,实现新产品订货24.2亿元,同比增长19.4%;大力开拓国际市场,试点实施澳大利亚属地全生命周期服务变革,实现出口订货5亿美元,同比增长18%;实现后服务订货30.3亿元,同比增长21.6%;大改造图发展,三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创重工行业新速度,当年新建项目已部分投产并实现收入。

2.抓现金、提效益,运行质量实现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抓现金流改善工作,深入开展经营“四性”管理,严控“两金”占用,全面开展库房专项整顿行动,压减库房33个,存货周转率1.53次,在收入同比增长16%的前提下提高0.1次;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贷款结构,有效满足生产经营、大额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精细成本管控,全面推行“五位一体”成本管控,500万元以上合同降本增效提高边际贡献率4个百分点以上;启动实施集成供应链管理变革和设计成本专项优化行动,全年实现采购降成本超3亿元,设计降成本1.4亿元。

3.谋创新、促改革,发展动能实现新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研发投入同比提升17.15%,完成科技项目研发100项;搭建新型研发体系,完成多输送系统螺旋卸船机等重大新产品研发28项;强力推进智能化发展战略落地,完成智能化发展规划制定和高层次专业团队组建,实现智能化订货9亿元,同比增长7.6%,焦炉机械数字场景无人协同整体解决方案及应用荣获国务院国资委“首届国企数字场景创新大赛”一等奖;薪酬激励体系改革扎实推进,建立管理序列“职级+职务”双通道晋升体系,完成工艺、质量等序列专家评聘与薪酬激励体系优化,实施一线人员薪酬分配改革,探索实施项目超额利润分成,启动实施新一轮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从环境、社会、治理三个维度开展ESG管理提升工作,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主题成功入选辽宁省2023年ESG优秀实践案例。

4.精管理、固根基,持续增长实现新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精益管理”两年行动扎实开展,精益理念和方法工具在试点单位广泛应用并取得积极成效,精益一期基本完成既定目标,精益二期启动实施;数智赋能加速推进,MOM等15个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盐城公司智能钢板库等12个智能制造项目投入应用,获评“省5G全连接工厂试点示范企业”;“质量上上”三年行动首年度目标全面完成,初步构建“全数据”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成本管理机制,完成质量对标提升78项,品牌价值同比增长13.8%,位列辽宁省机械设备制造行业头名,首席质量官管理模式入选国家质量变革典型案例推广;对标一流企业开展项目管理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咨询,多批次、高规格开展对标游学研学;强化企业规范运营,搭建合规管理体系,规范公司日常运作,上榜“中国上市公司治理TOP50”“中国上市公司成长百强”,连续六年获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最高A级评价,深交所2700余家上市公司仅占比3.8%的企业获此殊荣。

5.强安全、惠民生,员工“三感”实现新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安健环总体受控,全年投入7,400余万元用于安健环治理,完成中频炉除尘器改造等12个安健环项目改造治理,有效解决烟尘无序排放等环境卫生问题;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常态化实施管理“赛马”和末位约谈,建立信息化系统和网格化巡检隐患查改机制,启动实施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工程”两年行动,安全风险预防能力明显提升,全年实现生产性安全“零”事故;经营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员工,投入1,550万元完成扩大体检范围、花园式工厂建设等实事项目15项,帮扶慰问员工5,800余人次,员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报告期重要事项说明

1.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装租赁”)签署了《协议书》,就公司2014年与大装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项目《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回购事项,双方延后回购期限,约定变更回购条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根据大装租赁通知启动回购。由于延期回购期限于2019年12月届满,为缓解项目风险,降低项目损失,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与大装租赁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就项目回购后续处置工作形成框架性约定:①为有利于项目设备的处置,对于公司与大装租赁签订的回购协议,回购义务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成套公司,公司对成套公司的因履行回购义务而对大装租赁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②融资租赁买卖合同全部权益及融资租赁物件所有权在成套公司支付完毕所有回购价款前仍由大装租赁享有,大装租赁有权按照融资租赁买卖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及其关联方主张违约责任、追究连带保证责任、处分抵押、质押财产,具体实施计划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另行协商。在实现担保措施过程中,对于变现的方式及金额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需进行必要的协商确认,取得变现收入扣除变现成本后,可用于冲抵未来的回购价款。③对于本项目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均有义务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可根据项目重组或法律维权等进展情况,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利率等方式协商分担损失,以确定最终回购金额,并确定支付节点,上述事宜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确定,确定后由成套公司实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④成套公司于协议生效后10日内向大装租赁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冲抵回购价款本金。上述《补充协议书》经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0年3月31日,成套公司向大装租赁支付了上述3,000万元回购款。 因公司及成套公司与大装租赁未就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成套公司及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9日、3月23日收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辽0293民初401号传票和《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大装租赁向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成套公司承担回购义务,向大装租赁支付剩余回购价款(30,197.29万元)及违约金(4,023.29万元),合计34,220.58万元,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⑤2023年4月,成套公司认为大装租赁存在过错且导致覆盖租赁债权的担保权利丧失,为维护成套公司合法权益,成套公司向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成套公司反诉大装租赁涉案金额 33,403,972.60 元。⑥2023年5月11日,大装租赁起诉公司和成套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当天,大装租赁将起诉金额由原34,220.58万元变更为34,808.62万元,即主张的回购价款和违约金计算日期由首次起诉状时间2022年

12月31日更新至2023年5月11日。2023年7月20日,案件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后续是否再组织开庭将等待法院通知。鉴于案件尚未审结,最终诉讼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成套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回购义务、如承担回购义务回购价款的具体金额等应以最终生效司法判决结果为准。按照谨慎性原则,截止报告期末,成套公司以回购为前提对租赁物跌价、资金成本等预期风险进行评估并计提预计负债20,263万元。 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于2020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书〉的进展暨涉及诉讼的首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装备集团”)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356号)。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重工装备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3亿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了质押登记。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重工装备集团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2023年7月28日完成发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6日、7月8日、7月22日、8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和《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伟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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