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873132证券简称:泰鹏智能公告编号:
2025-050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64号文核准,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6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89.1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月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3]251Z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80.00万股,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3.61万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
月
日。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3]251Z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经审计。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结项,项目进度超过100%系该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并使用所致。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 |
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 | 379899991013000150391 | 2,316.03 |
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 | 376720100100175152 | 36.88 |
高端户外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 | 219549740738 | 934.99 |
合计 | - | - | 3,287.90 |
注1:公司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账号:937005010164768899)账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
注2: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已完成项目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日期 |
1 | 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 | 6,452.79 | 4,167.70 | 64.59% | 2025年9月(本次结项) |
2 | 高端户外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 | 1,000.00 | 76.48 | 7.65% | 2025年10月(本次延期至2026年10月)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2.10 | 100.07% | 已完成 |
合计 | 10,452.79 | 7,246.28 | - | - |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与相关银行就公司银行账户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该产品是银行根据公司银行账户余额情况按照协定存款协议约定利率自动计息,相关资金不从公司银行账户中转出,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公司“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厂房和利用原有厂房,新增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高端数控成型及配套设备等智能化生产设备。
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工程建设以及相关生产设备的购置,本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5月31日,此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进度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累计理财收益等) |
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 | 6,452.79 | 4,167.70 | 64.59% | 2,352.91 |
注:截至2025年
月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经审计。
2024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本募投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2,352.91万元(包含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按照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对于募投项目尚未支付完毕的款项,后续将由公司使用经营性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在设备投资方面,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经济环境及整体运营状况,以市场需求和生产效率提升为导向,通过调整优化生产线和设备方案,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设备利用率等一系列措施,科学合理地调整了设备投入。此外,公司生产设备的通用性较强,不同产品间的产能分配能够结合现有生产产能、客户储备以及未来市场需求和发展定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受宏观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为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适度减少了部分设备等资产的投入。
3、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4、部分设备、工程的质保金等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支付完毕。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使用计划
1、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方面。
2、本募投项目结项后,尚未支付完毕的质保金等募投项目款项,后续将由公司使用经营性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事项,并于资金转出后适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
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投项目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五)《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