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卡倍亿 股票代码:300863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三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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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1年5月17日出具的《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发行人”或“公司”)会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二、本回复中所列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如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对问询函问题的修订 | 楷体(加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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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 2
问题1 ...... 3
问题2 ...... 54
问题3 ...... 80
问题4 ...... 108
问题5 ...... 112
其他问题 ......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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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本次发行拟募集不超过27,900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1)及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2)。募投项目1系发行人首发募投项目,发行人未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该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因北方区域已有产能无法满足未来新能源汽车线缆市场所需,发行人开展募投项目2建设,将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高压导线2500km、新能源汽车用充电线15000 km、XLPO新能源线35000 km的制造能力。依据申请文件,2020年1-9月发行人新能源汽车线缆产能利用率为26.37%,2016年5月,发行人对成都卡倍亿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卡倍亿)三期工程进行投资建设,原计划用于扩大产能以供应西南地区市场需求,但2017年至2020年9月,发行人在西南地区的销售收入呈下降趋势,2020年成都卡倍亿相关房产被出租。发行人首发募投项目包括募投项目1及本溪卡倍亿汽车铝线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铝线缆项目),投资总额39,13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4,476.24万元,首发招股说明书披露,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铝线缆项目与募投项目2的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子公司本溪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公司)。公司主要客户为汽车线束企业,公司要进入其供应链体系,首先要获得汽车整车厂商对线缆产品的资质认证。2021年4月27日,发行人公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933万元。此外,募投项目2的年均净利润率为9.55%,明显高于发行人近三年净利率。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共计持有发行人66.07%的股份,发行人在账面资金不足难以用自有资金开展募投项目1的情况下,仍向股东分红1,933万元,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向实际控制人分红超过1,275万元,本次分红是否谨慎,分红后是否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要求,是否存在向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的情形;(2)截至目前首发募投铝线缆项目的建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进度及后续建设计划、资金投入及资金缺口情况,本溪公司是否具备同时实施铝线缆项目、募投项目2的能力;(3)募投项目2立项前的准备工作和调研情况,在两个首发募投项目一个尚未建成且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另一个尚未投资建设的情况下,短时间内立项并开展募投项目2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慎性,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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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情况;(4)结合发行人现有固定资产、主要生产设备及利用情况,说明募投项目拟购置设备的具体情况、购置设备的必要性;(5)说明募投项目产品取得整车厂商资质认证情况,若全部取得,说明预计取得时间,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6)结合发行人现有新能源汽车线缆销售金额及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在建产能、在手订单、意向性协议、市场容量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说明在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性和规模合理性,产能能否得到有效消化,是否存在产能闲置风险;(7)发行人为开拓西南市场建设成都卡倍亿公司,因投资不及预期,将厂房进行出租,并列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开拓北方市场,请结合成都卡倍亿市场开拓失败的原因,说明本次北方市场开拓是否能按计划进行,是否仍可能出现开拓失败风险,是否可能将建设的厂房出租变相获取投资收益情况。请发行人披露:(8)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地点、建设用地取得情况、预计实现产能,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等;(9)募投项目1使用首发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发行两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10)募投项目盈利预测所使用营业收入、材料费、人工工资、制造费用等各项参数的计算过程及确定标准,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业务和同类募投项目的效益情况或预计效益,披露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11)量化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未来新增的折旧摊销是否对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披露相应风险;(12)募投项目实施不确定性及产能消化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就上述(9)(10)(11)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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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共计持有发行人66.07%的股份,发行人在账面资金不足难以用自有资金开展募投项目1的情况下,仍向股东分红1,933万元,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向实际控制人分红超过1,275万元,本次分红是否谨慎,分红后是否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要求,是否存在向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2018年和2019年,发行人未进行利润分配,加上本次分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分红金额1,933.05万元,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的比例为11.02%,占比相对较低。发行人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自身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现金持有量、融资能力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等因素作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红相对谨慎。
公司本次向股东分红1,933.05万元,资金量相对较少,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且本次分红面向全体股东,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股东的实际利益。发行人本次分红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向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截至目前首发募投铝线缆项目的建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进度及后续建设计划、资金投入及资金缺口情况,本溪公司是否具备同时实施铝线缆项目、募投项目2的能力;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发行人首发募投项目本溪卡倍亿汽车铝线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铝线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也未投入任何资金。2021年6月24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本溪卡倍亿汽车铝线缆建设项目的议案》,发行人决定暂缓实施铝线缆项目。
发行人暂缓实施铝线缆项目的原因如下:
1、铝线缆的相关技术尚未普及,其市场容量相对较小。虽然铝线缆相比铜线缆单位重量更轻,在汽车线束的应用能有效减轻汽车的重量,降低能耗,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汽车铝线缆加工难度大,技术标准要求较高,特别是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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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和端子的连接技术尚未普及,导致铝线缆在汽车上的应用推广速度没有达到预期,整车厂商对铝线缆的使用量增长缓慢,市场份额尚处于较低的水平,短期内下游市场需求量并不大,与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相比发展较为缓慢;
2、当前继续扩大铝线缆产能不符合公司提高盈利能力的目标。虽然公司在汽车铝线缆领域积累了多年的研发、生产经验,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但是由于下游客户对铝线缆产品的需求扩张速度较慢,公司铝线缆产品销售情况总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铝线缆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669.93万元、739.31万元、401.95万元和127.50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63%、0.81%、0.32%和0.29%,占比较低,公司继续扩大铝线缆的产能不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量未达预期,没有募集足够的资金用于铝线缆项目建设。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拟投入募集资金3.45亿元,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6亿元,与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差额1.29亿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净额均已用于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1”)的建设,且募投项目1尚有资金缺口。
发行人综合考虑了铝线缆的发展前景及现阶段市场份额依然较小等因素,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和市场开拓情况,认为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2”)的建设更为紧迫。募投项目2不存在铝线缆项目面临的问题,主要原因系:第一,募投项目2均为铜线缆生产线,而铜线缆相关技术较为成熟,应用普及率高;第二,募投项目2对应的新能源车用线缆下游市场容量较大,全球汽车产业正加速向智能化、电动化的方向转变,多数整车厂均计划或正在推出电动化汽车产品,发展前景较好;第三,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募投项目2已开工建设。
由于铝线缆项目目前还不是投资的最佳时机,结合市场需求及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出于审慎考虑,本溪卡倍亿将根据各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实施募投项目2,暂缓实施铝线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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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2立项前的准备工作和调研情况,在两个首发募投项目一个尚未建成且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另一个尚未投资建设的情况下,短时间内立项并开展募投项目2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慎性,并结合主要产品、目标客户、建设地点、实施主体、现有设备及拟购置设备等情况,说明首发募投项目、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及募投项目2之间的区别,是否存在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情况;
1、募投项目2立项前的准备工作和调研情况
项目 | 内容 |
开始筹划日期 | 2020年9月 |
正式立项日期 | 2021年1月 |
立项背景 | 我国北方市场有一汽、北汽、华晨等的国内大型汽车制造企业,同时还有国外知名的宝马、奔驰、沃尔沃等汽车厂商建立的生产基地,拥有深厚的汽车工业基础,这些品牌汽车都有在生产新能源汽车方面进行布局,未来几年将出现新能源汽车生产快速发展的态势。 |
立项前的准备工作 | 2020年9月,公司总经理林光耀负责牵头筹划该项目,开始组织市场调研,接洽客户,了解行业情况; 2020年12月,公司借助第三方服务制作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当月与土地出让方达成了《土地转让协议书》; 2021年1月,项目正式立项。 在此期间,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多次开会讨论该项目的可行性、投入金额、项目进展情况等。 |
立项前调研情况 | 正式立项前,公司对在本溪卡倍亿增加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产能进行调研,形成的结论如下: (1)募投项目2主要定位于北方市场,聚焦东北地区,并覆盖部分华北市场,北方市场有多家国内外大型汽车制造企业,市场容量很大。多数品牌汽车厂商均在布局新能源汽车的设计和生产,未来对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需求旺盛。根据公开信息查询,例如:①2019年6月25日,宝马在慕尼黑“宝马世界”举办的“宝马集团#NEXTGen未来峰会”上,宝马集团董事长科鲁格宣布将加快电动产品扩张计划。科鲁格表示,宝马集团正驶入可持续交通出行的快车道,保证未来企业发展,到2023年,宝马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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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以看出,募投项目2在正式立项前,公司已经进行筹划讨论,并经充分准备及调研后正式立项,该募投项目具有较强的实施基础。
2、募投项目2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慎性
目前,全球汽车产业正加速向智能化、电动化的方向转变,主流厂商在中长期计划中明确将持续加大新能源车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快新能源车的投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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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姆勒、宝马、大众、丰田、雷诺日产三菱汽车联盟、本田、福特、通用等汽车厂商均计划或正在推出电动化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到新车销售总量的20%,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车型。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将提升相关配套市场的需求展望,线缆生产企业作为汽车关键配套厂商将迎来较强的增长周期。因此,新能源汽车线缆项目的建设势在必行。
募投项目2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报告期内,本溪卡倍亿产销量迅速增长,预计到2023年现有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将会不足
本溪卡倍亿现有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主要为硅橡胶线缆产品。报告期内,本溪卡倍亿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千米
期间 | 产能 | 产量 | 销量 | 产能利用率 | 产销率 |
2021年1-3月 | 500.00 | 142.27 | 135.15 | 28.45% | 94.99% |
2020年度 | 2,000.00 | 483.77 | 673.17 | 24.19% | 139.15% |
2019年度 | 2,000.00 | 292.10 | 90.78 | 14.60% | 31.08% |
2018年度 | 2,000.00 | 113.50 | 80.41 | 5.68% | 70.85%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本溪卡倍亿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产能利用率逐期升高。2019年度,本溪卡倍亿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产销率较低,主要系为了2020年度的订单需求储备生产所致。
报告期内,本溪卡倍亿生产的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销量分别为80.41千米、
90.78千米、673.17千米和135.15千米,对应的收入金额分别为66.12万元、101.01万元、1,164.13万元和329.94万元。则2018年度至2020年度本溪卡倍亿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销量复合增长率为189.34%,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19.59%。本溪卡倍亿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销量复合增长率,主要原因系本溪卡倍亿生产的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主要为硅橡胶线缆,其中用于充电和电机驱动的线缆单价较高,销售占比增加所致。
本溪卡倍亿的新能源车用线缆由于覆盖的客户需求增加,产量和销量均快速增加,2018年度至2020年度销量复合增长率达189.34%,如果按照63.11%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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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前述实际复合增长率的1/3,与2011年-2020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76.56%相比较为谨慎)以本溪卡倍亿2020年度的新能源车用线缆销量为基数,在现有产能保持不变情况下,则2021年本溪卡倍亿将达到54.90%的产能利用率(假设产能利用率等于预估销量除以产能),2022年将达到89.55%的产能利用率,2023年将达到146.07%的产能利用率。随着本溪卡倍亿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销售快速增长,且下游客户订单量的增加,本溪卡倍亿现有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到2023年将会不足。
(2)北方市场对应的客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均有明确的扩产计划,对线缆的需求量将会增加北方市场一直是卡倍亿的重要市场之一,在中国北方有一汽、北汽、华晨等国内大型汽车制造企业,同时还有国外知名的宝马、奔驰、沃尔沃等汽车厂商建立的生产基地。多数整车厂商已经开始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并有明确的扩产计划,如一汽集团有关人员在2019年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上表示,中国一汽计划到2025年将新能源车占乘用车比例提升至40%;宝马集团董事长科鲁格于2019年6月25日在慕尼黑“宝马世界”举办的“宝马集团#NEXTGen未来峰会”上,宣布将加快电动产品扩张计划。科鲁格表示,宝马集团正驶入可持续交通出行的快车道,保证未来企业发展,到2023年,宝马集团将向市场提供25款电动车型,25款新能源车型中超过一半将是纯电动车。本溪卡倍亿定位于北方市场,聚焦东北地区,并覆盖部分华北市场。近年来,各品牌车型的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新车型不断推出,新车型开发周期逐渐缩短,整车制造商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相互介入研发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随着行业生产经验和技术成果的积累,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线缆及相关应用方面的研发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产品类别越趋丰富,整个产品线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为了强化公司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和产品交付的及时响应能力,公司需要新建更先进的产品生产线来应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需要。
(3)本溪卡倍亿已经取得了部分客户的意向性协议,还与其他客户达成了合作意向,扩大产能主要是基于需求的增加
发行人与正在进行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认证的整车厂商长期合作,关系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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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通过认证的概率较大。一旦公司通过其认证,被纳入其采购供应商名录,客户粘性将逐渐加强,发行人将持续向其供应相关产品。与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的整车厂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均有布局,市场发展空间较大,有利于募投项目2的产能消化。
(4)募投项目2从建设到达产需要时间,投产后将缓解本溪卡倍亿2023年产能紧张的情况
由于公司不断加强新产品研发,产品结构转型顺利,订单增速较快,本溪卡倍亿现有生产线难以满足新能源车用线缆的快速发展需求,因此急需尽快配备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募投项目2的建设周期为24个月,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募投项目2已启动建设,预计2023年投产并实现核定产能的60%,2024年实现核定产能的80%,2025年达到设计产能。报告期内,本溪卡倍亿新能源车用线缆销量快速增长,结合多数整车厂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扩产计划,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需求量将会大幅上升,发行人募投项目2投产后将缓解本溪卡倍亿2023年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紧张的情况。
(5)本溪卡倍亿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是公司布局北方市场的重要一环
新能源汽车将呈高端化快速发展格局,但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所用的车内高压线缆多为国外进口,发行人作为国内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汽车线缆生产企业,“国产替代进口”属性将越显重要。基于此,公司急需通过技术革新及产能扩展加大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生产配套能力,通过提升新产品研发效率,以及对市场的快速响应能力,来占据更多的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市场份额,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在宁波市和上海市均配置了新能源车用线缆的产能,相比较而言,目前在北方市场配置的新能源线缆产能较低,需要在北方增加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的配置,以就近满足客户需要。宁波市生产基地配置的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较低,上海市生产基地配置的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为在建的募投项目1,定位于华东市场,并辐射周边地区,上海卡倍亿将建设成为一个具备研发、生产及销售等总体协调的生产总部。本溪卡倍亿定位于北方市场,聚焦东北地区,并覆盖部分华北市场,募投项目2是公司布局北方市场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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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2将通过新建专门的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提升公司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产能。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有利于本溪卡倍亿在新能源汽车制造配套方面更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能够更好地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供货及时性,增强客户的满意度,提升公司的增长空间,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募投项目2建设的审慎性分析如下: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政策鼓励和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产业,市场前景广阔。2020年4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2020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将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到新车销售总量的20%,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车型。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将提升相关配套市场的需求量,线缆生产企业作为汽车关键配套厂商将迎来较强的增长周期。发行人投资建设募投项目2生产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符合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
募投项目2定位于北方市场,聚焦东北地区,并覆盖部分华北市场,北方市场有多家大型汽车制造企业,且多数车企已经开始布局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较大。宝马、奔驰、大众、沃尔沃、丰田、雷诺-日产-三菱联盟、本田、通用、福特等前述大型汽车制造厂商均一致看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前景,明确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方向。随着传统燃油汽车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化,不同于传统汽车发动机所需的低压线缆,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所需的高压线缆工作电压为600V,甚至是1,000V,且需要考虑耐高温、屏蔽性能、耐腐蚀性、薄壁、柔软度、与整车电气系统的电磁兼容性等因素,因此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相较于传统汽车线缆价值更高。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为高附加值且属于纯增量市场,将随新能源汽车发展而迅速增长。
报告期内,本溪卡倍亿生产的新能源线缆产品销量分别为80.41千米、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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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米、673.17千米和135.15千米,对应的收入金额分别为66.12万元、101.01万元、1,164.13万元和329.94万元,2018年度至2020年度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319.59%,增长速度很快。发行人募投项目2设计产能为5.25万千米,现已启动建设,预计2023年投产,2025年达到设计产能。多数整车厂商计划于2025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较大增长,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需求量将大幅上升。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发行人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产品已取得日产、通用、上汽大通、吉利等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仍有多家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正在进行中,部分已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达到整车厂对该类产品的各项技术要求。随着近年来各整车厂商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规划及产能倾斜,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产品具有充分的市场空间消化发行人新增产能。募投项目2建成后,将提高发行人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的产能,基于发行人与线束厂商客户及整车厂商用户已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发行人具有消化新增产能的基础与能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募投项目2的立项和开展具有审慎性。
3、首发募投项目、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及募投项目2之间的区别
发行人首发募投项目和在建生产建设项目为募投项目1,与募投项目2的主要差异情况对比如下:
内容 | 募投项目1 | 募投项目2 |
主要产品 | 能源汽车用充电线(Charging Cable)、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普通连接用对绞线 FLRY)、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同轴电缆Coaxial Data Cable)、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以太网线)、新能源汽车高压导线、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USB、LVDS、HDMI线) | 新能源汽车高压导线(硅胶线,如FHLR2GCB2G 35等)、新能源汽车用充电线(EV-EYU3*2.5+0.5等)、XLPO新能源线(FHLR91XCB91X 2X2.5B等) |
目标客户 | 大众、上汽、吉利、通用、日产等 | 宝马、奔驰、一汽等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367街坊12/1丘 |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C区德科斯米尔电气有限公司西侧地块 |
实施主体 | 上海卡倍亿 | 本溪卡倍亿 |
设备来源 | 新购置设备,不使用老旧设备 | 新购置设备,不使用老旧设备 |
拟购置设备 | 主要包括挤出机、多头拉丝机、束丝机、编织机等 | 主要包括挤出机、多头拉丝机、束丝机、编织机等 |
建设周期 | 24个月 | 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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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 34,688.00万元 | 24,298.18万元 |
上述募投建设项目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募投项目1定位于华东市场,该项目将建设成为一个具备研发、生产及销售等总体协调的生产总部。募投项目2定位于北方市场,聚焦东北地区,并覆盖部分华北市场,北方市场有一汽、北汽、华晨等国内大型汽车制造企业,同时还有国外知名的奔驰、宝马、沃尔沃等汽车厂商建立的生产基地,募投项目2的建设投产,将能够更好的为上述汽车厂商提供产品和服务。募投项目1和募投项目2拟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用高压线缆,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在类型、技术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是下游客户及终端用户在综合要求方面更高的产品。新能源汽车市场未来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公司现有设备主要用于生产常规线缆产品,难以满足终端客户对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产品的大批量需求,发行人投资建设专门的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是基于市场发展需要的必要选择,不存在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情况。
(四)结合发行人现有固定资产、主要生产设备及利用情况,说明募投项目拟购置设备的具体情况、购置设备的必要性;
1、现有产能及利用率情况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发行人现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等,其中机器设备主要为挤出机、多头拉丝机、束丝机、大拉丝机、辐照设备等生产设备。发行人现有的生产设备主要用于常规线缆产品的生产,新能源线缆产品对应的生产设备相对较少。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线缆产品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千米
期间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2021年1-3月 | 1,275,000.00 | 939,062.97 | 73.65% |
2020年上半年 | 2,186,000.00 | 992,532.05 | 45.41% |
2020年下半年 | 2,626,000.00 | 2,184,548.10 | 83.19% |
2020年度合计 | 4,812,000.00 | 3,177,080.14 | 66.02% |
2019年上半年 | 1,620,000.00 | 844,356.78 | 52.12% |
2019年下半年 | 1,510,000.00 | 1,176,657.25 | 77.92% |
2019年度合计 | 3,130,000.00 | 2,021,014.03 | 64.57% |
1-15
2018年上半年 | 1,540,000.00 | 1,206,371.60 | 78.34% |
2018年下半年 | 1,590,000.00 | 1,239,863.00 | 77.98% |
2018年度合计 | 3,130,000.00 | 2,446,234.60 | 78.15% |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2019年汽车线缆产品产能利用率较2018年下降,主要受汽车周期性影响,2020年汽车线缆产品产能利用率依旧较低,主要系新冠疫情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线缆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总体上未超过80%,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季节性影响。发行人所处的汽车线缆行业的生产和销售存在季节性波动,季节性主要受下游汽车行业影响。汽车行业下半年为销售旺季,下游厂商会在销售旺季来临之前备足原材料进行生产,汽车线缆生产企业通常每年下半年的销售收入高于上半年。汽车线缆企业需满足下游客户在产销旺季需要的产能,方可及时应对客户正常旺季需求及临时增加的采购需求,由此导致线缆生产企业下半年的产能利用率高于上半年的情况,从而导致全年的产能利用率偏低。
二是客户要求的交货期较短。发行人下游客户汽车整车厂商一般采用少库存甚至零库存的生产、存货管理模式,线束厂商亦采用少库存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即根据自身的生产计划结合库存数量合理确定给线缆厂商订单的交货数量及交货日期。发行人根据在手订单的需求量和交货期安排线缆的生产和供货,多数客户要求的交货期相对较短,通常不超过1个月,为了确保快速响应客户的订单需求,公司需具有较强的快速供货能力,因此公司需配备足够的产能应对客户的交货安排。
2、募投项目拟购置设备情况分析
(1)募投项目拟置设备具体情况募投项目1拟购置设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分类 | 设备名称 | 拟购置数量(台/套) |
1 | 生产设备 | 大拉机(DA-13) | 1 |
多头拉丝机(RM 161.1.16.2000) | 2 | ||
新能源汽车线缆挤出生产线(90) | 5 | ||
混合机(X<S>K-300) | 25 | ||
束丝机(D630.5.A) | 15 | ||
成缆机(JLY400/6+12) | 4 |
1-16
序号 | 分类 | 设备名称 | 拟购置数量(台/套) |
挤出机(90串联双挤) | 1 | ||
挤出机(65+35+35) | 1 | ||
挤出机(65+35+20发泡生产线) | 1 | ||
挤出机(90<PVC挤出>) | 3 | ||
挤出机(85<硅橡胶高压线>) | 12 | ||
单绞机(ST630) | 1 | ||
编织机(HGSB-24A) | 32 | ||
并丝机(BSJ-5) | 2 | ||
对绞机(SJ650) | 2 | ||
空压机(VAH37-8) | 2 | ||
冷却塔(SLJ-30) | 1 | ||
变压系统(S18-1000) | 1 | ||
制冷系统(ZL) | 1 | ||
1250单绞机(ST1250) | 2 | ||
电动液压车 | 2 | ||
电动叉车 | 3 | ||
电子吊钩秤 | 5 | ||
地磅 | 2 | ||
复绕机 | 2 | ||
手工成卷机 | 2 | ||
电子台秤 | 10 | ||
冷焊机 | 2 | ||
超声波焊接机 | 1 | ||
吸尘器 | 2 | ||
干燥机 | 2 | ||
手动液压车 | 10 | ||
自动打包机 | 2 | ||
冷焊钳 | 2 | ||
游标卡尺 | 30 | ||
千分尺 | 10 | ||
投影仪(检测) | 2 | ||
万能试验机(进口) | 2 | ||
电阻测试仪 | 4 |
1-17
序号 | 分类 | 设备名称 | 拟购置数量(台/套) |
小计 | 209 | ||
2 | 研发检测设备 | 网络分析仪 | 2 |
网络分析仪测试软件及配件 | 2 | ||
电阻测试仪 | 2 | ||
环境试验箱 | 2 | ||
高压试验台 | 2 | ||
影像测量仪 | 2 | ||
恒温油槽试验机 | 3 | ||
强制通风热老化试验箱 | 10 | ||
耐刮磨试验仪 | 2 | ||
超声波焊接机 | 1 | ||
氧指数测定仪 | 1 | ||
索氏提取器 | 1 | ||
电线电缆载流试验机 | 2 | ||
投影 | 2 | ||
高温压力装置 | 2 | ||
低温冲击装置 | 2 | ||
气相色谱仪 | 1 | ||
凝胶渗透色谱仪 | 1 | ||
傅立叶显微红外光谱仪 | 1 | ||
热重分析仪 | 1 | ||
差示扫描量热仪 | 1 | ||
实验室超纯水机 | 1 | ||
卡尔费休水分仪 | 1 | ||
旋转蒸发仪 | 1 | ||
双滚筒混合机 | 2 | ||
电动压片成型机 | 2 | ||
精密老化箱 | 8 | ||
热延伸实验烘箱 | 2 | ||
真空干燥试验箱 | 2 | ||
熔融指数仪 | 1 | ||
转矩流变仪 | 2 | ||
高绝缘电阻测试仪 | 2 |
1-18
序号 | 分类 | 设备名称 | 拟购置数量(台/套) |
高压电容电桥 | 2 | ||
固体绝缘材料耐压仪 | 2 | ||
低温脆化试验机 | 1 | ||
邵氏硬度计 | 2 | ||
万能拉力试验机 | 2 |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
小计 | 77 | ||
3 | 生产软件 | 应用管理软件(ERP) | 1 |
质量控制软件(JUSTRP) | 1 | ||
小计 | 2 | ||
4 | 办公设备 | 电脑(联想) | 62 |
扫描枪(新大陆) | 20 | ||
条码打印机(TSC) | 20 | ||
针式打印机(爱普生) | 20 | ||
打印机(HP1020) | 6 | ||
复印机(京瓷) | 2 | ||
扫描仪(中晶) | 2 | ||
电话机(PHILIPS) | 30 | ||
投影仪(benq) | 2 | ||
无线AP(华为) | 3 | ||
传真机(松下) | 1 | ||
交换机(华为) | 2 | ||
三层交换机(华为) | 1 | ||
防火墙(华为) | 1 | ||
超融合平台(华为) | 1 | ||
路由器(华为) | 10 | ||
服务器(HP) | 3 | ||
服务存储器(HP) | 1 | ||
小计 | 187 | ||
5 | 办公软件 | 办公自动化(OA) | 1 |
办公软件(Windows) | 80 | ||
办公软件(office) | 80 | ||
微软数据库(SQL2016) | 2 |
1-19
序号 | 分类 | 设备名称 | 拟购置数量(台/套) |
微软服务器系统(S2016) | 2 | ||
CAD软件 | 5 | ||
BARTENDER条码编辑软件 | 1 | ||
UPS稳压器 | 2 | ||
ADOBE PDF | 25 | ||
PHOTOSHOP | 2 | ||
小计 | 200 | ||
总计 | 675 |
募投项目2拟购置设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分类 | 设备名称 | 拟购置数量(台/套) |
1 | 生产设备 | 大拉机(DA-13) | 1 |
多头拉丝机(MH121.24.F22) | 2 | ||
束丝机(D631) | 30 | ||
成缆机(JLY400/6+12) | 3 | ||
密炼机(X(S)K-300) | 6 | ||
挤出机(90硅胶挤出机) | 3 | ||
挤出机(90挤出机) | 3 | ||
挤出机(65挤出机) | 2 | ||
辐照设备(1.5-1600) | 3 | ||
编织机(BMV16) | 10 | ||
编织机(BMV24) | 6 | ||
编织机(BMV32) | 2 | ||
空压机(VAH37-8) | 2 | ||
冷却塔(SLJ-30) | 1 | ||
电动液压车(2T) | 3 | ||
电动叉车(XG550) | 3 | ||
手动液压车(CTY1.5) | 10 | ||
扫描枪(新大陆) | 15 | ||
条码打印机(TSC) | 15 | ||
针式打印机(爱普生) | 15 | ||
配电设施(高低配) | 1 | ||
小计 | 136 |
1-20
序号 | 分类 | 设备名称 | 拟购置数量(台/套) |
2 | 生产软件 | ERP(U8) | 1 |
MES | 1 | ||
小计 | 2 | ||
3 | 办公设备 | 电脑(联想) | 20 |
打印机(HP1020) | 6 | ||
复印机(京瓷) | 2 | ||
扫描仪(中晶) | 2 | ||
电话机(PHILIPS) | 10 | ||
投影仪(benq) | 2 | ||
无线AP(华为) | 3 | ||
传真机(松下) | 1 | ||
小计 | 46 | ||
4 | 办公软件 | 办公自动化(OA) | 1 |
办公软件(Windows) | 20 | ||
办公软件(office) | 20 | ||
微软数据库(SQL2016) | 2 | ||
微软服务器系统(S2016) | 2 | ||
小计 | 45 | ||
5 | 环保设备 | 烟气收集处理系统 | 1 |
小计 | 1 | ||
合计 | 230 |
(2)募投项目拟购置新设备的必要性分析
募投项目1和募投项目2拟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用线缆,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在类型、技术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在拉丝、束丝、挤出等主要环节使用的生产设备亦不同。对比于公司生产销售的传统汽车用线缆,募投项目1和募投项目2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用线缆产品主要存在以下差异:
产品类别 | 产品型号 | 主要性能差异 | |||||
绝缘材料 | 产品线径 | 通电性能 | 耐温等级 | 产品硬度 | |||
公司现有主要产品 | 常规线缆 | FLRY | PVC | 0.22—120mm2 | 12-24V | -40~105℃ | shoreD55 |
FLR2X | XLPE | 0.22—6mm2 | 12-24V | -40~125℃ | shoreD55 | ||
FLR91X | XLPE | 0.22—6mm2 | 12-24V | -40~125℃ | shoreD55 | ||
募投项目 | 新能源汽 | EV-EYU | EPDM | 3X2.5-5X6mm2 | 400-1000V | -40~90℃ | shoreA60(更软) |
1-21
1主要产品 | 车用充电线 | TPU | |||||
EV-RS90S90 | TPE | 3X2.5-5X6mm2 | 400-1000V | -40~90℃ | shoreA60(更软) | ||
新能源汽车高压导线 | FHLR2G | SIR | 2.5—95mm2 | 400-1000V | -40~180℃ | shoreA60(更软) | |
FHLR2GCB2G | SIR | 2.5—95mm2 | 400-1000V | -40~180℃ | shoreA60(更软) | ||
FHLR2G2GCB2G | SIR | 2.5—95mm2 | 400-1000V | -40~180℃ | shoreA60(更软) | ||
FHHLR2X | XLPO | 2.5—95mm2 | 400-1000V | -40~125℃ | shoreA60(更软) | ||
FHHLR91X | XLPO | 2.5—95mm2 | 400-1000V | -40~150℃ | shoreA60(更软) | ||
FHHLR91XC91X | XLPO | 2.5—95mm2 | 400-1000V | -40~150℃ | shoreA60(更软) | ||
FHLAL91X | XLPO | 2.5—95mm2 | 400-1000V | -40~150℃ | shoreA60(更软) | ||
FHLR91XCB91X | XLPO | 2.5—95mm2 | 400-1000V | -40~150℃ | shoreA60(更软) | ||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 | 普通连接用对绞线 | PVC | 2X0.35-2X1.5mm2 | 12-24V | -40~105℃ | shoreD55 | |
同轴电缆RG | HDPE、LLDPE、发泡PE | RG58-RG316 | 12-24V | -40~105℃ | shoreD55 | ||
以太网线 | PP | 2X0.35mm2 | 12-24V | -40~105℃ | shoreD55 | ||
USB、LVDS、HDMI线 | HDPE、PVC | 2-4mm2 | 12-24V | -40~85℃ | shoreD55 | ||
募投项目2主要产品 | 新能源汽车高压导线 | FHLR2G | SIR | 2.5—95mm2 | 400-1000V | -40~180℃ | shoreA60(更软) |
FHLR2GCB2G | SIR | 2.5—95mm2 | 400-1000V | -40~180℃ | shoreA60(更软) | ||
FHLR2G2GCB2G | SIR | 2.5—95mm2 | 400-1000V | -40~180℃ | shoreA60(更软) | ||
新能源汽车用充电线 | EV-EYU | EPDM、TPU | 3X2.5-5X6mm2 | 400-1000V | -40~90℃ | shoreA60(更软) | |
EV-RS90S90 | EPDM、TPU | 3X2.5-5X6mm2 | 400-1000V | -40~90℃ | shoreA60(更软) | ||
XLPO新能源线 | FHHLR2X | XLPO | 2.5—95mm2 | 400-1000V | -40~150℃ | shoreA60(更软) | |
FHHLR91X | XLPO | 2.5—95mm2 | 400-1000V | -40~150℃ | shoreA60(更软) | ||
FHHLR91XC91X | XLPO | 2.5—95mm2 | 400-1000V | -40~150℃ | shoreA60(更软) | ||
FHLAL91X | XLPO | 2.5—95mm2 | 400-1000V | -40~150℃ | shoreA60(更软) | ||
FHLR91XCB91X | XLPO | 2.5—95mm2 | 400-1000V | -40~150℃ | shoreA60(更软) |
由上表可知,公司募投项目1和2的主要产品和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的在绝缘材料、线径、通电性能、耐温等级、产品硬度等方面的主要性能存在较大差异。
为了满足上述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用线缆的生产需要,公司需购置新的生产设备,新购置的主要生产设备与公司现有的用于生产传统车用线缆的设备主要差异体现在拉丝及束丝速度、编织外径、对绞节距、挤出方式等方面:(1)挤出机方面,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越长、汽车功率越大对线缆的技术要求也越高,与传统汽车用线缆产品相比,新能源车用高压导线和充电线缆的直径更大、通电性能更高,工作电压更高,工作温度更高,线缆柔软度要求更高,需要的绝缘材料与常规线缆也不同,公司现有的传统车用线缆挤出机无法实现上述对线径和绝缘性能的指标要求,因此必须购置专用的挤出设备;(2)拉丝机和束丝机方面,新能源汽车用高压导线和充电线在拉丝和束丝环节使用的拉丝机和束丝机设备运行速度更快,效率更高,具体差异如下表所示:
募投项目产品类别 | 主要型号 | 新购置的主要生产设备与公司现有的用于生产传统汽车用线缆设备主要差异 | |||||
大拉丝 | 多头拉丝 | 束丝 | 编织 | 对绞 | 挤出 | ||
新能源汽 | EV-EYU | 大拉机:新购 | 多头拉丝 | 束丝机: | - | - | 串联双挤挤出 |
1-22
车用充电线 | EV-RS90S90 | 置设备:速度由1200m/min提升至1500m/min,提高运行效率,将输送架改为链条式,增加线框定位杆,降低输送架故障,提高收线框定位准确度 | 机:新购置设备速度提升了20%,设备退火电流由之前2000A提升至5000A,主电机加大,提高设备运行速度 | 束丝速度由原来的3200转/min 提升到4800转/min | 机:现有挤出机为单挤挤出机,新能源汽车用充电线所需为专用的串联双挤挤出机 | ||
新能源汽车高压导线(包括硅胶线、XLPO线等) | FHLR2G | 编织机:现有编织机为16锭,而硅胶线需要16、24和32锭,编织外径更大 | 硅胶线挤出机:现有挤出机为PVC挤出机,硅胶线所需为专用的硅胶线挤出机 | ||||
FHLR2GCB2G | |||||||
FHLR2G2GCB2G | |||||||
FHHLR2X | |||||||
FHHLR91X | 编织机:与现有设备无差异 | XLPO挤出机:现有挤出机为小直径螺杆65挤出机,新能源高压XLPO线所需为XLPO高温大直径的90挤出机 | |||||
FHHLR91XC91X | |||||||
FHLAL91X | |||||||
FHLR91XCB91X | |||||||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 | 普通连接用对绞线 | - | 对绞机:比现有对绞机节距稳定 | 挤出机:与现有设备无差异 | |||
同轴电缆RG | 编织机:与现有设备无差异 | - | 发泡挤出机:现有的发泡挤出机为国产设备,无法达到客户要求 | ||||
以太网线 | - | 对绞机:比现有对绞机节距稳定 | 挤出机:与现有设备无差异 | ||||
USB、LVDS、HDMI线 | 编织机:与现有设备无差异 | 对绞机:比现有对绞机节距稳定 | 发泡挤出机:现有的发泡挤出机为国产设备,无法达到客户要求 | ||||
USB、LVDS、HDMI线 | 编织机:与现有设备无差异 | 对绞机:比现有对绞机节距稳定 | 发泡挤出机:现有的发泡挤出机为国产设备,无法达到客户要求 |
注:上表中“-”表示该类产品无此生产环节。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发行人的汽车线缆产能主要为传统汽车线缆产品,仅有少量产能为新能源汽车用线缆和智能网联汽车用线缆产品,生产设备也主要为传统汽车线缆的设备,亦仅有少量设备适用于新能源汽车用线缆和智能网联汽车用线缆产品。上海卡倍亿募投项目1、本溪卡倍亿募投项目2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用线缆和智能网联汽车用线缆产品。由上表,募投项目产品生产中涉及的大拉、束丝、挤出等主要生产环节所需设备与公司现有主要生产设备存在差异(常规线缆一般用于汽车内仪器仪表、电机控制器、电子设备等装置,用途为传输电流及
1-23
控制信号,而新能源汽车用充电线及高压导线一般应用于电动汽车内部充放电系统高压电源的连接,用途为传输电流,新能源车用充电线缆和高压导线线径更大、工作电压和温度更高、产品柔软度要求更高,故所需绝缘材料和使用的挤出设备不同;智能网联汽车用线缆产品主要功能为数据传输,而常规线缆功能为电力传输和信号控制,故所需对绞和挤出设备与现有设备也不同),现有生产主要产品的设备无法满足新能源汽车用线缆和智能网联汽车用产品的生产需求。另外,本次两募投项目拟购置的设备及生产线安装地点分别位于上海和本溪,均为在新建的厂房内新设生产线,与公司原有设备的安装放置地点不一致。为安装募投项目新产品的生产线,亦需适量购置新的配套设备。故综上所述,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设备购置具有必要性。
(五)说明募投项目产品取得整车厂商资质认证情况,若全部取得,说明预计取得时间,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主要为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能传输的高压线缆。在发行人已取得整车厂商常规线缆产品认证的情况下,部分整车厂商会对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系列产品进行单独认证,认证流程为:1、发行人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2、发行人需认证的系列产品通过整车厂商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3、发行人产品样品通过整车厂商和线束厂商的适应性试验。通过上述流程后,发行人将被纳入整车厂商供应链体系,发行人即拥有了供应商资质。
发行人募投项目产品取得的整车厂商资质认证情况如下:
(1)上海卡倍亿尚未取得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认证
上海卡倍亿的募投项目1为新建项目,尚未取得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该项目建成后,上海卡倍亿只需要对发行人其他主体已经取得的产品认证履行异地认证程序即可具备供货资格。
募投项目1建成后拟面向的整车厂商及相关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 | 对应整车厂商名称 | 对应线束厂商名称 | 认证取得情况 | |||
申请主体 | 认证进展 | 取得时间 | 预计取得时间 | |||
1 | 日产 | 安费诺、李尔、力达、罗森伯格 | 本溪卡倍亿 | 已取得 | 2017年11月 | - |
1-24
2 | 上汽大通 | 泰科、瑞可达 | 本溪卡倍亿 | 已取得 | 2019年3月 | - |
3 | 吉利 | 安费诺、泰科、莱尼、安波福 | 本溪卡倍亿 | 已取得 | 2020年4月 | - |
4 | 通用 | 李尔、致威、昆山沪光、安波福 | 宁波卡倍亿 | 已取得 | 2019年7月 | - |
5 | RZ-XNY001 | 古河 | 宁波卡倍亿 | 已取得 | 2018年12月 | - |
6 | RZ-XNY002 | 安波福 | 宁波卡倍亿 | 已取得 | 2019年11月 | - |
7 | RZ-XNY003 | 安波福 | 宁波卡倍亿 | 已取得 | 2020年6月 | - |
8 | RZ-XNY004 | 福迪动力 | 宁波卡倍亿 | 正在认证中 | - | 2021年12月 |
9 | RZ-XNY005 | 奥托凯博 | 宁波卡倍亿 | 正在认证中 | - | 2021年12月 |
10 | RZ-XNY006 | 天海、安波福 | 宁波卡倍亿 | 正在认证中 | - | 2022年6月 |
11 | RZ-XNY007 | 科世科、波特尼、昆山沪光 | 宁波卡倍亿 | 正在认证中 | - | 2022年12月 |
注:上表中宁波卡倍亿特指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上表所列的已经取得和预计取得的认证,均为公司(包括宁波工厂和本溪工厂)的认证情况。上海卡倍亿的项目建成后,其履行异地认证程序大约需要2-6月的时间,预计可以正常对接上海卡倍亿的生产经营。
(2)本溪卡倍亿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拟面向的整车厂商及其认证情况
序号 | 对应整车厂商名称 | 对应线束厂商名称 | 认证取得情况 | |||
申请主体 | 认证进展 | 取得时间 | 预计取得时间 | |||
1 | 日产 | 安费诺、李尔、力达、罗森伯格 | 本溪卡倍亿 | 已取得 | 2017年11月 | - |
2 | 上汽大通 | 泰科、瑞可达 | 本溪卡倍亿 | 已取得 | 2019年3月 | - |
3 | 吉利 | 安费诺、泰科、莱尼、安波福 | 本溪卡倍亿 | 已取得 | 2020年4月 | - |
4 | RZ-XNY008 | 山东电科光电 | 本溪卡倍亿 | 已取得 | 2021年4月 | - |
5 | RZ-XNY009 | 富晟永贵 | 本溪卡倍亿 | 正在认证中 | - | 2021年12月 |
6 | RZ-XNY010 | 德科斯米尔 | 本溪卡倍亿 | 正在认证中 | - | 2022年6月 |
7 | RZ-XNY011 | 德科斯米尔 | 本溪卡倍亿 | 在准备,未正式开始认证 | - | 2023年12月 |
8 | RZ-XNY012 | 李尔、长春住电、科世得润、安波福 | 本溪卡倍亿 | 在准备,未正式开始认证 | - | 2023年12月 |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发行人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产品已取得日产、通用、上汽大通、吉利等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仍有多家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正在进行
1-25
中,部分已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满足整车厂的各项技术要求。处于认证过程中的整车厂商,主要为公司已经向其供应常规线缆产品的车企,合作关系较为紧密,一般情况下,取得认证的时间需要1-2年。发行人深耕汽车线缆产品领域多年,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已通过多家整车厂商的认证,并向其供应相关产品,产品质量取得了客户的信赖,发行人产品不存在技术性障碍。最近五年来,公司未出现产品认证失败的情形,公司预计认证过程中的整车厂通过公司认证申请的概率较大。
此外,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从项目投产到实现最终的核定产能还需2年的时间,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因此募投项目的产能逐渐释放与发行人取得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匹配性。
发行人已经取得多家整车厂商关于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认证。发行人与认证过程中的整车厂商长期合作,关系较为紧密,通过认证的概率较大。一旦公司通过其认证,被纳入其采购供应商名录,客户粘性将逐渐加强,发行人将持续向其供应相关产品。发行人已与部分线束厂商签署意向性协议,约定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供应情况,还与多家整车厂商达成初步意向,并逐步启动了产品认证工作。发行人面向的整车厂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详见本问题回复之(三)中募投项目2立项前的准备工作和调研情况,发行人充分而审慎的准备工作,将为募投项目的产品认证建立良好的工作基础。
综上所述,发行人无法取得认证的总体风险较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上海卡倍亿的募投项目1尚未取得相关产品认证,本溪卡倍亿募投项目2虽已经取得了多项产品认证,但尚有部分产品正在进行认证中,针对发行人新能源产品未来取得认证的相关风险,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如下:
“(四)募投项目主要产品未来不能及时取得或无法取得认证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相关产品通过认证后才能被纳入整车厂商的供应链体系,进而向整车厂商相关的一级供应商线束厂商供货。目前,公司已取得多家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并积极取得其他
1-26
整车厂商的认证,上海卡倍亿实施的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目前尚未取得相关产品认证,该项目建成后只需对上述公司已经取得认证的产品进行异地认证即可具备供货资格,本溪卡倍亿实施的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取得了部分产品的认证,仍在进行多项产品的认证工作。相关产品的认证需要一定的周期,如未来相关产品不能及时取得相关认证或无法取得相关认证,将影响相关产品的供货资格,继而影响新增产能消化并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构成不利影响。”
(六)结合发行人现有新能源汽车线缆销售金额及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在建产能、在手订单、意向性协议、市场容量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说明在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性和规模合理性,产能能否得到有效消化,是否存在产能闲置风险;
1、发行人现有新能源汽车线缆销售金额及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在建产能、在手订单、意向性协议、市场容量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发行人现有新能源汽车线缆销售金额及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在建产能情况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发行人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1,287.01万元、2,978.17万元、7,263.60万元和2,607.22万元,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24%、3.36%、5.95%和6.28%,占比逐渐升高。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1和募投项目2的建设,公司线缆总产能及募投项目产能的情况如下:
单位:千米
项目 | 产能 |
线缆总产能(2020年度) | 4,812,000.00 |
其中:新能源线缆产能(2020年度) | 28,500.00 |
募投项目产能 | 175,700.00 |
其中:募投项目1 | 123,200.00 |
募投项目2 | 52,500.00 |
募投项目产能占现有线缆总产能的比例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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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产能 |
募投项目产能占现有新能源线缆产能的比例 | 616.49% |
由上表可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能占线缆总产能的3.65%,占新能源线缆产能的616.49%,募投项目1和募投项目2达产后将分别新增产能12.32万千米和5.25万千米,将显著提高发行人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的生产能力。
(2)发行人现有新能源汽车线缆在手订单、意向性协议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新能源车用线缆在手订单数量为2,699.22千米,不含税金额为960.80万元,由于汽车线缆的订单周期和生产周期较短,此在手订单金额预计为一个月以内的销售额。
发行人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主要或潜在终端用户为已通过其合格供应商认证的主流整车厂,发行人与整车厂的相关一级供应商已签有框架协议。目前,发行人主要向其供应常规线缆,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及业务基础。受制于发行人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产能较小,发行人取得的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订单依然较少。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产品销售金额已呈快速发展的趋势。未来,发行人将沿用已签订的框架协议,增加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产品的销售,通过技术优势、产品优势获取产品订单,致力于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较大规模的销售增长。
(3)新能源汽车线缆市场容量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新能源汽车发展空间巨大,随着新能源汽车性能提升及电池续航能力的改善,新能源汽车对燃油车带来的冲击将越来越大,市场占有率随之提升。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预测,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将达到1,100万辆,渗透率达到11%;到2030年全球销量将继续攀升至3,000万辆,渗透率达到28%;到2040年全球销量有望达到6,000万辆,渗透率提升至55%,长期来看,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有望达到万亿规模。
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态势良好,已经连续三年位居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第一大国。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驱动力主要来源于供给端产量大幅提升、需求端市场逐步成熟两方面。其中,供给端的政策红利因素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上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28
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历程回顾
资料来源:财政部、工信部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11年-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76.56%,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36.7万辆,市场渗透率占
5.40%。根据《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联合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提出的目标,未来10-15年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主流产品,汽车产业初步实现电动化转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500万辆;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将达到1,500万辆。相对于我国传统汽车每年接近3,000万辆的销售市场,目前新能源汽车销量渗透率不足6%,新能源汽车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1-29
图: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渗透率及预测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汽车线缆市场容量取决于下游汽车市场的产量。2020年我国汽车产量为2,462.5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为145.60万辆。由于汽车线缆根据其用途、电压负荷、材质、耐温条件等不同,其出厂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缺乏对应细分公开数据,因而根据汽车线束的市场容量评估汽车线缆的市场容量。汽车线缆与铜材冲制而成的接触件端子(连接器)压接后,外面再塑压绝缘体或外加金属壳体捆扎成汽车线束,汽车线束的重量组成中75%-80%是汽车线缆。2021年3月,新时代电新团队发布的《沪光股份首次覆盖报告:步入高增长通道,国内汽车线束龙头初显》提到,“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已开启,汽车线束单车价值量有望攀升:1)电动化,高压线束替代发动机线束可提升单车价值量1000元以上。2)智能化,根据安波福的预估,未经优化的L3、L4自动驾驶系统需增加一倍多长度的线束。综合考虑线束的优化,我们预计到2025年国内汽车线束市场将达730亿元。” 根据新时代电新团队发布的研报中汽车线束市场容量,若以汽车线缆市场价值占汽车线束市场价值的30%进行测算,对应汽车线缆市场容量达219亿元。2020年,新冠疫情虽影响了汽车行业发展及汽车产品销量,但市场对于私人汽车仍有很大的需求量。随着新冠疫苗的陆续研发并推向市场,国内对新冠疫
0.82 | 1.3 | 1.8 | 7.5 |
33.1 | 50.7 |
77.7
125.6
125.6 | 120.6 | 136.7 |
1,500
1,500
-10%-5%0%
5%10%15%20%25%30%35%40%45%
1000
1200
1400
1600
-10% -5%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5E | 2030E | |||||||
新能源汽车销量(万辆) | 渗透率(%) |
1-30
情的有效控制及全球新冠疫情的逐渐控制,国内经济已经恢复,全球经济也将逐渐复苏,汽车行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政策鼓励和近年来发展迅速的车型,市场前景广阔,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所属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汽车线缆属于汽车的安全件,资质认证壁垒较高,汽车整车厂商对汽车线缆供应商的选择非常严格,形成了较为封闭的供应体系。因此汽车整车厂商对汽车线缆行业的竞争格局具有较大的影响。目前,汽车线缆市场的制造商主要包括汽车线束企业旗下的线缆公司和独立专业生产线缆的公司。其中汽车线束企业旗下的线缆公司主要因生产标准、销售区域和产能因素的影响存在对外采购线缆产品的情况,而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为独立专业生产线缆的公司,国内主要包括北京福斯汽车电线有限公司、武汉太平爱克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特雷卡电缆有限公司等,发行人在专业技术、资质认证、客户资源、产品品类及质量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发行人已经获得大众、通用、福特、宝马、戴姆勒-奔驰、本田、丰田、日产、菲亚特-克莱斯勒、沃尔沃、路虎、上汽集团、广汽集团、吉利控股等国际主流汽车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产品也已取得日产、通用、上汽大通、吉利等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仍有多家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正在进行中,部分已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满足整车厂的各项技术要求。公司获得产品认证是产品符合汽车整车厂商品质要求的标志,也是公司进入汽车供应链的前提,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上述已取得认证或处于认证过程中的整车厂商在国内汽车市场销售份额较大,随着近年来各整车厂商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规划及产能倾斜,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产品具有充分的销售增长空间。
2、说明在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性和规模合理性,产能能否得到有效消化,是否存在产能闲置风险
(1)发行人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千米
期间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1-31
期间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2021年1-3月 | 17,000.00 | 10,924.60 | 64.26% |
2020年度 | 28,500.00 | 23,696.81 | 83.15% |
2019年度 | 25,000.00 | 8,809.12 | 35.24% |
2018年度 | 9,000.00 | 1,080.29 | 12.00% |
注:此表中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和产量为公司新能源车用线缆的总数(不仅包括高压线、充电线等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亦包括公司生产的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其他线缆)。由上表可知,发行人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产能利用率逐年上升,主要系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增大所致,2021年1-3月,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产能利用率下降,主要系当期发行人宁海县生产基地增加了相应产能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总体上未达到饱和状态,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季节性影响。发行人所处的汽车线缆行业的生产和销售存在季节性波动,季节性主要受下游汽车行业影响。汽车行业下半年为销售旺季,下游厂商会在销售旺季来临之前备足原材料进行生产,汽车线缆生产企业通常每年下半年的销售收入高于上半年。汽车线缆企业需满足下游客户在产销旺季需要的产能,方可及时应对客户正常旺季需求及临时增加的采购需求,由此导致线缆生产企业下半年的产能利用率高于上半年的情况,从而导致全年的产能利用率偏低。
二是客户要求的交货期较短。发行人下游客户汽车整车厂商一般采用少库存甚至零库存的生产、存货管理模式,线束厂商亦采用少库存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即根据自身的生产计划结合库存数量合理确定给线缆厂商订单的交货数量及交货日期。发行人根据在手订单的需求量和交货期安排线缆的生产和供货,多数客户要求的交货期相对较短,通常不超过1个月,为了确保快速响应客户的订单需求,公司需具有较强的快速供货能力,因此公司需配备足够的产能应对客户的交货安排。
(2)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性和规模合理性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发行人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的产能分别为0.90万千米、2.50万千米、2.85万千米和1.70万千米,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2.00%、35.24%、83.15%和64.26%,产能利用率总体呈上升趋势,
1-32
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逐渐增加所致。其中,2021年1-3月产能利用率较2020年度降低,主要系当期发行人扩大了相应产能所致,另外下游市场需求的季节性影响也拉低了发行人当期的产能利用率。鉴于发行人所属行业下游客户对交货期的要求较高,为保证满足已有客户或潜在客户的增量订单要求,发行人需提前扩大产能以应对下游市场不断发展的趋势。
随着新冠疫情在国内逐渐得到控制,境内外需求明显增加,公司产能恢复情况较为显著。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新增的产能占公司现有产能的比重较低,不会对公司的产能利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次,目前公司的主要产能为常规线缆产品,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浙江省宁海县、辽宁省本溪市、四川省成都市,分别面向不同的区域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华东市场、东北市场和境外市场的订单量增加,且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需求量增长明显。考虑到运输成本,发行人基于销售半径着手实施募投项目1和募投项目2,其中募投项目1主要面向华东市场,可以兼顾境外市场需求,主要客户包括安波福电气、安波福南通、安波福芜湖分公司、安波福嘉兴分公司、马来西亚安波福、矢崎、李尔、苏州波特尼等;募投项目2主要聚焦东北地区,并覆盖部分华北市场,主要客户包括德科斯米尔、安波福沈阳分公司、长春住电等。随着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订单量的增加,同时由于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公司有必要对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产能进行提前布局,以应对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发行人本次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均为24个月,募投项目1预计2022年投产,2024年达到设计产能;募投项目2已启动建设,预计2023年投产,2025年达到设计产能。在现有产能基础上,不考虑其他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发行人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产能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米
项目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 | 现有产能 | 2.85 | 6.80 | 6.80 | 6.80 | 6.80 | 6.80 |
募投项目1 | 建设期 | 5.54 | 9.24 | 12.32 | 12.32 | ||
募投项目2 | 建设期 | 3.15 | 4.20 | 5.25 | |||
小计 | 2.85 | 6.80 | 12.34 | 19.19 | 23.32 | 2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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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常规线缆产品产能 | 481.20 | 508.00 | 513.54 | 520.39 | 524.52 | 525.57 |
汽车线缆总产能 | 481.20 | 510.00 | 515.54 | 522.39 | 526.52 | 527.57 |
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汽车线缆总产能 | 0.59% | 1.33% | 2.39% | 3.67% | 4.43% | 4.62% |
注:假设发行人常规线缆产品产能保持现有水平,2021年度产能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产能乘以4估算。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2021年至2025年期间的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产能规模与常规线缆产品产能相比,依旧偏低;2025年度,本次两个募投项目的产能均达到设计产能后,发行人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产能占汽车线缆产品总产能的比例为4.62%,显著低于前述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预测的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11%的渗透率水平。因此,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相对谨慎。
下游客户对发行人新能源车用线缆的需求旺盛,不及时增加产能,发行人将面临产能不足的情况。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发行人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销量分别为1,027.21千米、7,124.66千米、23,262.30千米和11,067.50千米,则2018年至2020年发行人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的销量复合增长率为375.88%。若以发行人2020年度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销量为基础,以上述销量复合增长率为75.18%进行测算(前述销量复合增长率的1/5,与2011年-2020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
76.56%相比较为谨慎),则发行人2025年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销量将达到
38.37万千米,显著高于发行人估算的2025年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产能。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且规模具有合理性。
(3)产能能否得到有效消化,是否存在产能闲置风险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预测,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将达到1,100万辆,渗透率达到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到新车销售总量的20%,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车型。新能源车用线缆作为增量市场,发展潜力很大。随着我国汽车行业市场规模的稳步增长以及新能源汽车占比逐步提升,汽车线缆拥有较大的市场规模,行业发展前景较好。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发行人新能源车用线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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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1,287.01万元、2,978.17万元、7,263.60万元和2,607.22万元,2018年至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137.57%。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1和募投项目2的建设,上述项目达产后将分别新增产能12.32万千米和5.25万千米,合计17.57万千米,募投项目1和募投项目2的建设的建设周期均为24个月,从投产到达产还需2年的时间,因此2025年两个募投项目均将达到设计产能,在此期间不考虑公司新增其他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的情况下,公司2020年至2025年新能源车用线缆产能的复合增长率为56.05%,显著低于发行人2018年至2020年期间的新能源车用线缆销售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亦低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的2011年至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76.56%。
发行人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产品已取得日产、通用、上汽大通、吉利等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仍有多家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正在进行中,处于认证过程中的整车厂商,主要为公司已经向其供应常规线缆产品的车企,长期以来合作关系较为紧密,一般情况下,取得认证的时间需要1-2年。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从建设到达产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募投项目的产能逐渐释放与发行人取得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匹配性。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发行人已经取得部分客户的意向性协议,且与多家下游客户达成了初步意向,具有消化新增产能的市场基础。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将提高新能源车用线缆的产能,该类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与空间,发行人与产品客户及终端用户已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在汽车线缆领域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且发行人已经做了较为充分的技术、市场等准备,具有消化新增产能的良好基础与能力。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发生产能闲置的风险较小。
(七)发行人为开拓西南市场建设成都卡倍亿公司,因投资不及预期,将厂房进行出租,并列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开拓北方市场,请结合成都卡倍亿市场开拓失败的原因,说明本次北方市场开拓是否能按计划进行,是否仍可能出现开拓失败风险,是否可能将建设的厂房出租变相获取投资收益情况。
成都卡倍亿公司主要面向我国西南地区和部分华中地区的客户。2016年5月,发行人对成都卡倍亿三期工程进行投资建设,原计划用于扩大产能以供应西
1-35
南地区及附近区域的市场需求,由于建设周期较长,在此期间公司在西南地区及华中地区的销售业绩并未出现大幅增长。2017-2019年期间,成都卡倍亿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5,185.69万元、15,461.94万元、13,514.54万元,建设期间稳中有降,主要系公司客户在国内不同区域的工厂需求量发生变化导致。考虑到业务的实际发展情况,短期来看,新建的厂房(含配套办公楼)继续用于扩大产能不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为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公司决定将相关房产进行出租,并在竣工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报告期内,成都卡倍亿营业收入分别为15,461.94万元、13,514.54万元、15,609.51万元和4,509.75万元,市场开拓并未对成都卡倍亿业绩带来重大突破,主要原因系成都卡倍亿下游市场需求影响所致。成都卡倍亿生产的汽车线缆产品为传统燃料汽车用线缆,主要应用于上汽通用别克英朗、广汽传祺GA6、东风日产轩逸、一汽大众速腾、广汽菲克大指挥官、长城汽车哈弗H6等相关车型,搜狐汽车官网统计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广汽传祺GA6、广汽菲克大指挥官等车型未达到市场预期,月销量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而其他车型的销售情况并未拉升成都卡倍亿的业绩水平。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线缆行业,积累了丰富的汽车线缆研发、制造经验,形成了自己的技术和配方优势。本溪卡倍亿作为定位于北方市场的发行人子公司,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运营的能力,其拥有成熟的运营团队,在我国北方地区开拓的市场较为突出,报告期内本溪卡倍亿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6,143.44万元、29,563.01万元、55,216.66万元和18,471.52万元,表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同时,北方市场有一汽、北汽、华晨等国内大型汽车制造企业,同时还有国外知名的宝马、奔驰、沃尔沃等汽车厂商建立的生产基地,客户众多,还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募投项目2主要生产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与成都卡倍亿生产的常规线缆产品在市场、技术、产品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同时成都卡倍亿主要面向我国西南地区,因此成都卡倍亿的业绩变化并不会对发行人开拓北方市场产生实质性影响,而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发展趋势较好,且本溪卡倍亿已经取得部分下游客户的意向性订单,并与多家整车厂商达成初步意向。因此,发行人认为募投项目2的建设投产,将能够更好的为上述汽车厂商提供产品和服务,本溪卡倍亿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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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了充分的准备,预计该募投项目能够按计划进行并获得成功,建设的厂房用于出租以变相获取投资收益的可能性很小。
二、发行人披露情况
(八)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地点、建设用地取得情况、预计实现产能,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等;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不动产权证号 | 建设用地是否已取得 | 土地性质 | 预计实现产能 | 项目总投 资额 | 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额 |
1 |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367街坊12/1丘 | 沪(2019)闵字不动产权第016787号 | 是 | 工业用地 | 12.32万千米 | 34,688.00 | 12,400.00 |
2 |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C区德科斯米尔电气有限公司西侧地块 | 辽(2021)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560号 | 是 | 工业用地 | 5.25万千米 | 24,298.18 | 15,500.00 |
注:本次募投项目对应的土地,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对应的厂房,公司以自建形式取得,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中无土地和厂房购置款。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于2019年1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于当月开始施工建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主体工程已完工,尚需通过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联合验收,随后可办理房产证书。该募投项目已购置部分生产设备,本次募集资金对该项目的支出将主要用于配套生产设备的购置及其安装。该募投项目预计于2021年年底前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该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1-37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计划投入金额 |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建设投资 | 30,390.89 | 21,651.89 |
1.1 | 工程费用 | 27,746.66 | 19,255.39 |
1.1.1 | 建筑工程费 | 12,828.94 | 12,828.94 |
1.1.2 | 设备购置费 | 13,561.57 | 6,050.18 |
1.1.3 | 安装工程费 | 1,356.16 | 376.27 |
1.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1,387.33 | 1,363.15 |
1.3 | 预备费 | 1,256.89 | 1,033.35注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4,297.11 | - |
合计 | 34,688.00 | 21,651.89 |
注:预备费系用以弥补在编制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时难以预料,而实际可能发生的费用。为了提升公司形象,便于公司开拓业务,公司适当提高了建设工程标准,导致建筑工程费超出原规划金额,公司将上述超出预算的支出计入预备费。该已投入的预备费为资本性支出。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之“(二)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公司已于募集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2的建设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4,298.1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500.00万元。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本溪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高压导线(硅胶线,如FHLR2GCB2G 35 等)2500km、新能源汽车用充电线(EV-EYU3*2.5+0.5等)15000 km、XLPO新能源线(FHLR91XCB91X 2X2.5B等)35000 km的制造能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2、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实施的进度安排主要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编制及报批、项目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员招聘、试生产等工作安排。项目实施的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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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1年:完善前期准备工作和技术评审,并开始进行厂房基础建设,陆续进行设备引进工作。
(2)T+2年:完成厂房土建工程,逐步完成设备引进并进行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做好生产准备;
(3)T+3年:正式投产,当年达产60%;
(4)T+4年:达产80%;
(5)T+5年:100%达产。
3、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4,298.1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478.00万元,设备购置费10,438.30万元,安装工程费521.92万元,建设其他费用847.00万元,预备费1,064.2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948.71万元。
项目投资估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内容 | T+1 | T+2 | T+3 | 合计 | 投资比例 |
一 | 建设投资 | 10,841.25 | 11,508.23 | - | 22,349.47 | 91.98% |
1 | 工程费用 | 9,478.00 | 10,960.22 | - | 20,438.22 | 84.11% |
1.1 | 建筑工程费 | 9,478.00 | - | - | 9,478.00 | 39.01% |
1.2 | 设备购置费 | - | 10,438.30 | - | 10,438.30 | 42.96% |
1.2.1 | 硬件 | - | 10,117.30 | - | 10,117.30 | 41.64% |
1.2.2 | 软件 | - | 321.00 | - | 321.00 | 1.32% |
1.3 | 安装工程费 | - | 521.92 | - | 521.92 | 2.15% |
1.3.1 | 硬件 | - | 505.87 | - | 505.87 | 2.08% |
1.3.2 | 软件 | - | 16.05 | - | 16.05 | 0.07%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847.00 | - | - | 847.00 | 3.49% |
3 | 预备费 | 516.25 | 548.01 | - | 1,064.26 | 4.38%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1,948.71 | 1,948.71 | 8.02% |
三 | 合计 | 10,841.25 | 11,508.23 | 1,948.71 | 24,298.18 | 100.00% |
”
1-39
(九)募投项目1使用首发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发行两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1、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使用首发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588.37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首发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共计21,651.89万元,全部用于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投资。
2、本次发行两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构成情况
(1)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内容 | 计划投入总金额 | 计划投资比例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一 | 建设投资 | 30,390.89 | 87.61% | 21,651.89 | 8,739.00 | 是 |
1 | 工程费用 | 27,746.66 | 79.99% | 19,255.39 | 8,491.28 | 是 |
1.1 | 建筑工程费 | 12,828.94 | 36.98% | 12,828.94 | - | 是 |
1.2 | 设备购置费 | 13,561.57 | 39.10% | 6,050.18 | 7,511.39 | 是 |
1.3 | 安装工程费 | 1,356.16 | 3.91% | 376.27 | 979.89 | 是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1,387.33 | 4.00% | 1,363.15 | 24.18 | 是 |
3 | 预备费 | 1,256.89 | 3.62% | 1,033.35注 | 223.54 | 否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4,297.11 | 12.39% | - | 3,661.00 | 否 |
合计 | 34,688.00 | 100.00% | 21,651.89 | 12,400.00 |
注:预备费系用以弥补在编制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时难以预料,而实际可能发生的费用。为了提升公司形象,便于公司开拓业务,公司适当提高了建设工程标准,导致建筑工程费超出原规划金额,公司将上述超出预算的支出计入预备费。该已投入的预备费为资本性支出。
1-40
截至2021年6月30日,首发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共计21,651.89万元,全部用于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投资,该项目尚有约1.3亿元的资金缺口。本次募集的资金拟投入1.24亿元用于该项目后续建设,主要为设备购置费。
(2)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内容 | 计划投入总金额 | 计划投资比例 |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一 | 建设投资 | 22,349.47 | 91.98% | 15,500.00 | 是 |
1 | 工程费用 | 20,438.22 | 84.11% | 14,855.00 | 是 |
1.1 | 建筑工程费 | 9,478.00 | 39.01% | 9,478.00 | 是 |
1.2 | 设备购置费 | 10,438.30 | 42.96% | 5,377.00 | 是 |
1.3 | 安装工程费 | 521.92 | 2.15% | - | 是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847.00 | 3.49% | 645.00 | 是 |
3 | 预备费 | 1,064.26 | 4.38% | - | 否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1,948.71 | 8.02% | - | 否 |
合计 | 24,298.18 | 100.00% | 15,500.00 |
除项目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外,本次发行的两个募投项目募集的资金均用于资本性支出。本次募投项目的非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本次募集资金 |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 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占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 |
1 |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 12,400.00 | 3,884.54 | 31.33% |
2 |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 15,500.00 | - | - |
合计 | 27,900.00 | 3,884.54 | 13.92% |
由上表可见,本次募投项目的非资本性支出为13.92%,低于30.0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入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900万
1-41
元(含本数),均将用于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不存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情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强调,“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不存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情形,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要求。
截至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已投入资金为首次募集取得的资金,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未投入其他资金。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十)募投项目盈利预测所使用营业收入、材料费、人工工资、制造费用等各项参数的计算过程及确定标准,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业务和同类募投项目的效益情况或预计效益,披露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
(八)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情况
1、募投项目盈利预测所使用营业收入、材料费、人工工资、制造费用等各项参数的计算过程及确定标准
(1)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营业收入、材料费、人工工资、制造费用等各项参数的确定标准及计算过程如下:
①营业收入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建设期内不产出产品,由于
1-42
该募投项目的生产设备投入为分批进行,因此,根据该募投项目的设备投资情况估算,本项目在T+3年实现核定产能的45%,T+4年实现核定产能的75%,T+5年实现核定产能的100%。根据公司2017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本项目生产的相关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每年实现营业收入的计算公式为:年度营业收入=各类产品预计年度产量*2017年对应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本项目生产产品设计产能负荷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 | 核定产能(KM) |
新能源汽车用充电线 | 6,200.00 |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普通连接用对绞线FLRY) | 20,000.00 |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同轴电缆Coaxial Data Cable) | 10,000.00 |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以太网线) | 50,000.00 |
新能源汽车高压导线 | 10,000.00 |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USB、LVDS、HDMI线) | 27,000.00 |
本项目营业收入估算表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品 | T+3 | T+4 | T+5-T+11(年均) |
1 | 新能源汽车用充电线(万元) | 3,627.00 | 6,045.00 | 8,060.00 |
单价(万元/千米) | 1.30 | 1.30 | 1.30 | |
产量(千米) | 2,790 | 4,650 | 6,200 | |
2 |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普通连接用对绞线FLRY)(万元) | 360.00 | 600.00 | 800.00 |
单价(万元/千米) | 0.04 | 0.04 | 0.04 | |
产量(千米) | 9,000 | 15,000 | 20,000 | |
3 |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同轴电缆Coaxial Data Cable)(万元) | 810.00 | 1,350.00 | 1,800.00 |
单价(万元/千米) | 0.18 | 0.18 | 0.18 | |
产量(千米) | 4,500 | 7,500 | 10,000 | |
4 |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以太网线)(万元) | 1,575.00 | 2,625.00 | 3,500.00 |
单价(万元/千米) | 0.07 | 0.07 | 0.07 | |
产量(千米) | 22,500 | 37,500 | 50,000 |
1-43
序号 | 产品 | T+3 | T+4 | T+5-T+11(年均) |
5 | 新能源汽车高压导线(万元) | 21,600.00 | 36,000.00 | 48,000.00 |
单价(万元/千米) | 4.80 | 4.80 | 4.80 | |
产量(千米) | 4,500 | 7,500 | 10,000 | |
6 |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娱乐信息交互系统用线(USB、LVDS、HDMI线)(万元) | 1,458.00 | 2,430.00 | 3,240.00 |
单价(万元/千米) | 0.12 | 0.12 | 0.12 | |
产量(千米) | 12,150 | 20,250 | 27,000 | |
合计 | 29,430.00 | 49,050.00 | 65,400.00 |
本项目达产后,根据每年的产量及产品的平均估算价格计算,预计项目完全达产后每年将实现销售收入为65,400.00万元。
②项目成本
本项目成本费用的估算参照公司2017年及前两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项目所需的直接材料、燃料与动力、机器设备折旧、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对项目的成本费用进行估算。
主要费用测算标准为:
序号 | 项目 | 测算标准 |
1 | 直接材料 | 根据公司经验数据确定本次项目拟购原材料与涉及产能之间的关系,预测消耗费用 |
2 | 燃料与动力 | 根据公司经验数据确定本次项目拟购原材料与涉及产能之间的关系,预测消耗费用 |
3 | 直接工资与福利 | 根据项目人员组织计划及公司现有工资福利水平测算 |
4 | 折旧费用 | 房屋建筑物的残值率为3%,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的残值率为3%,折旧年限为10年。 目前公司的主要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5年,由于机器设备金额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10年期限测算折旧金额。其他折旧政策与公司现有会计政策一致。 |
5 | 摊销费用 |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为20年;软件等其他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10年。 摊销政策与公司现有会计政策一致。 |
6 | 其他管理费用 | 销售百分比约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扣除人工成本及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5%,低于测算比例。 |
7 | 销售费用 | 销售百分比约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扣除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2%,低于测算比例。 |
8 | 所得税率 | 25% |
1-44
本项目成本费用估算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3 | T+4 | T+5-T+11(年均) |
1 | 生产成本 | 25,657.82 | 41,047.28 | 53,873.99 |
1.1 | 直接材料 | 22,140.69 | 36,901.15 | 49,201.53 |
1.2 | 燃料与动力 | 159.89 | 266.49 | 355.32 |
1.3 | 直接工资与福利 | 455.00 | 585.00 | 695.50 |
1.4 | 生产费用 | 2,902.24 | 3,294.64 | 3,621.64 |
1.4.1 | 折旧费用 | 2,042.41 | 2,042.41 | 2,042.41 |
1.4.2 | 修理费用 | 271.23 | 271.23 | 271.23 |
1.4.3 | 其他生产费用 | 588.60 | 981.00 | 1,308.00 |
2 | 管理费用 | 1,260.31 | 1,980.32 | 2,668.40 |
2.1 | 无形资产摊销 | 27.65 | 27.65 | 27.65 |
2.2 | 其他资产摊销 | 124.65 | 124.65 | 124.65 |
2.3 | 管理人员工资 | 248.47 | 395.45 | 606.00 |
2.4 | 其他管理费用 | 859.55 | 1,432.58 | 1,910.10 |
3 | 销售费用 | 471.02 | 785.04 | 1,046.72 |
4 | 总成本费用 | 27,389.16 | 43,812.64 | 57,589.11 |
③项目利润
根据测算的营业收入及成本,本项目的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3 | T+4 | T+5 | T+6-T+11 |
1 | 营业收入 | 29,430.00 | 49,050.00 | 65,400.00 | 65,400.00 |
2 | 营业成本 | 25,657.82 | 41,047.28 | 53,873.99 | 53,873.99 |
3 | 毛利 | 3,772.18 | 8,002.72 | 11,526.01 | 11,526.01 |
4 | 毛利率 | 12.82% | 16.32% | 17.62% | 17.62% |
5 | 税金及附加 | 0 | 0 | 239.49 | 304.19 |
6 | 管理费用 | 1,260.31 | 1,980.32 | 2,668.40 | 2,668.40 |
7 | 销售费用 | 471.02 | 785.04 | 1,046.72 | 1,046.72 |
8 | 利润总额 | 2,040.84 | 5,237.36 | 7,571.40 | 7,506.70 |
9 | 应纳所得税额 | 2,040.84 | 5,237.36 | 7,571.40 | 7,506.70 |
10 | 所得税 | 510.21 | 1,309.34 | 1,892.85 | 1,876.67 |
11 | 净利润 | 1,530.63 | 3,928.02 | 5,678.55 | 5,630.02 |
12 | 净利润率 | 5.20% | 8.01% | 8.68% | 8.61% |
1-45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拟生产的产品为针对新能源汽车的高压线缆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在类型、技术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是下游客户及终端用户在综合要求方面更高的产品,具有更高的利润水平。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未来的发展潜力依旧向好,且该项目尚未完全建成并投产,未实现效益,且与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效益测算依据不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沿用之前的测算数据具有合理性。
(2)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营业收入、材料费、人工工资、制造费用等各项参数的确定标准及计算过程如下:
①营业收入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期内不产出产品,由于该募投项目的生产设备投入为分批进行,因此,根据该募投项目的设备投资情况估算,本项目在T+3年实现核定产能的60%,T+4年实现核定产能的80%,T+5年实现核定产能的100%。根据公司2020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本项目生产的相关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每年实现营业收入的计算公式为:年度营业收入=各类产品预计年度产量*2020年对应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本项目生产产品设计产能负荷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 | 核定产能(KM) |
新能源汽车高压导线(硅胶线, FHLR2GCB2G 35 等) | 2,500.00 |
新能源汽车用充电线(EV-EYU3*2.5+0.5 等) | 15,000.00 |
XLPO 新能源线(FHLR91XCB91X 2X2.5B 等) | 35,000.00 |
本项目营业收入估算表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品 | T+3 | T+4 | T+5-T+11(年均) |
1 | 新能源汽车高压导线(万元) | 5,565.00 | 7,420.00 | 9,275.00 |
单价(万元/千米) | 3.71 | 3.71 | 3.71 | |
产量(千米) | 1,500 | 2,000 | 2,500 | |
2 | 新能源汽车用充电线(万元) | 8,685.00 | 11,580.00 | 14,475.00 |
1-46
序号 | 产品 | T+3 | T+4 | T+5-T+11(年均) |
单价(万元/千米) | 0.97 | 0.97 | 0.97 | |
产量(千米) | 9,000 | 12,000 | 15,000 | |
3 | XLPO新能源线(万元) | 17,325.00 | 23,100.00 | 28,875.00 |
单价(万元/千米) | 0.83 | 0.83 | 0.83 | |
产量(千米) | 21,000 | 28,000 | 35,000 | |
合计 | 31,575.00 | 42,100.00 | 52,625.00 |
本项目达产后,根据每年的产量及产品的平均估算价格来计算,预计项目完全达产后每年将实现销售收入为52,625.00万元。
②项目成本
本项目成本费用的估算参照公司最近三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项目所需的直接材料、机器设备折旧、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对项目的成本费用进行估算。
主要费用测算标准为:
序号 | 项目 | 测算标准 |
1 | 直接材料 | 根据公司经验数据确定本次项目拟购原材料与涉及产能之间的关系,预测消耗费用 |
2 | 燃料与动力 | 根据公司经验数据确定本次项目拟购原材料与涉及产能之间的关系,预测消耗费用 |
3 | 直接工资与福利 | 根据项目人员组织计划及公司现有工资福利水平测算 |
4 | 折旧费用 | 房屋建筑物的残值率为3%,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的残值率为3%,折旧年限为10年。 目前公司的主要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5年,由于机器设备金额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10年期限测算折旧金额。其他折旧政策与公司现有会计政策一致。 |
5 | 摊销费用 |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为50年;软件等其他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10年。 摊销政策与公司现有会计政策一致。 |
6 | 其他管理费用 | 销售百分比约2%。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扣除人工成本及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0.5%,低于测算比例。 |
7 | 销售费用 | 销售百分比约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扣除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2%,低于测算比例。 |
8 | 所得税率 | 25% |
本项目成本费用估算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47
序号 | 项目 | T+3 | T+4 | T+5-T+11(年均) |
1 | 生产成本 | 27,101.58 | 35,640.42 | 44,179.27 |
1.1 | 直接材料费用 | 21,948.68 | 29,264.90 | 36,581.13 |
1.2 | 直接工资及福利费 | 405.60 | 540.80 | 676.00 |
1.3 | 制造费用 | 4,747.30 | 5,834.72 | 6,922.14 |
1.3.1 | 直接燃料动力费用 | 578.39 | 771.18 | 963.98 |
1.3.2 | 折旧费用 | 1,485.04 | 1,485.04 | 1,485.04 |
1.3.3 | 其它制造费用 | 2,683.88 | 3,578.50 | 4,473.13 |
2 | 管理费用 | 588.80 | 785.06 | 981.33 |
2.1 | 无形资产摊销 | 35.39 | 35.39 | 35.39 |
2.2 | 其他资产摊销 | 12.00 | 12.00 | 12.00 |
2.3 | 其他管理费用 | 541.41 | 737.67 | 933.94 |
3 | 财务费用 | - | - | - |
4 | 销售费用 | 520.26 | 693.68 | 867.10 |
5 | 总成本费用 | 28,210.63 | 37,119.16 | 46,027.69 |
③项目利润
根据测算的营业收入及成本,本项目的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3 | T+4 | T+5-T+11(年均) |
1 | 营业收入 | 31,575.00 | 42,100.00 | 52,625.00 |
2 | 营业成本 | 27,101.58 | 35,640.42 | 44,179.27 |
3 | 毛利 | 4,473.42 | 6,459.58 | 8,445.73 |
4 | 毛利率 | 14.17% | 15.34% | 16.05% |
5 | 稅金及附加 | - | 188.29 | 235.36 |
6 | 销售费用 | 520.26 | 693.68 | 867.10 |
7 | 管理费用 | 588.80 | 785.06 | 981.33 |
8 | 利润总额 | 3,364.37 | 4,792.55 | 6,361.95 |
9 | 应纳税所得额 | 3,364.37 | 4,792.55 | 6,361.95 |
10 | 所得税 | 841.09 | 1198.14 | 1,590.49 |
11 | 净利润 | 2,523.28 | 3,594.41 | 4,771.46 |
12 | 净利润率 | 7.99% | 8.54% | 9.07% |
本次募投项目计划生产的产品为新能源汽车所用线缆,原材料主要为铜丝。
1-48
根据公司的产品定价原则,上述产品将采用“铜价+加工费”方式确定。铜价定价包括上季度电解铜均价、上季度减一个月电解铜均价、上月电解铜均价、当月电解铜均价等方式,而加工费相对比较稳定。公司产品价格将随铜价波动而波动,但毛利水平在铜价波动情况下保持相对稳定。
2、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线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常规线缆、铝线缆、对绞线缆、屏蔽线缆、新能源线缆、多芯护套线缆等多种汽车线缆产品,且以常规线缆为主。经过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规模不断扩大,已进入多家主流国际知名汽车整车厂商的供应商体系。目前,公司已先后取得了大众、通用、福特、宝马、戴姆勒-奔驰、本田、丰田、日产、菲亚特-克莱斯勒、沃尔沃、路虎、上汽集团、广汽集团、吉利控股等国际主流汽车整车制造商的产品认证,为安波福、住电、矢崎、李尔、古河、德科斯米尔、金亭等国际知名汽车线束厂商提供长期稳定的配套服务。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公司现有业务的对比情况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由于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已上市公司,公司从汽车连接器行业及电线电缆行业选取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对比,经查阅得润电子(002055.SZ)、天融信(002212.SZ)、万马股份(002276.SZ)、金龙羽(002882.SZ)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募投项目情况,经对比,得润电子“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对应的募投项目之一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近,其效益预计与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得润电子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 | 公司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 公司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
投资总额(万元) | 94,835.60 | 34,688.00 | 24,298.18 |
其中:设备投资额(万元) | 53,549.38 | 13,561.57 | 10,438.30 |
设备投资额占比 | 56.47% | 39.10% | 42.96% |
达产年均营业收入(万元) | 154,447.00 | 65,400.00 | 52,625.00 |
达产年均营业成本(万元) | 116,676.41 | 53,873.99 | 44,179.27 |
达产年均毛利率 | 24.46% | 17.62% | 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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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得润电子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 | 公司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 公司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
达产年均净利润(万元) | 22,153.00 | 5,630.02 | 4,771.46 |
达产年均净利率 | 14.34% | 8.61% | 9.07% |
数据来源:得润电子相关数据摘自其披露的公开信息
由上表可知,得润电子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高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额,通过计算募投项目预测达产后年均毛利率及净利率发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毛利率水平和净利率水平均低于得润电子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对应的产品应用领域不同,得润电子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主要生产高速传输连接器产品,包括 CPU Socket(Intel 电脑用底座)、PCI Express(Peripheral Component Interconnect Express,即总线接口)扩充卡、Slim-SAS(Serial Attached SCSI,即串行小型计算机系统接口技术)硬盘存储用连接器、DDR(Double Data Rate,即双倍速率)5内存插槽用连接器、超高清电视扁平传输线以及 USB 4.0 Type-C 连接器等,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5G通信、数据中心以及8k电视等产业,产品附加值相对更高。另外,得润电子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对生产设备的要求相对更高,其设备投资额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达
56.47%,显著高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投资比例。
(2)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对比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对应的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在类型、产品质量、技术含量等方面存在差异,是下游及终端客户综合要求更高的产品,具有更高的毛利水平,而与公司特殊线缆产品更加接近。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 产品/项目 | 报告期平均毛利率 |
现有业务 | 常规线缆 | 10.60% |
特殊线缆 | 23.95% | |
新能源线缆 | 19.49% | |
募投项目 | 公司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 17.62% |
公司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 16.05% |
由上表可见,本次两募投项目对应的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属于特殊线缆产品
1-50
范围,其毛利率水平分别为17.62%、16.05%,低于公司特殊线缆及新能源线缆平均毛利率。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基于现有业务情况,并结合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未来的发展趋势,对募投项目的效益情况进行预测,未显著违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近的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谨慎性。”
(十一)量化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未来新增的折旧摊销是否对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披露相应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1、募投项目2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有所增加,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 类别 | 项目 | 原值(万元) | 残值率 | 摊销年限(年) | 年折旧/摊销金额(万元) |
募投项目1 | 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固定资产 | 27,470.20 | 2,042.41 | ||
其中:建筑物 | 12,828.94 | 3% | 20.00 | 622.20 | ||
机器设备 | 14,641.26 | 3% | 10.00 | 1,420.20 | ||
无形资产 | 2,769.47 | 152.30 | ||||
其中:软件 | 276.47 | - | 10.00 | 27.65 | ||
土地使用权 | 2,493.00 | - | 20.00 | 124.65 | ||
小计 | 30,239.67 | 2,194.70 | ||||
募投项目2 | 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固定资产 | 20,048.67 | 1,485.04 | ||
其中:建筑物 | 9,478.00 | 3% | 20.00 | 459.68 | ||
机器设备 | 10,540.43 | 3% | 10.00 | 1,022.42 | ||
办公设备 | 30.24 | 3% | 10.00 | 2.93 | ||
无形资产 | 953.90 | 47.39 | ||||
其中:软件 | 353.90 | - | 10.00 | 35.39 | ||
土地使用权 | 600.00 | - | 50.00 | 12.00 | ||
小计 | 21,002.57 | 1,532.42 | ||||
合计 | 51,242.24 | 3,727.12 | ||||
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 | 126,387.31 | |||||
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 | 5,29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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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折旧摊销额/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 | 2.95% |
募投项目折旧摊销额/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 | 70.45% |
由上表可见,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金额3,727.1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95%,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的比例70.45%。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车用线缆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期间 | 产量(km) | 销量(km) | 销售收入(万元) | 毛利率 |
2018年度 | 1,080.29 | 1,027.21 | 1,287.01 | 18.45% |
2019年度 | 8,809.12 | 7,124.66 | 2,978.17 | 22.72% |
2020年度 | 23,696.81 | 23,262.30 | 7,263.60 | 20.24% |
2021年1-3月 | 10,924.60 | 11,067.50 | 2,607.22 | 16.55% |
由上表可见,公司新能源车用线缆销量大幅增加,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预计募投项目实现的效益将可以抵减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四、其他风险”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未来新增的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具体如下:
“(二)募投项目未来新增的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幅增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金额,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合计3,727.1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95%,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的比例70.45%。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将面临短期内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十二)募投项目实施不确定性及产能消化相关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四、其他风险”补充披露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三)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及市场开拓相关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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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将分别新增产能12.32万千米和5.25万千米,新增产能占公司2020年全年汽车线缆产能的比例为3.65%,占比较小;新增产能占公司2020年新能源汽车线缆产能的比例为616.49%,占2021年(按2021年1季度产能*4计算)新能源汽车线缆产能的比例为258.38%,占比较大。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政策支持重点发展的产业,且公司相关产品已在相关整车厂通过或正在验证中,相关整车厂为市场主流车企,如未来已经通过验证的整车厂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又无法及时取得新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厂的认证;或如本次募投项目出现类似子公司成都卡倍亿曾因下游整车厂相关车型销售不达预期导致项目投资不及预期而不能有效开拓新的市场的情形,将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构成不利影响,继而影响新增产能消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的实现将面临一定风险。”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查阅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了解发行人利润分配的制度安排;
2、获取发行人本次分红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了解发行人本次分红履行的程序;
3、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林光耀,了解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查阅了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资料、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资料、发行人披露的《关于暂缓实施本溪卡倍亿汽车铝线缆建设项目的公告》;
4、查阅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发展趋势,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查阅了新能源汽车相关行业研究报告;
5、查阅发行人2018年至2020年的《审计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变动情况;
6、取得发行人首发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发行
1-53
人业务状况分析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慎性,查阅了发行人的意向性协议、截止2021年3月末新能源汽车用线缆的在手订单,查阅报告期内新能源车用线缆收入明细表、生产设备、产品明细等;
7、取得发行人首发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的立项备案、环评批复等审批文件,了解发行人募投项目已执行的审批程序;
8、实地走访募投项目1实施主体上海卡倍亿、募投项目2实施主体本溪卡倍亿,查看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9、查阅部分整车厂商针对发行人线缆产品的认证材料,分析对发行人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保荐人和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抽查募投项目1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采购合同、付款凭证,查阅首发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了解发行人首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对比分析发行人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发行人本次分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分红后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本次分红相对谨慎,不存在向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2、发行人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建设募投项目2,符合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且有利于降低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3、发行人开展募投项目2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审慎性,不存在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情况;
4、发行人募投项目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与现有主要产品存在差异,对应的生产设备也存在差异,拟购置的设备具有必要性;
5、发行人新能源汽车线缆产品已取得多家整车厂商的认证,且有多家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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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认证中,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具有必要性,且规模具有合理性;鉴于新能源汽车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发行人在汽车线缆领域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且发行人已经做了较为充分的技术、市场等准备,具有较好的消化新增产能的基础和能力,发生产能闲置的风险较小;
7、报告期内,发行人北方市场经营业绩总体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北方市场发生开拓失败的风险相对较小,发行人将建设的厂房出租以变相获取投资收益的可能性较小;
8、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
9、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投项目实施不确定性及产能消化的相关风险。
经核查,保荐人和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投项目1使用首发募集资金情况及本次发行两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情形,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2、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相关信息,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与我们核查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3、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量化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未来新增的折旧摊销对未来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问题2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58,986.18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7,900万元。2020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7,289.51万元,净利润为5,290.56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持有货币资金15,191.68万元,短期借款53,972.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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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公司经营及分红情况,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是否可能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为持续满足上述条件,公司拟采取的具体可行的措施;(2)结合所在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情况,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变化的原因,公司是否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经营业绩和正常的现金流量,以及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对上述方面的影响;(3)披露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在金额和变动等方面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是否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4)结合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缺口、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化、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偿债风险,发行人是否有足够现金流支付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息,如本次发行失败或未能全额募足募集资金,发行人是否有能力继续实施募投项目,是否仍将通过再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发行人披露上述(3)(4)所涉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公司经营及分红情况,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是否可能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为持续满足上述条件,公司拟采取的具体可行的措施;
1、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利益,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及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
最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290.56 | 6,034.96 | 6,213.58 |
现金分红(含税)(万元) | 1,933.0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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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36.54% | - |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万元) | 1,933.05 | ||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万元) | 5,846.37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 33.06% |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55,2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330,5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2021年5月28日,上述利润分配已完成。
公司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实行了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总体而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且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27,9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公司未发行其他债券。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59,227.18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47.11%,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若扣除上述实施的分红1,933.05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57,294.13万元,本次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净资产(扣除分红金额)的比例为48.70%,仍符合相关规定。
2、为持续满足上述条件,公司拟采取的具体可行的措施
(1)继续加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汽车线缆制造商,为下游汽车线束客户提供汽车线缆,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业的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及指导意见,汽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汽车行业一直呈鼓励态度。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央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陆续出台《关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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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刺激、支持汽车消费,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以及深厚的技术积累,获得了多家国际主流汽车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产品线覆盖汽车用线的各种需求。为顺应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逐步提升趋势,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线缆业务,目前已获得上汽大通、日产、通用、吉利等整车厂商多款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认证。上述新能源汽车高压线缆业务未来1-2年内将陆续开始量产,成为公司业绩新的增长点。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自身优势,保持并进一步发展公司核心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持续围绕汽车产业链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1和募投项目2的实施,公司产品线丰富发展,同时加强公司的经营效率,不断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业务的持续良性发展将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并为公司净资产稳步增长提供坚实的基础。
(3)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优化组织结构,进而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进而帮助公司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此外,为保证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持续符合上述规定,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公司暂无其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债或者企业债的融资安排,保证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承诺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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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及企业债;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将根据未转股的可转债余额并在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审慎考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债及企业债相关事宜。”
(二)结合所在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情况,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变化的原因,公司是否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经营业绩和正常的现金流量,以及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对上述方面的影响;
1、资产负债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分别为55.55%、57.35%、
53.53%和59.15%,2021年第一季度末略有上升,主要系为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资金需求,公司银行借款和供应商信用融资较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比较如下:
指标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得润电子(002055) | 60.81% | 60.79% | 64.66% | 66.31% |
天融信(002212) | 3.68% | 2.76% | 3.64% | 4.87% |
万马股份(002276) | 41.79% | 41.13% | 38.91% | 40.72% |
金龙羽(002882) | 39.61% | 42.88% | 34.63% | 37.44% |
平均值 | 36.47% | 36.89% | 35.46% | 37.34% |
公司(母公司口径) | 59.15% | 53.53% | 57.35% | 55.55% |
公司(合并口径) | 54.57% | 51.45% | 52.10% | 54.25% |
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外部股权融资较少,为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资金需求,公司银行借款和供应商信用融资较多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借款分别为22,600.00万元、20,840.00万元、50,262.81万元、53,972.69万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计分别为5,158.06万元、11,095.02万元、11,095.02万元和14,538.25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48倍、7.15倍、5.08倍及3.66倍,盈利水平能满足公司支付利息的需要,有息负债不能支付本息的风险较低。
整体上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经营需求,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长期偿债能力具有基本保障。
以2021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本次可转债融资完成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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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3.31 | 募集资金规模 | 融资完成后 | 假设全部转股 |
资产总额 | 130,378.69 | 27,900.00 | 158,278.69 | 158,278.69 |
负债总额 | 71,151.51 | 27,900.00 | 99,051.51 | 71,151.51 |
资产负债率 | 54.57% | - | 62.58% | 44.95% |
可转债融资兼具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形式,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获得长期发展资金。债券持有人选择转股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升,若可转债持有人未来陆续转股,负债减少,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
假设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全部转股,公司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由54.57%下降至44.95%,公司资产负债率变化处于合理范围内。因此,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无明显不利影响,转股后公司净资产将逐渐增加,债务结构更加合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2、公司经营状况
(1)营业收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汽车线缆 | 常规线缆 | 37,074.09 | 84.60 | 108,871.43 | 86.14 | 77,047.90 | 84.38 | 93,321.23 | 87.36 |
特殊线缆 | 4,431.45 | 10.11 | 13,106.88 | 10.37 | 11,305.07 | 12.38 | 10,015.58 | 9.38 | |
小计 | 41,505.54 | 94.71 | 121,978.31 | 96.51 | 88,352.97 | 96.76 | 103,336.81 | 96.73 | |
绝缘材料 | - | - | 132.93 | 0.11 | 383.55 | 0.42 | 858.95 | 0.80 | |
主营业务 收入合计 | 41,505.54 | 94.71 | 122,111.23 | 96.62 | 88,736.52 | 97.18 | 104,195.76 | 97.54 | |
其他业务 收入 | 2,316.75 | 5.29 | 4,276.08 | 3.38 | 2,575.61 | 2.82 | 2,630.59 | 2.46 | |
合计 | 43,822.30 | 100.00 | 126,387.31 | 100.00 | 91,312.13 | 100.00 | 106,826.3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汽车线缆及绝缘材料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残次线缆及废铜销售收入。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4%以上。
1-60
公司产品结构基本稳定,常规线缆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最高,分别为87.36%、
84.38%、86.14%和84.60%;绝缘材料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80%、
0.42%、0.11%和0.00%,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绝缘材料产品主要是用于公司自身线缆的生产,少量对外出售。为了更专注于线缆业务,公司将逐步减少对绝缘材料市场的开拓。绝缘材料销售额降低对公司业绩影响很小,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19年度,汽车线缆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导致公司收入下滑,主要原因为:
①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六”排放新规推出致使汽车厂商去库存压力较大以及因切换国六标准而推出新车型需要一定过渡期等多重因素影响,2019年消费者购车观望情绪加重,公司原有在产车型订单趋减、满足最新排放标准新车型产量暂未提升,故公司汽车线缆产销量相应减少;
② 2019年上汽集团产销量分别同比下滑11.84%和11.54%,而公司汽车线缆销量中超过50%是通过线束厂商供应给上汽集团。虽然公司2019年通过德科斯米尔向宝马、奔驰等整车厂商供应的线缆同比增长19.20%,但受上汽集团乘用车产销量下滑影响,公司汽车线缆整体产销量亦呈下降趋势;
③ 公司通过矢崎向上汽通用昂科威等车型供应汽车线缆,昂科威车型处于新老车型换代阶段,原车型2019年度产销量同比分别下滑35%和34%,新车型尚未放量,致使公司对该款车型的线缆销量较2018年度下降37%。
2020年度,尽管新冠疫情对公司业务造成了一定影响,但随着国内疫情传播逐步得到控制,市场需求回暖,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售后服务,不断创造价值,公司出色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也赢得了客户的认可。2020年度,公司的产品质量及服务得到已有客户的认可,获得了主要客户矢崎和李尔菲律宾市场以及主要客户安波福马来西亚市场的订单,此外,公司开拓了YazakiTorres Manufacturing Inc.等新客户,2020年度,公司销售收入为126,387.31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38.41%。
2020年大力开拓新客户,同时通过提高原有客户的订单金额,效果显著,另外,整车市场亦出现回暖,故公司2020年销售收入稳步上升。
2021年一季度,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同时大
1-61
力开拓新客户,且新冠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经营回归正常,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97.64%。
(2)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汽车线缆 | 常规 线缆 | 2,299.51 | 64.68 | 10,346.72 | 74.42 | 10,405.55 | 76.09 | 12,308.47 | 81.46 |
特殊 线缆 | 859.86 | 24.19 | 3,112.72 | 22.39 | 3,052.63 | 22.32 | 2,569.98 | 17.01 | |
小计 | 3,159.38 | 88.87 | 13,459.44 | 96.81 | 13,458.18 | 98.41 | 14,878.46 | 98.47 | |
绝缘材料 | - | - | 2.74 | 0.02 | 1.96 | 0.01 | 81.58 | 0.54 | |
主营业务毛利合计 | 3,159.38 | 88.87 | 13,462.18 | 96.83 | 13,460.14 | 98.43 | 14,960.04 | 99.01 | |
其他业务 毛利 | 395.60 | 11.13 | 440.70 | 3.17 | 215.07 | 1.57 | 149.63 | 0.99 | |
合计 | 3,554.98 | 100.00 | 13,902.88 | 100.00 | 13,675.20 | 100.00 | 15,109.68 | 100.00 |
由上表可见,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汽车线缆。其中特殊线缆对耐高温(125
oC以上)、柔软弯曲性、信号高速传输性以及抗电磁干扰性等特殊性能要求较高。报告期内特殊线缆的毛利及毛利占比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汽车线缆研发及制造经验,形成了自己的技术和配方优势,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特殊线缆的订单逐年增加,公司特殊线缆的毛利率较高,销量增加致使特殊线缆的毛利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
汽车线缆 | 常规线缆 | 6.20% | -3.30% | 9.50% | -4.01% | 13.51% | 0.32% | 13.19% | -0.61% |
特殊线缆 | 19.40% | -4.35% | 23.75% | -3.25% | 27.00% | 1.34% | 25.66% | 0.87% | |
小计 | 7.61% | -3.42% | 11.03% | -4.20% | 15.23% | 0.83% | 14.40% | -0.34% | |
绝缘材料 | - | - | 2.06% | 1.55% | 0.51% | -8.99% | 9.50% | -5.02% | |
主营业务 毛利率 | 7.61% | -3.41% | 11.02% | -4.15% | 15.17% | 0.81% | 14.36% | -0.31%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36%、15.17%、11.02%及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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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上涨0.81个百分点主要系汽车线缆毛利率上升所致;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4.15个百分点,2021年1-3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至7.61%,主要系汽车线缆毛利率下降所致。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公司市场地位及议价能力、铜价波动情况、客户及产品结构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由于公司汽车线缆销售价格主要采取与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的“铜价+加工费”定价模式,汽车线缆毛利率总体与铜价呈反向变动关系
。
报告期内,公司常规线缆毛利率分别为13.19%、13.51%、9.50%及6.20%。2018-2019年度毛利率较为稳定,2020年公司常规线缆毛利率较2019年减少4.01个百分点,2021年1-3月常规线缆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3.30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影响,从2020年3月开始,铜价上涨幅度较大,由于公司销售汽车线缆的定价包括铜价和加工费,其中铜价的定价方式分为当月电解铜均价、上月电解铜均价、上季度电解铜均价以及上季度再减一个月的电解铜均价;销售价格确定后,公司生产汽车线缆的成本包括实际采购的铜价和加工费,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下,一般采购铜具有一定的延迟性,因此铜价波动时公司毛利率会随之波动。在铜价上涨的情况下,公司毛利率一般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特殊线缆毛利率分别为25.66%、27.00%、23.75%及19.40%。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投入特殊线缆的研发,产品质量稳定,议价能力得到提升,特殊线缆中的屏蔽线、多芯护套线及新能源线等高毛利产品得到客户认可,使得公司2018至2019年特殊线缆的毛利率上升。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公司特殊线缆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主要受铜价上涨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募投项目1、募投项目2,投向新能源汽车线缆、智能网联汽车线缆,顺应了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及轻量化的发展趋势,与本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全面改善和扩大公司产品的生产环境,满足新的市场需求,使用自动化程度更高、更高速的设备能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的稳定性、良品率并降低生产成本,同时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帮助公司抢占新能源、
上述毛利率与铜价的反向变动关系为铜价波动不剧烈、采购均衡情况下的一般规律,当铜价波动剧烈、不同铜价下采购不均衡,则可能存在某期间毛利率与铜价同向变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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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线缆市场。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建成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对巩固公司行业地位,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起到积极作用。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将为公司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线缆技术方面的持续创新提供重要保障。
因此,本次可转债发行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有效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具有良好的预期财务效益,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3、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4.27 | -27,289.51 | 8,943.08 | 6,731.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64.65 | -17,907.64 | -7,470.77 | -1,294.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32.92 | 50,097.68 | -3,312.14 | -5,679.7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11.31 | 4,881.03 | -1,839.83 | -243.03 |
净利润 | 1,203.28 | 5,290.56 | 6,034.96 | 6,213.58 |
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31.58万元、8,943.08万元、-27,289.51万元及4,034.2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用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的差额分别为
518.00万元、2,908.12万元、-32,580.07万元和2,830.99万元。
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289.51万元,与同期净利润的差异为-32,580.07万元,主要由于:
(1)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相关货款尚在信用期内形成的应收债权增加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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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43,822.30 | 38.69% | 126,387.31 | 38.41% | 91,312.13 | -14.52% | 106,826.3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304.75 | 87.30% | 115,975.29 | 17.65% | 98,576.69 | -18.62% | 121,127.31 |
项目 | 2021年3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应收账款余额 | 42,590.16 | -12.80% | 48,840.06 | 84.29% | 26,502.03 | 18.53% | 22,359.83 |
注:2021年1-3月的营业收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核算期间仅3个月,基于可比性,该增长率计算方法为:(2021年1-3月相关数据*4-2020年度相关数据)/2020年度相关数据。由上表可见,公司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9年度应收账款余额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当年度境外收入增加,部分境外客户账期较境内客户账期略长所致;另一方面,安波福部分公司应收账款逾期,但逾期时间在6个月以内,逾期原因系短期资金周转问题,其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期后已收回该部分逾期账款。
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8.4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率为17.65%,应收账款增长率为84.2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率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账面 余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42,518.24 | 99.83% | 48,783.91 | 99.89% | 26,466.81 | 99.87% | 22,334.56 | 99.89% |
1至2年 | 61.70 | 0.14% | 43.41 | 0.09% | 23.00 | 0.09% | 14.71 | 0.07% |
2至3年 | 0.05 | 0.00% | 2.57 | 0.01% | 1.65 | 0.01% | 10.56 | 0.05% |
3年以上 | 10.17 | 0.02% | 10.17 | 0.02% | 10.56 | 0.04% | - | - |
合计 | 42,590.16 | 100.00% | 48,840.06 | 100.00% | 26,502.03 | 100.00% | 22,359.8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5名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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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2021.3.31 | 1 | 安波福 | 12,860.67 | 30.20% |
2 | 矢崎 | 9,493.64 | 22.29% | |
3 | 德科斯米尔 | 7,146.50 | 16.78% | |
4 | 李尔 | 4,424.56 | 10.39% | |
5 | 金亭 | 1,094.02 | 2.57% | |
合计 | 35,019.39 | 82.23% | ||
2020.12.31 | 1 | 安波福 | 17,104.63 | 35.02% |
2 | 矢崎 | 10,210.91 | 20.91% | |
3 | 德科斯米尔 | 7,370.66 | 15.09% | |
4 | 李尔 | 4,577.94 | 9.37% | |
5 | 金亭 | 1,817.15 | 3.72% | |
合计 | 41,081.29 | 84.11% | ||
2019.12.31 | 1 | 安波福 | 10,828.36 | 40.86% |
2 | 德科斯米尔 | 2,786.97 | 10.52% | |
3 | 住电 | 2,608.61 | 9.84% | |
4 | 矢崎 | 2,513.43 | 9.48% | |
5 | 李尔 | 2,007.06 | 7.57% | |
合计 | 20,744.43 | 78.27% | ||
2018.12.31 | 1 | 安波福 | 8,822.25 | 39.46% |
2 | 住电 | 2,626.90 | 11.75% | |
3 | 德科斯米尔 | 2,185.18 | 9.77% | |
4 | 矢崎 | 1,819.72 | 8.14% | |
5 | 李尔 | 1,749.98 | 7.83% | |
合计 | 17,204.03 | 76.95%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要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且前五名的账面余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为80%左右,应收账款前五名均为公司长期合作的重点客户,包括安波福、矢崎、李尔、德科斯米尔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线束厂商,上述客户为大众、宝马、通用、福特、本田、丰田等国际主流汽车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客户信誉良好,其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形成的坏账风险较低。2021年一季度,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良好,2021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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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减少12.80%,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率超过营业收入增长率,达87.3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显著增加。
(2)公司在手订单较多,公司加大生产力度,库存商品备货增加,同时公司为应对销量增长增加了原材料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存货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3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在手订单规模 | 20,672.48 | 48.63% | 13,908.77 | 169.91% | 5,153.15 | -26.32% | 6,994.37 |
存货余额 | 19,976.59 | 8.53% | 18,406.05 | 132.02% | 7,933.03 | -5.62% | 8,405.40 |
其中:库存商品 | 12,637.39 | 15.72% | 10,920.50 | 191.20% | 3,750.18 | 2.61% | 3,654.85 |
原材料 | 3,910.34 | 30.33% | 3,000.28 | 48.18% | 2,024.78 | -13.81% | 2,349.08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注]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0,057.49 | 45.97% | 137,172.97 | 67.09% | 82,093.99 | -21.64% | 104,760.71 |
注:2021年1-3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核算期间仅3个月,基于可比性,该增长率计算方法为:(2021年1-3月现金流出*4-2020年度现金流出)/2020年度现金流出。
由上表可见,公司各期期末存货余额与期末在手订单规模变动趋势一致。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2020年下半年开始,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市场回暖,公司取得的订单金额逐渐增多,2020年末、2021年3月末存货余额同步增加。
2020年末,公司存货增长幅度达132.02%,其中,库存商品增长率为191.20%,原材料增长率为48.18%,主要系在手订单增加,公司加大了生产力度,同时增加了原材料备货量,符合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
此外,自2020年3月起,上海电解铜现货年均价(不含税)持续上涨,电解铜现货自2020年1季度末的3.68万元/吨变动至2020年末的5.12万元/吨,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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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达39.13%; 2021年一季度末,电解铜现货年均价达到5.88万元/吨,较2020年末的铜价增幅达14.84%。原材料单价持续上涨,公司原材料余额随之有所增加。
因此,公司增加原材料采购,同时加快生产力度,根据在手订单增加库存商品储备,导致当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较2019年度增长了
67.09%。
(3)2020年末公司应付款项较2019年末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应付票据 | 8,700.00 | 770.00% | 1,000.00 | -88.02% | 8,350.00 | - | - |
应付账款 | 5,838.25 | -19.56% | 7,257.70 | 164.40% | 2,745.02 | -46.78% | 5,158.06 |
合计 | 14,538.25 | 76.06% | 8,257.70 | -25.57% | 11,095.02 | 115.10% | 5,158.06 |
2020年末,公司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整体下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综上,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相关货款尚在信用期内,应收债权增加较多,同时公司增加库存商品及原材料储备,支付供应商款项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且与净利润差异较大,具有合理性。
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94.79万元、-7,470.77万元、-17,907.64万元及-7,464.65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土地厂房及设备投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发生额较大所致。2020年度、2021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募投项目1投入较多所致。
③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679.75万元、-3,312.14万元、50,097.68万元及8,532.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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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股利以及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司2020年度吸收投资收到现金为23,948.99万元,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1万股取得的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7,900万元(含27,900万元),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因此,公司现金流量正常。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大幅度增加,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能够有效保障项目按照进度实施,也将促进未来主营业务收入的稳步增长,为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综上,本次发行对现金流的负面影响较小且具备合理性。
(三)披露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在金额和变动等方面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是否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得润电子(0020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85.96 | -63,958.17 | 32,248.95 | -25,033.87 |
净利润 | 2,723.08 | 6,489.02 | -61,981.43 | 24,597.33 | |
差额 | -30,609.04 | -70,447.19 | 94,230.37 | -49,631.20 | |
天融信(0022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90.91 | 20,357.07 | 73,252.50 | 49,647.40 |
净利润 | -9,873.78 | 39,661.24 | 40,331.12 | 48,700.23 | |
差额 | -11,417.13 | -19,304.17 | 32,921.38 | 947.18 | |
万马股份(0022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529.28 | 70,374.76 | 87,216.77 | 63,857.13 |
净利润 | -4,063.46 | 22,606.03 | 23,288.48 | 11,519.82 | |
差额 | -54,465.82 | 47,768.73 | 63,928.29 | 52,337.30 |
1-69
公司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金龙羽(0028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04.51 | 8,054.94 | 21,120.78 | -5,264.28 |
净利润 | 3,799.24 | 19,192.78 | 28,041.78 | 24,289.16 | |
差额 | -16,403.75 | -11,137.84 | -6,921.00 | -29,553.45 | |
可比公司均值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77.66 | 8,707.15 | 53,459.75 | 20,801.59 |
净利润 | -1,853.73 | 21,987.27 | 7,419.99 | 27,276.64 | |
差额 | -28,223.93 | -13,280.12 | 46,039.76 | -6,475.04 | |
公司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4.27 | -27,289.51 | 8,943.08 | 6,731.58 |
净利润 | 1,203.28 | 5,290.56 | 6,034.96 | 6,213.58 | |
差额 | 2,830.99 | -32,580.07 | 2,908.12 | 518.00 |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在变动方面匹配,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大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由于:(1)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相关货款尚在信用期内形成的应收债权增加;(2)公司在手订单较多,公司加大生产力度,库存商品备货增加,同时公司为应对销量增长增加了原材料采购;(3)当期末公司应付款项较2019年末减少。具体详见本回复之问题2之(二)。
2021年一季度,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良好,2021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12.8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显著增加。
2、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304.75 | 115,975.29 | 98,576.69 | 121,127.3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87.51 | 857.49 | 371.66 | 20.7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5.07 | 708.70 | 906.23 | 285.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257.33 | 117,541.49 | 99,854.58 | 121,433.9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0,057.49 | 137,172.97 | 82,093.99 | 104,760.7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17.64 | 4,374.98 | 4,019.47 | 3,893.0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87.50 | 1,639.51 | 2,673.77 | 4,102.7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43 | 1,643.54 | 2,124.27 | 1,945.90 |
1-70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223.06 | 144,831.00 | 90,911.50 | 114,702.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4.27 | -27,289.51 | 8,943.08 | 6,731.58 |
由上表可见,公司获取现金能力总体上良好。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下降,主要系业务拓展导致原材料采购增加,同时尚在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较多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15,191.68 | 17.39 | 10,080.37 | 12.20 | 6,075.03 | 13.72 | 5,409.86 | 13.5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13.71 | 1.85 | 1,909.28 | 2.31 |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 4,517.50 | 11.31 |
应收账款 | 40,471.07 | 46.32 | 46,385.59 | 56.12 | 25,165.33 | 56.84 | 21,238.46 | 53.18 |
应收款项融资 | 5,497.94 | 6.29 | 3,008.83 | 3.64 | 3,216.96 | 7.27 | - | - |
预付款项 | 1,071.12 | 1.23 | 603.41 | 0.73 | 990.10 | 2.24 | 93.03 | 0.23 |
其他应收款 | 272.10 | 0.31 | 528.90 | 0.64 | 381.79 | 0.86 | 58.60 | 0.15 |
存货 | 19,920.70 | 22.80 | 18,356.51 | 22.21 | 7,899.39 | 17.84 | 8,365.84 | 20.95 |
其他流动资产 | 3,341.07 | 3.82 | 1,781.54 | 2.16 | 545.72 | 1.23 | 250.74 | 0.63 |
合计 | 87,379.38 | 100.00 | 82,654.43 | 100.00 | 44,274.31 | 100.00 | 39,934.02 | 100.00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要流动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
① 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客户结构较为稳定,长期合作的客户主要为安波福、矢崎、李尔、德科斯米尔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线束厂商,上述客户为大众、宝马、通用、福特、本田、丰田等国际主流汽车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客户信誉良好,其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风险较低。
② 存货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结构较为稳定。公司的生产模式系根据在手订单的需求量和交货期安排线缆的生产,同时结合公司的生产能力及客户的预测计划,对部分型号产品安排适量储备
1-71
生产。该种生产模式系行业通行的做法,能确保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
2020年以来,公司取得的订单金额逐渐增多,因客户需求增多,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下,公司增加了生产导致存货余额增加;二是公司大力开拓境外业务,公司逐步开拓了已有客户的境外市场(如马来西亚安波福和菲律宾矢崎、李尔),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销售模式为外仓提货,因此公司备货较多,总体呈上升趋势。公司存货库龄状况较好,大部分存货的库龄均在1年以内,公司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39.56万元、33.64万元、49.54万元和
55.89万元,占存货金额比例较小。
因此,公司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随着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整体资金实力,此外,公司信贷记录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取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为
9.8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5.4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4.4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可以有效覆盖对当前短期借款到期后的部分置换及其他短期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差额及变动合理,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无明显异常。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获取现金能力总体上良好。公司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可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持续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以及使用现有银行授信额度等方式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恶化的风险。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现金流量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21年 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得润电子(0020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85.96 | -63,958.17 | 32,248.95 | -25,033.87 |
净利润 | 2,723.08 | 6,489.02 | -61,981.43 | 24,597.33 | |
差额 | -30,609.04 | -70,447.19 | 94,230.37 | -49,631.20 |
1-72
公司 | 项目 | 2021年 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天融信(0022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90.91 | 20,357.07 | 73,252.50 | 49,647.40 |
净利润 | -9,873.78 | 39,661.24 | 40,331.12 | 48,700.23 | |
差额 | -11,417.13 | -19,304.17 | 32,921.38 | 947.18 | |
万马股份(0022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529.28 | 70,374.76 | 87,216.77 | 63,857.13 |
净利润 | -4,063.46 | 22,606.03 | 23,288.48 | 11,519.82 | |
差额 | -54,465.82 | 47,768.73 | 63,928.29 | 52,337.30 | |
金龙羽(0028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04.51 | 8,054.94 | 21,120.78 | -5,264.28 |
净利润 | 3,799.24 | 19,192.78 | 28,041.78 | 24,289.16 | |
差额 | -16,403.75 | -11,137.84 | -6,921.00 | -29,553.45 | |
可比公司均值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77.66 | 8,707.15 | 53,459.75 | 20,801.59 |
净利润 | -1,853.73 | 21,987.27 | 7,419.99 | 27,276.64 | |
差额 | -28,223.93 | -13,280.12 | 46,039.76 | -6,475.04 | |
公司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4.27 | -27,289.51 | 8,943.08 | 6,731.58 |
净利润 | 1,203.28 | 5,290.56 | 6,034.96 | 6,213.58 | |
差额 | 2,830.99 | -32,580.07 | 2,908.12 | 518.00 |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摘自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在变动方面匹配,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大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由于:(1)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相关货款尚在信用期内形成的应收债权增加;(2)公司在手订单较多,公司加大生产力度,库存商品备货增加,同时公司为应对销量增长增加了原材料采购;(3)当期末公司应付款项较2019年末减少。
公司获取现金能力总体上良好。公司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随着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整体资金实力,此外,公司信贷记录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取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为9.8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5.4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4.4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可以有效覆盖对当前短期借款到期后的部分置换及其他短期资金需求。”
对于经营活动现金流不足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1-73
之“四、其他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六)经营活动现金流不足的风险若未来公司遇到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及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远低于预期或者其他融资渠道收紧受限,公司或将出现流动性危机等状况。”
(四)结合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缺口、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化、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偿债风险,公司是否有足够现金流支付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息,如本次发行失败或未能全额募足募集资金,公司是否有能力继续实施募投项目,是否仍将通过再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公司偿债风险及支付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息的现金流分析
(1)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缺口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9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募投项目1 | 34,688.00 | 12,400.00 |
2 | 募投项目2 | 24,298.18 | 15,500.00 |
合计 | 58,986.18 | 27,900.00 |
其中,募投项目1为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建设,计划总投资34,688.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首发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共计21,651.89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1的建设投资,该项目尚有约1.3亿元的资金缺口;募投项目2计划总投资24,298.18万元,资金缺口约为2.4亿元。累计资金缺口约为3.7亿元。
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本溪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向上述两公司增资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
1-74
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2)公司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说明
公司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712.59万元、7,472.28万元、18,089.23万元及7,464.65万元,主要为公司为经营发展需求而增加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等。公司未来三年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前述募投项目。
(3)经营活动现金流及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状况分析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及流动资产分析详见本回复之问题2之(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3.31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53,972.69 | 77.17 | 50,262.81 | 83.43 | 20,840.00 | 62.66 | 22,600.00 | 76.91 |
应付票据 | 8,700.00 | 12.44 | 1,000.00 | 1.66 | 8,350.00 | 25.11 | - | - |
应付账款 | 5,838.25 | 8.35 | 7,257.70 | 12.05 | 2,745.02 | 8.25 | 5,158.06 | 17.55 |
预收款项 | 288.18 | 0.41 | 120.56 | 0.20 | 2.05 | 0.01 | 6.04 | 0.02 |
合同负债 | 7.81 | 0.01 | 7.07 | 0.01 |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5.48 | 0.52 | 902.25 | 1.50 | 683.58 | 2.06 | 733.87 | 2.50 |
应交税费 | 569.57 | 0.81 | 300.56 | 0.50 | 603.42 | 1.81 | 842.18 | 2.87 |
其他应付款 | 48.02 | 0.07 | 11.90 | 0.02 | 35.24 | 0.11 | 43.03 | 0.15 |
其他流动负债 | 154.48 | 0.22 | 383.06 | 0.64 | - | - | - | - |
流动负债 合计 | 69,944.49 | 100.00 | 60,245.91 | 100.00 | 33,259.32 | 100.00 | 29,383.1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29,383.19万元、33,259.32万元、60,245.91万元及69,944.49万元。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4.47%、
96.02%、97.14%及97.95%。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债券,主要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1-75
项目 | 2021.3.31/ 2021年1-3月 | 2020.12.31/ 2020年度 | 2019.12.31/ 2019年度 | 2018.12.31/ 2018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1.25 | 1.37 | 1.33 | 1.36 |
速动比率(倍) | 0.96 | 1.07 | 1.09 | 1.07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3.66 | 5.08 | 7.15 | 6.48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6倍、1.33倍、1.37倍及1.25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07倍、1.09倍、1.07倍及0.96倍。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上较为平稳,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021年1-3月,公司速动比率下降至0.96倍,主要系公司的募投项目1根据工程建设安排投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对该项目的投入金额分别为0.00万元、691.63万元、14,786.43万元和5,620.72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712.59万元、-7,472.28万元、-18,089.23万元及-7,464.65万元。2021年1-3月,为了充分保证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及票据进行短期融资的规模增加1.14亿元,导致速动比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偿还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取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为9.8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5.4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4.4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可以有效覆盖对当前短期借款到期后的部分置换及其他短期资金需求。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48倍、7.15倍、5.08倍及3.66倍,盈利水平能满足公司支付利息的需要,有息负债不能支付本息的风险较低。
因此,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获取现金能力总体上良好。公司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随着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整体资金实力。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利息保障倍数总体上较为平稳,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偿债风险较低。
1-76
(4)本次可转债支付利息情况测算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A股市场共发行可转债285笔,其中与发行人本次债券相同(评级为A+)的可转债33笔,发行规模、期限及债券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发行规模(亿元) | 期限(年) | 债券利率 |
603976.SH | 正川股份 | 4.05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4%,第六年3% |
300705.SZ | 九典制药 | 2.7000 | 6.00 |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4%、第六年3% |
300767.SZ | 震安科技 | 2.85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
300611.SZ | 美力科技 | 3.0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4%、第六年2.9% |
300651.SZ | 金陵体育 | 2.5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5%、第四年3%、第五年3.5%、第六年4% |
002931.SZ | 锋龙股份 | 2.45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3% |
300332.SZ | 天壕环境 | 4.23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4%,第六年2.8% |
300707.SZ | 威唐工业 | 3.0138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4%,第六年2.8% |
300499.SZ | 高澜股份 | 2.8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2%,第五年2.5%,第六年4% |
300016.SZ | 北陆药业 | 5.0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3% |
300517.SZ | 海波重科 | 2.45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
603956.SH | 威派格 | 4.2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4%,第六年2.8% |
300636.SZ | 同和药业 | 3.6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
300729.SZ | 乐歌股份 | 1.42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8%,第四年3%,第五年3.5%,第六年4% |
300687.SZ | 赛意信息 | 3.2000 | 6.00 | 第一年0.4%,第二年0.7%,第三年1%,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3.5% |
300424.SZ | 航新科技 | 2.5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3% |
603516.SH | 淳中科技 | 3.0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
603131.SH | 上海沪工 | 4.0000 | 6.00 |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2%、第四年2%、第五年2.4%、第六年2.8% |
300665.SZ | 飞鹿股份 | 1.77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5%、第四年2%、第五年2.5%、第六年3% |
300532.SZ | 今天国际 | 2.8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3% |
603906.SH | 龙蟠科技 | 4.0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8%、第四年3%、第五年3.5%、第六年4% |
603602.SH | 纵横通信 | 2.7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2.8% |
603679.SH | 华体科技 | 2.088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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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60.SZ | 同德化工 | 1.4428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6%、第三年1.2%、第四年2%、第五年2.5%、第六年3% |
300631.SZ | 久吾高科 | 2.54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3%、第五年3.6%、第六年4% |
300652.SZ | 雷迪克 | 2.885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 |
603663.SH | 三祥新材 | 2.0500 | 6.00 | 第一年0.4%、第二年0.5%、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 |
603331.SH | 百达精工 | 2.8000 | 6.00 |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 |
300645.SZ | 正元智慧 | 1.75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 |
603617.SH | 君禾股份 | 2.1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6%、第五年2.2%、第六年2.8% |
603499.SH | 翔港科技 | 2.0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
002860.SZ | 星帅尔 | 2.8000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3%、第六年2.6% |
300619.SZ | 金银河 | 1.6666 | 6.00 | 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1%、第四年1.5%、第五年2%、第六年2.5% |
由上表可知,自2020年1月1日发行的信用评级为A+可转债利率较为稳定。发行后第一年利率在0.4%-0.5%,以后逐年增长,第六年利率达到2.5%-4%。
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2.79亿元,债券期限为6年。以整体利率水平最高的乐歌股份(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8%,第四年3%,第五年
3.5%,第六年4%)为标准,假设公司本次可转债全部由持有人持有到期且不转股,则公司自发行后年平均利息费用为632.40万元(不考虑货币贴现)。
从净利润方面来看,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213.58万元、6,034.96万元和5,290.56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846.37万元,根据上述推定,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从现金流方面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获取现金能力总体上良好,能够足额支付债券利息,且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5,191.68万元,充足的货币资金储备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能够保障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公司债券本息。
同时,根据可转债发行的市场情况,鉴于可转债利率比普通公司债券低,及其具有可转股属性,可转债在发行后一年内转股比例较高,故公司只需承担第一年债券利息139.5万元的可能性较大,且转股后无需到期偿还本金。
综上,公司近三年一期偿债能力较强,充足的货币储备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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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净额以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公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支付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息的现金流充足。
2、本次发行失败或未能全额募足募集资金时的募投项目分析
如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的重大战略意义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仍将全力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根据届时的实际经营和市场情况,综合考虑通过自有资金、经营积累及债务融资等方式筹措所需资金,具体措施如下:
(1)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5,191.68万元,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45,969.01万元,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情况,公司将结合整体生产经营情况,调配自有资金及收回的应收款项用于项目建设。
(2)近三年一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6,826.35万元、91,312.13万元、126,387.31万元及43,822.3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13.58万元、6,034.96万元、5,290.56万元及1,203.28万元。总体而言,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如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可利用未来期间的经营积累弥补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3)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54.57%,整体债务水平合理。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取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为9.8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5.4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4.4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可以有效覆盖对当前短期借款到期后的部分置换及其他短期资金需求。授银行融资渠道通畅,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债务融资能力。若本次发行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公司亦可通过债务融资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综上,如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募投项目的实施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公司整体资金安排及项目实施整体进度也会随之受到影响。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的重大战略意义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将全力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根据届时的实际经营和市场情况,综合考虑通过自有资金、经营积累及债务融资等方式筹措所需资金,全力确保募投项目持续推进,实现预期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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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对于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四、其他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五)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58,986.1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7,900.00万元。若发行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公司业绩、公司股价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未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进而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和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公司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和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查阅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及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及相关决策文件,复核并测算后续现金分红前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
2、查阅了汽车线缆行业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了公司业务发展状况;
3、查阅了公司年度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及相关生产经营数据,核查发行人自身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及通过借款方式筹集资金的能力,分析了公司现金流量波动原因;
4、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募投项目支出明细,测算发行人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5、访谈发行人的管理层,了解公司对于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时,公司的整体资金安排及项目推进措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和会计师认为:
1、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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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持续围绕汽车产业链发展,继续加强发行人核心业务发展,完善发行人治理,提升运营效率提升发行人盈利能力,提升发行人综合竞争能力,使得发行人持续满足前述条件;
2、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经营业绩总体上持续向好,现金流量正常,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明显不利影响,转股后发行人净资产将逐渐增加,债务结构更加合理;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有利于提升发行人整体盈利水平,为发行人带来更高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3、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差额及变动合理,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发行人相比,无明显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存在恶化的风险;
4、发行人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支付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息的现金流充足;如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发行人将通过自有资金、经营积累及债务融资等方式筹措所需资金,全力确保募投项目持续推进,实现预期的经营效益。
问题3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37、9.50、8.57、8.42逐年下降,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43、3.74、3.53、4.04。毛利率分别为14.36%、15.17%、
11.02%、7.61%,持续下滑。发行人境外业务主要销售模式为外仓提货,2020年境外销售收入1.2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88.93%。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存货的具体构成、金额、占比,并结合公司的生产模式、采购模式,说明报告期期末存货余额是否与收入规模相匹配,存货大幅增长、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分类说明存货明细的库龄,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存货减值测试的方法,以及报告期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结合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信用政策变化情况、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结合产品的定价机制,主要产品价格与行业产品价格变化趋势,以及不同产品的单价及变化、客户构成、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等因素说明报告期毛利率波动的原因,报告期毛利率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变化趋势相同;(5)2020年境外业务收入及回款情况,收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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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增加的原因,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形。请发行人充分披露上述事项所涉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存货的具体构成、金额、占比,并结合公司的生产模式、采购模式,说明报告期期末存货余额是否与收入规模相匹配,存货大幅增长、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 余额 | 比例 | 账面 余额 | 比例 | 账面 余额 | 比例 | 账面 余额 | 比例 | |
原材料 | 3,910.34 | 19.57% | 3,000.28 | 16.30% | 2,024.78 | 25.52% | 2,349.08 | 27.95% |
在产品 | 3,260.01 | 16.32% | 3,718.42 | 20.20% | 1,880.19 | 23.70% | 2,035.98 | 24.22% |
库存商品 | 12,637.39 | 63.26% | 10,920.50 | 59.33% | 3,750.18 | 47.27% | 3,654.85 | 43.48% |
发出商品 | 168.85 | 0.85% | 766.86 | 4.17% | 277.87 | 3.50% | 365.48 | 4.35% |
合计 | 19,976.59 | 100.00% | 18,406.05 | 100.00% | 7,933.03 | 100.00% | 8,405.40 | 100.00% |
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为发行人主要存货项目,报告期各期末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95.65%、96.49%、95.83%、99.15%,为公司各期末存货余额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2、结合公司生产和采购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与收入规模的匹配情况
(1)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为主,储备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在手订单的需求量和交货期安排线缆的生产,同时结合发行人的生产能力及客户需求,对部分型号产品安排适量储备生产。该种生产模式能确保快速响应客户的需要,有效平衡发行人的生产与销售,避免存货积压或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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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生产计划及执行过程如下所示:①销售计划部根据客户的订单和预测计划,制定铜丝周计划计算表和线缆生产计划单;②质量部负责原材料来料检验;
③生产计划通过ERP系统发放至生产部,质量部对生产过程中的品质进行控制,销售计划部每天根据ERP的入库情况对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跟踪;④销售计划部提前发放运输计划单,送至物流部和质量部,物流部根据运输计划单进行整货、排货,质量部根据运输计划单安排出货检测;⑤物流部对整理好的待发货物按要求进行打包、装车,并对打包、装车的状况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安排发运。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材和化工原料。铜材的定价采用“电解铜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方式,其中加工费主要通过年度框架协议或者订单确定,电解铜价格按照“下单价格+现货升水”确定,下单价格参考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月(当月16日至下月15日)铜卖出价,现货升水金额参考上海金属网或上海有色金属网公布的当日铜现货升水金额;公司对化工原料主要采用集中采购模式,参照市场价格直接向供应商进行采购。
具体的采购计划及执行过程如下所示:①销售计划部结合客户的订单情况制定物料采购计算表;②物料采购计划表经审核后发至采购部,采购部按照流程执行采购,一般按照每月的采购计划表在工作日内均匀采购;③供应商按照要求日期送货,物料到货后入库、储存、领用。
(3)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与收入规模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43,822.30 | 126,387.31 | 91,312.13 | 106,826.35 |
项目 | 2021年3月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在手订单规模 | 20,672.48 | 13,908.77 | 5,153.15 | 6,994.37 |
存货余额 | 19,976.59 | 18,406.05 | 7,933.03 | 8,405.40 |
由上表可见,公司各期期末存货余额与营业收入规模、期末在手订单规模变动趋势一致。2020年末、2021年3月末存货余额规模较大主要系基于在手订单规模的较大增长,根据公司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考虑到生产周期及采购周期,相应存货生产储备量匹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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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储备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余额有足够的在手订单或客户预测计划覆盖;同时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和生产计划,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及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对主要原材料铜材进行合理的备货采购,以便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与营业收入规模、在手订单规模匹配性较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大幅增长、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存货余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余额分别为8,405.40万元、7,933.03万元、18,406.05万元、19,976.59万元。
2019年末存货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472.37万元、同比下降5.62%,主要是由于受2019年末在手订单交期情况以及2020年1月春节假期相对较早的影响,产品需求小幅下降所致。
2020年末存货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10,473.02万元、同比上升132.02%,主要是由于2020年末在手订单金额13,908.77万元较2019年末5,153.15万元增加8,755.62万元、同比增长169.91%,对应为在手订单储备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均有所增加所致。
2021年3月末存货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1,570.54万元、同比上升8.53%,整体持平略增。公司2021年1季度整体业务量及订单规模较2020年4季度保持平稳,同时2021年3月末在手订单20,672.48万元,金额较2020年末13,908.77万元增加6,763.71万元、同比增48.63%,对应为在手订单储备的存货相应增长。
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余额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
(2)存货周转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37、9.50、8.54、8.39,存货周转率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2019年度存货周转率较2018年度同比下降0.87,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订单有所下滑导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减少,导致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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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存货周转率较2019年度同比下降0.96,主要是由于2020年度基于不断拓展与客户的深度合作及下游整车市场的良好情况,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在手订单规模较同期分别增长38.41%、169.91%,根据公司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依据在手订单情况储备的存货增加幅度较与营业收入相匹配的营业成本增长比例高,导致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
2021年1-3月存货周转率较2020年度基本持平。
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符合发行人实际业务经营情况。
(3)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选择了4家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类似的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 主营业务 |
得润电子(002055) | 电子连接器和精密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南洋股份(002212) | 2016年12月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和网络安全,2020年9月8日起主营业务聚焦至网络安全领域 |
万马股份(002276) | 电线电缆、新材料、新能源 |
金龙羽(002882) | 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
注:南洋股份于2020年度主营业务发生变更,证券名称变更为“天融信”,故该年度及2021年一季度不纳入比较范围。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得润电子 | - | 3.42 | 3.33 | 3.55 |
南洋股份 | - | - | 5.57 | 5.86 |
万马股份 | - | 10.70 | 10.37 | 8.61 |
金龙羽 | - | 4.62 | 5.33 | 5.48 |
行业平均 | - | 6.25 | 6.15 | 5.87 |
卡倍亿 | 8.39 | 8.54 | 9.50 | 10.37 |
注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
注2: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其中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未披露存货账面余额,故未列示存货周转率。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37、9.50、8.54、8.39,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比较高。具体而言,卡倍亿存货周转率与万马股份不存在显著差异;卡倍亿存货周转率相对其余三家公司较高,主要是由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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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采用以销定产为主,储备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该种生产模式有效平衡发行人的生产与销售,避免存货积压或短缺,因此存货周转率较高。
(二)分类说明存货明细的库龄,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存货减值测试的方法,以及报告期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各期末存货构成明细及库龄结构
(1)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公司各类存货结存明细金额及库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 | 类别 | 期末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2021年3月31日 | |||||||
原材料 | 3,910.34 | 19.57% | 3,880.12 | 17.64 | 10.68 | 1.89 | |
在产品 | 3,260.01 | 16.32% | 3,260.01 | - | - | - | |
库存商品 | 12,637.39 | 63.26% | 12,589.93 | 43.68 | 3.79 | - | |
发出商品 | 168.85 | 0.85% | 168.85 | - | - | - | |
合计 | 19,976.59 | 100.00% | 19,898.91 | 61.32 | 14.47 | 1.89 | |
2020年12月31日 | |||||||
原材料 | 3,000.28 | 16.30% | 2,865.87 | 115.24 | 16.90 | 2.27 | |
在产品 | 3,718.42 | 20.20% | 3,718.42 | - | - | - | |
库存商品 | 10,920.50 | 59.33% | 10,861.78 | 46.41 | 2.25 | 10.05 | |
发出商品 | 766.86 | 4.17% | 766.86 | - | - | - | |
合计 | 18,406.05 | 100.00% | 18,212.93 | 161.65 | 19.15 | 12.32 |
2019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2,024.78 | 25.52% | 1,945.27 | 69.66 | 6.89 | 2.96 |
在产品 | 1,880.19 | 23.70% | 1,880.19 | - | - | - | |
库存商品 | 3,750.18 | 47.27% | 3,692.11 | 36.60 | 12.15 | 9.32 | |
发出商品 | 277.87 | 3.50% | 277.87 | - | - | - | |
合计 | 7,933.03 | 100.00% | 7,795.44 | 106.26 | 19.04 | 12.28 | |
2018年12月31日 | |||||||
原材料 | 2,349.08 | 27.95% | 2,320.05 | 19.29 | 6.41 | 3.33 | |
在产品 | 2,035.98 | 24.22% | 2,035.98 | - | - | - | |
库存商品 | 3,654.85 | 43.48% | 3,624.25 | 14.62 | 15.98 | - | |
发出商品 | 365.48 | 4.35% | 365.48 | - | - | - | |
合计 | 8,405.40 | 100.00% | 8,345.76 | 33.91 | 22.39 | 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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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存货结存金额分别为8,405.40万元、7,933.03万元、18,406.05万元和19,976.59万元。其中库龄在1年以内的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99.29%、98.27%、98.95%和
99.61%,整体存货库龄结构良好。
公司原材料库龄情况较好,大部分原材料的库龄在1年以内,库龄在1年以上的主要系生产中的备品备件、周转物料,单位价值低,为保持正常生产运营,在考虑经济购买成本的基础上单次大批量备货导致。因此,主要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并非滞销或前期销售退回所致。
公司库存商品库龄情况较好,大部分库存商品的库龄在1年以内,库龄在1年以上的主要系以下两种情况造成:一是由于发行人会在客户订单要求数量的基础上增加适量的备品以应对客户零星的退换货需求;二是由于部分客户在极少情况下会临时修改订单数量,导致部分产品留存,这些留存产品会在后续订单中逐步消化。因此,主要库龄超过1年的库存商品并非滞销或前期销售退回所致。
(2)报告期铜材库龄及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铜材料库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 | 期末金额 | 3个月以内 | 3-6个月 | 6-9个月 | 9-12个月 | 1年以上 |
2021年3月31日 | 5,481.71 | 5,467.13 | 14.58 | - | - | - | |
2020年12月31日 | 5,480.97 | 5,459.28 | 21.69 | - | - | - |
2019年12月31日 | 2,348.65 | 2,344.17 | 4.48 | - | - | - |
2018年12月31日 | 2,510.98 | 2,505.79 | 5.19 | - | - | - |
注:上述铜材包括原材料中的铜材和在产品领用的铜材。
报告期内公司铜材料周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期初铜材料结存余额 | 5,480.97 | 2,348.65 | 2,510.98 | 2,776.10 |
期末铜材料结存余额 | 5,481.71 | 5,480.97 | 2,348.65 | 2,510.98 |
当期铜采购金额 | 35,743.58 | 108,177.65 | 67,077.83 | 80,34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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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铜材料周转率 | 6.52 | 27.63 | 27.61 | 30.39 |
平均周转天数(取整) | 18.00 | 13.00 | 13.00 | 12.00 |
由上表可见,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公司铜材料结存金额分别为2,510.98万元、2,348.65万元、5,480.97万元和5,481.71万元。其中库龄在3个月以内的余额占比分别为99.79%、99.81%、99.60%和
99.73%,整体存货库龄结构良好。经测算报告期铜材料周转情况,报告期内铜材料平均周转天数分别为12.00天、13.00天、13.00天、18.00天,周转情况良好,库龄情况与周转情况匹配。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系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具体如下:
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均为公司用于生产而持有,将其未来转换成的产品的销售合同约定价格或近期销售价格减去转换成产成品所需成本及产成品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对于库存商品,公司区分有相应订单的部分和正常备货的部分,对于有订单对应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以订单价格为基础计算,对超出部分正常备货的库存商品,以最近的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按销售合同约定价格或近期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对于发出商品,系公司已发货但客户尚未签收、尚未领用或尚未出口的,按销售订单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存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财务、仓库保管、质检等部门对存货进行盘点,并对存货状况进行检查。对于库龄较长预计不能再投入生产环节的原辅材料、采购件、半成品由仓储管理部进行分析,出具处理对策和处理意见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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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及发出商品,未发生减值迹象,库存商品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期初金额 | 49.54 | 33.64 | 39.56 | 38.04 |
本期计提 | 6.35 | 28.36 | 19.67 | 19.97 |
本期转回或转销 | - | 12.46 | 25.59 | 18.45 |
期末金额 | 55.89 | 49.54 | 33.64 | 39.5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均为生产库存商品而持有,且其生产的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均高于库存商品的账面成本,故该等存货仍按账面价值计量,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出商品系公司已发货但客户尚未签收、尚未领用或尚未出口的,通过对比主要产品销售订单价格和单位成本,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成本,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大部分系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通过对比主要产品合同约定销售价格和单位成本,部分商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账面结余的库龄较长的存货,除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外不存在明显减值的情况,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选择了4家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类似的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 主营业务 |
得润电子(002055) | 电子连接器和精密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南洋股份(002212) | 2016年12月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和网络安全,2020年9月8日起主营业务聚焦至网络安全领域 |
万马股份(002276) | 电线电缆、新材料、新能源 |
金龙羽(002882) | 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
注:南洋股份于2020年度主营业务发生变更,证券名称变更为“天融信”,故该年度及2021年一季度不纳入比较范围。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得润电子 | - | 10.33% | 10.85% | 3.90% |
南洋股份 | - | - | 1.13% | 1.25% |
万马股份 | - | 1.30% | 1.46%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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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 | - | 0.32% | 0.66% | 0.50% |
行业平均 | - | 3.99% | 3.53% | 1.70% |
卡倍亿 | 0.28% | 0.27% | 0.42% | 0.47% |
注: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其中2021年一季报未披露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0.47%、
0.42%、0.27%、0.28%,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比较低。具体而言,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金龙羽不存在显著差异;得润电子由于其业务及经营模式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显著高于其余四家公司,南洋股份与万马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略高于卡倍亿。上述情形具有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得润电子主要从事家电与消费电子、汽车电气系统两大领域内的连接器研发、生产和销售。除汽车连接器及线束业务外,该公司同时主营包括家电连接器、电脑连接器、LED连接器、通讯连接器、FPC等在内的家电与消费电子领域的连接器产品。该部分业务占该公司整体业务比重较高,且家电与消费电子产品相对汽车电线电缆线束产品,具有更高频率的更新迭代特点,货物积压风险相对更高,因此得润电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显著高于其余四家公司。南洋股份主要从事电线电缆业务与网络安全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万马股份主要从事电线电缆、新材料和新能源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两者主营业务及对应产品相对卡倍亿更加多元化,可比性相对较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卡倍亿略高。金龙羽主要从事单一的电线电缆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原材料结构、产品工艺流程和定价模式相对卡倍亿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卡倍亿基本一致。
(三)结合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信用政策变化情况、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1)信用政策主要客户信用期情况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知名汽车线束厂商,信用度较高。公司的收款方式主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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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并给予主要客户一定的信用期。
公司对于境外客户,主要以电汇作为货款结算方式,根据每个客户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客户约定45天-120天的结算信用期。公司在每一批外销商品发出后,均有专人负责追踪货款回款情况。
对于境内客户,公司的收款方式主要包括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并给予主要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公司与客户就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等进行约定,主要客户信用期限有月结30天、45天、60天。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基本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销售的情形。
(2)应收账款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106,826.35万元、91,312.13万元、126,387.31万元、43,822.3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2,359.83万元、26,502.03万元、48,840.06万元、42,590.16万元,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基本一致。其中:2019年末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呈反向变动主要系一方面本年度境外收入增加,部分境外客户账期较境内客户账期略长所致;另一方面,安波福部分公司应收账款逾期,但逾期时间在6个月以内,逾期原因系短期资金周转问题,其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期后已收回该部分逾期账款;2020年末、2021年3月末应收账款明显增加主要系基于订单规模增长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相关货款尚在信用期内形成的应收债权增加导致。
2、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经统计,公司各期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分别占各期应收账款总额比例93.69%、94.48%、94.29%、91.86%,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期末应收余额 | 期后回款 | 期后回款比例 |
2021年3月31日 | 39,123.69 | 14,931.45 | 38.16% |
2020年12月31日 | 46,051.32 | 45,606.71 | 99.03% |
2019年12月31日 | 25,040.41 | 25,040.41 | 100.00% |
2018年12月31日 | 20,948.89 | 20,948.89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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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末、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款期限为次年末;2020年末、2021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款统计截止日为2021年4月30日。由上表可见,经统计,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100.00%、100.00%及99.03%,回款情况良好。
截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3月末的部分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整体回款比例为38.16%,发行人正在积极催收过程中。
3、同行业情况对比说明
公司选择了4家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类似的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 主营业务 |
得润电子(002055) | 电子连接器和精密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南洋股份(002212) | 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和网络安全,2020年9月8日起主营业务聚焦至网络安全领域 |
万马股份(002276) | 电线电缆、新材料、新能源 |
金龙羽(002882) | 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
注:南洋股份于2020年度主营业务发生变更,证券名称变更为“天融信”,故该年度及2021年一季度不纳入比较范围。
(1)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对比情况
公司 |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比例 |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得润电子 | 168.41% | 41.86% | 45.40% | 45.17% |
南洋股份 | - | - | 25.59% | 23.22% |
万马股份 | 160.54% | 38.46% | 36.35% | 37.90% |
金龙羽 | 147.21% | 30.15% | 24.85% | 23.07% |
行业平均 | 158.72% | 36.82% | 33.05% | 32.34% |
卡倍亿 | 104.90% | 39.08% | 31.08% | 24.11% |
注1: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注2: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由上表可见,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4.11%、31.08%、39.08%和104.90%。2018年度较行业平均值低主要系同行业中得润电子的应收款项占比较高导致;2020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该指标处于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1-3月同行业指标均较高主要
1-92
系根据回款周期应收款项余额基本为1个季度左右的营业收入规模构成所致。
(2)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占比对比情况
公司 | 2021年3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得润电子 | - | - | - | - |
南洋股份 | - | - | - | - |
万马股份 | - | - | - | - |
金龙羽 | - | - | - | - |
行业平均 | - | - | - | - |
卡倍亿 | 99.91% | 0.06% | 0.01% | 0.02% |
注:得润电子、万马股份、金龙羽未于其2021年一季报中披露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公司 | 2020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得润电子 | 79.96% | 4.03% | 9.78% | 6.23% |
南洋股份 | - | - | - | - |
万马股份 | 88.47% | 5.03% | 2.51% | 3.99% |
金龙羽 | - | - | - | - |
行业平均 | 84.22% | 4.53% | 6.15% | 5.11% |
卡倍亿 | 99.88% | 0.09% | 0.01% | 0.02% |
注: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其中金龙羽未于其年报中披露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公司 | 2019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得润电子 | 83.46% | 10.20% | 4.54% | 1.80% |
南洋股份 | 72.55% | 17.49% | 5.40% | 4.56% |
万马股份 | 86.67% | 7.61% | 2.82% | 2.90% |
金龙羽 | - | - | - | - |
行业平均 | 80.89% | 11.77% | 4.25% | 3.09% |
卡倍亿 | 99.86% | 0.09% | 0.01% | 0.04% |
注: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其中金龙羽未于其年报中披露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公司 | 2018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得润电子 | 91.18% | 6.23% | 1.94% | 0.65% |
南洋股份 | 75.36% | 14.98% | 4.51% | 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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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 | - | - | - | - |
金龙羽 | - | - | - | - |
行业平均 | 83.27% | 10.61% | 3.23% | 2.90% |
卡倍亿 | 99.88% | 0.07% | 0.05% | 0.00% |
注: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其中万马股份、金龙羽未于其年报中披露应收账款账龄情况。由上表可见,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99.88%、99.86%、99.88%、99.91%,账龄情况良好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3)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对比情况
公司 | 坏账准备占应收款项比例 | |||
2021年 3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
得润电子 | - | 13.08% | 9.55% | 2.65% |
南洋股份 | - | - | 10.56% | 9.70% |
万马股份 | - | 4.95% | 4.70% | 4.29% |
金龙羽 | - | 5.90% | 5.26% | 5.25% |
行业平均 | - | 7.98% | 7.52% | 5.47% |
卡倍亿 | 4.43% | 4.81% | 4.51% | 4.17% |
注1: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得润电子、万马股份、金龙羽未于其2021年一季报中披露应收款项坏账情况。
注2: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由上表可见,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坏账准备占应收款项比重分别为4.17%、4.51%、4.81%和4.43%,公司该指标相对于行业平均水平较低,主要因卡倍亿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相对较短,客户经营实力较强、资信情况较好且历史回款情况良好,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低。
(4)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
公司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得润电子 | - | 2.96 | 3.22 | 3.84 |
南洋股份 | - | - | 4.32 | 4.33 |
万马股份 | - | 3.19 | 3.28 | 3.10 |
金龙羽 | - | 4.02 | 5.25 | 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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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平均 | - | 3.39 | 4.02 | 4.15 |
卡倍亿 | 3.83 | 3.36 | 3.74 | 4.43 |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注2: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其中2021年一季报由于未披露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故未列示应收账款周转率。由上表可见,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43、3.74、3.36和3.83。公司各报告期该指标处于行业平均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配件(线束)行业主要采取赊销的方式。公司各期末账龄情况、周转率情况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而且公司制定了客户信誉跟踪机制,严格把控风险。2020年末、2021年3月末应收账款明显增加主要系基于订单规模增长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相关货款尚在信用期内形成的应收债权增加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四)结合产品的定价机制,主要产品价格与行业产品价格变化趋势,以及不同产品的单价及变化、客户构成、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等因素说明报告期毛利率波动的原因,报告期毛利率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变化趋势相同
1、产品定价机制
公司汽车线缆产品销售价格主要采取“铜价+加工费”定价模式,公司产品中对铜的定价方式主要分为4类,具体如下:
序号 | 定价类别 | 主要客户 | 结算价格 | 举例 |
1 | 当月铜均价(M) | 金亭注1、住电注2 | 当月电解铜现货均价 | 12月份单价以12月份铜均价为基础结算 |
2 | 上月铜均价(M-1) | 波特尼、矢崎、古河、金亭注1 | 上月电解铜现货均价 | 12月份单价以11月份铜均价为基础结算 |
3 | 上季度铜均价(Q-1) | 安波福注1 | 上季度电解铜现货均价 | 12月份单价以第三季度铜均价为基础结算 |
4 | 上季度减一个月铜均价(Q-1-1) | 德科斯米尔、李尔、安波福注1 | 上个季度再减掉一个月电解铜现货均价 | 12月份订单以6月-8月铜均价为基础结算 |
注1:金亭自2019年8月开始铜线定价类别从原先的M变更为M-1;安波福自2019年10月开始铜线定价类别从原先的Q-1变更为Q-1-1。
注2:住电旗下公司的铜定价模式存在差异,其中长春住电汽车线束有限公司、成都住电汽车线束有限公司、青岛住电有限公司、天津住电汽车线束有限公司按照当月铜均价进行定价;惠州住润电装有限公司、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按照上月铜均价进行定价;惠州住成电装有限公司、开封住成电装有限公司按照前三个月铜均价进行定价。由于发行人主要销售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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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住电汽车线束有限公司及成都住电汽车线束有限公司,故住电这类定价模式此处以这两个公司举例说明。
发行人产品的加工费一般根据绝缘材料差异、加工难易程度、客户类别、生产批量大小、市场价格行情等来定价,报告期内加工费的定价方式未发生变动。发行人对客户每一批量项目的加工费确定后,该项目当年度后续加工费价格基本保持不变。
2、产品结构、客户构成、材料价格变动及对毛利率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公司市场地位及议价能力、铜价波动情况、客户及产品结构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
汽车线缆 | 常规 线缆 | 6.20% | -3.30% | 9.50% | -4.01% | 13.51% | 0.32% | 13.19% |
特殊 线缆 | 19.40% | -4.35% | 23.75% | -3.25% | 27.00% | 1.34% | 25.66% | |
小计 | 7.61% | -3.42% | 11.03% | -4.20% | 15.23% | 0.83% | 14.40% | |
绝缘材料 | - | - | 2.06% | 1.55% | 0.51% | -8.99% | 9.50%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7.61% | -3.41% | 11.02% | -4.15% | 15.17% | 0.81% | 14.36%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36%、15.17%、11.02%及7.61%,2018年、2019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2020年度、2021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主要系主材铜价格自2020年3月起持续上涨,公司2020年度订单量及收入规模均显著增长,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下,采购铜的延迟性导致毛利率总体与铜价呈反向变动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线缆,报告期内汽车线缆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9.18%、99.57%、99.89%、100.00%,其毛利率变动情况为公司总体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客户构成、材料价格变动及对汽车线缆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情况如下:
(1)2019年度变动说明
2019年度汽车线缆毛利率较2018年度上升0.83个百分点,较为稳定,主要原因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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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产品结构变化
经统计,2019年度公司毛利率较高的特殊线缆销量持续增长,销售占比较同期增长1.88%。由于规模效应降低了单位生产成本,此外公司积极投入特殊线缆的研发,产品质量稳定,议价能力得到提升,特殊线缆中的屏蔽线、多芯护套线及新能源线等毛利率同比上涨,带动公司特殊线缆的毛利率从2018年度的
25.66%上升至2019年度的27.00%,推动公司整体毛利率上升。
②客户构成变化
客户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排名 | 销售占比 | 排名 | 销售占比 | |
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 第一名 | 31.50% | 第一名 | 24.50% |
矢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17.09% | 第二名 | 21.15% |
德科斯米尔沈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第三名 | 12.10% | 第四名 | 8.68% |
住友电工集团 | 第四名 | 9.75% | 第三名 | 14.89% |
上海李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第五名 | 9.25% | 第五名 | 7.75% |
合计 | - | 79.69% | - | 76.97% |
注:上表中销售占比为对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公司汽车线缆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由上表可见,公司前五大客户对应单位及销售占比较同期基本保持稳定,其中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销售占比增长7.00%、增长较大,主要系对其当期销售特殊线缆产品增长较大所致,其对毛利率的增量影响与产品结构变化一致。
③铜价变动情况
2019年上海电解铜现货年均价(不含税)为4.19万元/吨,较2018年度下降0.16万元/吨,降幅3.68%。铜价微降导致汽车线缆毛利率略有上升。
(2)2020年度变动说明
2020年度汽车线缆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4.20个百分点,考虑到2020年度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对运输费用等原计入销售费用的增量成本调整入营业成本,金额为1,405.44万元,该项调整一定程度影响毛利率的纵向对比,剔除相关影响后,本年度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3.0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①产品结构变化
经统计,2020年较2019年产品结构平稳,PVC低压线缆、交联高温线缆和
1-97
特殊线缆的产品销量占比变动分别为1.04%、0.82%、-1.84%,对毛利率变动影响较小。
②客户构成变化
客户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排名 | 销售占比 | 排名 | 销售占比 | |
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 第一名 | 26.05% | 第一名 | 31.50% |
矢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21.62% | 第二名 | 17.09% |
德科斯米尔沈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第三名 | 20.82% | 第三名 | 12.10% |
上海李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第四名 | 9.57% | 第五名 | 9.25% |
住友电工集团 | 第五名 | 5.42% | 第四名 | 9.75% |
合计 | - | 83.48% | - | 79.69% |
注:上表中销售占比为对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公司汽车线缆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由上表可见,公司前五大客户对应单位及销售占比较同期基本保持稳定,其中德科斯米尔沈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020年度销售占比增长8.72%、增长较大,公司针对德科斯米尔沈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主要为PVC低压线缆中相较其他主要客户毛利率较低的FLRY0.35A,本年度销售占比增长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
③铜价变动情况
由上图可见,上海电解铜现货年均价2020年3月起持续上涨,由1季度末
3.68万元/吨变动至年末5.12万元/吨,增幅达39.13%。公司2020年度订单量及
1-98
收入规模均显著增长,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下,采购铜的延迟性导致毛利率总体与铜价呈反向变动关系。
(3)2021年1-3月份变动说明
2021年1-3月汽车线缆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3.4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①产品结构变化
经统计,2021年1-3月较2020年产品结构平稳,PVC低压线缆、交联高温线缆和特殊线缆的产品销量占比变动分别为-0.47%、0.43%、0.08%,对毛利率变动影响较小。
②客户构成变化
客户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
排名 | 销售占比 | 排名 | 销售占比 | |
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 第一名 | 25.61% | 第一名 | 26.05% |
德科斯米尔沈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23.43% | 第三名 | 20.82% |
矢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第三名 | 23.08% | 第二名 | 21.62% |
上海李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第四名 | 7.32% | 第四名 | 9.57% |
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 第五名 | 3.72% | 第六名 | 4.05% |
住友电工集团 | 第七名 | 2.93% | 第五名 | 5.42% |
合计 | - | 86.09% | - | 87.53% |
注:上表中销售占比为对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公司汽车线缆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由上表可见,公司前五大客户对应单位及销售占比较同期基本保持稳定,客户构成变动对汽车线缆毛利率变动影响较小。
③铜价变动情况
一季度上海电解铜现货年均价(不含税)持续上涨,由年初为5.21万元/吨变动至季度末5.88万元/吨,基于整体订单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按照点铜模式采购所需的铜材,为满足生产及交货需求部分产品需通过现货采购,部分产品定价基础铜价为相对较低时点价格造成部分产品价格较低,铜价格的继续走高导致一季度毛利率持续下滑。
3、主要产品单价及成本变动情况
经统计,公司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1-99
产品大类 | 产品 | 销售单价 | |||
2021年1-3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常规线缆(元/千米) | PVC低压线缆 | 396.96 | 363.54 | 399.32 | 394.37 |
交联高温线缆 | 817.44 | 724.02 | 704.05 | 816.56 | |
特殊线缆(元/千米) | 825.12 | 765.25 | 745.63 | 719.78 | |
绝缘材料(元/吨) | - | 10,505.45 | 9,807.43 | 9,516.21 |
注1:公司各类产品规格、型号较多,且不同规格、型号产品种类、价格差异较大。上表统计数据为各规格、型号产品的合计平均数据。注2:此处绝缘材料销量为对外销售数量,不含用于公司自身汽车线缆生产使用的绝缘材料。
注3:经wind等公开数据查询渠道查询,无与公司产品所属汽车线缆细分门类近似的可查询行业价格,故主要产品单价变动分析基于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进行说明。基于公司汽车线缆产品销售价格采取“铜价+加工费”的原则定价,铜价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销售价格:
2018年度、2019年度,上海现货铜价(不含税价)分别为4.35万元/吨、4.19万元/吨。2019年度铜价下跌但公司PVC低压线缆、特殊线缆销售单价上涨主要系:第一,受公司电解铜定价模式的影响。根据合同约定,铜价定价有上季度电解铜均价、上季度减一个月电解铜均价、上月电解铜均价、当月电解铜均价四种方式,存在一定的时滞性;第二,PVC低压线缆、特殊线缆中单价较高的细分种类线缆销量占比增加从而拉高了平均单价。上海电解铜现货年均价2020年3月起持续上涨,由1季度末3.68万元/吨变动至年末5.12万元/吨。基于铜价持续上涨,除PVC低压线缆外,2020年度公司主要线缆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均呈上升趋势,PVC低压线缆单价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针对德科斯米尔沈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销售占比增长8.72%、增长较大,其销售产品主要为PVC低压线缆中单价相对较低的FLRY0.35A,本年度该款产品销售占比增长导致PVC低压线缆销售单价水平有所降低。
2021年一季度上海电解铜现货年均价(不含税)持续上涨,由年初为5.21万元/吨变动至季度末5.88万元/吨,各品类产品销售单价均有所上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常规线缆及特殊线缆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100
①常规线缆
产品 类别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较2020年度变动 | 金额 | 同期 变动 | 金额 | 同期 变动 | 金额 | 同期 变动 | ||
常规线缆 | 平均单位售价(元/千米) | 422.69 | 38.73 | 383.96 | -30.25 | 414.21 | 12.25 | 401.96 | 24.92 |
平均单位成本(元/千米) | 396.48 | 49.01 | 347.47 | -10.81 | 358.28 | 9.33 | 348.95 | 23.96 | |
毛利率 | 6.20% | -3.30% | 9.50% | -4.01% | 13.51% | 0.32% | 13.19% | -0.61% |
报告期内,常规线缆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元/千米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较2020年度变动 | 影响 | 同期 变动 | 影响 | 同期 变动 | 影响 | 同期 变动 | 影响 | ||
常规线缆 | 单位售价变动影响 | 38.73 | 8.30% | -30.25 | -6.82% | 12.25 | 2.57% | 24.92 | 5.35% |
单位成本变动影响 | 49.01 | -11.60% | -10.81 | 2.81% | 9.33 | -2.25% | 23.96 | -5.96% | |
毛利率 | -3.30% | -3.30% | -4.01% | -4.01% | 0.32% | 0.32% | -0.61% | -0.61% |
注1:单位售价变动影响=(本期销售单位售价-上期销售单位成本)/本期销售单位售价-上期毛利率
注 2:单位成本变动影响=本期毛利率-(本期销售单位售价-上期销售单位成本)/本期销售单位售价
报告期内,公司常规线缆毛利率分别为13.19%、13.51%、9.50%及6.20%。2018-2019年度毛利率较为稳定,2020年公司常规线缆毛利率较2019年减少4.01个百分点,2021年1-3月常规线缆毛利率较2020年度下降3.30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从2020年3月开始,铜价上涨幅度较大,由于公司销售汽车线缆的定价包括铜价和加工费,其中铜价的定价方式分为当月电解铜均价、上月电解铜均价、上季度电解铜均价以及上季度再减一个月的电解铜均价;销售价格确定后,公司生产汽车线缆的成本包括实际采购的铜价和加工费,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下,一般采购铜具有一定的延迟性,因此铜价波动时公司毛利率会随之波动。在铜价上涨的情况下,公司毛利率一般呈下降趋势。
1-101
报告期内,上海金属网均价(现货)铜基准价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由于受前述定价方式影响,公司采购铜原材料的价格一般滞后于销售订单参考的铜价,因此在铜价上涨幅度较大时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由上图可知,2020年至2021年3月期间,铜原材料价格呈波动性上升趋势,导致公司当期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②特殊线缆
产品 类别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较2020年度 变动 | 金额 | 同期 变动 | 金额 | 同期 变动 | 金额 | 同期 变动 | ||
特殊线缆 | 平均单位售价(元/千米) | 825.12 | 59.87 | 765.25 | 19.62 | 745.63 | 25.85 | 719.78 | 56.75 |
平均单位成本(元/千米) | 665.01 | 81.50 | 583.51 | 39.29 | 544.22 | 9.13 | 535.09 | 36.41 | |
毛利率 | 19.40% | -4.35% | 23.75% | -3.25% | 27.00% | 1.34% | 25.66% | 0.87% |
报告期内,特殊线缆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元/千米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较2020年度变动 | 影响 | 同期 变动 | 影响 | 同期 变动 | 影响 | 同期 变动 | 影响 | ||
特殊 | 单位售 | 59.87 | 5.53% | 19.62 | 1.88% | 25.85 | 2.58% | 56.75 | 5.93% |
0.00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40,000.00 50,000.00 60,000.00 70,000.00 80,000.00 | ||||||||||||||||||||||||||||
2017-01-03 | 2017-03-07 | 2017-05-04 | 2017-06-30 | 2017-08-24 | 2017-10-25 | 2017-12-19 | 2018-02-13 | 2018-04-18 | 2018-06-14 | 2018-08-09 | 2018-10-12 | 2018-12-06 | 2019-02-01 | 2019-04-04 | 2019-06-04 | 2019-07-30 | 2019-09-24 | 2019-11-25 | 2020-01-20 | 2020-03-23 | 2020-05-21 | 2020-07-17 | 2020-09-10 | 2020-11-12 | 2021-01-07 | 2021-03-10 |
1-102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较2020年度变动 | 影响 | 同期 变动 | 影响 | 同期 变动 | 影响 | 同期 变动 | 影响 | ||
线缆 | 价变动影响 | ||||||||
单位成本变动影响 | 81.50 | -9.88% | 39.29 | -5.13% | 9.13 | -1.24% | 36.41 | -5.06% | |
毛利率 | -4.35% | -4.35% | -3.25% | -3.25% | 1.34% | 1.34% | 0.87% | 0.87% |
注1:单位售价变动影响=(本期销售单位售价-上期销售单位成本)/本期销售单位售价-上期毛利率
注 2:单位成本变动影响=本期毛利率-(本期销售单位售价-上期销售单位成本)/本期销售单位售价
报告期内,公司特殊线缆毛利率分别为25.66%、27.00%、23.75%及19.40%。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投入特殊线缆的研发,产品质量稳定,议价能力得到提升,特殊线缆中的屏蔽线、多芯护套线及新能源线等高毛利产品得到客户认可,使得公司2018年至2019年特殊线缆的毛利率上升。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公司特殊线缆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主要受铜价上涨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影响。
4、同行业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选择了4家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类似的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公司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 主营业务 |
得润电子(002055) | 电子连接器和精密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南洋股份(002212) | 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和网络安全,2020年9月8日起主营业务聚焦至网络安全领域 |
万马股份(002276) | 电线电缆、新材料、新能源 |
金龙羽(002882) | 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
注:南洋股份于2020年度主营业务发生变更,证券名称变更为“天融信”,故该年度及2021年一季度不纳入比较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业务类别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得润电子 | 汽车电气系统、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业务 | - | 11.05% | 14.64% | 14.17% |
南洋股份 | 电力电缆 | - | - | 12.69% | 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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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业务类别 | 2021年1-3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万马股份 | 电力电缆 | - | 14.56% | 15.55% | 14.45% |
金龙羽 | 电线电缆 | - | 15.09% | 16.11% | 15.83% |
行业平均值 | - | 13.57% | 14.75% | 14.21% | |
卡倍亿 | 7.61% | 11.02% | 15.17% | 14.36% |
注:分类产品毛利率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2021年一季度因同行业未披露分业务类别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鉴于业务类型差异对毛利率影响较大,不进行列式比较。2018年度至2020年度,得润电子汽车电气系统、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17%、14.64%、11.05%,与公司同期毛利率差异分别为-0.19%、-0.53%、0.03%,二者同期毛利率差异较小、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公司一致。
2018年度、2019年度,南洋股份电力电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39%、12.69%,与卡倍亿同期毛利率差异分别为-1.97%、-2.48%,主要系南洋股份电力电缆业务产品主要应用在电力、交通等领域,与公司汽车线缆产品的应用领域存在差别。
2018年度至2020年度,万马股份电力电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45%、
15.55%、14.56%,与卡倍亿同期毛利率差异分别为0.09%、0.38%、3.54%,2018年度、2019年度差异较小。2020年度万马股份毛利率较公司高主要系其采取更加丰富的手段应对铜价波动风险,诸如通过定价机制(依据当前铜价,通过ERP系统快速调整对外报价)、锁铜(与铜材供应商签订远期合约)、套期保值、按订单生产等方式,降低了铜价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2018年度至2020年度,金龙羽电线电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83%、16.11%、
15.09%,与卡倍亿同期毛利率差异分别为1.47%、0.94%、4.07%,差异原因系金龙羽电线电缆产品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率”定价模式,在该定价模式下,目标毛利率由其根据不同客户采购量、议价能力、产品类型等多种因素自行确定,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
综上,报告期内卡倍亿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不存在较大差异,毛利率变动趋势符合行业变化情况,具体差异主要系业务模式、经营策略不同导致。
1-104
(五)2020年境外业务收入及回款情况,收入规模大幅增加的原因,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形
1、2020年境外业务收入构成及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 | 模式 | 收入金额 | 回款金额 | 回款比例 |
矢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客户领用 | 8,383.15 | 8,383.15 | 100.00% |
上海李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客户收货 | 3,315.34 | 3,315.34 | 100.00% |
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 客户收货 | 945.35 | 850.76 | 89.99% |
LUMENTHAILAND LIMITED | 客户收货 | 66.59 | 66.59 | 100.00% |
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 客户收货 | 41.69 | 41.69 | 100.00% |
TE Connectivity Ltd. | 客户收货 | 17.19 | 17.19 | 100.00% |
PACKARD KOREA INC. | 客户收货 | 0.91 | 0.91 | 100.00% |
SENKO SANGYO CO.,LTD. | 客户收货 | 0.57 | 0.57 | 100.00% |
合计 | 12,770.80 | 12,676.20 | 99.26% |
注:回款金额以收入金额为限,统计截至2021年4月30日
公司2020年度境外业务收入规模12,770.80万元,较2019年境外收入3,283.58万元增长较大,主要系:①公司不断深化与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线束厂商的合作力度,开拓新项目、加入热销车型的供应链体系,2020年度公司与矢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拓展菲律宾地区业务,相关地区2020年实现收入规模8,383.15万元,增长较大为2020年境外业务收入规模增长的主要原因;②国外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减缓,部分订单转移至国内企业。
经统计,截至2021年4月30日,境外客户2020年度收入已收款金额达12,676.20万元,占比达99.26%,回款情况良好。
2、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形
公司境外地区采取直销方式进行销售,不存在通过经销模式进行销售的情形,针对不同模式,公司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如下:
地区 | 模式 | 确认时点 | 确认依据 |
境外地区 | 客户收货 | 公司在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等交货凭据后确认销售收入。 | 报关核准后的提单等交货凭据 |
客户领用 | 公司将产品送至客户或其指定 | 领用确认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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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模式 | 确认时点 | 确认依据 |
地点,客户实际领用后,定期出具确认单,公司根据双方确认的数量及约定的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销售模式,严格按照收入确认时点进行收入确认,同时自2020年1月1日起积极适用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对合同履约义务等项目进行识别,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相关依据充分,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发行人对上述事项所涉风险的披露情况
对于上述事项所涉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二、经营风险”和“三、财务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一)原材料价格、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比重较高,主要原材料铜材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87.75%、86.23%、86.45%和86.66%;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36%、15.17%、11.02%和7.61%,整体呈下降趋势,其中2020年和2021年1-3月的下降幅度较大。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采取“材料成本+加工费”的原则定价,并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策略,根据客户订单情况按照点铜模式采购所需的铜材。但是铜材价格波动仍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如下影响:一方面,铜材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价格和产品成本,而加工费相对固定,从而影响公司的产品毛利率水平;另一方面,如果价格上涨将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从而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再者,2020年铜价经历了大幅波动,最低点为3.23万元/吨(为不含税电解铜价格),最高点为5.22万元/吨;2021年5月,铜价已经上涨到6.81万元/吨的高点,在铜价大幅上涨区间,当存在客户临时需求增加,根据不同的销售定价模式,部分业务需求的销售价格的定价基础为前期较低铜价,公司为执行该等临时新增订单的铜材采购为当期较高的铜价,此部分临时新增订单因铜价的波动对毛利金额影响较大。如果铜价持续上升,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继续下降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将采购铜价的大幅上涨在较短时间内传递到公司的销售价格,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甚者,如果铜材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而不能有效进行价格传导,公司盈利能力存在进
1-106
一步恶化的风险。”“(一)存货余额较大导致的存货管理及跌价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365.84万元、7,899.39万元、18,356.51万元和19,920.7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24%、12.15%、
15.36%和15.28%,虽然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余额将相应增加。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对存货的良好管理,可能导致存货大规模增加从而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率和利用率。若产品价格因市场竞争等原因降低,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出现跌价损失风险。”“(二)应收账款比重较高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1,238.46万元、25,165.33万元、46,385.59万元和40,471.0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3.18%、56.84%、
56.12%和46.32%,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70%、38.71%、38.81%和31.04%,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今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仍可能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如果公司短期内应收账款大幅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将会使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对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六)汇率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5%、
3.70%、10.46%及14.00%,公司海外市场销售规模及占比呈不断增长趋势。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相较于美元的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其一,人民币升值短期内可能给公司造成汇兑损失,并降低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其二,人民币贬值将给公司带来汇兑收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金额分别为-0.20万元、5.36万元、350.51万元及-50.26万元 。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增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人民币出现大幅升值,公司不能采用有效手段规避汇率变化风险,则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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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和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销售明细表、采购相关制度文件,取得并复核公司存货的构成明细表,结合公司销售与经营情况分析各期末存货构成变动的合理性。
2、取得并复核发行人存货的库龄表,了解了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方式及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认方法,检查公司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在监盘过程中关注及了解资产的外观状态及呆滞情况等,分析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判断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3、查阅公司报告期期末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表,结合营业收入、客户结构分析期末应收账款变化的原因;查阅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内的信用政策,并对其背景情况、合作模式进行了解查证;查阅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统计表并抽取主要客户的期后回款银行回单进行复核;针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复核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充分性。
4、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明细表及成本明细表,结合公司产品定价机制、定价情况、产品结构、客户结构、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等因素分析了公司毛利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分析报告期内其毛利率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5、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明细表,对2020年境外收入构成情况进行统计;对发行人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境外收入变动的业务背景;查阅相关客户收入对应的回款统计表并抽取主要客户的回款银行回单进行复核;检查境外收入主要客户的合同,评估合同中相关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条款,确定与收货及退货权有关的条款,并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按照抽样原则选择报告年度的样本,对其销售合同、入账记录及销售出库单、客户验收单、提单、领用确认单等记录交叉核对,检查公司收入确认依据的充分性;按照抽样原则选择客户样本,询证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额;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客户回签记录、提单及其他支持性文档,检查公司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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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和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与收入规模匹配,存货余额增长、周转率逐年下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就财务报表的整体公允性而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发行人关于报告期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发行人关于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具有合理性,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5、发行人2020年境外收入大幅增加具备业务背景及合理性,收入确认时点准确、确认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等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问题4
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水务局发出的第24202000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8月3日期间在马桥镇工-275地块范围内实施了未按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就进行开工建设的行为被处以罚款7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请发行人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2问的相关规定,说明上述处罚是否为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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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2问的相关规定,说明上述处罚是否为重大违法行为
1、上海卡倍亿被水务局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处罚情况
2020年9月30日,上海市水务局向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卡倍亿”)出具了第24202000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海卡倍亿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8月3日期间在马桥镇工—275地块范围内实施了未按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就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上海卡倍亿作出了罚款七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0月13日,上海卡倍亿已向上海市水务局指定账户缴纳了罚款。
2、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规定“(一)‘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2、相关规定或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上海卡倍亿的上述违法行为适用于“相关规定或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分析如下:
(1)上海卡倍亿该行为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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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卡倍亿该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7万元,罚款金额属于法定处罚金额范围的中等以下档,不属于该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
(2)处罚书未认定上海卡倍亿属于情节严重行为
①上海市水务局于2020年9月30日作出的《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中未认定上海卡倍亿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②为进一步核实上述情况,2021年2月22日,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前往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进行了访谈,上海水务局执法总队认为此次行政处罚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上海卡倍亿上述处罚金额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行为罚款区间较低档,相关规定和处罚决定针对上海卡倍亿上述行为均未认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且主管机关未将上述处罚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因此,上海卡倍亿上述处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相关规定或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之规定,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公司最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除(一)中所述行政处罚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也没有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2问第
(三)项规定:“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或者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原则上视为严重损害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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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最近三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也没有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水土保持相关的法律法规;
2、获取了上海卡倍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罚款缴纳凭证,上海卡倍亿的整改材料;
3、实地走访了上海水务局执法大队人员,复核上海卡倍亿违法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4、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文件;
5、取得了实际控制人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控股股东所在地工商、税务等主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
6、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营业外支出明细,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行政处罚;
7、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了解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合法合规情况;
8、就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合规事项,查询了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的主管市场监督、住房建设、土地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的官方网站;就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查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官方网站、中国安全生产网、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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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上海卡倍亿的违法行为不属于为重大违法行为,除上述行政处罚外,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问题5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持有投资性房地产3,971.17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613.71万元,其他流动资产3,341.07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产、土地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2)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3)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或存在产能过剩情形,是否低于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主要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上述(3)(4)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1)(2)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情况说明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参股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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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和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序号 | 证件编号 | 使用权人 | 座落 | 面积(㎡) | 用途 | 终止日期 | 使用权类型 |
1 | 浙(2018)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21548号 | 卡倍亿 | 桥头胡街道汶溪周村 | 4,815.70 | 工业用地 | 2051.12.29 | 出让 |
6,667.00 | 2059.01.15 | ||||||
1,881.40 | 2059.06.24 | ||||||
2,057.00 | 2064.12.16 | ||||||
2 | 浙(2018)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20439号 | 卡倍亿 | 桥头胡街道汶溪周村 | 6,532.90 | 工业用地 | 2059.06.24 | 出让 |
3 | 浙(2018)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16356号 | 卡倍亿 | 桥头胡街道汶溪周村 | 1,738.85 | 工业用地 | 2045.10.31 | 出让 |
4 | 辽(2018)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414号 | 本溪卡倍亿 | 德科斯米尔路2-4(生产车间2#厂房) | 32,447.00 | 工业用地 | 2061.04.12 | 出让 |
5 | 辽(2018)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415号 | 本溪卡倍亿 | 德科斯米尔路2-2 | ||||
6 | 辽(2018)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416号 | 本溪卡倍亿 | 德科斯米尔路2-3 | ||||
7 | 辽(2018)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417号 | 本溪卡倍亿 | 德科斯米尔路2-1 | ||||
8 | 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053488号 | 成都卡倍亿 | 龙泉驿区龙泉车城东四路299号 | 43,333.33 | 工业用地 | 2061.04.12 | 出让 |
9 | 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051491号 | 成都卡倍亿 | 龙泉驿区龙泉车城东四路299号2号车间栋1层101号 | ||||
10 | 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61081号 | 成都卡倍亿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四路299号2栋1层1号 | ||||
11 | 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61083号 | 成都卡倍亿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四路299号1栋1-4层1号 | ||||
12 | 沪(2019)闵字不动产权第016787号 | 上海卡倍亿 | 马桥镇367街坊12/1丘 | 14,338.30 | 工业用地 | 2039.03.04 | 出让 |
13 | 辽(2021)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560号 | 本溪卡倍亿 | 小市镇右寨子工业园区 | 66,446.00 | 工业用地 | 2061.06.28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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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所有权
序号 | 证件编号 | 使用 权人 | 座落 | 面积(㎡) | 用途 |
1 | 浙(2018)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21548号 | 卡倍亿 | 桥头胡街道汶溪周村 | 21,136.36 | 工业 |
2 | 浙(2018)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20439号 | 卡倍亿 | 桥头胡街道汶溪周村 | 4,864.86 | 工业 |
3 | 浙(2018)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16356号 | 卡倍亿 | 桥头胡街道汶溪周村 | 1,660.98 | 工业 |
4 | 辽(2018)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414号 | 本溪卡倍亿 | 德科斯米尔路2-4(生产车间2#厂房) | 9,275.00 | 厂房 |
5 | 辽(2018)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415号 | 本溪卡倍亿 | 德科斯米尔路2-2 | 1,590.00 | 宿舍楼 |
6 | 辽(2018)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416号 | 本溪卡倍亿 | 德科斯米尔路2-3 | 10,600.00 | 工业厂房 |
7 | 辽(2018)本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417号 | 本溪卡倍亿 | 德科斯米尔路2-1 | 1,590.00 | 办公 |
8 | 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53488号 | 成都卡倍亿 | 龙泉驿区龙泉车城东四路299号 | 20,448.22 | 综合楼/3号车间 |
9 | 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51491号 | 成都卡倍亿 | 龙泉驿区龙泉车城东四路299号2号车间栋1层101号 | 4,870.70 | 2号车间 |
10 | 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61081号 | 成都卡倍亿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四路299号2栋1层1号 | 7,302.96 | 厂房 |
11 | 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61083号 | 成都卡倍亿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四路299号1栋1-4层1号 | 4,873.82 | 办公楼 |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拥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房产等的情形。
(二)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的说明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证书,并应当在经营范围中记载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项目。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参股公司,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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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1 | 卡倍亿 | 汽车电气系统的研发;传感器、电子元器件、汽车部件、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
2 | 卡倍亿铜线 | 铜线及其他金属导线研发、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
3 | 卡倍亿新材料 | 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金属材料、汽车专用线缆材料、汽车电线电缆研发、制造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
4 | 本溪卡倍亿 | 汽车电子技术、汽车电子装置、汽车零部件、传感器、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成都卡倍亿 | 从事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汽车车载电子、汽车电子传感器、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汽车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
6 | 上海卡倍亿 | 从事新能源科技、电气科技、汽车电线电缆、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元件、汽车配件、新能源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电线电缆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 | 成都新硕 | 塑料及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其他合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涉及许可的按许可内容及时效经营,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
8 | 惠州卡倍亿 | 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电线、电缆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卡倍亿电气(香港)有限公司 | 产品贸易 |
由上表可知,公司及8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不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项目,不存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说明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
“(一)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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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下同)的具体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财务性投资以及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或者金融业务的情形。
3、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公司最近一期末(2021年3月31日)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各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其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账面价值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13.71 | - |
其他应收款 | 272.10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41.07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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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合计 | 5,226.87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613.71万元,均为以防范以美元结算收入的汇兑风险签署的远期外汇合约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为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汇率风险,对冲美元汇率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于2018年6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约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远期外汇合约交易场所均在银行。公司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根据银行的报价,约定了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交割日当天,公司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所确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背景:
2020年开始,公司的外销收入规模增长较快,外销收入占比由2019年的
3.70%上升到2020年的10.46%,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公司预计外销业务还会继续增长,为避免外销收入造成汇率波动风险,发行人遂在银行办理了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汇率锁定。
根据公司的“铜价+加工费”的业务模式,铜价根据铜期货市场价格确定,而加工费相对固定。发行人根据境外客户的合同和订单需求,如发行人取得的一年期的菲律宾矢崎业务合同,根据产品的需求数量可以计算出加工费金额。因加工费相对固定且以美元计算,未来以实际发货后并按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收款,期限较长,为规避未来汇率波动造成的该部分加工费汇兑风险,发行人针对该等业务,对加工费部分的收入进行了汇率锁定。
而铜材部分对应的收入系根据铜期货市场铜均价(如菲律宾矢崎的采用M-1的定价模式)和交货数量决定,在取得合同时,合同收入是不确定的故无法根据合同进行锁定;铜材部分的每一笔收入对应的汇兑风险,主要在于每一笔收入确认至实际收款结汇日之间的汇率波动,但因为收入、收款结汇期限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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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波动一般较小,汇兑风险较小。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外销收入的汇率波动风险进行了提示。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① 期末计量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银行按月对未到期的远期外汇合约出具估值书,公司根据上述估值书估值情况确认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如为负数则确认为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及交易性金融负债。
② 实际交割时确认损益
远期结售汇确认书到期,公司根据约定远期汇率与结汇日即期汇率差确认投资收益,并将之前期末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转回。
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未履行完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流水号 | 交易日 | 到期日 | 估值损益 |
1 | 17924887 | 2020-4-2 | 2021-4-7 | 119,781.40 |
2 | 18022780 | 2020-5-12 | 2021-5-31 | 111,504.20 |
3 | 18085392 | 2020-6-2 | 2021-6-30 | 29,520.33 |
4 | 18154410 | 2020-7-1 | 2021-7-21 | 276,704.61 |
5 | 18154425 | 2020-7-1 | 2021-6-30 | 250,594.45 |
6 | 18163650 | 2020-7-6 | 2021-4-30 | 702,650.00 |
7 | 18163816 | 2020-7-7 | 2021-5-31 | 521,277.00 |
8 | 18167663 | 2020-7-8 | 2021-7-30 | 257,243.61 |
9 | 18167752 | 2020-7-8 | 2021-6-30 | 527,808.56 |
10 | 18167773 | 2020-7-8 | 2021-7-30 | 259,870.61 |
11 | 18167928 | 2020-7-8 | 2021-10-12 | 966,786.00 |
12 | 18167945 | 2020-7-8 | 2022-1-10 | 927,656.66 |
13 | 18167957 | 2020-7-8 | 2022-4-20 | 896,924.00 |
14 | 18205345 | 2020-7-24 | 2021-4-28 | 270,087.11 |
15 | 18205347 | 2020-7-24 | 2021-5-28 | 268,130.33 |
16 | 18205350 | 2020-7-24 | 2021-6-28 | 266,115.50 |
17 | 18205353 | 2020-7-24 | 2021-7-28 | 263,59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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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流水号 | 交易日 | 到期日 | 估值损益 |
18 | 18205365 | 2020-7-24 | 2021-10-28 | 492,450.33 |
19 | 18205375 | 2020-7-24 | 2022-1-28 | 956,440.66 |
20 | 18205379 | 2020-7-24 | 2022-4-28 | 932,408.00 |
21 | 18205520 | 2020-7-24 | 2022-7-28 | 1,830,440.00 |
22 | 18228776 | 2020-8-5 | 2022-10-25 | 1,687,600.00 |
23 | 18228792 | 2020-8-5 | 2023-1-25 | 1,648,580.00 |
24 | 18228804 | 2020-8-5 | 2023-4-25 | 1,672,923.56 |
合计 | - | - | - | 16,137,089.97 |
由上表可见,2021年3月31日,公司远期外汇合约形成估值收益1,613.71万元,较2020年年末1,909.28万元有所下降,主要系部分合约2021年一季度到期所致,未到期部分的合约估值损益金额波动不大。
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未到期部分的合约汇率锁定在
7.065613- 7.312817之间,2020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走低,2021年3月31日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为6.5713,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亏损风险尚在可控范围内。
远期结售汇业务系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该类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审批权限等进行了规范,并对内部风险管理作出了如下规定: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做出对策,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公司董事长,董事长经审慎判断后下达操作指令。必要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
当公司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而指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公允价值变动与被套期外汇的公允价值变动相抵消后,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时,财务部应立即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审计部负责人报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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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除了持有上述远期结售汇合约,未持有其他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72.10万元,主要为业务往来需要的保证金、备用金等,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3,341.07万元,主要为未交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取得成本等,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股权投资的情况。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20年8月25日)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无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四)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或存在产能过剩情形,是否低于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主要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1、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线缆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常规线缆、铝线缆、对绞线缆、屏蔽线缆、新能源线缆、多芯护套线缆等多种汽车线缆产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6汽车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大类下的“C3670汽车零配件及配件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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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20年2月26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经商国家统计局,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行业分类,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公司及子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上述文件界定的高耗能行业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2018]136号)。“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公司及子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上述文件界定的高排放行业范围。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的函》(环办政法函[2018]67号),公司及子公司所处行业及产品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综上所述,依据上述文件界定的行业范围,公司及子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2、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线缆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投项目也用于汽车线缆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国家与地方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以及行业相关的鼓励细则和指导文件指导行业的发展。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政策名称 | 颁发部门 | 颁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等十一部门 | 2020年4月 | 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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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颁发部门 | 颁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融等。 | |||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年4月 | 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等符合要求的公共运营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
《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8年 12月 | 聚焦汽车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汽车企业开放零部件供应体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平台化、专业化零部件企业集团。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 | 2017年4月 | 在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部分提到,要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力争经过十年的努力,迈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并在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鼓励行业企业加强高强轻质车身、关键总成及其精密零部件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攻关,开展汽车整车工艺、关键总成和零部件等先进制造装备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支持优势特色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领军企业。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16年 11月 | 明确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的战略地位。要求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的比例,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 |
《中国制造2025》 | 国务院 | 2015年5月 | 明确提出将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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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 颁发部门 | 颁布时间 | 主要内容 |
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3年2月 | 汽车电子控制系统:发动机控制系统(ECU)、变速箱控制系统(TCU)、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牵引力控制(ASR)、电子稳定控制(ESP)、网络总线控制、车载故障诊断仪(OBD)、电控智能悬架、电子驻车系统、自动避撞系统、电子油门等列入鼓励类条目内容。 |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13年1月 | 提出推动汽车零部件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 国务院 | 2012年6月 | 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提出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09年8月 | 汽车零部件企业要适应国际化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整机厂的产品开发工作。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汽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 |
(2)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行业准入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国家未对汽车线缆研发、生产和销售设定行业准入条件,公司汽车线缆研发、生产和销售亦不属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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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国家16个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范围。
3、公司及子公司所在行业未设置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主要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定
(1)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能源资源消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能源资源消耗为电力、水,其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 | 2019 年 | 2018年 | |
电力 | 采购量(万度) | 722.12 | 2,395.01 | 1,509.18 | 1,823.23 |
采购金额(万元) | 413.33 | 1,362 | 935.56 | 1,067.19 | |
水 | |||||
采购量(万吨) | 0.52 | 1.5 | 3.09 | 3.19 | |
采购金额(万元) | 0.67 | 2.83 | 5.57 | 5.75 |
主要能源消耗金额(万元) | 414.00 | 1,364.83 | 941.13 | 1,072.94 |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 38,346.16 | 108,649.06 | 75,276.38 | 89,235.72 |
主要能源消耗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 1.08% | 1.26% | 1.25% | 1.20% |
由上表可见,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能源消耗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小。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并结合前述“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所述,公司及子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不适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中 22 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亦不存在被能源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生产采购的电力、水不存在超过国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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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限额标准的情况,未受到过能源消耗方面的行政处罚,主要能源消耗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2)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环境污染种类 | 主要污染物 | 主要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吸附 | 处理后可达排放标准 |
颗粒物 | 袋式除尘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 可实现公司的废水达标处置 |
固体废物 | 废油墨 | 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可实现公司的固体废物达标处置 |
废铜泥 | 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废金属屑 | 收集后外售 | ||
废油桶 | 送原供应厂家回收处理 | ||
废铜丝 | 送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 ||
生活垃圾 | 送委托当地环保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废包装 | 送物资部门回收 | ||
废活性炭 | 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在经过相应处理措施后,公司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公司固体废弃物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亦不存在被环保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涉房用地及房产核查:(1)查阅了房地产开发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的相关条件;(2)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及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了解发行人及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具体用途;
1-126
2、涉房业务核查:(1)取得并查看了发行人及子公司的营业执照,了解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2)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并对发行人的总经理进行了访谈,对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相关事项进行了确认。
保荐人和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财务性投资核查:(1)查阅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对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定义,就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访谈了公司管理层及财务人员;(2)查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获取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表、对外借款合同、部分原始凭证,结合银行对账单,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新增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及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等情况;(3)查阅了公司公告、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及董事会会议纪要等文件,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实施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及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等情况;(4)通过公开渠道对公司的投资情况进行了查询;
2、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核查:(1)查阅了国家发改委、工业与信息化部等政府机关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查阅了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相关产业政策;(3)取得了发行人及子公司能源消耗的明细;(4)取得了报告期内第三方环保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5)取得了发行人与第三方固废处置机构签订的协议;(6)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7)取得并查阅了主管环保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地产的情形;
2、发行人及子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经核查,保荐人和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发行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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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不属于落后产能或存在产能过剩情形,不存在低于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情形,主要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回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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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 ||||
林光耀 |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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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肖 兵 | 金仁宝 | |||
法定代表人: | ||||
冯鹤年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年 月 日 |
1-13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签名: | |||
冯鹤年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