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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其中: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计划在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锋驰投资、厉彩霞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1%的告知函》,由于锋驰投资实施减持,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已降至

53.3811%,此次变动触及 1%。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诚锋投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董剑刚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锋驰投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厉彩霞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2日
权益变动过程因自身资金需求,锋驰投资于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37,400股。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股票简称锋龙股份股票代码002931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诚锋投资)00.0000
A股(董剑刚)00.0000
A股(锋驰投资)353.741.6189
A股(厉彩霞)00.0000
合 计353.741.618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变动前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变动后总股本比例(%)
诚锋投资合计持有股份8,627.928939.48608,627.928939.48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27.928939.48608,627.928939.486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
董剑刚合计持有股份2,123.80229.71972,123.80229.71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0.95062.4299530.95062.4299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7.28971,592.85167.2897
锋驰投资合计持有股份868.89793.9765515.15792.35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8.89793.9765515.15792.357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
厉彩霞合计持有股份397.20001.8178397.20001.8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7.20001.8178397.20001.8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2,017.829055.000011,664.089053.38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424.977447.710310,071.237446.0914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7.28971,592.85167.289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其中:锋驰投资计划在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根据减持计划,锋驰投资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05,000股。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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