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7 证券简称:交大铁发 公告编号:2025-073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2:《关于修订〈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者弃权的票数)。第三十五条 除会议记录外,董事会秘书还可以视需要安排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会议召开情况作成简明扼要的会议纪要,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就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决议记录。第三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董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内容。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若有)、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作为公司档案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
第四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则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