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15:《关于修订〈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第十一条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列席会议。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和列席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