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诚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10%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2号)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60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716号”文同意,公司2.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诚转债”,债券代码“1281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时及时披露”。“联诚转债”的转股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2025年7月28日,“联诚转债”累计转股 12,598,867股,达到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5.44%。
截至2025年7月28日,尚未转股的“联诚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13,783,800元,占“联诚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43.76%。至此,公司最新总股本为143,448,194股。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