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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6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8页

三、附件………………………………………………………………第9-12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9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0页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1—12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5771号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桥信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金桥信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桥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桥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桥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桥信息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页共12页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6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65元,共计募集资金35,674.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7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098.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78.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720.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3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

2024年12月

31日余额

备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注1]

45208123313210,000.004,211.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注2]

8110201012901300992

8,300.00

787.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1219446002108084,700.00

1.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1219088896106057,000.001,579.95

页共12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

98990078801100001541

5,098.90

131.79

合计35,098.906,711.66

[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

[注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隶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三方监管协议乙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使用中,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548.77万元置换预先已分别投入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994.80万元、智慧法治综合平台建设项目1,059.81万元、智慧教育综合平台建设项目494.16万元等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183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页共12页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基于云架构的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通过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能够储备和培养科研人才,提升公司研发能力、项目实施和运维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和技术领先地位,但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4,720.25万元,主要系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金流动性。同时,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和防范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但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并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87,4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余额为0。

2.公司2022年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

本复印件仅供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5771号报告后附之用,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577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577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闾力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

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577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章智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

外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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