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12)(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常州联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联泓”)、常州鑫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鑫泰”)截至预披露公告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7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9.8114%。常州联泓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93,120股(不超过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7256%),常州鑫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27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12)。
公司于近日收到常州联泓、常州鑫泰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联泓、常州鑫泰已完成减持计划,有关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剔除公司回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常州联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常州鑫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常州联泓 | 集中竞价 |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10日 | 31.45 | 793,100 | 0.7255 |
常州鑫泰 | 集中竞价 |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10日 | 31.45 | 294,700 | 0.2696 |
注: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常州联泓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635,000 | 7.8500 | 7.8994 | 7,841,900 | 7.1290 | 7.1739 |
常州鑫泰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90,000 | 1.9000 | 1.9120 | 1,795,300 | 1.6321 | 1.6424 |
合计 | - | 10,725,000 | 9.7500 | 9.8114 | 9,637,200 | 8.7611 | 8.8162 |
注: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常州联泓、常州鑫泰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常州联泓、常州鑫泰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常州联泓、常州鑫泰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常州联泓、常州鑫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