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确认前述司法冻结的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质押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法院 | 原因 |
万国江 | 否 | 7,460,000 | 24.46% | 2.70% | 否 | 是 | 2025-06-09 | 2028-06-08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债务逾期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万国江 | 30,497,175 | 11.05% | 7,460,000 | 0 | 24.46% | 2.70% |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1、经核实,本次万国江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系其与康和百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违约纠纷引发的诉前保全。万国江先生非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国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0,493,11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9.99%。其中,质押给康和百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460,000股、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1,423,113股、质押给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1,490,000股均已到期。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万国江先生出具《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