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6月19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2024年6月,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能投)65%的股权。由于在首轮公开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增强项目吸引力,加快推进标的股权转让事宜,会议同意将营口能投6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在首轮挂牌价格(净资产评估值)的基础上降价10%,即将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5,031.792万元,其他转让条件不变,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重新公开挂牌寻觅受让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挂牌转让底价的公告》。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及其子公司可能参与竞拍,且公司董事张龙先生、涂山峰先生、韩勇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罗仁彩先生为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张龙、涂山峰、韩勇、罗仁彩四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管理,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同意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予以修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