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6月6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联泰”)及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昌联泰及深圳联泰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南昌联泰 | 50,338,552 | 10.51% | 32,640,652 | 4.909615% |
联泰地产 | / | / | 600,892 | 0.090383% |
合计 | 50,338,552 | 10.51% | 33,241,544 | 4.99999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南昌联泰及深圳联泰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南昌联泰及深圳联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