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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仪:累计涉及诉讼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6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3-008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增涉案金额:人民币5,028.40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5,028.40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4.78%。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情况

序号案件类型收到受理书或应诉材料时间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件事由诉讼请求案件进展情况
1诉讼2023-02-06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能源(湖州)有限公司被告与原告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原告依约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原告拖欠安装款、调试验收款总计128.40万元未支付。原告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到期货款128.40万元、延迟支付违约金及诉讼费用尚未开庭
起诉讼。
2诉讼2023-02-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被告一: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罗虹 被告三:陈蓉 被告四: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五:湖北京冶重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六:北京京冶华铁轨交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七:北京京冶后维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 第三人: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第三人:北京京城新能源(酒泉)装备有限公司2021年8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500万元,被告二、被告三与原告签订《自然人保证合同》,为前述贷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8月原告分别与被告一、被告四被告七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被告一、被告四、被告七将其名下的专利权出质给原告,为被告一提供质押担保,2022年2月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分别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被告一提供最高额保证责任。2022年4月,原告、被告一签订《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被告一将其对第三人合计12898.62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原告。当前被告一逾期未归还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已构成严重违约,保证人亦未承担保证责任。原告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讼。1、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0万元;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贷款利息、罚息、复利;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对上述1-3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原告在上述1-3项债权范围内,有权对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项下被告一、被告四、被告七的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6、原告在上述1-3项债权范围内,有权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项下被告一出质的其对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北京京城新能源(酒泉)装备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优先受偿;7、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七位被告共同承担。尚未开庭
3诉讼2023-02-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被告一:北京京冶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罗虹 被告三:陈蓉 被告四:江苏京冶海上风电轴承制造有限公司2021年6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500万元,被告二、被告三与原告签订《自然人保证合同》,为前述贷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8月原告分别与被告一、被告四被告七签1、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00万元;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贷款利息、罚息、复利;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尚未开庭
被告五:湖北京冶重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六:北京京冶华铁轨交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七:北京京冶后维风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 第三人: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第三人:北京京城新能源(酒泉)装备有限公司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被告一、被告四、被告七将其名下的专利权出质给原告,为被告一提供质押担保;2022年2月22日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分别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被告一提供最高额保证责任。2022年4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被告一将其对第三人合计12898.62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原告。当前被告仅归还本金100万元,逾期未归还贷款合同项下剩余本金及利息,已构成严重违约,保证人亦未承担保证责任,原告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讼。四、被告五、被告六对上述1-3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原告在上述1-3项债权范围内,有权对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项下被告一、被告四、被告七的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6、原告在上述1-3项债权范围内,有权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项下被告一出质的其对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北京京城新能源(酒泉)装备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优先受偿;7、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七位被告共同承担。
合计5,028.40万元

二、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公司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序号当事人案件 类型涉案金额(万元)案件进展情况
原告被告
1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5.07收到货款本金,诉讼费违约金未收到,暂未开庭
2天津市红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2.60已达成和解协议,要求风能支付7万元
3鸿特电缆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2.40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申请尚在审理之中
4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房产价值暂定3100万元华仪风能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5科诺伟业风能设备(北京)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3,200一审裁定不予受理,二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6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人: 华仪风能债权人代位权纠纷4014.60一审已开庭,原告缺席未到
7深圳市华盛十五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被告一:华仪电气 被告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债权责任纠纷3421.22提出管辖权异议,裁定由温州中院受理;
8乐清市瑞光木箱包装加工厂被告一:南昌天华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二:筑地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三:江西共筑建设有限公司;被告四:江西兆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被告五:江西则矩信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六:江西万格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七:江西今日电气有限公司;被告八: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0.00一审已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被告二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9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40.90一审已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10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34.54一审已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11江苏士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一:华仪风能有限公司;被告二: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59.43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12浙江雷安电气有限公司被告一: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31.50一审判决已生效,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13厦门英瑟雷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8.08履行完毕
14瑞安市南方银华电器配件有限公司被告一: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浙江豪力电气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8.40一审判决已生效,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15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三叶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120.00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二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16杭州全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4.64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目前执行阶段
17上海华仪配电自动化有限公司贵州黔输电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06.84履行完毕
18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3.03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目前执行阶段
19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2,000.00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债权代位权纠纷2,000.00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1重庆焱炼重型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200.00一审调解要求华仪支付200万元,目前执行阶段
22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73.08履行完毕
23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4914.60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4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77.00一审判决被告承担违约金263.9万元、鉴定费11.284万元并承担部分
诉讼费,已提起二审,尚未开庭
25海格曼商贸有限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8.59一审调解要求支付98.59万元,已支付部分款项,余款目前执行阶段
26海格曼商贸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7.32一审调解要求被告支付77.32万元,目前执行阶段

以上为已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除上述进展外,已披露案件无新进展。

四、其他说明本公司将对上述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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