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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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90%,即9.4元/股作为发行价格。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3,200万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包括关联股东海川控股在内的特定投资者。海川控股将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016万元,认购数量为64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前述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在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召开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回避表决。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海川控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前,海川控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关联股东海川控股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前,张建华直接持有公司0.97%的股权,并通过股权控制关系间接控制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及海川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控制关系未发生重大变化,张建华仍未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造成控制权的变更,且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601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50275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润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94.4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21419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发制品厂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45276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547841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85541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一、交易内容
根据本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企业)预计可能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于2014年在物流、结汇购汇、包装、房屋租赁等方面产生关联交易。
二、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润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一、交易内容
根据本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企业)预计可能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于2014年在物流、结汇购汇、包装、房屋租赁等方面产生关联交易。
二、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一、交易内容
根据本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企业)预计可能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于2014年在物流、结汇购汇、包装、房屋租赁等方面产生关联交易。
二、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发制品厂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一、交易内容
根据本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企业)预计可能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于2014年在物流、结汇购汇、包装、房屋租赁等方面产生关联交易。
二、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一、交易内容
根据本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企业)预计可能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于2014年在物流、结汇购汇、包装、房屋租赁等方面产生关联交易。
二、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6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一、交易内容
根据本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企业)预计可能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于2014年在物流、结汇购汇、包装、房屋租赁等方面产生关联交易。
二、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一、交易内容
根据本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企业)预计可能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于2014年在物流、结汇购汇、包装、房屋租赁等方面产生关联交易。
二、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4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6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新华锦国际高尔夫公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本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13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与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0万元。2、预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的文件指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98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丽吉娜发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本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14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0万元。2、预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的文件指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14929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丽吉娜发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本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15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0万元。2、预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的文件指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17046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本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16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0万元。2、预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的文件指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61631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润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本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17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0万元。2、预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的文件指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181.1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川饰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本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18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0万元。2、预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的文件指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6921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本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19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0万元。2、预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的文件指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3467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发制品厂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本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20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0万元。2、预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的文件指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75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本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21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0万元。2、预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的文件指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880888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本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22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0万元。2、预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的文件指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135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本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23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0万元。2、预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告涉及的2013年预计关联交易计划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权锡鉴、于珊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的文件指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69385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大连海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海舜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海舜国际”)之全资子公司——大连海舜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大连海舜”)发展国内煤炭贸易,鲁锦集团于2012年3月16日提出拟向大连海舜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自2012年4月1日始12个月,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计息。鲁锦集团持有本公司46.09%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鲁锦集团与本公司前十名的其他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本公司持有海舜国际75%股份;海舜国际持有大连海舜100%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按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部门批准。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大连海舜成立较晚,开展煤炭等新型业务时间较短,由于受到目前信贷政策等因素影响,在尚未实现银行贷款和外部融资的情况下,向本公司关联方-鲁锦集团借款有利于缓解该子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鲁锦集团陆续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其经营周转,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及其子公司新业务的支持。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按照2882.4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新华锦集团山东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茂公司”)26%股权、新华锦集团山东锦立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立泰公司”)51%股权、山东锦彤针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彤公司”)54.8%股权转让给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完成该操作后,公司不再持有锦茂公司、锦立泰公司、锦彤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的公司”)股权。该操作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交易是公司对公司旗下纺织类国际贸易业务进行逐步整合的步骤之一。通过业务整合,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质量、提升公司业务竞争力和公司
盈利能力。
本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882.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公司以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10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与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0年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0年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美元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国际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商品房全程策划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及《商品房全程策划管理服务委托合同补充协议》,本着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经营目标,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国际有限公司作为规范化管理的上市公司所属专业子公司,将继续对山东新华锦国际高尔夫公寓有限公司所开发松岭路商品房项目进行独家全程策划管理服务,以将项目打造为青岛顶级的由高档住宅和酒店式公寓及商业配套组成的高端景观社区,实现高品质、高档次、地标性小区的建设目标,力争成为青岛“全球化时代新人文建筑标志性符号”。预计2010年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国际有限公司将收取策划费用1,748万元。该关联交易的协议已经经过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履行期。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0年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74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新华锦国际高尔夫公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10年将支付丽晶大酒店房租34.8万元。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涉及的2010年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不会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产生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4.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按照956.78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新华锦集团山东锦丰纺织有限公司51%的股权出售给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完成该操作后,公司不再持有锦丰公司股权。该操作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956.7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9-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新华锦国际高尔夫公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同日与山东新华锦国际高尔夫公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商品房全程策划管理服务委托合同补充协议》。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交易是公司2009年10号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内容的补充,有利于提升佳益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助于本公司开拓新的业务方向,进一步做大做强。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9-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国际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同日与山东新华锦国际高尔夫公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商品房全程策划管理服务委托合同补充协议》。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交易是公司2009年10号公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内容的补充,有利于提升佳益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助于本公司开拓新的业务方向,进一步做大做强。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5-16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新华锦国际高尔夫公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同日与山东新华锦国际高尔夫公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商品房全程策划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交易有利于拓展佳益公司的业务量,能够提升本公司盈利能力,有助于本公司开拓新的业务方向,进一步做大做强。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1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5-16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国际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佳益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同日与山东新华锦国际高尔夫公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商品房全程策划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交易有利于拓展佳益公司的业务量,能够提升本公司盈利能力,有助于本公司开拓新的业务方向,进一步做大做强。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15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9-24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的控股方-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部分国际贸易业务的外汇结汇和购汇操作。该操作构成关联交易。
预计自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的结汇购汇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方面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业务公司获得不超过300万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是本公司及控股贸易类公司拟在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进行外汇结汇和购汇操作的资金(预计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间不超过3亿美元)以及新华锦集团给予的结汇和购汇手续费返还(预计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间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在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部分国际贸易业务的外汇结汇和购汇操作,并获得相应的手续费返还。
2、预计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间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贸易类公司通过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能够办理不超过3亿美元的外汇结汇业务量,能够获得不超过300万人民币的手续费返还。
3、本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116号文)的批复,新华锦集团已经获准实行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并可以面向其集团内成员单位集中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购汇手续。新华锦集团成员单位在新华锦集团外汇管理中心办理外汇结汇业务能够获得原先通过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所支付部分手续费的返还。所以本关联交易的目的为:拟利用新华锦集团的外汇管理中心的平台,节省相关手续费用,降低公司贸易成本。
2、本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贸易类公司利用新华锦集团的外汇管理中心的平台,节省相关手续费用,降低公司贸易成本。
本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美元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8-27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不收取利息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锦集团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拟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的控股方-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短期借款用于鳕鱼业务拓展,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新华锦集团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履行鲁锦集团对上市公司三年的业绩承诺,同意对该笔借款不收取利息。
  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新华锦集团为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协助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其股改承诺,同意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锦宜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专项短期借款用于其鳕鱼业务拓展,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该笔借款不收取利息。
  2、由于本公司大股东鲁锦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对本公司07、08、09年业绩做出过承诺。所以,此次新华锦集团向锦宜公司提供专项借款,不收取利息。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目前,银行收缩银根,导致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至今仍无法按照年初的计划取得足额的用于鳕鱼业务开拓的银行贷款。
  为避免公司鳕鱼业务受到影响,新华锦集团山东锦宜纺织有限公司拟向新华锦集团(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控股方)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短期借款用于鳕鱼业务拓展,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新华锦集团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履行鲁锦集团对上市公司三年的业绩承诺,同意对该笔借款不收取利息。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9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一:由于公司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永盛公司)公司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所以公司以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有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为此公司与永盛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永盛公司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预计2008年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与永盛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万元。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一:公司与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业务公司可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委托乙方代为操作相关货运代理业务;永盛公司承诺按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向公司及公司控股业务公司收取业务委托费用,保证不因关联关系而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1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9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为履行重组承诺已经于2007年10月25日与公司签署了《业务转移协议》,将有色金属的国际贸易业务注入到上市公司。但由于公司刚刚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开始扭转连年亏损的局面,公司在银行系统内的信用积累还需要一定时间。公司需要逐步获得与有色金属国际贸易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全部银行授信额度。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2007年10月25日签署的《业务转移协议》,并允许上市公司在2008年使用鲁锦集团不超过10000万美金的贸易融资额度开展有色金属国际贸易业务。如果足额使用上述贸易融资额度,预计2008年年内公司通过鲁锦集团向银行支付有色金属国际贸易业务进口信用证开证保证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使用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贸易融资额度开展部分有色金属国际贸易业务,所需的资金及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支付,公司也因此享有全部的责任与权益。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按照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约定与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转移协议,承接鲁锦集团有色金属业务,并在过渡期内使用鲁锦集团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有色金属业务。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29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因履行"向公司注入有色金属国际贸易业务的承诺"向公司提供专项借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为履行重组承诺已经于2007年10月25日与公司签署了《业务转移协议》,将有色金属的国际贸易业务注入到上市公司。但由于公司刚刚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开始扭转连年亏损的局面,公司在银行系统内的信用积累还需要一定时间。公司需要逐步获得与有色金属国际贸易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全部银行贷款。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2007年10月25日签署的《业务转移协议》,同时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鲁锦集团的控股方)将向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的专项借款,专项用于公司有色金属国际贸易业务。该项借款期限1年,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不收取利息。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适时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办理借款的具体手续。

公司控股股东为履行重组承诺,由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专项借款协议,按照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精神约定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借款用于公司发展有色金属业务。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3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价格决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23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市场价格决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采购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3054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临沂市兰陵供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采购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17961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苍山兰陵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采购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11742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销售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16401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销售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98243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苍山兰陵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销售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0192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代兰陵美酒股份公司垫付利息385,275.00元。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85275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期暂借25,000,000.00元给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约定借款月利率0.6%,借款期限自2001年5月1日至2001年11月1日。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5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新华锦
乙公司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为公司借款43,880,000.00元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4388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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