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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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月15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2013年1月15日,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新签订《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2014年1月15日、2014年1月15日到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2014年度协议,即将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与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和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月15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2013年1月15日,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新签订《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2014年1月15日、2014年1月15日到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2014年度协议,即将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与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和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月15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2013年1月15日,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新签订《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2014年1月15日、2014年1月15日到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2014年度协议,即将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与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和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月15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2013年1月15日,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新签订《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2014年1月15日、2014年1月15日到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2014年度协议,即将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与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和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月15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2013年1月15日,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新签订《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2014年1月15日、2014年1月15日到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2014年度协议,即将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与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和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月15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2013年1月15日,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新签订《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2014年1月15日、2014年1月15日到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2014年度协议,即将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园林绿化施工合同》;与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和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之间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并结合本市旅游周期性特点确定。
交易简介一、2012 年经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2 年 1 月 10 日、2012 年 1 月 8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签订了《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2013 年 1 月 8 日到期。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 2013 年度协议以及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新签订《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新签订《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2、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
3、回避表决的董事:张海林、张艺林。
4、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
定价依据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之间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并结合本市旅游周期性特点确定。
交易简介一、2012 年经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2 年 1 月 10 日、2012 年 1 月 8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签订了《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2013 年 1 月 8 日到期。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 2013 年度协议以及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新签订《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新签订《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2、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
3、回避表决的董事:张海林、张艺林。
4、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之间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并结合本市旅游周期性特点确定。
交易简介一、2012 年经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2 年 1 月 10 日、2012 年 1 月 8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签订了《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2013 年 1 月 8 日到期。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 2013 年度协议以及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新签订《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新签订《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2、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
3、回避表决的董事:张海林、张艺林。
4、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6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之间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并结合本市旅游周期性特点确定。
交易简介一、2012 年经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2 年 1 月 10 日、2012 年 1 月 8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签订了《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2013 年 1 月 8 日到期。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 2013 年度协议以及与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新签订《园林绿化施工合同》、《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与三亚四季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新签订《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2、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
3、回避表决的董事:张海林、张艺林。
4、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经常性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29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并结合本市旅游周期性特点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8日,公司分别与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签订了《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2012年1月10日、2012年1月8日到期。届时,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协议。
2、2011年12月27日,海南瑞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
3、回避表决的董事:张海林、张艺林。
4、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29
甲公司海南瑞泽
乙公司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并结合本市旅游周期性特点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8日,公司分别与三亚大兴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和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半岛龙湾玛瑞纳酒店签订了《商品混凝土及墙体材料销售合同》、《餐饮住宿服务协议》。上述两份合同分别将于2012年1月10日、2012年1月8日到期。届时,公司将与上述两个主体续签协议。
2、2011年12月27日,海南瑞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
3、回避表决的董事:张海林、张艺林。
4、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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