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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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0-24
标题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19
标题广安一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受到广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1
相关法规《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文件批号广市环罚[2021]8号
批复原因广安一新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生产GY69(2-(4-氟)-苯基噻吩)产品产生的罐体清洁水排入稀废管网,再进入公司内部的污水处理站后外排,未按照环评要求采用污水罐收集,定期转运至高浓废水处理站处置。
批复内容罚款26.37万元。
处理人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19
标题广安一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受到广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2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广市环罚[2021]9号
批复原因广安一新原料库中盛装“2-溴噻吩”等物料桶被贴上“丙三醇”的虚假标签,并在接受调查时提供了虚假的生产情况统计等材料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12.12万元。
处理人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19
标题广安一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受到广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3
相关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广市环罚[2021]10号
批复原因广安一新《新增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新报批了GY01等4个产品,但环评文件要求新建的污水处理站一期废气处理设施等还未建成,就已经生产了GY01、GY05等产品。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58万元。
处理人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15
标题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06
标题星湖科技:关于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219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06
标题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2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意见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个交易日内针对上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30
标题生物工程基地受到肇庆市鼎湖区应急管理局处罚((鼎)应急罚〔2020〕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鼎)应急罚[2020]1号
批复原因因生物工程基地未制定肌苷车间卸放物料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必须两人以上同时操作的工作制度;肌苷车间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肌苷投料口位置未安装防护栏或防护罩等安全防护措施
批复内容处罚款20万元
处理人肇庆市鼎湖区应急管理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30
标题关于督促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业绩预告和风险提示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047号
批复原因2017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督促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业绩预告和风险提示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047号)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2016年无论盈利与否,均需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1.3.1条的相关要求在2017年1月31日之前进行业绩预告。此外,公司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4.1.2条的相关要求在2017年1月31日之前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7-06
标题星湖科技关于公司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服务企业(有限合伙)违规减持本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2019年6月25日,汇理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472,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交易价格区间5.32元/股-5.35元/股,成交金额2,519,823元。 2、汇理资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距离减持股份计划披露日未满15个交易日,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等规定。
批复内容(一)汇理资产一贯认真学习和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此次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本次减持主要系账户操作人员对减持相关规定存在认知偏差,由于公司连续发布减持实施结果公告和新的减持计划公告,其在此次减持时间安排计算时产生了混淆,导致未在新的减持计划公告满15个交易日后实施。 (二)汇理资产管理层在获悉上述情况后,立即对本次交易行为进行自查,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同时,汇理资产在公司内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全面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树立全司合规意识,完善内部工作流程,严格管理相关股票账户,规范减持流程,切实做好后期股份减持工作,按照公告认真、严谨履行减持计划,做好事先报备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杜绝后续再发生类似事件或其他违规操作事件。 (三)汇理资产对本次减持行为的发生和过程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同时就本次减持行为向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歉。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01
标题星湖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559号
批复原因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13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11-02
标题星湖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35号
批复原因因广新集团涉嫌短线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批复内容经调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广新集团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13
标题星湖科技关于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
文件批号肇环罚字[2018]73号、肇环罚字[2018]74号、肇环罚字[2018]85号
批复原因2018年3月29日公司生物工程基地厂界两处监测点废气超标0.25倍和2.05倍; 2018年4月10日公司生物工程基地废水排放化学需氧量超标0.36倍; 2018年8月25日公司生物工程基地泄漏废水进入市政收集管网
批复内容肇庆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字[2018]73号),对2018年3月29日公司生物工程基地厂界两处监测点废气超标0.25倍和2.05倍的行为,处以罚款11.05万元。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字[2018]74号),对2018年4月10日公司生物工程基地废水排放化学需氧量超标0.36倍的行为,处以罚款28万元。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字[2018]85号),对2018年8月25日公司生物工程基地泄漏废水进入市政收集管网的行为,要求限期整改、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并处以罚款60万元。
处理人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8-29
标题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到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处罚情况(肇环违改字[2018]7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肇环违改字[2018]74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因公司生物工程生产基地下属的生物发酵厂废水泵出现故障,未能及时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导致该厂废水发生泄露,其沙井处出现氨氮、磷等项目排放浓度超标的情况。
批复内容责令公司生物工程生产基地停止超标排放行为,并在三日内完成泄漏问题的整改。
处理人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17
标题关于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325号
批复原因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行业经营、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4月25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16
标题关于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事后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31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事后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4月24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09
标题星湖科技关于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肇环罚字[2017]173号
批复原因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鼎湖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12月对公司属下的生物工程基地后勤中心排污专管检修口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存在超出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
批复内容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属下的生物工程基地处以2016年12月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497,098.00元)的5倍罚款,即7,485,490.00元。
处理人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04
标题星湖科技:收到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字[2017]17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肇环罚字[2017]173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经肇庆市环保局慎重研究论证,认为星湖科技于2016年12月12日违规排污超标倍数较高,应按照“应缴纳排污费数额5倍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
批复内容2017年12月4日再次向星湖科技出具了肇环罚字[2017]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星湖科技2016年12月当月应缴纳排污费149.71万元为基数,对星湖科技处以748.55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2-01
标题星湖科技:收到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字〔2017〕4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肇环罚字[2017]44号
批复原因2017年2月,肇庆市环保局再次对星湖科技生物工程生产基地进行二次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生产基地厂区因尚未整改完毕,仍存在废水排放超标情况,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批复内容2017年6月13日,肇庆市环保局出具肇环罚字〔2017〕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星湖科技处以10.54万元罚款。
处理人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12
标题星湖科技:收到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字〔2016〕5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肇环罚字[2016]59号
批复原因2016年12月12日,肇庆市环保局对公司的生物工程生产基地进行现场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生产基地相关排污管道因渗漏出现废水超标排放的情况。
批复内容肇庆市环保局于2016年12月26日因前述渗管排污一事对星湖科技出具肇环罚字〔2016〕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公司立即停产并采取整改措施,并以星湖科技未通过规定排污口排放,对星湖科技处以10万元的首次罚款。
处理人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6-09-29
标题*ST星湖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35号
批复原因2016年9月28日,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来函,广新集团于2016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160035号),具体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短线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批复内容根据广新集团来函告知,本次立案调查可能涉及广新集团于2016年6月22日在增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科技”)股票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短线交易。广新集团已将该情况及时告知生益科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上缴前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详见生益科技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股票时误操作卖出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016-018。)。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6-02-02
标题关于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6]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如下违规事实: 一、公司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事项不审慎,多次更换重组标的,并在股票长期停牌后宣告重组失败; 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重大事项进展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也未充分揭示重组终止的风险。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莫仕文、董事会秘书钟济祥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1-30
标题星湖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117号
批复原因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湖科技”或“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0117号)。
批复内容经公司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回复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违法  公告日期:2015-11-25
标题星湖科技关于媒体报道公司环保事项的情况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5年10月,环境保护部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全国17个地市(区)进行了重点督查,在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发现本公司属下的星湖生化制药厂(以下简称“生化药厂”)由第三方负责运行维护的锅炉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和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肇庆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鼓励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开展环境保护市场化运营,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排污企业的委托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等的精神,生化药厂于2014年3月10日与肇庆联合兄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环境”)签订了《星湖生化制药厂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合作合同》,就生物质锅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生物质节能技改专项节能服务,约定在生化药厂内改造壹台20吨/小时燃生物质锅炉及配套辅机设备,烟尘废气治理设施及建设锅炉房。由联合环境负责全套锅炉供热系统、烟尘废气治理设施投资、安装、供应、配套及调试、运行,并负责该系统的运营管理,为生化药厂供应生产用蒸汽;同时约定该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证要求,锅炉排放物达到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锅炉排放物指标必须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燃气锅炉排放要求;并符合肇庆市环保部门对锅炉环评报告锅炉排放物指标批复的要求,否则联合环境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生化药厂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其承担因其运营维护导致的环保问题相应的责任。
处理人国家环境保护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8-31
标题星湖科技:收到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字〔2015〕5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肇环罚字[2015]54号
批复原因2015年8月31日,因公司的生物工程基地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批复内容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肇环罚字〔2015〕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制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60,000元的处罚。
处理人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6-06
标题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13]352号
批复原因2013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2013年7月4日公司向广东监管局报送了《关于对广东证监局年报现场检查关注问题整改的报告》。广东监管局关注到的主要问题有: 1、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方面 (1)关于证券投资审批时间滞后于实际操作时间的问题; (2)关于总经理未取得董事长对反倾销措施期中复审申请授权的问题; (3)关于股东大会个别股东授权委托书填写不规范问题; (4)关于未建立捐赠支出相关决策制度的问题; 2、会计核算方面 关于子公司报表排版遗漏数据、数据串行、跨年度单据报销等问题; 3、信息披露方面 (1)关于2012年度报告中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与广东证监局2012年11月现场检查情况、公司《关于对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报告》不一致的问题; (2)关于2012年度报告中“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的披露问题; (3)关于未对申请反倾销期中复审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问题; 4、募集资金管理方面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未注明签署日期的问题; (2)关于募集资金支付方式存在不规范现象的问题;
批复内容2013年7月4日公司向广东监管局报送了《关于对广东证监局年报现场检查关注问题整改的报告》,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12-29
标题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12]1009号
批复原因1、关于代支个别人员工资等及实习员工交通费用问题 2、关于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与新材料公司进行资金往来问题 3、代收取财政补贴未归还问题和未收取资金占用利息问题 4、尚未收回借款余额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将以此次现场检查为契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恪守各项承诺,依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实现公司的科学、持续、稳定发展。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7-28
标题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2010]29号文
批复原因一、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不规范 (三)公司内刊《星湖朝阳》违规提前公布未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 (四)对外报送信息不规范 二、2009 年年报编制及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收益入账依据不充分 (二)年末实物资产盘点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关联交易和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缺失 (四)对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控制力不强,相关资产存在风险
批复内容公司对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各项问题高度重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整改通知进行了认真学习,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责成有关人员进行逐一落实,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各项治理标准和要求进行规范。 广东证监局此次现场检查,帮助公司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度。公司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学习, 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规范,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0
标题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07]548号文
批复原因(一)、关于进一步理顺与控股股东的关系问题 (二)、关于公司治理运作制度的完善 (三)、关于三会运作的改进
批复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3月19日下发的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了专项小组,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负责人,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整改工作。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违法  公告日期:2007-06-15
标题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个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董事长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
处理人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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