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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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29
标题关于对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774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对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批复内容经审阅你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出说明并补充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10-31
标题关于对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杜爱武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5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民集团)时任董事杜爱武未及时向公司申报其开设的证券账户,并于2018年4月16、24日分别买入50,000股公司股票,未及时告知公司并公告。2018年4月18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作为公司董事,杜爱武于2018年4月16日买入50,000股公司股份,系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已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增持公司股份,且违规增持的股票数量较大。 杜爱武未申报账户及股份变动、窗口期增持股票等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4条、第3.1.7条的规定,也违反了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对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杜爱武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09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
批复原因2015年9月21日9:31:24至10:01:41,“阮克荣”账户累计申报买入“益民集团”18笔,合计6,955,000股,买入申报量占市场该股同期申报量的19.35%,实际成交960,315股,成交量占申报量的13.81%。18笔买入申报中有16笔在前五档,有17 笔的单笔申报量占申报时市场前十档申报量的比例超过20%。每笔申报前后该股委比数值均出现正向大幅变化。18笔买入申报均全部或部分撤单,申报到撤单的平均时间间隔为26秒;部分申报在买1档位撤单(即临近成交时撤单),申报与撤单时间间隔极短,频繁反复操作。该时段内,“益民集团”股票振幅为+4.32%,股价由8.75元上涨至9.02元。“阮克荣”账户于10:02:53、10:03:23、10:03:31进行了3笔反向卖出申报,累计申报卖出720,000股,未成交,后在10:07:09(间隔256秒)、10:07:26(间隔243秒)、10:06:16(间隔165秒)全部撤单。 阮克荣使用其个人账户大量申报买入“益民集团”股票并非以成交为目的,而是为了通过短时间内的频繁申报、大量申报向市场传递不真实的买入信息,误导其他投资者对该股交易价格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判断,诱导其他投资者跟进买入,推高股价,进而进行后续反向卖出,其涉案行为已经对市场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阮克荣处以30万元罚款。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2-07
标题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106号
批复原因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参投产业基金事项的问询函》(编号:上证公函【2015】01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询问了公司于2015年2月5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1号)中有关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民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商投”)参投上海夏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夏鼎资本”)管理的上海鼎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东基金”)的相关事项: 1、公司与夏鼎资本及相关合伙人在鼎东基金中享有的产权份额及比例; 2、上市公司和夏鼎资本是否已签署市值管理或相关类似协议;夏鼎资本和鼎东基金及其合伙人、高管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的关联关系; 3、公告提及鼎东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8715万元,其中益民商投出资4200万元,其余向市场募集。请披露其余出资部分的募集方式及目前募集情况,夏鼎资本及其合伙人是否出资; 4、公告提及益民商投将借助夏鼎资本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资源和团队优势涉足该领域的股权投资,请披露鼎东基金目前在节能环保等领域已投资的项目情况。
批复内容经向益民商投及合作方夏鼎资本询问核实后,公司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8-05
标题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司[2003]081号
批复原因信息披露不及时;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于2003年6月16日至20日对本公司进行了例行的合规性巡回检查。日前,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就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司(2003)081号文)。公司接通知后非常重视,针对通知书提出的整改意见,公司认真对照有关法规的要求,研究讨论整改措施,并在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上进行了审议。
处理人上海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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