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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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2-07
标题马钢股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厂区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2年2月6日8:15左右,公司服务商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冶宝钢”)维保人员发现该公司承接的本公司炼铁总厂带式焙烧机脱硫脱硝系统D仓出现异常漏灰;9:46左右,中冶宝钢6名作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抢修;10:16左右,D仓下部突然开裂,约50吨脱硫灰喷出,将4名作业人员从四楼平台冲击到二楼平台(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在医院医治,生命体征平稳);四层平台上,另一被掩埋作业人员经全力搜救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还有1人手部轻微灼伤,自行撤离现场。
批复内容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冶宝钢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全力配合安徽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同时,公司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并督促整改。 暂停事故相关脱硫脱硝系统对公司生产影响较小,主要通过调整用料结构化解。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12-26
标题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环境保护问题的持续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子公司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等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
批复内容合肥公司已决定投资新建转炉三次除尘项目,投资估算2209万元,实现对重点污染源转炉外溢烟尘的捕集;同时聘请环保机构专家再次对合肥公司的环保设施进行评估,进一步查找漏洞,研究彻底治理方案。目前合肥公司没有停产。由于合肥公司钢铁产品产量占本公司总产量、营业收入占本公司合并报表收入均不到10%,因此该公司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影响不大。
处理人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12-25
标题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等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
批复内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公司”)于2013年12月21日收到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对该公司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等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行为罚款5万元,并且要求立即停止上述行为。 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敦促合肥公司抓紧进行整改,切实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加快转炉三次除尘建设,增加高炉出铁口除尘投入,确保排放达标;同时增加道路和料场洒水频率,对散装料要采取洒水措施。本公司还要求合肥公司保证所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故障,立即组织检修,确保它们与生产设备同时有效运行。与此同时,在公司邀请下,相关环境保护设计、施工企业已于12月22日委派部分专家到合肥公司,系统调研合肥公司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目前合肥公司在抓紧整改和加强污染防治措施中生产,如果后续发生须予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处理人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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