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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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1-0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叶金友)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2]8号
批复原因叶金友证券账户于2018年10月23日开立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南京民智路证券营业部,资金账户为666629459063,沪市股东代码为A372475129,深市股东代码为0255017444。自2021年1月起,叶金友使用其华泰证券账户连续交易“江南高纤”股票,截至2022年1月24日收盘,叶金友持有“江南高纤”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以下简称持股比例)为4.88%。2022年1月25日,叶金友继续买入“江南高纤”,持股比例首次达到5%,截至当日收盘,叶金友持股比例为5.25%。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7日,叶金友继续交易“江南高纤”,持股比例始终在5%以上,其中2022年2月11日持股比例首次达到6%,截至2022年2月17日收盘持股比例达到6.34%,此后未再继续交易“江南高纤”。 叶金友在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持股比例达到5%以后继续增持1%时也未按规定进行公告,直至2022年2月24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叶金友持股比例达到5%以后,在未报告和公告的情况下继续交易“江南高纤”,限制期内累计买入24,616,140股,买入成交金额合计56,935,910元,累计卖出1,402,500股,卖出成交金额合计3,355,318元,卖出获利27,239元。
批复内容对叶金友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239元,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5-05
标题江南高纤:关于对叶金友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2022]47号
批复原因公司股东叶金友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时,未及时停止买卖交易并履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且存在短线交易的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4.1条、第3.4.2条、第3.4.10条等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叶金友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2-24
标题江南高纤:江南高纤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叶金友违规买卖股票致歉相关说明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6,343,1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930,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首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不了解证券法规,也不知晓自己具体的持股比例,直至2022年2月22日接到公司通知才知晓本人持股比例已超5%,故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之后在未披露权益变动公告的情况下继续买入股票;2022年2月减持1,402,500股。
批复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其对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江南高纤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江南高纤所有。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3-07
标题江南高纤关于建设项目工地发生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性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项目自动化仓库项目由振华集团(昆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以下简称“振华公司”),2019年3月4日16:00左右,该项目建设工地的1名建筑工人在搭建脚手架时不小心摔落坠亡,事故发生后,振华公司妥善做好了事故善后工作,并已达成赔偿协议,振华公司支付了全部赔偿金。
批复内容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在事故调查,公司将协助事故调查。公司将加强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该事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处理人政府有关部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09
标题江南高纤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高送转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167号
批复原因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高送转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16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披露本函件,并于2月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08
标题江南高纤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164号
批复原因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16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披露函件,并于2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6
标题江南高纤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657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57号)。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回复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7
标题江南高纤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657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5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6月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步对年报作相应修订,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09
标题江南高纤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011号
批复原因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6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011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核实相关问题,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07
标题江南高纤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011号
批复原因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6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011号),现将问询函全文披露如下: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日前,你公司披露了《参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该公告称,截止2015年12月30日,你公司持股40%的苏州市相城区永大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小贷”)的账外担保已被诉总金额为22,352万元,被判决承担担保责任的总额为10,004万元,尚有10,977万元仍在诉讼之中。同时,永大小贷公司总经理因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罪名被移送检察机关。
批复内容经对你公司上述公告事后审核,现有如下事项请你公司核实后予以补充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6-01-01
标题江南高纤参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接参股公司苏州市相城区永大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小贷)函告,永大小贷原公司总经理因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罪名被移送检察机关。 截止2015年12月30日,永大小贷账外担保已被诉总金额22352万元,被判决承担担保责任的总额10004万元,尚有10977万元仍在诉讼之中,永大小贷将根据被执行情况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批复内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永大小贷40.00%的股权,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永大小贷上述事项将对我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数据核算对我公司的财务影响,并及时披露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告。
处理人检察机关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1-14
标题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接参股公司苏州市相城区永大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小贷)函告,永大小贷原总经理杨革伟因挪用资金等罪名被检查机关执行逮捕,原风险部经理李惠明被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批复内容截止2015年1月11日,永大小贷账外担保余额32892万元,已被诉总额20709万元,被判决承担担保责任的总额1809万元,永大小贷将根据被执行情况向借款人进行追偿。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永大小贷40.00%的股权,公司对永大小贷的账面投资余额为16942.74万元,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永大小贷上述事项将对我公司2014年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数据核算对我公司的财务影响,并及时披露公司2014年业绩预告。
处理人检查机关、公安机关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4-12-27
标题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风险提示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参股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永大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革伟和风险部经理李惠明因涉嫌犯罪被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们任职期间违规对外担保,截止2014年12月20日,账外担保余额32892万元,已被诉总额18649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在侦查之中,具体损失金额尚无法确定。
批复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持有永大小贷40.00%的股权,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永大小贷上述事项将对我公司2014年净利润造成不利影响。由于永大小贷目前尚无法提供其具体亏损数额,公司将根据相关数据核算对我公司的财务影响,并及时披露公司2014年业绩预告。
处理人公安机关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9
标题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规范运作方面 (二)内部控制方面
批复内容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9
标题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规范运作方面 (二)内部控制方面
批复内容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公司"三会"运作,切实加强了内部控制建设,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意识,规范了信息披露,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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