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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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1-13
标题六国化工: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被留置并立案调查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收到铜陵市铜官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黄建红先生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被立案调查和实施留置措施。
批复内容黄建红先生被立案调查和实施留置措施。
处理人铜陵市铜官区监察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23
标题六国化工:关于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铜)应急罚[2023]危-4
批复原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力,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临时性检修和特殊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对承包商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批复内容拟对本公司做出罚款柒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8-16
标题六国化工:关于外协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国化工”或“公司”)氮肥厂(车间)的外协单位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名操作人员于2023年8月15日上午,在六国化工氮肥厂(车间)渣水工段灰水槽维修作业过程中,灰水槽突然破裂,导致两名作业人员从约7米高平台坠落,一人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受伤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批复内容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公司氮肥厂(车间)装置已临时停车,目前事故发生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排查潜在安全风险,保障其他装置平稳运行,做好停车装置的开车准备。公司对本次事故不幸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对遇难者家属表示深切慰问,相关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公司就本次事故有关进展情况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27
标题六国化工: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30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9
标题六国化工受到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铜市监罚字〔2021〕4号)
相关法规《产品质量法》
文件批号铜市监罚字[2021]4号
批复原因生产不合格微生物菌剂
批复内容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罚款40,8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处理人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9
标题湖北六国受到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商梁市监罚字〔2021〕89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文件批号商梁市监罚字[2021]89号
批复原因因湖北六国未取得美国嘉吉公司的授权,在其生产的磷酸二铵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美国嘉吉”,对消费进行欺骗和误导,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批复内容罚款100万元
处理人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9
标题湖北六国受到当阳市应急管理局处罚((当)应急罚〔2020〕15号)
相关法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当)应急罚[2020]15号
批复原因2019年12月31日,当阳市广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承接湖北六国磷酸一铵车间稀磷酸储槽结垢物(磷石膏)清理工程作业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本起事故中,湖北六国违法将设备检修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对承包商施工中的统一安全协调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罚款35万元
处理人当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1-25
标题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颍环罚[2021]49号
批复原因国泰化工在生产硫酸钾过程中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装置未开启,聚铝干燥车间停运喷淋塔;锅炉细灰储存罐粉尘无组织排放特别严重;危废仓库未按要求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污水处理厂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未收集处理有机废气;燃煤仓库密闭不严,上料口未安装粉尘收集设施,上料传送带也未按要求安装防尘罩;聚铝车间压滤集气罩设置不规范,安装过高,不能有效收集废气。
批复内容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国泰化工改正违法行为,处伍拾伍万玖仟捌佰元的罚款。
处理人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22
标题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文件批号颍环罚[2021]6号
批复原因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4月9日对国泰化工进行调查,发现国泰化工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0000吨/年废氧化铝回收综合利用工程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国泰化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
批复内容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国泰化工停止建设,处116,530.00元的罚款。
处理人阜阳市颍上县生态环境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5-15
标题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铜环罚[2021]14号
批复原因公司在未有效建成淋溶水收集系统且污染防治设施未能同步建成的情况下,实施磷石膏填埋作业,已造成局部区域环境污染和群众投诉。
批复内容1、责令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对公司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27
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112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1127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1127号)
批复内容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后,公司及时向控股股东了解相关事项,并于2019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同时,公司董事会积极与控股股东铜化集团沟通,及时向控股股东核实相关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27
标题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控制权变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266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2668号
批复原因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控制权变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2668号)
批复内容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控制权变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后,公司及时向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核实相关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并发布了由安徽创谷、鹤柏年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铜陵市华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27
标题安徽证监局出具《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皖证监函字[2019]32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皖证监函字[2019]328号
批复原因安徽证监局出具《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皖证监函字[2019]328号)
批复内容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过程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27
标题安徽证监局出具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皖证监函字[2016]59号)
相关法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皖证监函字[2016]59号
批复原因安徽证监局出具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皖证监函字[2016]59号)
批复内容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根据监管要求,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保兑仓业务情况进行了自查,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控制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公司已于2016年5月16日向安徽证监局报送《关于落实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相关要求进行自查情况的报告》。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27
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邢金俄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6]0053号)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事实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6]0053号
批复原因经进一步核实,若上述款项无法收回,将影响公司业绩约3,3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8%,公司2015年年度已就此全部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属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但公司在上述重大损失风险情形发生时,未及时对外披露,直到2016年3月12日才公告相关情况。
批复内容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邢金俄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31
标题六国化工关于收到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铜环罚[2019]16号
批复原因2019年10月22日至24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公司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废气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公司磷酸老系统外排废气中氟化物浓度为17.7mg/m3,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0.97倍。
批复内容给予公司罚款12.91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25
标题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516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1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9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订和披露。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1-30
标题六国化工关于子公司破产重组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658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上证公函【2018】2658号《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就该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现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11-09
标题六国化工关于董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辞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马苏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批复内容本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收到马苏安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苏安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马苏安的辞职申请报告送达董事会时即生效。
处理人中共铜陵市纪委、铜陵市监委信息发布平台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1-02
标题六国化工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铜环罚[2018]34号
批复原因2018年9月6日,安徽省环境保护第四督查组检查发现:鑫克化工生产车间二楼磷酸池(萃取槽)直接排放酸雾,部分木质盖板缺少,池体密闭不严,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磷酸一铵工段清洗液(强碱),排入萃取工段的围堰内,排液过程产生大量碱雾,未经收集直接排放,现场异味明显。
批复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决定: 1、责令鑫克化工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给予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铜陵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03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英强)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2号
批复原因一、廖英强是高收视率证券类品牌节目的嘉宾主持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谈股论金》作为第一财经证券类品牌节目,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表现稳定。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第一财经频道周播节目《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很高。 廖英强通过在电视台主持高收视率的证券类品牌节目积累名气和受众,再辅以互联网各类平台宣传和推广,开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 廖英强承认,“廖英强”账户由其本人控制使用。2015年3月至11月,“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账户等11个证券账户交易廖英强推荐股票时委托使用的MAC地址与“廖英强”账户所使用的MAC地址高度重合。“路某”账户2015年以来进行股票交易使用最多的电脑MAC地址为廖英强办公电脑MAC地址。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张某”账户全部资金来源于廖英强,“路某”账户84.97%的资金来源于廖英强,“刘某钟”账户84.73%的资金来源于并全部流出至廖英强配偶郭某琳;“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的半数收益经由张某转至廖英强的银行账户,“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经委托给廖英强代为操作。 廖英强为股轩文化、上海英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琪文化)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张某为英琪文化原股东;路某为股轩文化股东;韩某为股轩文化员工;股轩文化法定代表人柴某英是廖英强的表姐,柴某玉是柴某英的妹妹;柴某美是廖英强的母亲;廖某杰是廖英强的哥哥;金某是廖某杰妻子的姐姐。上述人员与廖英强具有亲属关系或工作关系。 综上,可以认定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廖英强”“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路某”账户等13个证券账户。 三、廖英强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773.84元。具体如下: 1.2015年3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发集团”(6001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发集团”1,268,233股,买入金额21,327,300.56元,荐股后卖出1,224,734股,卖出金额21,800,324.9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5,573.40元。 2.2015年4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大连国际”(00088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大连国际”1,252,108股,买入金额14,163,392.98元,荐股后卖出1,102,108股,卖出金额13,916,521.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39,421.47元。 3.2015年5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清新环境”(00257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清新环境”1,174,800股,买入金额47,410,670.98元,荐股后卖出906,100股,卖出金额39,007,626.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07,626.64元。 4.2015年5月1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圣阳股份”(002580),并于荐股前买入“圣阳股份”663,080股,买入金额14,277,433.06元,荐股后卖出613,080股,卖出金额13,698,050.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88,680.64元。 5.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全柴动力”(60021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全柴动力”463,000股,买入金额7,004,267.61元,荐股后卖出326,101股,卖出金额5,440,783.4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76,832.67元。 6.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苏常柴A”(0005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苏常柴A”1,113,642股,买入金额12,529,441.10元,荐股后卖出907,042股,卖出金额11,119,048.4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46,415.15元。 7.2015年5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富能源”(60050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富能源”1,135,600股,买入金额15,091,999.00元,荐股后卖出1,135,600股,卖出金额16,838,15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33,528.38元。 8.2015年5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石油济柴”(0006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石油济柴”347,489股,买入金额6,195,597.02元,荐股后卖出347,489股,卖出金额6,894,920.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653,156.71元。 9.2015年6月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渝开发”(00051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渝开发”1,331,879股,买入金额15,222,898.33元,荐股后卖出1,231,879股,卖出金额15,412,189.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31,797.11元。 10.2015年6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复旦复华”(60062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复旦复华”1,025,907股,买入金额25,731,894.90元,荐股后卖出584,492股,卖出金额15,774,834.36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595,950.13元。 11.2015年6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海大集团”(00231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海大集团”1,764,823股,买入金额46,595,268.50元,荐股后卖出1,615,053股,卖出金额45,315,044.5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302,404.35元。 12.2015年7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桐昆股份”(60123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桐昆股份”1,690,143股,买入金额30,391,935.01元,荐股后卖出1,185,106股,卖出金额20,747,564.7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879,249.50元。 13.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东方电子”(00068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东方电子”4,130,092股,买入金额28,330,914.20元,荐股后卖出2,279,900股,卖出金额16,618,911.6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4,725.58元。 14.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红宝利”(002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红宝利”1,516,100股,买入金额12,022,255.00元,荐股后卖出1,420,000股,卖出金额12,463,42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48,283.80元。 15.2015年8月27日、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1,587,300股,买入金额28,428,827.00元,荐股后卖出1,587,300股,卖出金额30,521,011.6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884,814.15元。 16.2015年9月2日、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紫光股份”(00093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紫光股份”38,500股,买入金额1,924,964.00元,荐股后卖出38,500股,卖出金额2,043,71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805.43元。 17.2015年9月2日、7日、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445,610股,买入金额7,117,763.40元,荐股后卖出445,610股,卖出金额8,323,363.7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50,953.57元。 18.2015年9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1,799,028股,买入金额23,672,657.80元,荐股后卖出992,300股,卖出金额14,151,760.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98,153.58元。 19.2015年9月1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399,000股,买入金额5,442,797.00元,荐股后卖出399,000股,卖出金额5,739,067.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56,985.34元。 20.2015年9月15、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瑞仪器”(300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瑞仪器”1,441,000股,买入金额19,645,123.00元,荐股后卖出1,441,000股,卖出金额21,788,845.9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97,632.19元。 21.2015年9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荣之联”(0026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荣之联”871,183股,买入金额24,357,003.85元,荐股后卖出642,983股,卖出金额20,235,923.7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053,262.65元。 22.2015年9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慈星股份”(30030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慈星股份”1,814,819股,买入金额18,676,626.53元,荐股后卖出1,521,258股,卖出金额18,401,702.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445,932.37元。 23.2015年9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星星科技”(30025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星星科技”1,285,051股,买入金额20,491,985.36元,荐股后卖出756,199股,卖出金额12,734,691.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78,307.59元。 24.2015年9月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宏达高科”(00214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宏达高科”1,754,201股,买入金额34,908,197.85元,荐股后卖出1,315,500股,卖出金额27,927,775.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57,926.73元。 25.2015年10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双星新材”(00258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双星新材”1,568,980股,买入金额16,016,329.20元,荐股后卖出1,568,980股,卖出金额17,540,675.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406,134.31元。 26.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华孚色纺”(0020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华孚色纺”3,147,200股,买入金额30,665,744.10元,荐股后卖出2,042,500股,卖出金额21,468,963.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999,627.57元。 27.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宁波华翔”(00204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宁波华翔”607,668股,买入金额9,371,976.19元,荐股后卖出607,668股,卖出金额10,266,985.2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25,825.19元。 28.2015年10月21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闰土股份”(00244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闰土股份”1,319,917股,买入金额24,403,986.59元,荐股后卖出1,092,717股,卖出金额20,938,838.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83,475.49元。 29.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长青股份”(00239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长青股份”2,133,729股,买入金额33,267,400.79元,荐股后卖出1,082,608股,卖出金额17,939,299.8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04,260.64元。 30.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鸿路钢构”(0025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鸿路钢构”691,083股,买入金额11,609,868.74元,荐股后卖出580,311股,卖出金额10,585,46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743,344.09元。 31.2015年10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业银行”(60116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业银行”1,141,300股,买入金额17,260,869.00元,荐股后卖出1,081,300股,卖出金额16,413,29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52,744.18元。 32.2015年11月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嘉寓股份”(3001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嘉寓股份”1,735,450股,买入金额17,112,591.61元,荐股后卖出1,735,450股,卖出金额18,889,274.5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49,788.02元。 33.2015年11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出版传媒”(60199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出版传媒”3,226,089股,买入金额38,828,132.29元,荐股后卖出2,438,224股,卖出金额31,610,572.3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57,532.80元。 34.2015年11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六国化工”(6004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六国化工”2,840,001股,买入金额25,666,884.61元,荐股后卖出2,840,001股,卖出金额27,835,111.8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79,886.13元。 35.2015年11月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新界泵业”(00253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新界泵业”1,310,936股,买入金额19,452,657.15元,荐股后卖出1,310,936股,卖出金额21,354,608.0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758,174.49元。 36.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福能股份”(60048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福能股份”1,191,824股,买入金额22,036,752.50元,荐股后卖出1,191,824股,卖出金额23,513,764.53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16,846.71元。 37.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山东药玻”(60052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山东药玻”884,400股,买入金额16,147,118.02元,荐股后卖出884,400股,卖出金额17,919,676.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52,438.04元。 38.2015年11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林洋电子”(60122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林洋电子”523,901股,买入金额19,963,306.70元,荐股后卖出449,401股,卖出金额18,208,824.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7,528.66元。 39.2015年11月2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风神股份”(60046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风神股份”223,173股,买入金额3,976,634.65元,荐股后卖出223,173股,卖出金额4,162,687.3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57,472.09元。 40.2015年11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川仪股份”(6031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川仪股份”630,502股,买入金额12,584,397.06元,荐股后卖出630,502股,卖出金额12,792,590.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9,269.99元。 41.2015年11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太阳电缆”(0023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太阳电缆”1,625,339股,买入金额19,779,948.79元,荐股后卖出1,228,300股,卖出金额15,136,679.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3,574.63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合同、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银行账户资料、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廖英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中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处86,209,547.68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6-03-12
标题六国化工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合同被骗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六国化工)在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间,与吉林天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化肥购销业务,为此江西六国化工于2014年12月与吉林天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签订了一份《化肥保兑仓三方合作协议》,于2015年2、3月与吉林天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又各签订了二份《保兑仓合作协议》。在上述化肥购销及与之相关的保兑仓业务过程中,吉林天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等采取欺骗手段,于2015年非法骗取和占有江西六国化工6600万元资金。目前,江西六国化工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犯罪嫌疑人马洪波、徐海波已被缉拿归案,并经检察机关批准予以逮捕。
批复内容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办工作,竭力维护江西六国化工及公司的合法权利,挽回经济损失。 此重大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具体影响金额目前难以确定。
处理人公安机关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5-12
标题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报全文、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年报出具事后审核意见。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对2014年年报全文进行了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28
标题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等公告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宿松六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公告进行了事后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批复内容为便于投资者对上述公告的充分了解,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上海交易所审核意见,现进行补充披露,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11-07
标题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安徽省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有关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阜阳市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噪声污染、粉尘污染等问题。
批复内容鑫泰化工正根据颍上县环保局的要求并与相关各方协调,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剩余居民搬迁、依法履行验收等整改工作。目前六国化工本部及其他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进一步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关注整改进展,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公告。
处理人国家环境保护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0
标题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皖证监发字[2008]29号
批复原因 1、公司自查过程中发现董事会尚未设立提名、薪酬、审计、投资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公司承诺的整改时限是2007年下半年,截至目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事宜尚在进行中,没有整改完毕。 2、个别次监事会会议表决票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2006年巡检时发现公司在存货盘点和核算工作中,存在期末盘点资料不全、内容不够完整的现象。
批复内容目前公司专项治理工作所有整改问题已基本完成,持续整改问题公司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进行。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27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将继续加强公司治理的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4
标题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皖证监函字[2007]243号
批复原因1、公司在2004年三季度报告、2006年中期报告披露过程中出现打"补丁"现象。 2、个别次监事会会议表决票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公司自查过程中发现董事会尚未设立提名、薪酬、审计、投资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公司承诺的整改时限是2007年下半年,截至目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事宜尚在进行中,没有整改完毕。 4、2006年巡检时发现公司在存货盘点和核算工作中,存在期末盘点资料不全、内容不够完整的现象。
批复内容公司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三会规则、财务管理、重大事务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水平得到提高。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理解进一步加深,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公司将针对业务不断扩大,参、控股公司增多的情况,不断深化和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重点做好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工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12-19
标题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巡检报告整改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文件批号皖证监函字[2006]167号
批复原因"三会"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关联交易金额增加较大
批复内容根据《关于做好巡回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06]149号),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于2006年9月4日至9月8日对本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安徽监管局领导对本公司的进一步规范运作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给予了明确的指导,并于2006年9月22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皖证监函字[2006]167号)。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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