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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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8-29
标题羚锐制药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无形资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文件批号豫证监函[2014]302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证监局豫证监函[2014]302号《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 (一)2013年年报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3年度与河南浩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6份委托理财协议书,共计发生委托理财9,530万,但在2013年度报告中披露本年度无委托理财事项,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二)公司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3年4月18日将确定变更土地用途的土地评估费11.20万元计入信阳分公司迁址工程在建工程,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无形资产》关于“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的规定。 (三)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司未与董事签订聘任合同,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未记录董事发言要点,会议召集人姓名及董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委托书未记录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范围,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4、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时律师未共同进行监票,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四)公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未经审计委员会审批,公司内审部门未保存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沟通记录,未形成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审计整改计划,未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部分审计无审计工作底稿,不符合《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 2、羚锐制药与河南浩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530万委托理财中有两笔汇款通知单3,300万及3,000万由总经理审批,与《授权管理制度》第六条超过2,000万的资金使用应由董事长审批的规定不符。 3、公司与河南浩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530万委托理财事项没有立项、尽职调查等内控文件记录,与羚锐制药《投资—内控管理流程》的规定不符。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公司董事长牵头的专门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研读《关注函》,并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照《关注函》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提出了公司在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建设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公司整改。
批复内容公司未发现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和深化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9
标题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豫证监发[2007]335号
批复原因1、关于"三会"运作问题 2、对于个别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的问题 3、关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运作机制需要制度化的问题 4、关于公司内控制度问题 5、关于信息披露问题
批复内容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取得了较大的成效。首先,通过公司治理自查、证券监管机关检查以及公众评议活动,公司对自身公司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和检查,对公司治理工作现状有了全面的认识,并发现了公司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其次,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通过对积极分析和研究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的产生原因,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完善方案,公司相应进一步加强有关制度建设,落实了整改措施,有力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另外,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加强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尽职尽责意识。 公司治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今后我们要继续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规范运作,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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