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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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4-19
标题科创信息: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3年4月,公司与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有科技”)签订两份《物资采购及集成服务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1,115.78万元,根据大有科技提供的其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签订的合同,该项目的业主方为川综能。根据合同约定,大有科技于2023年5月16日向公司支付合同首期款共计人民币890万元,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向大有科技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该项目剩余款项的付款期限为2024年5月16日之前,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剩余款项。由于该项目涉及交易金额重大且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年审会计师要求对该项目补充客户访谈、项目现场实地查看等审计程序,但都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日,公司通过与川综能沟通核实,发现大有科技提供的其与川综能签订的合同资料与公司在川综能了解到的项目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批复内容为保障公司权益,2024年4月19日公司已向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处理人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12-12
标题科创信息:关于监事配偶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伍显卫先生于2022年5月13日起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核查,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2月9日期间,伍显卫先生的配偶杨华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0股,累计卖出100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1、《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此规定,杨华女士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杨华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未形成获利,不存在收回所得收益的情形。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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