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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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7-17
标题必创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短线交易并致歉及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7月13日,北京卓益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0,000股,丁良成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2023年7月14日,北京卓益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导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共计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
批复内容北京卓益深刻认识到了违规交易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 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此后将加强对证券账 户的管理,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2-23
标题关于对徐锋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23]39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作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创科技)董事,于2023年2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必创科技股票127,925股,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必创科技1月16日披露《关于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不足十五个交易日。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16
标题关于对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锋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7号
批复原因徐锋: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创科技”)于2023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显示,你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925股。2023年2月2日,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7,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成交金额247.62万元。前述减持行为距离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不足十五个交易日。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2-03
标题必创科技:关于公司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3年2月3日,公司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徐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函》,获悉徐锋先生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因对规则理解不充分于2023年2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7,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合计成交金额247.62万元
批复内容1、徐锋先生本次减持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后,徐锋先生立即向公司报告并进行了深刻的检讨,认识到了违规减持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徐锋先生承诺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2、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立即跟进了解相关情况,经公司核实,徐锋先生违规减持公司股份非主观故意违规,系因其对规则理解不充分,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等情况。公司要求徐锋先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股票账户管理,严格履行作为公司董事的义务。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徐锋先生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则,审慎操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8-27
标题关于对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31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3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7-18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何蕾)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3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7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间,何蕾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243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2019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何蕾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达到5%时,没有及时停止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北京证监局对何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17
标题关于对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10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1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3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16
标题关于对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何蕾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3号
批复原因你作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创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在2018年8月7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共计减持必创科技股份5,243,048股,占必创科技总股本的5.14%。你在减持股份达到必创科技总股本的5%时,没有及时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向本所报告并予公告的义务,在报告期限内也没有停止减持必创科技股份。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11.8.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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